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作者:雪映红梅 | 分类:都市 | 字数:24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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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7章 都钻一个被窝了,你告诉我没干什么
第548章 都钻一个被窝了,你告诉我没干什么?
史凌心中起疑,难道妻子是在等闺蜜?不对呀,她的闺蜜都是一帮好吃好穿的货色,根本就不会来这里,这个时间点应该在美容院或者在逛街才对。
于是史凌留了个心眼,没过去找自家媳妇,而是躲在角落里偷偷盯着妻子的一举一动。
不一会儿,一名长得很帅气的男子拿着房卡走了过来,史凌的妻蒋雨与他有说有笑的上楼去了。
到了此时,史凌再傻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心中这个恨,暗道:老子在外面整天累死累活的,结果却被人戴了绿帽子。这口气他怎能咽下(是个男人都咽不下)。
于是,史凌跟踪二人到了五楼。
看着他们二人进了房间后,史凌抑制着心中的愤火,掏出电话给其铁哥们“二楞”和“虎子”打电话,让他们赶到该酒店的五楼会合。
半个多小时后,三人会面,随即骗开房门,闯了进去。一进房间,史凌见到自家媳妇蒋雨正缩在床上的被窝里,衣服仍在一旁的沙发上。那位帅气男穿着睡袍,见三人往里闯,一脸的怒意,不断的呵斥众人。
可他话未说完,便被二楞一拳捣在了心口窝上,痛的说不出话来,蹲在了地上。蒋雨见是史凌进门,吓得脸色煞白,紧紧的拽着被子,躲在别窝里浑身颤抖,一句话不敢说。
史凌气炸连肝肺,转身向帅气男走去,上去一脚将蹲在地上的帅气男踹倒在地,紧跟着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地上的帅气男搞不清楚状况,被打得痛苦不堪,拼命求饶:“各位好汉,兄弟与你们井水不犯河水,兄弟我不过是出来玩玩,真没干什么!”
“你TM的跟这个女人开房,孤男寡女的,都钻一个被窝了,你告诉我没干什么?伱当我是傻子啊。”史凌呼呼喘着粗气,双眼喷火,愤怒道。
“大哥,甭跟他废话,交给我了,弄个汽油桶给他剁了放桶里放上些水泥,沉河里算了。”虎子走过去一脚踢在帅气男的屁股上,说道。
虎子的话刚落下,帅气男急了:“大哥,几位大哥,就饶了小弟这一次吧,我跟这女的,真是第一次,刚上床就被你们抓住了。我认栽,我赔钱还不成吗?”
帅气男以为遇到了“仙人跳”,立刻认怂,打算拿钱平事。
“你知道我跟她是什么关系吗?”史凌蹲下身指着床上的蒋雨,看着帅气男的脸问道。
“你们是……夫妻关系!”帅气男心道:你们不都是这么干嘛,说是夫妻可谁不知道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啊,合伙做买卖而已。
“知道还给我戴绿帽子。”说完,史凌狠狠的踹了对方一脚,转过头看向蒋雨:“还特么不去穿衣服,光着有瘾是怎么滴?”说完,他将沙发上的衣服扔到了床上。
被窝里的蒋雨被吼的一哆嗦,伸手拽过衣服,躲在被窝里一顿忙活。
“小子,你说今天这事怎么解决吧。”史凌一屁股坐在床边上,喘着粗气,问道。
其实他也不想搞死眼前的帅气男,只是想教训下他。既然帅气男提出破财免灾的方案,史凌觉得也可以。
“我给钱。”帅气男道。
“给多少?”史凌问道。
“五万?”帅气男试探道。
“五万,你特么打发要饭的呢。我媳妇都被你约到酒店了,就给五万,你觉得我这颗受伤的心能被抚平吗?”史凌恶狠狠的看向帅气男。
“十万,十万怎么样,我真没钱。我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哪有钱啊!”帅气男哭着脸道。
“好吧,十万就十万,要是有下次,我直接把你剁了沉江。”史凌恶狠狠道:“拿钱吧!”
“我马上打个电话让我朋友送过来。”
帅气男说完,起身去拿手机,却被二楞一脚踹翻在地:“你TM说的这么热闹原来没钱啊!没钱还学人家出来开房,有点礼义廉耻没有啊。”
史凌让虎子翻了帅气男的衣服和包,结果只找到了二百多元,虎子将钱扔在了帅气男的脸上:“真TM穷,张嘴闭嘴的上万,其实是个穷光蛋。”
二楞拿过帅气男的手机,扔给了他:“说话小心点,要是说出什么不应该说的话,小心我把你剁了。”
帅气男连打了三个电话才借到十万元。史凌让虎子去拿钱,因为要跑三个地方,所以在虎子拿到全部款项前,他与二楞一直在酒店看押帅气男。
虎子骑着摩托车一路狂奔,来到帅气男的第一位朋友家楼下后,帅气男的朋友将三万元给了虎子,并未多想。
当虎子来到帅气男第二位朋友家的小区门口时,帅气男的朋友见来人高大威猛,心里立刻有了警觉。
他知道帅气男去酒店约会富婆的事,晚上帅气男给他打电话借钱,而且语气很急,再联想到面前的大汉,他立刻怀疑帅气男遇到了“仙人跳”,于是在虎子拿到二万元离开后不久便报了警察,称帅气男被人绑架了,警察根据帅气男朋友提供的信息找到了酒店。
此时,史凌让二楞下楼去买吃的,二楞下楼,警察上楼,前后脚的事,史凌被警察当场抓获。
买吃的回来的二楞见史凌被押上警车立刻躲了起来,急忙打电话告诉了虎子,二人连夜逃往外省,在临走之前二楞用公用电话给史光勇说了案发经过,让史光勇想办法救史凌。
经鉴定,帅气男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甲级。公安机关很快便以敲诈勒索罪将案子移送去了检察院,此后检察院以史凌犯绑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史凌伙同他人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实际劫得他人现金人民币五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史凌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当。
一审法院最后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史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之前史光勇请的律师是水泥厂的法律顾问,当时那位法律顾问在酒桌上拍着胸脯向史老板保证,他会请他们律所刑事委员会的主任李律师,与他一起合办史凌的案子。因为是顾问单位,所以律师费打折,收了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