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四合院我是贾东旭

作者:川酒很香 | 分类:都市 | 字数:90.1万

第80章火热年代

书名:四合院我是贾东旭 作者:川酒很香 字数:2622 更新时间:2024-11-22 08:44:53

贾东旭回答的很干脆,李晓燕也很满意,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望着某人忽闪忽闪。

趁着办公室没其他人,还拍了他一下有些扭捏的说:“早这样多好啊,我就感觉你是一个迷,而且对人很冷。

你可知道,我...”对方说的真的说不下去了。

轻轻叹了口气,转换话题说:“咱不说这个了,过两天我生日的时候,我通知你,也不许不来就行,行吧?”

“得嘞,保证准时出现。”东旭同学拍着胸脯保证。

对方笑了笑,转换话题说:“你对我好,我就会对你好,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啥好消息?”

“咱们轧钢厂业务还要扩大,除了轧钢方面的主页,准备增加一些副业,主要为了增加就业,安排一些为轧钢厂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属。”

李晓燕说完嫣然一笑说:“你想不想管更多的事儿。”

“我不想管事儿太多,很累,再说我现在还没转正呢,怎么管?”

东旭摇头。

“就是因为你没转正,所以现在是机会,一旦调离新部门儿,肯定就能转正了。”

“新部门,啥部门啦?”

“新成立红星轧钢厂服务事业部,跟你的后勤部是两回事儿。

你的后勤部只管轧钢厂里面的事儿,而服务事业部就是管后面新部门的事儿。

包括旅社,餐厅,幼儿园,小学校,还有初中学校,甚至以后还会办高中学校。

另外电影院要对外开放,除了平常厂里放电影免费看,平常去电影院是要收费的。”

“这个不错呀,我觉得早该这样了。”贾东旭觉得这个新部门管的事情可真多。

而且都是管真金白银的事儿,当了这么久的代主任,他早就体会到,这方面的好处,就算啥都不做,也不会两手空空。

这就是领导的魅力,不过领导不是谁都能当的。

“还有嘞。”贾东旭以为就这么多了,结果对方撇了撇嘴儿,又喜滋滋的说:“要成立歌舞表演队,还有文艺团体,这方面是你的强项,所以我觉得你非常适合去新部门儿工作。

当新部门儿的领导。”

“可是,我还想当厂部的领导嘞,观点都去得了哇。”东旭笑哈哈的说道。

对方又拍了他一下说:“这就看你啦,表现的好,我帮你,你就有可能表现的不好,惹得本姑娘不高兴。

那我就不知道了。”李晓燕说完抿嘴笑了。

两眼静静的望着某人,期待他的回答,或者说表现。

东旭同学先是皱眉,然后展颜一笑说:“走吧,我请你吃饭,趁现在改制还没有完成,还不要票,也不要计划。

咱今天就去好好的搓一顿,想吃啥随便点。”

“真的吗?”

“真的,绝对真,比珍珠还真。”

“弄得我好像是一个贪吃的姑娘似的。”对方努了努嘴,又翻了,翻白眼了,哼哼:“我可不是为了吃,我的心意你不懂。”

说完望着某人悠悠一叹。

东旭同学干脆抓住她的手说:“其实我懂,但不是现在,我希望你能理解。”

“好啊,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理解,我当然理解,来日方长嘛。”

贾东旭很软里面的一句话,结果让对方就像打了鸡血,直接高兴的差点跳起来。

看见对方两眼发亮,状态超好,把原本就很高的地方,挺的更高的时候,

他却在心里叹气。

“媳妇儿,对不起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咱可真不是真心要那啥。”

想到这里他拍了自己一巴掌,吓了李晓燕一跳,吃惊的抓住他的手问道:“你干嘛打自己?”

“哦,有一只蚊子,下班了这么久了,咱们咱们赶紧去餐厅吃饭吧,去晚了,人家都关门了。”

东旭随口一说,对方笑嘻嘻的说道:“哪有那么早?骗人。”

说完笑了,笑的合不拢嘴。

东旭同学穿的是一件当时很流行的那种蓝白相间的春秋衫,就是那种什么?军穿的那种。

背着一个帆布包,走出办公室的时候甩了一下头发,显得很洒脱,又很帅气。

在他身后的李晓燕同学,看着差点都呆了。

在心里忍不住想,多俊的人儿呀,不过我早晚要把你弄到手。

两人各怀心事,大步流星的走出场部,再走出轧钢厂的大门。

当然,走出厂步的时候,就一前一后拉开了距离。

毕竟在那样的年代,一个是名草有主的青年,一个是未婚姑娘,自然要相距远一些。

不然人言可畏,明天就有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也许有人会说,在这样的火热年代,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其实这种事情,什么时代都有,相对来说更隐蔽,或者说少一些而已。

当然也有做的很过分的,说一件题外事,这可是真的,也就60年代吧,农村的一个大队主任,相当于后世的村长。

跟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寡妇勾搭上了,一来二去,被媳妇儿知道了,这家伙一开始很害怕,以为媳妇儿会告他。

结果时间一长,发现媳妇儿装糊涂,根本不提这件事。当年的女人很传统,对这种事羞于启齿。

加上担心被丈夫抛弃,还想到一大帮孩子,如果真的离了,孩子咋办?

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不过有时候选择隐忍,换来的并不是对方的理解,而是毁灭。

话说这家伙跟寡妇,时间长了,寡妇就有点儿不甘心,就这么不明不白的。

她要想公开的当主任媳妇儿,过正常人的日子,可对方媳妇儿还在,他又不愿意离。

主要担心自己的事业,这家伙有一定的文化,工作能力挺强,在当时正处于上升期,完全有可能到公社去工作,再上一级。

所以他不会选择离婚,不过却干了更蠢的事儿。

寡妇没事就吹枕头风,把这家伙吹的晕乎乎的,不知在哪儿弄到的一种慢性药?

趁着媳妇儿生病抓药的时候,他主动帮媳妇熬药,熬好了就把这种药加到里面去。

打算让媳妇儿慢慢的,死去,而不是老去。

不过这家伙小瞧了自己老实巴交的媳妇儿, 因为她到死都不会知道是怎么回事。

结果媳妇儿不知怎么发现了,媳妇儿也没说,而且选择了继续吃,丈夫这样对自己,她已经绝望,所以选择了决绝。

不过她有一个还没满三岁的小儿子,就在她临死之前没几天,小家伙不知怎么样,一天到晚哭。

她就跟孩子唠叨:“你这小子,一天到晚就知道哭,你爹用药想把我毒死,等我死了,有你哭的时候。”

按理说这么小的孩子,老爸说什么他根本记不住,但是这里要隆重的提到这个,但是。

没过多久,老娘真的一命呜呼,老爹的愿望达成,将媳妇儿风光大葬,然后准备与寡妇双宿双飞。

可就在媳妇儿埋葬这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不到三岁的小家伙抱住他舅舅哭着说:“我妈是我爹害死的,我妈亲自告诉我的,说是用的药。”

他这么一说,立马众人哗然呐,老舅当即发飙,本来姐姐死的蹊跷,他就有点儿怀疑。

于是直接报警,最后经过法医鉴定,小孩儿所说完全属实。

最后老爹和寡妇都被抓走了,舅舅把小孩儿带回家养起来。

也许有人说这是杜选的,但可以用脑袋保证,绝对是真实的故事。

所以,无论什么时代,男女之间的事都是说不清的。

就算当年要装进猪笼沉进江里,也会有人不顾一切。

当然,说了半天,东旭同学作为穿越者,风险太大的事儿他不会干。

就算要,也得等机会,等万无一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