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得了我气运,能偷我精神病吗
作者:今天也是想发财的一天 | 分类: | 字数:55.3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227章 嫂子开门,我是我哥
现场就这么尴尬了下来。
而就在这时,江笛忘关的手机突然传来了声音。
“叫地主~抢地主~不要~”
这声音一出,旁边的奶奶立马激动拍手:“哎呀,你也玩斗地主啊?”
江笛连忙回应:“那可不,我现在的豆子都有好几百万了。”
奶奶羡慕道:“你打牌这么厉害?哎?我家那老头打牌不行,把我之前好不容易赢到手的100万豆全给败完了!”
旁边的爷爷表示不服。
“什么鬼?明明一大半是你输掉的。”
两个老头老奶直接怼了起来,但气氛渐渐恢复正常。
叶母突然反应过来,一拍手:“哎呀,对了,爸妈,你们不是给江笛准备了礼物吗?赶紧拿出来啊。”
爷爷奶奶:“啊对对对对,差点把这件事给忘了,赶紧把礼物给我拿出来。”
几人把江笛领到一个礼物堆面前,礼物堆被一块黑色的布围着,根本看不清里面究竟是什么。
一扯开这黑布,江笛的眼睛差点被亮瞎。
里面装满了各种名牌包包以及车钥匙和房产证。
叶母拍了拍江笛的手:“听说你在江家受了不少委屈,所以我们就特意给你准备了礼物,他们不宠你,我来宠!”
江笛算了算,发现这些加起来,都快有好几亿了。
而且里面,还有众多的名人字画。
这把穷人乍富的江笛给弄懵了。
还没等江笛从这些礼物中回过神来,叶母又偷偷给了江笛一张卡。
江笛:“这是什么卡?”
叶母:“这是这些年我给叶遇梦存下来结婚的钱,总计,应该有十多亿?”
江笛:“!!”
江笛看着叶母。
“义、义母???”
叶母拍了拍江笛的肩膀:“叫什么义母啊?叫妈!”
江笛赶紧嘴甜地喊了一声妈。
经过这茬,几人都熟络了起来。
他们玩起了斗地主。
江笛拿着一把牌,笑的眉飞色舞。
“对四,谁来?”
旁边的奶奶连忙出牌:“对五,我来。”
叶母:“一对2,怎么样?来不起了吧?”
江笛连忙出手:“先,等等,我要开始装逼了,王炸!!”
旁边叶母遗憾地拍了拍大腿。
“啊?可恶啊,居然输了啊。”
现场气氛越来越热,打完牌又打麻将。
江笛打的非常爽,今天似乎手气不错,连赢了好几把。
到后面,因为气氛实在太好,江笛又喝了点红酒,脸颊都红了。
晚上的时候,江笛没有回去,就在叶家睡下了。
叶家的房间也非常豪华,能够看出叶家底蕴不错。
然而,躺在新的大床上,江笛因为喝了酒,却怎么也睡不着。
于是,江笛就偷偷去敲响了叶遇梦的门。
叶遇梦打开门,发现门外空无一人。
叶遇梦向下一望,看见江笛正像是蛆一样在地上蠕动。
叶遇梦:“?”
叶遇梦赶紧把江笛提起来,发现江笛的穿着格外清凉。
她穿了一件吊带睡衣,露出大片白皙的皮肤,比平日里看起来,更加耀眼。
叶遇梦连忙找了一个毯子,给江笛披上。
“你干什么呢?”
然而江笛却一下子扑到叶遇梦身上,“如果你睁开眼睛看看我,我不信你两眼空空。”
叶遇梦摸了摸江笛的头:“你酒还没有醒?”
江笛一挥手:“怎么可能,我明明好好的,完全没醉。”
“就是,你怎么一直在晃?说话还带字幕的?”
叶遇梦:“……”
叶遇梦将醉鬼包的严实了,然后将她送回了自己的房间。
然而,当叶遇梦将江笛送回房间,正准备离开时,江笛却一把抱住叶遇梦。
“叶遇梦,你还是不是男人?”
莫名其妙就被质疑是不是男人的叶遇梦:“?”
江笛抱着叶遇梦的头,两人视线几乎持平:“我都这样了,你还不想对我做点什么?”
男人的身体变得僵硬变得灼热,随后,艰难的和江笛拉开距离。
“江笛,你醉了。”
江笛却又一把勾住叶遇梦的脖子,两人贴的很近。
江笛的身材已经发育成熟,和叶遇梦的身体紧贴,几乎密不可分。
不过,两人终究做到最后一步,因为到后面,江笛直接睡死过去了。
叶遇梦看着睡的仿佛外面打雷都不会醒的江笛,沉沉地叹了口气,然后认命的去卫生间给自己洗了个冷水澡。
第二天,江笛中午十二点的时候才起床。
起来以后,她伸了个懒腰,在床上猴叫。
然而就在这时,江笛发现床上还有一人。
“谁?谁敢陷害本宫?”
江笛撩开被子一看,发现是叶遇梦。
叶遇梦劲实的腹肌上全是抓痕,睡衣也被揉的很皱。
这一幕,让江笛叹为观止。
她不干净了?
靠啊,为什么她又没有记忆了?
江笛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为什么每次这种事情,她都没有记忆?
江笛忍不住对贼老天竖起了中指。
而叶遇梦则将江笛的中指竖了下去。
叶遇梦回答:“放心吧,昨晚啥事都没有发生。”
江笛一愣,随后还有些遗憾。
“哎,原来,这就是老公不行的感觉吗?我算是体会到了。”
江笛的耳边,传来叶遇梦咬牙切齿的声音。
“江笛,你在说什么呢?”
江笛嘿嘿一笑,对着叶遇梦轻轻一吻。
那是一个相对于现状来说,无比温柔绵长的吻。
两人都沦陷其中,仿佛万年之久。
一吻结束,江笛突然想到了什么,开始玩梗:“弟弟,我们这样做,对的起你哥吗?你们可是兄弟啊!”
叶遇梦再次对着江笛的唇啄了一口。
“对得起。”
江笛:“为什么?”
叶遇梦嘴角含笑,眼睛里仿佛装满星辰:“因为嫂子开门,我是我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