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作者:叶公好龙A | 分类:都市 | 字数:68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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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湿地
第155章 湿地
“是什么?找到什么了?”
一伙子人听到两个老猎手这么激动的喊声,知道收获定然不小。
匆匆往前赶。
陈凌由于之前带着狗追踪豺狗子的痕迹,身上没背猎物,这时候率先走到了跟前。
刘广利和王立献两人正眉飞色舞的,显然是高兴坏了。
指着地上的猎物给他看:“哈哈哈,富贵你来看看,没白追这么远吧,果真还是让咱们捡到了……”
这里距离悬崖较远。
但是坡度依旧比较陡,附近林木比较稀疏,地上是蕨类、灌木、野草、苔藓组成的植被。
陈凌就看到草坡上躺着一头肥硕健壮的梅花鹿,头顶上的角很漂亮,光看模样的话,估摸能有一百斤往上,
距离梅花鹿的不远处,大概有十多米远,还有一只深棕色的小鹿。
死状都比较凄惨……
都是从尾后的肛部被撕开,内脏已经被豺狗子掏空了,只留下两具惨兮兮的躯体。
“富贵你提起来试试斤两,这头公鹿可不小,被扒狗子掏空了腔子,也能有个一百来斤哩……”
刘广利弯腰拽起梅花鹿的一条腿,拖到陈凌跟前。
陈凌接到手里,提起来试了试。
沉甸甸的确实不轻,便笑道:“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成年梅花鹿最重也就两百斤出头,这只公鹿绝对不算小了。
单单是鹿肉也能换不少钱。
“哈哈哈,好大的梅花鹿啊。”
“俺、俺也来试试。”
能白捡这么大的猎物,大家都兴奋起来。
一个个就放下东西,便摩拳擦掌走上前来。
“那边的,是一只小的草鹿?”
陈凌目光转向另一处,黑娃已经跑过去叼了过来。
“这可不是草鹿,这是只香子……”
刘广利摇摇头,指着黑娃丢在众人面前的小鹿对陈凌道:“你看它肚子下面,还有香包包哩,这是只牙香。”
香子就是香獐子,又叫林麝。
在他们这里,香獐子要是公的,就叫牙香,母的叫草香。
因为公的香獐子,嘴角外边露着两颗弯弯的牙。
现在这只就是公的香獐子,模样像鹿,但个头小的很,没有长角,棕色皮毛,背上有浅色圆点,不过没有梅花鹿那样明显。有五十公分高,已经算香獐子里的大家伙了。
“咋样啊富贵?是不是没见过这玩意儿?来,你过来闻闻……”
刘广利看陈凌还有些发呆,就拍了拍他肩膀,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
陈凌虽然老听人说香獐子香得很,天然的麝香有多么多么名贵,但前后这么些年,还真就没见过这东西。
心里好奇之际,就蹲下把这只香子翻了个身,凑到它的腹部肚脐眼的位置,轻轻按了按那鼓囊囊的麝包,猛的嗅了一下。
登时一股又酸又臭的浓烈异味扑面而来,满鼻腔都是,差点把他呛一个大跟头,起身剧烈的咳嗽起来。
“咳咳咳……”
“呕,这啥味,好他娘的臭啊。”
“哈哈哈,臭就对啦。”
刘广利奸计得逞,坐在他旁边草地上,笑得直打跌。
“糟老头子,年纪这么大了,还满肚子坏水……”
陈凌咳了半天,不住的揉着鼻子,还是没缓过劲。
众人见他这模样也都是一阵憋不住乐。
不过乐呵完,一帮年轻小子也是好奇得很,尽管知道这东西是臭的也纷纷凑上前来,小心翼翼的闻了一遍。
“广利叔,不都说香子都是香得很么,咋闻起来这么熏人哩,不会是被扒狗子吃掉了腔子,香包包坏掉了吧?”
“坏啥坏,香包包没割下来,就是这股子味儿。”
“咱们平时吃糖甜过头儿还齁得慌哩,这玩意儿也一样,香到头儿那就是臭的……”
刘广利砸了咂嘴道,“不信你们掏出来点,找个有水的地方,往水里一放,化开之后,那家伙,香味几天散不下去。”
“啊?真的吗?”
“真的,不信去试试!”
“这……还是算了吧,听说这玩意儿贵得很,俺们还是别糟蹋好东西了。”
大伙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虽然没怎么见到过香獐子这东西,但是村里经常有人上山采药换钱的,也大概知道这是值钱玩意儿。
“确实是好东西啊,要不说富贵家的狗立大功了哩,梅花鹿、香子,那是一个赛一个的值钱……”
刘广利坐在草地上,摇头晃脑的哼哼道。
然后抬头冲陈凌咧嘴一笑:“那啥,不过值钱归值钱,这大公鹿跟香子既然是富贵你家狗找到的,那俺们就不掺和了,都归你们了……”
陈凌顿时愣了下,然后推拒道:“别啊广利叔。”
“这撵山下水,见者有份,哪能我们独吃独占哩?”
确实,撵山下水,见者有份是老规矩了。
意思是不管上山打猎还是下水捉鱼,但凡是参与者,人人都有份收获,连有跟着吆喝助威的小娃娃也不例外。
不过这里边也有讲究,“头铳”或者“鱼把头”是要多分到手一些的。
“头铳”就是第一个击中猎物的人,除了和大伙儿平分猎物之外,还会有资格另外挑选兽皮或者其它值钱的部分。
“鱼把头”则是带领捕鱼的人,分完鱼获之后,也能额外挑选大鱼。
现在虽然是捡到的梅花鹿和香獐子,没人正儿八经的去撵山。
但这两样东西,可都不是便宜货呢。
梅花鹿除了皮子和肉,鹿鞭、鹿心、鹿尾等都是药材。
这个不用细说,关键是这个香獐子。
仅是一个麝香包就能卖不少钱。
要知道这可是天然麝香。
陈凌对此是最为清楚不过,后世这玩意儿是禁品,不允许私下买卖,但是屡禁不止,都炒到了天价。
即便在眼下这个年代,也贵得很。
前些年,大概90年左右,麝香年出产总量也不过堪堪达到2000千克,往后就越来越少,要知道这可不只是香獐子身上的麝香。
还有其它产香的野物一块加起来的总量。
现在虽然价格达不到后世的疯狂程度,但一只香獐子的香包包也能卖大几百块钱了。
“广利叔,这撵山下水,见者有份,还是按老规矩来吧……”
王立献和一众陈王庄的也跟着说道。
刘广利却摆摆手,从草地上站起身:“不分了,你们拿走吧,俺估摸着前面还有东西哩,钻了这么些年老林子,俺对扒狗子比你们了解的深,走吧,往前再走走看……”
“啥意思啊广利叔?难不成还有香子跟梅花鹿?”
听到这话,小年轻又跟打了鸡血似的,满脸振奋。
“去去去,想啥好事哩?”
“这香子,跟梅花鹿,只要是公的,基本上就是独来独往,一个人过日子,除非到了春天跟夏天,天暖和要配种,要不然就见不到成群的……”
“香子最多三两只,这东西尤其牙香,入了秋懒得很哩,经常在一个山头高处安家落户,等出了太阳就在断巴崖子上四仰八叉的躺着晒它的香包包,那股味儿散出去后,虫子啊蚂蚁啊就往它香包包里钻,它那香包包就养的越来越大,往后整年就在这山头上待着不下来。”
“这东西也胆小,要不是扒狗子把它逮到,就凭咱们,就是有富贵家的两条大狗帮忙,也难哟!”
说着,刘广利指了指身后的悬崖:“你瞅瞅,狗跑的再快,在这样的山崖子上又咋能撵得到它们?那家伙一蹿就是老高,还能上树,除非是扒狗子那样的,才能制住它们……”
小年轻们想了想,这样机灵的野物还真是挺难抓到的。
陈凌却没听这个,而是跟王立献和陈大志分别对视了一眼。
大概猜出了刘广利的心思。
不分他们一杯羹,一是陈凌的狗追过来的,没有他家的狗,根本捡不到这样的值钱货。
二是陈王庄的人太多。
一共进山十二人,刘广利他们那边还有五个。
就算分了,按规矩陈凌还要拿大头。
这分不分的,就没啥意思了。
还不如送个人情。
陈王庄这边,年轻人虽然多,但是也没人是不晓事的真傻子。
根本没人去动地上的鹿和香子。
各自拿好各自该拿的,该背的,就留给陈凌自己了。
陈凌见此挺无奈的,只好自己架起来鹿腿,把梅花鹿背在身上,让黑娃叼起来香獐子,跟着众人继续赶路。
沿着山脊宽阔的地带缓缓向下,等赶到林木边缘的时候,附近开始出现水声,就转过方向,朝着有水的方向走,不多时,面前就出现一条深涧。
水流极其清澈,从一行人身下四五米深的沟壑流过。
刘广利蹲下瞧了瞧,又在四周发现了酱红色的兽毛和血迹,就说道:“往西北走……”
话音落,陈王庄这边的群狗已经在小金带领下跑了出去。
刘广利见状一愣,而后笑了:“看样子俺没猜错。”
“咋了?这是又能捡到肉了?”
众人立马来了精神。
刘广利摇头:“不是野牲口的肉,跟过来就知道了。”
随后向前走着,走了也不过就十来米远,连绵的狗叫声就从林间传来。
众人闻声立即加快脚步赶过去,就见这里林木稀疏,多为皂角、构树、桉树、油桐等深山常见树种,小金带着群狗在树林间狂吠着,它们身后躺着一具具红毛野兽。
竟然是死去的扒狗子。
细细数了一下,共有五只。
陈王庄的人见到这场景,大部分都很惊讶。
“这扒狗子咋死了这么多?”
“是狗咬死的?不,不对,它们跑得快,想跑,咱们的狗在这里追不上。”
“还有,咱们来的时候,立献叔他们说过有野猪,难不成是让野猪拱死的?”
“对啊,梅花鹿和香子不够吃,它们估计去抓野猪吃……”
对于他们的猜测,王立献没有立即回答,走上前看了看这些扒狗子的尸体。
问道:“广利叔你过来就是找这东西的?”
“对喽!就是找它们的……”
刘广利走到豺狗子跟前,翻来覆去的看了看。
陈凌他们也很疑惑,也跟着凑过去。
“立献知道它们咋死在这儿的不?”
刘广利笑眯眯的问道。
“这个,俺对这东西没广利叔你了解的深,不过以前也听老人们说过,扒狗子成了群,是公的多,母的少,公的多了喜欢打架,尤其是受了伤后,吃的要是不够分,就会让其它扒狗子咬死……”
王立献想了想,答道。
这种事他也是听村里老猎户说的,自个儿还没碰上过。
刘广利嗯了声,点点头:“你说对了,扒狗子心肠就是这么毒。”
“这里边估计有一个是豺王,被咱们拿枪打伤了,不中用了,其它公狗不服气,就在这里打了一架,你看它们身上的伤,这个眼瞎了,耳朵也让咬掉了……”
陈凌他们围上去瞅了瞅,这些扒狗子伤得确实很惨烈,有的都让开膛破肚了,肠子流了一地。
好在它们不吃同类。
这次陈王庄的众人算是开了眼界,忍不住发出一阵惊叹。
随后,再次轮到分猎物的时候,陈凌他们就不肯要了。
豺狗子的价值并不算高,卖皮子是比不了狼皮和狐狸皮,肉的价格更低,但这是不花力气捡到的,已经很不错了。
“行吧,俺就不多客气了,有了这五只扒狗子,俺们也该往山外撤了……”
刘广利五人干净利索的把五只扒狗子捆起来收拾后,连带着野猪与其它大大小小的猎物,身上已经背满了。
“你们再转转吧,之前看脚印,野猪没跑多远,估摸着还在这两个山头上哩。”
“行,你们一路小心。”
“哈哈,走喽!”
“对了,富贵,过来一下,俺告诉你两个药方子。”
……金门村的猎户走了,沿着山涧向西南,翻越一座山头而去。
陈凌他们继续留在鹰爪岭附近,寻找野猪留下的踪迹。
不过他们也在商量着,最多再逗留两天就要往山外走了,快打霜了,山里气温虽然不高,但是大牲口不能过久搁置,今天是第三天,要尽早的处理掉。
“富贵,快把狗喊过来,准备找骚了。”
跟着野猪的踪迹在山上绕了绕,王立献在一处松林中的苍青色外裸岩石上发现了野猪最新的踪迹。
有野猪的脚印,也有粗粝刚硬的野猪毛发。
陈凌赶忙走过去,把黑娃嘴里叼的香獐子提到手里,让两只狗一起去闻。
“献哥,我现在大概能认出来野猪留下的脚印跟猪粪了,这个头跟斤两你们是咋看出来的?”
陈凌对此有些想不通。
“这个也不难,野猪喜欢走一段路就找地方蹭痒痒,你去看它留下的脚印跟蹭痒痒的高度,见得多了,你自个儿就能估摸出野猪的个头有多大,斤两有多少咧!”
王立献说着,指着不远处的脚印道:“你们看,这野猪的脚印是脚趾头着地的,深浅不一样,踩得深的个头大,踩得浅的个头小,这是都能想明白的,你看这蹭痒痒的高低,大概有个五十公分左右,脚印有两三公分深浅,这就是差不多两百斤的大野猪……”
“不过地面软硬不一样,你得自个儿留神去看去记,跑山次数多了,不用人教你也知道是咋回事。”
众人微微恍然。
说话的工夫,两只狗找上骚了,带着群狗沿着山坡小跑着向下。
一伙人跟上去后,没多久就顺着山涧往下去了。
向着山涧的北面,是向阳坡,阳坡从山涧底部,直到山崖上面,均匀分布着一种神奇的树木,叶子像梧桐树的,但开的花却像是含苞待放的荷花,奇异的芬芳随着水汽飘散过来,让陈凌非常想过去挖一棵。
但隔着深涧过不去。
只好老老实实跟着两只狗去追踪野猪。
最后慢慢的山涧中溪水分流,他们就跟在群狗后面向南而行。
不多时,随着细小的溪流,地势逐渐变低,慢慢的,一片湿地出现在众人眼前,掩映在密密麻麻的芦苇和香蒲之间,水色灰绿,面积很大,但水面却很沉静,远远看过去,有种幽深寂静之美。
等走近之后,水声变小。
一阵阵清脆的啾啾鸟鸣,伴随着嘎嘎的水鸟叫声混杂在一起传过来。
湿地之中没能看到野猪的身影,只有一群白鹤,静静地站在郁郁葱葱的芦苇荡之中,慢条斯理的梳理着羽毛,远处的水面上,还有同样洁白优雅的另一群大鸟,扇动着翅膀,引颈长鸣。
“是那群白鹤!”
“还有,天鹅……”
众人下意识的放慢脚步,看着这群美丽的候鸟。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水面的另一侧,有一道金黄色的身影悄然无声的显露出身形,从林间向着水边潜伏过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