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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作者:湖光秋色 | 分类:现言 | 字数:100.9万

第六章 废墟

书名:朝阳 作者:湖光秋色 字数:2666 更新时间:2024-10-10 14:59:04

许是起的太早的缘故,回去的路上,小姑娘抱着安全带打着盹儿。红灯的时候,林修靠过去替她紧了紧盖在身上的衣服,顺便又亲了亲粉嘟嘟的小脸。

小姑娘嫌弃的嘤咛,嘟囔了几声,“阿域,日出好美……“

林修伸出去的手就这么僵在那里。

“我很想你。”

后面的车按着喇叭催促,小姑娘揉了揉惺忪的眼,打了个哈欠。

“唔,绿灯了。“

“嗯。”

他强装镇定的转过头去开车,心里却像是经历了7.8级的大地震,满目苍夷。

慌乱的连方向盘都握不稳,想着开快一点,再快一点,把她远远的带离这里,带到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地方。

前方的岔路口很是热闹,杂乱的围起了一道人墙。闹哄哄的。

他急忙踩了急刹,右手紧紧的护住副驾驶的小姑娘。

“怎么了?”

“没事,有没有撞到?”

“唔,”小姑娘假装仔仔细细的全身检查了一遍,然后义正言辞的说:“林修同志,你有事。”

他看着小姑娘一本正经的样子,有点哭笑不得。

“楚熙和同志,我很好。”

小姑娘黑葡萄一样的眼镜滴流的转了一圈,咬了咬下嘴唇:“好吧。”

庞大的人群堵住了来往的车流,市井的谩骂声不断传来。男人的谩骂,女人的哀嚎,夹杂着小孩的啼哭。

熙和总算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解开了安全带,“我下去看看。”

人围的越来越多,小姑娘踮着脚尖往里头看。

三十多岁的女人抱着不足月的孩子坐在马路牙子上痛哭,小孩子的脸憋得青紫青紫的,男人气急败坏的跳着脚,说再闹下去抚养费一分都不会出的。恶狠狠的样子,到真是跟他西装革履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真真是印证了衣冠禽兽这个词。

旁边的大妈看着熙和一脸好奇的样子,拉着小姑娘的手语重心长的说:“这小姑娘牙子,有男朋友了不?可千万长点心儿呀,可别跟那姑娘一样,孩子都没满月呢,丈夫就要跟小三跑了,连孩子都不认呢!“

刚走到熙和旁边的林修瞬间脸就黑成了锅底。

熙和讪讪的抽出了粘了一手汗的手,默默的把手往身边不爽的快要喷出火的男人一衣服上蹭了蹭,“嘿嘿,阿姨,这是我男朋友。”林修看着挽在胳膊上的小手,总算是给了点好脸色。

“看完了吗?”

“唔,一个负心汉,那个女人和孩子好可怜。”小姑娘又皱了皱鼻子,摇着头感叹道。

但是,负心汉怎么样,可怜又怎么样呢,人生百态,哪里同情的过来呢。

警察总算是姗姗来迟,疏散了围观的人群,迅速解决了这次交通拥堵。

熙和懒懒的靠在座位上,从背包里找了块提拉米苏挖了一大口塞进了嘴里。

像只小鼹鼠似的,腮帮子一鼓一鼓的。

他偏头看了好几眼,小姑娘也没舍得回头赏他一眼。

“囡囡,提拉米苏是不是比我重要?”

熙和迅速咽下最后一口,总算是回头赏了他一个白眼:”今天没吃药?“

“……”好吧,都说三岁一代沟,他们两个都隔了个长江了吧,唉,果然是老人,跟不上小年轻的神逻辑了。

“当然是你重要啊。”

唔,还算有点良心。

“你可以给我买好多好多提拉米苏啊。”

好吧,说到底,还是比不过一个甜点。

林修虽然是个实打实的钻石王老五,但是这么单纯的谈恋爱还真是没什么经验。

大学的时候学校公司两头跑,难得有个周末休息也就是坐在家里看财政新闻。毕业了更忙,各个城市来回跑。前几年也是谈过两个,但左右不过是成人游戏,不喜欢不适合就好聚好散。

他每天都惴惴不安,生怕小姑娘嫌弃自己年纪大,又实在不知道年轻的小情侣应该做什么才比较合适。

他总想着他的小姑娘,都这么委屈的跟着他了,总不好再让她不开心了吧。

奈何身边的朋友也都是一群只知道爱的动词形式的行动派,一听说林修这35岁的高龄剩男苦恼怎么成功撩到一个23岁的小妹妹的时候,个个笑的前仰后翻。

他头一次觉得怎么当初眼瞎,认识了这么一群混蛋。

最后还是他的小秘书比较可爱,挑了部时下流行的电影,并且贴心的买好了情侣座的电影票。于是,半个小时后,林大少就搂着他的心肝宝贝坐在了黑漆漆的电影院里。

很小资的电影,里面的演员都青涩的像是没熟的青苹果。

大屏幕上照例是青春剧恶俗的剧情,怀孕劈腿流产,简直是天雷滚滚。小姑娘啃完了爆米花,开始专心致志的啃起了小拇指的指甲。林修看着怀里刚被塞进来的空空如也的爆米花桶,看了眼手表,气的好笑。轻轻的拍开小姑娘的手,把自己的手指挪到她的嘴边:“喏,赏你的,比你那个小指头有肉多了。”

天呐,三十多岁的老男人还卖什么萌啊,卖萌要交税的好吧!

小拳头锤子一样的往男人的胸口砸过去,成功的引得男人闷哼一声,哼,叫你嘲笑我╭(╯^╰)╮

“别闹,我要看电影的。”

行吧行吧。

虽然剧情狗血,拍摄手法老套,但是果然还是虐身虐情,赚了一大波的眼泪。女主角的主角光环弱到还比不上一个30瓦的灯泡,随便一个小三小四就被虐的遍体鳞伤。青春的莽撞冲动,以为爱他就是给他一切,但是男主角也不见得有多领情,前程和爱情果然是个有失公允的选择题,自古以来,哪有江山下不是堆满了美人骨,中华上下五千年,为了美人舍弃江山的也不过只有一个傻子。男主角的匆忙出国,带走了他的一切,只剩下了女主。

青春这棵大树,自从被一条名叫爱情的蛇咬了之后,结出来的全是苦果。

她没有孤注一掷的勇气,去医院打掉了孩子。

七年之后,男主角尝尽人间冷暖之后开始怀念那个为他付出一切的女孩子,他毅然决然的放弃国外优渥的生活回来找她。

他从来不知道当年他离开后的后续事件,当年的好友也不愿再提这件事。那段记忆就像是一个梦,只有他一个做梦的人。

那一年的冬天,他在街角的咖啡馆里遇见她。

他们微笑着握手寒暄,好久不见。

她戴着卡地亚的戒指,腕上的手表是百达翡丽,指甲染成了正经的法国红。孔雀绿的风衣,及耳短发。

再不是当年模样。

那不过是青春里做的一个梦,痛的狠了,梦醒了就要过的比谁都好。

影院里回荡着电影的插曲,低沉的女声,像是在诉说一场华丽的伤痛。林修的胸口濡湿一片,他紧了紧手臂,低声安慰着:“只是电影罢了,都是拿来骗骗你们这种小女生的,不哭不哭啊。”

温热的液体一点一点的洇湿衬衣,小姑娘可怜兮兮的抽着鼻子,他认命的把哭成小花猫的小脸摆正,拿着纸巾装着一脸嫌弃的样子劳心劳力的给她擦眼泪。

“眼泪怎么这么多呢,哭的跟个小花猫一样,不哭了啊……”

小姑娘半响没说话,一双眼睛晕着水光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他。他被瞧得心慌,犹如芒刺在背,避了开去。。

熙和抽直了身板,勾住了男人的脖子。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开口:”林修同志,你爱我吗

“我爱你。”男人星辰一样深邃的眸,温柔成了一汪水。

温热的软肉印在男人的薄唇上,带着爆米花香甜的气息。温柔的摩挲,甜蜜的让人情愿溺死在里面。

“如果有一天,你不要我了,那就再也不要来找我了。”

他的心就像被剜出来扔到盐水里,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