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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异世,我靠采摘混成万族女巫

作者:富足的小老虎 | 分类: | 字数:73万

第58章 艺术细胞

书名:远古异世,我靠采摘混成万族女巫 作者:富足的小老虎 字数:2537 更新时间:2024-11-07 02:19:02

叶秋忍不住问:“这个松子你们在哪里采的,要不然明天我们再去一趟。”

麻花劝道:“算了阿爸,明天我们去采了蜂蜜就要抓紧往回赶,否则后天大部队出发去赶集,我们就赶不上了。”

“那个集市也没什么好赶的,今年家里有粮又有肉,前些日子又分到了一竹桶子盐,省着点吃也够明年的,大不了不去赶那个集了么。”

“那可不行呢阿爸,盐还是要多换一点,冰说,要吃盐巴才会有力气干活,何况集市上说不定有什么新奇的东西,一年到头就盼着这么几天呢。”

听儿子这么说,叶秋也不再吭声。

而是抓紧时间采摘甜草杆,生火熬糖,毕竟能待在山里的时间有限,一丁点都不能浪费,天黑下来就多点几个火把。

果然是人多力量大,这么一会儿功夫,几个人齐心协力,又熬出了30多斤红糖,月亮已经升到头顶正中央,估摸着也有半夜了,明天还要劳作,众人这才湮灭火堆。

爬到洞屋里休息。

天亮以后,来到蜂巢所在位置,白冰跟麻花还使用昨天的方法进入蜂巢割蜜,白冰把蛙皮装备借给了蛋,蛋带上麻布头套手套,负责在大树上接应。

他将两人装满的蜜罐子绑在绳子上,从大树上吊下去。

一个上午的时间,众人就将所有罐子装满,连巢带蜜,共得了1000斤左右。

这一次,发现蜂巢,提供蛇皮铠甲、做出蜂蜡火炬的都是白冰,显然白冰的贡献最大。

但二姨一家人多,若不是因为他们全家出动,白冰自己也弄不回这么多蜜。

因此她决定不再按照部族规矩,红糖和蜂蜜直接一家分一半,即便一半也有500斤,怎么吃都吃不完的,两家人都准备背一点到集市上去换物资。

蜂蜜是抢手货,高端且难得,兑换价值一定很高。

往年族人用肉干跟咸水部落的人换盐,要2块肉干才能换到一块盐。(PS:没有什么计量单位,他们就按照比大小的方式进行交换。)

如果是用蜂蜜换的话,两种东西应该不能等价交换,蜂蜜肯定是要比盐贵的,至于一份蜂蜜能换几份盐,最终还是要看咸水部落的人,对于蜂蜜的喜爱程度。

简单吃了点东西,中午就开始返程,回去的路上带着满满的收获,再想跑起来已经是不可能了。

每人身后都背着一个大蜜罐,白冰跟蛋抬一副担架、麻花跟叶秋抬一副,两抬担架上装满了松子、红糖、蘑菇干、稍微剩余一点空间也不能浪费,白冰带领众人挖了两大袋子甜草根装车。

从前,这个甜草只被人们当作零嘴,通常是小孩子对它的热情更高一点,人们也只是到部族周围摘一点回家哄孩子。

但如今白冰发明了甜草熬糖的方法,那么这个甜草就变得珍贵起来了,无论是做饼子、熬粥都可以加糖,就算仅仅是用开水冲一下,这么一碗甜甜的糖水也是极好的东西。

这对于向来没什么调味品的远古人而言,无疑是极其珍贵的。

在自家房前屋后埋上甜草根,来年春天,甜草就会发芽长大,到时候不用进山,在家就能熬糖了,大家都觉得冰太聪明了。

最后阿妈跟二姨忍不住也做了一副担架,又挖了好多甜草根装上去才算罢休。

回到部落,已经是第三天的早上,收拾一下,第二天就要直接出发去赶集。

往年,族中各家各户连肚子都填不饱,因此也没什么多余的东西拿到集市上交换,很多人根本不去赶集。

今年,无论谁家都是能够拿出几块肉干,一袋黄米或者几块洋姜,换不了别的,总要换两块盐,没盐的饭食总归没有味道。

因此,今年赶集的队伍尤其壮大,基本族中的壮年汉子都来了,偶尔也有带着孩子的妇人,基本都是有亲人在其他部落,想要在集市上跟家人见一面。

白冰家里,阿爹忙着盘炕赚肉干,阿妈要留在家里照顾小锦鲤,因此,去赶集的人只有白冰一个。

二姨家去的人是麻花跟二姨夫,蛋特地被派过来帮白冰背东西。

白冰也的确是缺人手,她自己只能背一筐东西,如果多个蛋,就能带两个背篓。

蜂蜜、松仁、蘑菇干、肉干这些全都拿一点,家里人口少,留太多吃不完也是平白放着,至于红糖,白冰跟二姨家商定好都不拿出来,自己家留着偷偷的吃。

毕竟这种经过加工的东西,很有可能会引来其他人的觊觎,在对这个世界没有深入了解之前,白冰不打算把所有底牌都亮出去,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清晨,浩浩荡荡的队伍出发。

汉子们走着走着觉得无聊,便把星揪了出来。

“星,你给大家伙儿喊个口号呀,一二一、一二一的,那样走起来才带劲。”

今天队伍里不仅有汉子,还有几个外族嫁过来的小媳妇,也有阿妈们和小娃娃,星脸红红的,但还是很高兴被安排了这个差事。

很快,高亢有力的喊声在队伍里响起来,一队人如同蜿蜒的小蛇,在山间小路慢慢跑着,这喊声不仅能给人力量,还能给人勇气。

在这深山老林间穿行,人类的渺小被衬托的愈发鲜明,喊着整齐划一的口号莫名就感觉心中没了那种毛毛的感觉。

白冰见大家兴致高昂,于是即兴改编了一首《一二三四歌》教给大家。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像首歌,绿色森林绿色森林教会我,唱得山摇......一呀么一呀么一呀么一,一根木棒交给我......”

铿锵有力的旋律响起,这首歌立即受到了族人们的热烈欢迎。

对于这些只会唱《嗷嗷嗷之歌》的族人来说,这首《一二三四歌》简直如同天籁,既有曲调,又能够调动情绪,振奋人心。

大家对它的喜爱程度空前绝后,跑着的时候要唱,停下来也要唱,白冰完全有理由相信,在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些人会在每一个重要不重要的场合唱起这支歌。

而且这些远古人都是天生的填词高手。

比如那首经典的《嗷嗷嗷之歌》就有很多个版本,无论猎到螳螂还是猎到大蛇、亦或是捕到鱼捉到虾,又或者仅仅只是开个篝火晚会嗨皮一下,他们都会唱起那支歌。

不同场合唱出来的歌词都不同,只不过曲调没有变过。

现在大家又多了一支可以唱的曲子,怎能不令人振奋!

这些远古人都很有艺术细胞,白冰只教了两遍,众人就学会了,领唱的任务交给星,白冰独自跑到了队伍的前面。

她现在的力气已经比族中汉子们还要大了,她背着一个装得满满的大背篓跑起来,丝毫没有感觉到疲惫。

队伍要照顾老人和孩子,没办法跑得太快,因此白冰不知不觉就跟队伍拉开了一段距离。

她一边跑一边往小路两旁的森林里观瞧,每次来到这种从前没去过的山林,白冰的眼睛都有点不够用,她仔细搜索着可以利用的宝贝。

前面两天基本上一无所获,路两边山林里面有的东西树洞部落周边都有。

直到第三天,才算是被她给找到一点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