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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吾乃紫霄门徒

作者:半场开香槟 | 分类: | 字数:75.1万

第332章 伏羲在大荒的血脉可不止孔雀和大鹏

书名:洪荒:吾乃紫霄门徒 作者:半场开香槟 字数:2220 更新时间:2024-11-06 02:20:04

猴子最终还是被如来镇压在了五指山下,天庭上下一片欢腾。

昊天也如期举办了“安天大会”,大会之上,仙女窈窕,仙人昂然,可唯有他内心不安。

如来好似看出了他的不安,不过也没有说破。

安天大会后。

他独自找到了昊天,轻笑道,“陛下何故烦恼?”

“佛祖可知,伏羲已经不在大荒了?”昊天苦笑道。

“当真?”

如来惊喜道,“那伏羲心性跳脱,又不甘寂寞……”

“那你的灵山怕办不下去了。”昊天讥讽道,“伏羲走了也就罢了,可西王母也走了……”

“西王母走了……蟠桃没了?”

如来皱起了眉头,可马上舒展了。

刚才的安天大会之上可有不少蟠桃。

“蟠桃乃是西王母的灵根,她走了,佛祖觉得蟠桃还能活?”昊天叹气道。

……

如来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西方教虽然独立在外,可依旧是受到天庭管辖。

说管辖不恰当,应该是也受到天庭的庇护。

他们虽然有不少大罗金仙,可也有不少的金仙甚至天仙。

这些人如果没有蟠桃,千年以后,西方教的成员要减半,两千年后,怕就只剩下些“佛祖”了。

“佛祖觉得当如何处置?”昊天沉声道。

“把所有人都派出去,挖地三尺也要把伏羲找出来。”如来厉声道。

“这怕是不妥。”

昊天摇头道,“伏羲什么修为,你我都清楚,如果他真的想躲……我们怕是找不到他。”

听弦知雅意。

如来立刻明白了昊天的意思,拱手道,“不知陛下有何妙计?”

“伏羲虽然走了,但他的血脉还在你们灵山……”

“陛下不可。”

如来急忙道,“孔雀和大鹏乃是我们灵山护教菩萨,他们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到时候怕是灵山人人自危。”

以伏羲的性子,他一旦找上门来,那可就不会和你说这么多的。

当年阐教欺压牛魔王,伏羲以一己之力让三清颜面尽失。

等等,牛魔王?

“佛祖想到了什么?”昊天笑道。

“陛下,伏羲在大荒的血脉可不止孔雀和大鹏啊。”如来轻笑道。

“唔?”

昊天陷入了沉思。

伏羲的红颜知己众多,但有子嗣者唯有元凤。

至于其他的……难道是羲和?

当年好似有传言羲和有孕在身……

“陛下,当年伏羲可是为了他和三清圣人动手啊。”如来笑道。

“你说的是牛魔王?”昊天面色古怪。

“陛下想到的是……”

“我没想到什么。”

昊天摇头道,“既然这样……那比如佛祖找人去擒拿牛魔王?”

“不可不可。”

如来急忙摇头道,“陛下乃是三界主宰,还请天兵天将前去……”

“这样甚为不妥。”

昊天拒绝道,“佛祖,你也知道我那师兄和我过节颇多……”

“他还打过我呢,而且还不止一次。”如来幽幽道,“当年在界碑关,如若不是师尊出手,我怕早已经神魂俱灭。”

两人同时陷入了沉默。

他们都想把伏羲引出来,可却都不想承受伏羲的怒火。

那家伙可是真敢动手的。

好半晌。

躲在一旁的太白金星小声道,“既然两位圣人都不方便出手,不如让那猴子去如何?”

“孙悟空?”

昊天和如来同时眼前一亮。

对呀,他们怎么把猴子给忘记了。

牛魔王是伏羲的坐骑,那猴子是伏羲的亲传弟子。

如若他们俩打起来,伏羲谁也怪不上。

“太白才思敏捷,不输那伏羲,不如你去安排吧。”如来笑道。

“太白不过大罗修为,此事不妥。”昊天急忙道,“如此大的事,还得请老君前往安排……”

“陛下圣明。”

如来拱手作揖。

呼。

三人都在内心长舒了一口气。

他们真不敢得罪伏羲。

五百年后。

唐三藏在五指山取下了佛祖的封印,齐天大圣再次重现人间。

泰山。

火云洞,紫霄宫。

张曦和鸿钧对立而坐。

“你如此小心的把我喊来,所为何事?”

“师尊,羲和已经怀孕两万年,为何不见产子?”张曦不好意思道。

“唔,这事你也不知?”鸿钧诧异道。

“何事?”

张曦有些摸不着头脑。

“玉兔一族,受孕时间很长,除非用天材地宝催产,不然她起码得五万年以上。”鸿钧正色道。

“用何催产?”张曦好奇道。

“金乌一族的金轮法杖,你的弑神枪都可以……”鸿钧轻笑道,“你的弑神枪被烛九阴持有多年,和他血脉相同,后又被你持有多年……巫族血脉遍布。”

“如果用弑神枪催产,会有什么后遗症吗?”张曦沉声道。

“违反天道轮回,自然有后遗症。”鸿钧摇头道,“金乌一族乃是上古神兽,他们的血脉不比巫族差,可为何当年羿一箭一个,可以轻而易举的击杀他们?”

“难道是受到金轮权杖的影响?”张曦惊讶道。

“当然。”

鸿钧摇头道,“先天不足,那就代表了他们后天成就有限……不然以金乌一族的血脉强度,起码他们也得是混沌大罗金仙巅峰,而不会止步于混沌大罗金仙初期。”

张曦默然不语。

他觉得鸿钧说的太绝对了。

毕竟在他那个时代,龙凤麒麟的血脉已经够高贵了吧?可圣人境一个都没有,反而是他这个东海之滨最普通的石头,最后成就了超凡。

机遇、悟性才是决定一个最终的成就,血脉相对来说反而没有这么重要。

鸿钧好似看出了他的想法,不由轻笑道,“你觉得血脉不重要?”

“是。”

张曦点点头,“我本是紫晶石,最后却也成就了超凡。”

“你成就圣人境的时候是紫晶石?”鸿钧轻笑道,“如果不是我给你替换了身体,你最终的成就,也只不过止步于混沌大罗金仙而已……论悟性,你当属大荒第一。”

……

张曦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还真没想到,小丑居然是他自己。

大荒为什么叫他“木公”,就是因为他的本体是梧桐树。

梧桐树可以诞生“凤凰”这样奇特的种族,足以可见它有多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