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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救了一个小哑巴

作者:热爱花洒 | 分类: | 字数:39.6万

第60章 宴会

书名:开局救了一个小哑巴 作者:热爱花洒 字数:2214 更新时间:2024-10-31 07:20:50

春雨后知后觉想起阕云升,“是啊,小姐已经有阕少爷了,哪里还看得上别人。”

姜早脸色微微一红,“别乱说。”

但是没有否认。

春雨捂嘴一笑,“小姐,我知道了,那我们三天后还去吗?”

“去,如珍都上门来邀请我了,我也去看看林州府大人家的赏花宴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几天姜早没有回扶风县,就住在客栈里。

衣服新买了一套,时下流行的样式和花色,即不出挑也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

首饰新添了一支银簪和一对鎏金耳环。

“会不会太素了,小姐?”春雨担心的道。

生怕自家小姐因为穿着而被人看不起。

“春雨,你担心太多了,我就是去凑个数,而且我只需要安安静静,走个过场,自然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好的,小姐。”

三天后,姜早带着春雨和怀风出门了。

林州府的家在最安静的那条街上。

到了门口,才发现别人家连马车都洗得干干净净。

相比之下,自家确实略显寒酸。

进了林州府家的大门,女客被婆子领着去后院。

那里已经来了好些人,各个花团锦簇,争奇斗艳。

姜早被安排在一张小桌子上刚坐下,旁边就传来一阵讥笑声,“这里有人了,你别坐。”

姜早抬眼看去,是个身材苗条的小姑娘,看起来比她大一些,此时斜挑着眉毛一脸不满的看着她。

姜早只觉得十分好笑,“我也不想坐在这里,可是主家的安排不好拒绝,只能客随主便了。”

“那你自己另外找个地方去坐,这儿挨着你,我心里不舒服。”

“这位小姐,我觉得这里很好,不想换,你要是实在不舒服,请自便。”姜早才不会惯着这样的人。

虽然她不明白对方是谁?

但是一开始就被人赶来赶去,肯定会被其他人看低。

不如直接硬气点。

“你!”那小姐眼一横,“你是哪家的?从前怎么没见过?”

“我来自扶风县,小姐没听说过吗?”

“犄角旮旯的小地方,谁会听说?怪不得这么没教养,一看就是小门小户出来的,一点儿也不知道尊卑。”

春雨正想出言,被姜早拦住,她慢悠悠撇开茶面上的茶沫,轻轻吹了吹。

“喂,你到底听见没有?”

姜早充耳不闻,反正她是被人看着引到这位置上的,谁走谁是狗。

那人气得拍桌子起来,要去找人理论。

就这么一会儿,万如珍到了。

一来就拉着姜早到她那边去。

“你什么时候到的?没人为难你吧?”万如珍上上下下打量了姜早几眼。

想起爹爹跟她说的话。

姜早来自小地方,把请帖给了她恐怕会被人笑话。

那之后,万如珍担心得很,送了几次首饰和衣服都被姜早拒绝了。

她说她并不担心被人刁难。

就像工作一样,哪有不为难的时候呢?

只要换个角度想,一切都没那么难了。

“没有。”

只是话音刚落,就看见刚才离开的那个小姑娘回来了,一脸怒气冲冲,直接冲到姜早面前,“你很好,我记住你了。”

万如珍跳起来,“章映月,你什么意思!”

姜早可是她罩着的人。

章映月拿着鼻孔看她们,“哟,我道是谁?原来是万如珍啊,你不好好在家待着,跑这里来干什么?就凭你,也想入贵人的眼,做梦。”

章映月和万如珍是邻居,从小就被人互相比较着长大,自然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

互相看不起对方。

一见面就爱吵架,所以这才是宴会主人将她们分开坐的缘由。

“哎哟,没想到高高在上,成天拿冷脸看人的章小姐也会来,怎么?你也想凑个热闹,别想了,就你那一手狗刨似的刺绣,别把贵人吓坏了。”

章映月额头青筋暴起,眼看着就要和万如珍大吵大闹一架。

这时候,主人家出来了。

几人停止说话,目光都被林婉儿吸引过去。

林州府的掌上明珠一身谁也没见过的流行衣服,外罩一层轻纱,在这个季节,居然显得身量苗条,就是不知道她冷不冷了。头上梳着最时兴的发型,左右两边各一支七宝簪子,耳朵上是一对明晃晃的东珠耳环。

手腕上戴着一对碧玉镯子。

两边各一个大丫鬟,显得端庄逼人。

“今天的林婉儿倒是真漂亮。”万如珍小声嘀咕着,“这一身打扮下了大功夫。”

姜早轻轻在戳了戳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我就说说,你听着,别人听不见。”

“别人听不听得见都不要说。”

林婉儿很满意大家的目光都放在她身上,虽然这个赏花宴是父亲要求办的,但是她才是主角,谁都挡不住她今天光彩夺目的样子。

现在是冬天,林家的赏花宴说起来只有一些耐寒的植物。

真正能赏的花只有那一大片红梅。

因着天气冷,每个人脚下都有一个火盆。

这下,林婉儿一出来,大家都站了起来。

更显得花团锦簇。

阵阵香味传来。

“各位,今日的贵客在亭子那边的梅林作诗,也邀请我们这边的小姐们各自献上一首诗,就以红梅为题,时间一炷香。”

林婉儿说完,仆人们给每张桌子发放了笔墨纸砚。

中间的桌子上点了一支香。

青烟悠悠,扶摇直上。

说实话,这么冷的天气想姜早一点儿也不想写字。

见她不动,万如珍急了,“姜早,快写啊。不然就来不及了。”

各家的小姐们使出了浑身解数,就想给贵人留下深刻印象。这里的小姐们个个都有女先生教学,会写会作诗,端看各人文采了。

万如珍不喜欢写诗,她实在觉得这种写诗对她来说是种折磨,但是又不得不写。

要是被爹爹知道,自己什么也没做,回家肯定有一大堆课业等着她,她才不要回去受折磨。

所以在那里绞尽脑汁的想。

姜早看了看大家都在写,似乎不写有些不合群。

可是老天保佑,她所有会的诗文都是读书时候为了高考死记硬背的,现在要当场作一首。

她的脑海里冒出来的只有那一首。

这个时候,应该没有人写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