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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作者:雪映红梅 | 分类:都市 | 字数:241.8万

第293章 听这意思不像是第一次啊!

书名:律师本色 作者:雪映红梅 字数:2173 更新时间:2024-11-02 01:33:15

第287章 听这意思不像是第一次啊!

“于哥停车的那个小区是什么情况,您有了解吗?”方轶解释道。

“他们吃饭旁边那个小区是个老旧小区,我也在里面停过车。我印象里小区门口有根杆,长期的抬着,没人管,谁进去都行,还不收费,要不然你于哥也不会把车停哪。

应该属于你刚才说的开放式管理,市里的地皮金贵,饭店门口的停车位有限,所以好多去吃饭的,都把车停在隔壁的小区里。”兰姐回忆了下道。

“要是这样的话,恐怕于哥这酒驾……,之前省里就有类似的判例出来,当然最终于哥是否构成酒驾,如何量刑还得看法院怎么认定。”方轶道。

“兄弟,说句实在话,这要是在县里,凭老于的面子,没有人会抓他。姐已经托人都打听过了,现在全国上下都在查酒驾,事又出在市里,老于算是撞在枪口上了,既然你也这么说……

算了,姐就信伱,这事就委托给你了,判刑不判刑的,对于你于哥来说影响不大,不过我希望他能回家过春节。律师费你说个数,我给你打过去。”兰姐道。

回家过春节!这要求可不低啊,现在到过年还有三个多月。加上之前羁押的时间……,兰姐这是对量刑提出了要求啊!方轶心里发苦,这案子不好办啊。

“兰姐,我一定尽全力。不过于哥能不能回家过春节……我只能试试。”方轶道。

“好,有你这句话就行。昨天我去县里特意找了张铁嘴,他给我卜了一卦。”兰姐神秘兮兮道。

“怎么说?”方轶好奇的问道。

“他说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致!”兰姐道。

听完差点没把方轶的鼻子气歪了,这不废话嘛,用得着他算啊!

于满堂的酒驾案,方轶收了五千元,收五千元律师费,一是因为案子简单,没有多少律师发挥的余地,另外,兰姐这条线还得继续维护,不能断。

次日一早,方轶与兰姐签完委托手续后,约了看守所会见。

隔日看守所会见室内,于满堂一脸的苦相,坐在方轶对面。

“兄弟,事就是这么个事,该赔的我也都赔了,我当时真是没注意,要不那个破点烟器,也不至于把人家的车给撞了。你别看我喝了酒,比那些开了四五年车的司机都开的稳当……”都这时候了,于满堂仍旧执念于那个点烟器,并没觉得自己喝酒开车有什么问题。

“行,于哥,我明白了。兰姐挺担心您的,您这是酒驾,可不能总提点烟器的事,您明白我的意思吧!”方轶提示道。

于满堂然后点了点头:“兄弟,这是咱俩聊,我这么说。警察和检察院的人问我,我可没这么说。你放心吧!我一定痛改前非,深刻检讨,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出去。”

于满堂一番话说的方轶一怔,听这意思不像是第一次进来啊!

“您还有什么需要吗?我帮您转告兰姐。”方轶道。

“你告诉那老娘们,让她再给我充点钱,我都进来半个多月了,她就给我冲了五百块钱,扣扣索索的。我现在买手纸的钱都没有,早上都是借人家的用。让她大方点给我一次冲五千。”于满堂不满道。

“行,我出去就让兰姐给您充钱,不过真不用冲那么多,说不定过段时间您就出去了,到时候剩下的钱您可拿不回去。”方轶道。

“好吧,你让她看着办吧。”于满堂琢磨着方轶说的有道理,便不再坚持。

出了看守所,方轶打电话把会见的情况告诉了兰姐,兰姐直接给他转了一千,让方轶帮忙给于满堂冲卡上。

可能是案件比较简单,于满堂的案子在方轶去法院调卷后,没多久便开庭了,案子由一位卷发男法官独任审理。

……(案情比较简单,前面的程序省略,以免被认为掺水)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请公诉人发言。”男法官道。

“……本院认为,被告人于满堂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于满堂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车辆损失、无犯罪前科等量刑情节,建议对被告人于满堂判处拘役四个月。发言完毕。”检察员宣读起诉书道。

对于检察员来说,像于满堂这样的危险驾驶的案子每年不知道要开多少个庭,非常简单,不过是走个程序,等判决。

之前方轶去检察院跟检察员沟通过了,负责案件的检察员表示一定会考虑律师的意见,今天一开庭检察员建议判处于满堂拘役四个月。这让方轶有些挠头,四个月!春节都过完了。

“被告人自行辩护。”男法官道。

“我不应该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我真没想着上路,只是把车开到大门口,交给代驾。请法官从轻处理。”于满堂道。

他的神态很淡定,并没有任何慌乱的迹象,也许四个月对于他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当然刑期越短越好。

“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那法官道。

“辩护人认为,虽然被告人于满堂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有从轻处罚的情形,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于满堂仅仅在小区内道路移动车辆,主观动机是为方便代驾寻找车辆,履行代驾工作,这在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中已经被证实,由此可见被告人于满堂的犯罪情节轻微。

二、被告人于满堂平时遵纪守法,他经营的盛丰集团是市里和县里的纳税大户,判处的刑期过长不利于其公司的正常运营,且案发后于满堂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并主动赔偿被刮车辆损失,具有悔罪表现。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于满堂虽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于满堂拘役二个月。”方轶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