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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园医妃:捡个贤王当男宠

作者:默语知秋 | 分类:其他 | 字数:52.7万

第八十六章 魔高一丈

书名:药园医妃:捡个贤王当男宠 作者:默语知秋 字数:2493 更新时间:2024-11-03 01:31:19

谢家勇本是想去和暮云诗再讨价还价一点,他觉得这样做好像有点亏,他出了那么多人力物力,多少要给付点工钱。

而那些人力物力的工钱可以换成粮食,所以才匆匆忙忙坐上马车来追赶。

却不想都快追到了一行人,却把他的马车给拦下了。

掀开车帘皱着眉头问:“你们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事吗?没事赶紧让开,本官有要事。”

可不就是要事?为了你们这群人活命的大事,谢家勇心中有些着急。

那群百姓却红着眼眶,猛的跪在了谢家勇的马车前面,大呼着青天大老爷。

反正无论谢家勇怎么喊那些人都不起来,一个劲儿在那里跪着。

其中一名低着头的百姓,看到这样的情况不由勾起了嘴角。

暮小姐真是厉害,他咋就知道这个贪官要去找他们?

还好在这里给拦住了,不然又要去讨价还价了,暮小姐可说了,再亏下去他们的媳妇本都要亏没了。

若是这件事情办不好,他们这群人以后都不必娶媳妇了,还说发不上工钱,就让所有人都来找他们。

众人接到这样的命令哪敢耽误啊?当然是要将谢家勇围得密不透风,绝不能让他追上暮小姐。

这也是作为山寨后他们这一群人带着家人第一次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

而这山寨里面的人他们本身挺畏惧官的,但是来磕个头的话也还好,所以很爽快的答应下来。

跪在这儿见这个官员,不甘她们也就越发的大胆,当然其中的眼泪也是真的。

毕竟作为土匪的家人,又或者是土匪本身,遇到官谁不是跑得飞快?而这个官不但给了她们户籍还给了她们一个住的地方。

虽然是因为暮小姐的原因,但这也是一个好官是他们,这群土匪窝里面出来的人认定的好官。

他们感慨人生的多变同时,磕头也是为了对这个人的感谢。

暮云诗在一辆马车上看到谢家勇被围得团团转,急得直跳脚的样子,不由站起身对他挥了挥手,满脸得意的笑。

“大意了!”谢家勇在马车上站着,气得直跳脚,总归就是跑不出去。

如果到现在他还不明白这一切是暮云诗搞的鬼,那就是真见鬼了。

和暮云诗坐在同一辆马车架子上的武大钱一货的问。

“暮小姐,你怎么知道谢大人会反悔?”

“猜的。”暮云诗淡淡的回,悠哉哉的往后面的那些麻布袋上一躺。

如今的日子是真充实啊,每天都在安排这个安排,那个很久没有这样躺着,看着那晴朗的天空。

今日的天很蓝,万里无云,就像暮云诗的心一样开阔。

武大钱笑了笑,没有再继续问,就听暮云诗悠悠地道。

“以后跟我混,把那个暮字给我去了,我保证你们吃香的喝辣的。”

武大钱其实也想这么做,就是作为土匪头子的他一直拉不下这个脸来。

总不能求着去给一个小丫头当手下吧,多少有点掉面子。

如今暮云诗这么一说,他眼睛亮了亮,随后觉得有些失态又故作严肃的道。

“咳咳咳,这件事情我需要和我兄弟他们商量一下。”

暮云诗直接朝着他的座位就是一脚:“给你脸了是不?”

“嘿嘿!”武大钱躲闪的快,一下没憋住笑了出来。

那些每辆车都跟着的官兵,看着边上躺着的木小姐和土匪头子,有说有笑。

好像觉得这些土匪也不是特可怕,想想也是,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有血有肉。

若非逼不得已,恐怕也不愿意去做那土匪吧。之前她们因为官兵的身份,对于这些土匪还是挺抗拒的。

哪怕那些土匪跟他们聊天也爱答不理,一路走来,看着暮云诗与那些人的相处逐渐的他们也融合进来了。

渐渐开始接受这些人乌鸦山的人,跟着他们有说有笑,故事赶路的时候累了还唱唱歌。

一群人打打闹闹的走,因为暮云诗提前一天准备了大家的干粮,不但有肉干,还有馒头包子,路上随便休息,烤一烤就可以吃。

而且每一辆车都备了被子,避免在路上太冷,晚上休息冻着。

开春了,雪融化了,太阳很好,晚上月光也挺亮,当真是选了好日子。

路上根本就没有耽搁一些人休息,一些人赶车,原本十五天的路程,他们十天就到了。

,来到双城这边暮云诗直接包下了一家客栈,让上百人入住。

留下了十几个人在外面搭着帐篷看着马车,并没有将那些马车带进城。

武大钱有些疑惑的问:“小姐为什么不把那些马车带过来,好歹能安排大家都休息,这野外住着,始终不如客栈里面住着舒服,赶了那么久的路,也让兄弟们休息一会儿。”

“放心吧,那些兄弟动不着,到时让一些人去给他们换一下,可能我们需要在这边多待几天。”

“小姐过来买了粮食直接上粮铺不就行了吗?还要多待几天,岂不耽误?”武大钱的脑袋没有那么灵活。

花无痕幽幽的回答:“人傻钱多才去粮铺,既然需要购买大量的粮食,自然是要找到最合适的商家。”

“粮铺里面的粮食都不知道转了几手了,价格就算比清水镇的低,那也不是那些百姓可以承受的价格。”

暮云诗转头对他赞赏的挑个眉:“看来我们无痕公子还是很有经商天赋的嘛。”

“那是,所以跟着我有肉吃,你要不要考虑把那个残障人士换了?”花无痕露出了一个邪肆的笑,边上的土匪都看呆了。

暮云诗没好气的瞪他一眼:“不换,他就是最好的,你这种倒贴的没有挑战性,我这人就喜欢征服我,征服不了的。”

其实暮云诗就喜欢帝爵冥那一款,一想到一个禁欲男神,被她拉下神坛,成就感就爆棚。

而花无痕这种花花公子,不知道有多少姑娘想往上贴呢,长得太过于邪魅,太勾人了些。

不像帝爵冥那种冷冷的气场,能让许多的烂桃花避之不及,完全不必担忧。

那种人,一旦动情便是一生,当然这是暮云诗猜的。

而且穿越了,像帝爵冥那种必定是男主,妥妥的必须拿下。

抱紧大粗腿才是真理,越是经历磨难的大魔王,最后说不定变成宠妻狂。

呸,不对,自己要做那一个宠夫狂,替他夺江山,替他平天下。

自己弄个后位玩玩。

暮云诗回到客栈让大家都休息一天,并没有当天就出去。

赶了那么久的路,连她都累得不行。

躺下床后却又翻咕噜爬起来,在房间里面左转转,右转转只有一个水壶。

打开房门,正好看到送水的小二,她叫道:“小二哥可以把我那些人的水壶全部拿到我这边来吗?都装满水哈。”

小二哥愣了一下,随后还是点点头:“姑娘你稍等,我这就去把那些水壶拿过来。”

等到小二哥把所有的水壶都提过来,后暮云诗挥手让他退下。

将房门关好,左右看看,确认没人之后,暮云诗才来到了一堆水壶前,嘴角勾起了不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