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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潮1980

作者:镶黄旗 | 分类:都市 | 字数:1.2千万

第1289章 第一千二爱八十八章 引狼入室

书名:国潮1980 作者:镶黄旗 字数:4341 更新时间:2024-10-21 00:40:44

第1289章 第一千二爱八十八章 引狼入室

何况以LV在欧洲时尚界的地位,以亨利·拉卡米耶在商界的人脉关系,他能选择的合作对象多了。

互相合作过,有一定的交情,可以互相信赖的同行其实有不少。

就比如香奈儿公司,比如皮尔卡顿公司,他其实完全没必要把宝压在一个自己才刚刚认识,根本不是很了解的陌生人身上。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答案也很简单,就是他太自负,也太贪婪了。

其实如果有谁真的能够设身处地从亨利·拉卡米耶角度出发,也并不难理解他急着做出的选择。

别忘了,由于LV与MH的合并本来就是亨利·拉卡米耶他自己做出的决定。

而他却没有想过会得到这样的结果,其实内心早已经深深后悔。

再加上他才刚刚吃过MH背刺的大亏,后背遭受疼痛感还未消散呢。

他不可避免的有点愤世嫉俗,以至于对“同伴”这个概念都产生了怀疑。

所以哪怕面对眼前不利的局面,对他来说,到底要不要再引入一个势均力敌的同盟军,其实是个让他心里颇感为难和顾虑的选择。

没错,香奈儿和皮尔卡顿这些老伙计虽然不错,可过去彼此合作只是单纯针对某款产品,或者为了某个主题活动,做暂时性的合作。

并不牵扯到股权,也没把各自绑在一起。

天知道亨利·拉卡米耶如果求助于他们,并把他们引入自己的公司。

当把MH和健力士制服了之后,这些老朋友会不会也因为利益和权力和他产生龃龉,发生矛盾。

如果真是这样,那到时候他又该怎么办呢?

别说人情上他的顾忌太多,哪怕实力上,这些老伙伴们也不是任人拿捏的。

而迪奥的贝尔纳·阿尔诺对亨利·拉卡米耶来说,就完全不一样了。

首先,在亨利·拉卡米耶看来,这个人能力虽然有,但是个学建筑的,五年前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房产商,属于刚刚进入时尚业没几年的新人。

资历尚浅,还缺少经验,而且势单力薄,实力有限。

如今的迪奥时装每年的营业额才一亿多美元,比起路易·威登差太远了,两家企业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甚至这点在他们双方互相聊天的时候就能看出来。

亨利·拉卡米耶能感到贝尔纳的态度特别谦虚,对自己只有低声下气的讨教,像学生对待老师一样的对待他。

这也让他产生了盲目自信,认为在公司稳定后,自己只需凭借行业地位和公司资历,就能稳稳的拿捏住这个行业后辈。

其次,亨利·拉卡米耶还知道,贝尔纳·阿尔诺手里的迪奥,其实是从法国政府的手里买下来的。

而在亨利·拉卡米耶看来,这小子既然能获得法国政府的认可完成这个知名品牌的商业收购,并且他还能取得如此完美的结果,的确帮助迪奥走出了经营困境的泥潭。

这无疑代表了贝尔纳·阿尔诺的为人可靠,不但具有一定能力,也有商业信誉。

再加上这个人看上去文质彬彬,出身名校,一副绅士做派。

于是亨利·拉卡米耶也就犯了以貌取人的毛病,很主观的认为贝尔纳·阿尔诺的人品应该是比较可靠的。

最后,除此之外,亨利·拉卡米耶内心里其实还有一个不大好对人言的小算盘。

那就是他其实已经惦记上了贝尔纳·阿尔诺手里的迪奥时装。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都误以为迪奥是个统一的品牌,只归属一家企业所有。

但实际上,这个品牌是分为时装业务和美妆香水业务两大部分的。

而且迪奥的身世也远比世人想象中要复杂的多。

1957年10月24日,随着克里斯汀·迪奥这位大师不幸卒死于心脏病。

这两项业务就被他的后人,分别卖给了不同的对象。

于是从这一天起,迪奥的品牌就一直处于分裂状态。

布萨克纺织集团得到了迪奥的服装业务,后来又因陷入经营困境,被贝尔纳·阿尔诺通过收购获得。

LVMH集团则一直拥有迪奥的美妆香水业务。

这也就是说,无论是亨利·拉卡米耶,还是贝尔纳·阿尔诺,他们各自手里的迪奥品牌都是不完全的。

也只有他们联合在一起,迪奥才会是一个完整的迪奥。

所以其实亨利·拉卡米耶的心里还藏着一个不好对外明言的梦想。

一方面,他想用迪奥的美妆香水业务这块香饽饽,作为去诱惑贝尔纳·阿尔诺诱饵,让其变成被胡萝卜牵着走的毛驴,为己所用,成为自己的马前卒。

另一方面,他想通过逐步控制贝尔纳·阿尔诺这个盟友,最终把迪奥时装转移到LVMH集团旗下,和迪奥美妆香水实现“统一”。

不能不说,亨利·拉卡米耶不愧是路易·威登的四代目,的确称得上老奸巨猾,方方面面都算计到了。

他这个合作对象找的,看上去好像哪儿哪儿都合适。

不但能帮他解决目前的困境,解决完问题之后,还能帮他把LVMH做大做强。

贝尔纳·阿尔诺会用自己的迪奥时装为亨利·拉卡米耶拼上LVMH最后的一块拼图,让落到他手里的LVMH集团焕发出太阳一样绚烂的光彩,成为法国第一大时尚集团。

这一切如果能实现,该是多么的美好啊!

但问题是亨利·拉卡米耶毕竟只是一个法国人。

他吃亏就吃亏在没读过华夏的史书,也没看过《三国演义》和《孙子兵法》上了。

他不懂得什么叫“便宜不能占尽,聪明不能占尽”,不懂得什么叫“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他何曾会想到,那个表面上人畜无害,恨不得把他当成爸爸供着的贝尔纳·阿尔诺,那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是真的连自己的亲爹都下得去手的狠人,岂能心甘情愿被他摆布呢?

实际上,还别看亨利·拉卡米耶是惦记着人家手里的迪奥服装呢。

可人家又何曾不是在惦记算计他呢?

所以最终的结果就不用说了。

由于亨利·拉卡米耶所托非人,完全被贝尔纳·阿尔诺的表面迷惑了,不但没拉来援军,反而引狼入室,给自己增加了一个极其阴险的敌人。

还别看贝尔纳·阿尔诺表面上答应他挺好,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按照两个人合计的去做。

人家明面上只是在虚与委蛇,跟亨利·拉卡米耶玩“扮猪吃虎”呢。

而背地里,这个家伙玩儿了极其阴险的一手——借刀杀人。

没错,当收到LV的投资邀请,发现自己居然有了能染指迪奥另一半业务,贝尔纳·阿尔诺确实打心里在为这个机会狂喜。

而且他背靠拉扎德投资银行,要是真的愿意从投资银行去募集收购股份所需的资金也有这个条件,不是太大的问题。

但是无论贝尔纳·阿尔诺,还是拉扎德投资银行,可都是急功近利,非常讲实际的。

要是他们去参与任何投资都只希望能把利益最大化,用最少的代价,最快的方式换来最大的利益。

至于其他都不重要,什么信誉啊,道德啊,面子啊,良知什么的,他们完全不会放在心上。

所以他们经过对这件事深思熟虑的分析之后,发现LV其实是处于劣势的,还是MH和健力士联盟的一方综合实力更强大,赢面也更大,他们就不打算出手去帮LV的忙了。

因为他们如果旗帜鲜明的去支持LV,一旦有什么动作,那么就相当于跟MH和健力士的联盟在挑衅,不但没有退路了,还很可能迎来对方的痛击。

这两家做酒的企业又岂是好惹的?

无论行业地位,人脉关系,资金,都不是他们可比的,万一这一宝要是压错了,偷鸡不成蚀把米可就糟糕透顶了。

但是,要是因此打退堂鼓,白白浪费这个机会,一点好处也没有,他们也不情愿。

毕竟LVMH这条大鱼他们早就垂涎欲滴了,现在自己找上门还能错过?

那是犯罪啊!

所以最终讨论的结果,就是他们该掺和还得掺和,但无比要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想尽办法去站在强者的一方。

不但绝对不能去帮LV,反而要干净利索地把LV卖个彻底。

具体的办法就是带着资金去和MH和健力士谈判,通过出卖LV的办法获取对方的信任和接纳,换来一些股份。

然后再利用贝尔纳·阿尔诺的个人魅力继续稳住LV,借助联盟的刀杀猪分肉,先把LV给彻底撂平再说。

就这样,贝尔纳·阿尔诺在和拉扎德投资银行定下计划后,在这家投资银行的资金帮衬下,他就找到了MH和健力士这边投诚,果然获得了对方的欢迎。

为此,他们三方干脆就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结成了新的联盟。

通过把他们各自持有资金和MH所拥有的百分之二十四的股份放在一起的这种方式,彻底把三方的利益绑在了一起。

而这还不算,接下来贝尔纳·阿尔诺还巧妙的利用了MH和健力士双方既有合作,又有互相忌惮,希望能够相互牵制的的心理。

他施展个人魅力和出众的口才,居然左右逢源的获得了这双方的支持,自己成了新公司的掌控者,占有新公司百分之六十的控制权。

到这个时候,借刀杀人的这把刀,贝尔纳·阿尔诺已经基本上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了。

而且很快,MH的原总裁阿兰·舍瓦利耶也对LV的四代目亨利·拉卡米耶图穷匕见。

在三方合作的新公司又收购了一定股份后,阿兰·舍瓦利耶作为发起人召开了董事会,正式要求把新公司的代表贝尔纳·阿尔诺接纳为公司董事。

并且还通过媒体对外宣称,“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股东组织,来防止恶意收购,而现在我们找到了我们非常优秀的合伙人,就是这位贝尔纳·阿尔诺先生。他简直就是一位绅士。”

毫无疑问,当这件事曝光出来后,LV的四代目亨利·拉卡米耶在董事会现场都懵圈儿了!

这老头儿差点没被贝尔纳·阿尔诺的两面派的骚操作给气吐了血!

这才领教了世道有多么的险恶,知道了什么叫“知人知面不知心”。

实际上在此之前,贝尔纳·阿尔诺还一直跟他眉来眼去的呢,让他一直觉得这就是我自己这边的人,就等着他的米下锅了。

谁知道等来等去,居然等到了这么一个结果。

没错,对方的确是把米下锅了。

但可惜的是这个贝尔纳·阿尔诺摇身一变成了自己对手。

他做的饭不是给自己吃的,所有人好像都在联合起来,共同算计他。

不用说,遭遇到这种突然的打击,阿兰·舍瓦利耶很难再保持冷静,简直就是盛怒,完全坐不住了!

心想你个狗东西啊,不是跟我一伙儿的嘛,怎么跑到那边去了。

行!你们不是要膈应我吗?那我也不能让你们痛快了,我也得膈应膈应你们。

于是当时,亨利·拉卡米耶就拍桌子站了起来,在所有董事会成员面前扬言,说自己要购入股份,将自己的持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三。

这个数字是个很微妙的数字,如果说亨利真能说到做到,一个人拥有这么多股份。

那么也就意味着他在LVMH的重大决策上,拥有一票否决权了。

那自然MH这边,不管几方联盟也无法为所欲为了。

可问题是亨利·拉卡米耶光顾着嘴痛快了,却不懂得“咬人的狗不叫”。

实际上他这么冲动的一说等于给对方提了个醒儿。

他不是说要买到一票否决权吗?

贝尔纳·阿尔诺是肯定不能允许的呀。

结果说是迟那时快,这贝尔纳·阿尔诺的手真的是比流言传得还快。

而且不光快,他还有钱!

三天之内,贝尔纳·阿尔诺代表三方公司斥资六亿美元,在公开市场不计成本收购股份。

把公司名下的LVMH的股份一下做到了百分之三十七点五,一跃成为了LVMH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抢先拥有了一票否决权。

到这个时候,亨利·拉卡米耶那真是欲哭无泪啊。

如果他在董事会放出豪言壮语正式宣战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愤怒。

那现在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那是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啊!

而既然局面已经崩坏至此,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怎么办呢?

那也只剩下了最后一条路,他决定舍下老脸找老朋友们求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