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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作者:观鱼的星河 | 分类:都市 | 字数:180万

第七十七章 奇怪的脚印(求月票)

书名: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作者:观鱼的星河 字数:6620 更新时间:2024-11-25 22:20:33

不知怎的。

他发现今日的公诉人……

发言更加犀利,穷追不舍,不断质问。

和昨天完全是两个状态。

昨天就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而现在……

像是豁出去了一样。

“我……我我……我们乡下经常这样啊,有矛盾的时候就这么闹,也没听说能这么严重啊……”

他咽了咽口水,依旧不死心。

试图为自己辩解。

在陈家村。

时常有几个外乡人来,难免发生矛盾冲突。

他以前就好几次带着一大批亲戚们……

上门“讨要公道”。

从没出过事。

这也是他至今都没搞懂的地方。

为什么……

这次针对陈启一家,突然间就出事了。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报警。”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冷哼了一声,接着说道:“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

其实。

非法拘禁这种事件,比较难判定。

因为拘禁的是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若是当事人缺少法律意识,没有主动报警,并未觉得人身自由受到了侵害……

他们检察机关了解不到案情,也无法做出控诉。

而陈导光等人的这起案件里……

陈启一家一看就很懂法。

主动报警,陈述对方的犯罪行为。

拍摄记录,留存了对方的犯罪证据。

提供证言证词……

都足以坐正陈导光等人的犯罪行为。

“那……那那你们的证据里说,我们殴打了对方,我们全程文明唠嗑,连棍子都没带……”

陈导光紧咬着牙。

爆发出了极强的求生欲。

继续“狡辩”。

“啪!”

他话音刚落。

公诉人便拍了拍其中一份证据,冷声道:“这份是伤情鉴定报告,陈启家尚未成年的小儿子,想要出去玩耍,被你打了一耳光。”

“这件事你怎么解释?”

陈导光咽了咽口水。

脸色有些难看,忍不住反问道:“就一个耳光,这也能算殴打?”

“这年头打耳光的事情多了,我也经常揍我儿子,难不成都要坐牢?”

他的脸上,满是不解。

愈发觉得自己冤枉。

打耳光这种小事……

他从未往上面殴打上面想。

“根据刑法关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只要具备了殴打行为的,便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判处。”

公诉人淡淡说道:“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指出了‘殴打’行为的定义,只要在公共场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即为殴打。”

一般来说。

殴打这种违法行为……

在生活中出现的最多。

即便是情侣之间,也难免有些摩擦。

只要主观上是故意的殴打行为,都可以构成殴打。

针对这种情况……

只要被殴打者坚持追究,殴打者需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算是轻轻拍打了一下手臂,打了一个耳光,踢了一脚……

只要有证据证实该行为的存在,对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轻微伤以下的,将对对方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以拘留。

轻微伤则涉及了赔偿等问题。

轻伤以及重伤,则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

但……

在平时,许多人被打之后。

并没有及时保存证据,也没有报警。

所以这类违法行为……

一直被人忽视。

“打耳光……也违法?”

陈导光听完之后,眼睛瞪得老大。

满脸的不敢相信。

“当然,伱就算打你儿子,也是犯法的!”

公诉人正色道:“而你在进行非法拘禁犯罪活动期间,进行了殴打行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情节严重!”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

刑法中,特别规定了非法拘禁期间的殴打行为之恶劣。

司法解释里,也并未对殴打行为导致的后果进行特别说明。

即只要存在殴打行为……

不论后果是否严重,便应当按照情节严重从重判处。

陈导光听完,整个人愣在当场。

目光闪烁。

神情恍惚。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在这份资料里,我们从镇派出所的出警情况里,了解到,在去年11月份,你聚众对陈家村的刘某进行了威胁恐吓,皆因为他儿子和你儿子为了争夺村花发生了口角……”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继续指着桌前的证据说道:“当时镇派出所以双方私下协调为由,结了案。”

这件事……

是他们连夜搜查出来的。

当时事情据说闹得挺大。

直到派出所的人前去,才调解了村民间的矛盾。

而始作俑者……

就是陈导光。

他仗着乡下亲族势力,横行乡里,对外村人各种欺负。

“可……这个案子……我们当时就是友好沟通交流了一下……”

陈导光回过神,连忙抬起头辩解。

这件事情发生在半年前。

他记得很清楚。

当时就是为了给儿子出口气,他就带了十几个人去刘家沟通。

果不其然。

刘家的人被这么一吓,当即就怂了。

他儿子也顺利泡到了村花。

“你们聚众在村里横行,两年内超过了三次,聚众滋事的行为已经超过了三次。”

公诉席上。

公诉人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按照刑法相关条例,多次聚众滋事,已经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

有许多应当从重判处的行为。

其中一条就是累犯。

对于多次施行犯罪行为的人……

将依法从重判处。

“又……从重?”

陈导光听到这里,两腿都有些发颤了。

他为自己辩护了这么久……

搞得好像一直在争取从重判处一样。

非法拘禁的目的恶劣,从重。

打了一耳光,从重。

多次聚众,从重……

“你倒是说两句话啊。”

想到这里。

他忍不住转过头,看向了律师席的法律援助律师,埋怨道。

一个人孤军奋战……

实在是太难了。

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还是有队友的。

然而……

这名队友却全程低着头,面色平静。

嘴角勾起。

露出了一抹似有非有的笑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

“咚——”

法庭上。

周全民在双方围绕证据进行阐述质疑之后,沉声问道:“被告方针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还有需要质疑之处?”

陈导光再次看了眼旁边的律师。

咽了咽口水。

摇了摇头。

他已经不敢再质疑了……

再质疑的话。

说不定又会得到“从重”的奖励。

“既然如此,那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请双方围绕有罪无罪的焦点进行辩论。”

周全民点了点头。

继续推动庭审的进行。

……

晋城。

养老院。

院子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惊呼声。

“开了眼界了,从重,从重,还是从重,这个陈导光日子可真有判头。”

“说实话,不止是公诉人对他印象差,我觉得合议庭的人也对他没啥好印象。”

“怪不了别人,只能怪他昨天发挥的太出色了。”

“他今天似乎把法律援助律师也给得罪了,减刑的思路估计也断了。”

“……”

看着庭审直播。

众人唏嘘不已。

张清源等人纷纷表示大开眼界。

陈导光用实际行动演示了什么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

如果他老老实听从律师的话……

绝不会出现这么多的“变故”。

围观的老人中。

万中元收回了目光,也咽了咽口水。

随即看向了身侧本院的“优秀员工”。

忍不住问道:“小秦,这个普通人……和律师的差距,有这么大吗?”

在直播的画面里。

那名法律援助律师选择了装聋作哑,质证环节里,全程都是陈导光在辩解。

然后引出了这么多的问题……

“当然有。”

秦牧点了点头,认真道:“法庭上说的许多话,都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前后证词不一致,将失去法院的采信。”

“再加上某些环节,双方需要沟通,若是表达失误,便会被对方公诉人或者律师逮到破绽。”

“只有专业的律师才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

法庭和其他场合不同。

对当事人发言的要求非常高,不允许前后矛盾。

而胡乱辩解,更是会使得当事人的自身公信力下降。

所以在法庭上双标、诡辩是没有用的。

一切都是按照法律逻辑和证据来推断的。

陈导光拒绝了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

自身很容易踩坑。

“原来是这样。”

万中元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随后想起了什么,又接着问道:“对了,刚才公诉人所说的……打耳光也是违法行为?”

前不久。

他才把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揍了一顿。

已经不限于打耳光了。

直接打的坐上了轮椅。

殴打行为……

若是构成了轻伤,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一点他十分清楚。

所以当时揍儿子,一直控制着力道,并未达到轻伤标准。

但打耳光这件事……

他一直没怎么重视。

“殴打他人,不管轻重,都是违法行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对方若是执意追究,将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万中元眨了眨眼,突发奇想的问道。

秦牧愣了一下。

有些无语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殴打他人的行为,打自己不算。”

不止是这个。

就连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也针对的是伤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残……

都不构成违法和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拥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

一些重大的身体权,是禁止公民任意处置的。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那就是贩卖、出售自己的器官属于违法行为。

某店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压力……

特地推出了殴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轻微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轻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万元,就可以在重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十万元,就可以在重伤范畴内,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百万元……

顾客殴打的行为,即便征得了被殴打人的同意,也构成了违法犯罪。

万中元听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这种轻微的违法行为……

甚至比平时闯红绿灯还小,更容易为人所忽视。

毕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个耳光,很多人都会忍不住还手。

从而构成了打架斗殴。

而互相斗殴……

要么是两个人和解,要么是两个人一起拘留。

在这种情况下。

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找证据证明自己挨打了。

然后果断报警。

一耳光虽然轻微,无需赔偿医药费,但对方至少要治安拘留五日以上。

“来了来了,最精彩的辩论环节到了!”

“这个律师看样子完全不打算帮忙了,陈导光这个阶段怕是有点难了。”

“你们猜猜陈导光这个环节会怎么辩护?”

“我只想知道,这个环节结束了,他的刑期会不会突破十年的上限?”

“……”

突然间。

张清源等人无比激动,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

神情里充满了对陈导光的期待。

万中元闻言。

也收回了目光,看向了投影屏幕。

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这场直播……

同样让他大开眼界。

经过了秦牧的解说,他对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都有了充分的了解。

以及打耳光等行为涉嫌违法,将处以五日以上的拘留。

只要报警……

对方就要进去。

而在直播画面里。

庭审活动在周全民的主持下,已经推进到了自由辩论环节。

自由辩论……

指的是围绕固定争议焦点,双方摆事实,讲证据,佐证所提主张的合法合理性。

“请双方就有罪和无罪,进行自由辩论,辩论期间,请有效发表个人观点,不要胡搅蛮缠。”

辩论开始前。

周全民额外叮嘱了一句。

法庭上。

公诉人很快又站了出来,就陈导光构成的两项罪名,进行了重点阐述。

“首先,被告人陈导光等人,聚众在陈启一家进行堵门行为,非法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动静自由权,时间长达24小时。”

“且一次拘禁人数,超过了三人,达到了八人。”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或非法拘禁三次以上,或一次拘禁超过三人以上,都将构成非法拘禁罪。”

“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陈导光存在殴打举动,行为恶劣,情节严重……”

“其次,陈导光等人,在陈启一家门口聚众闹事,影响了陈启一家的生活秩序,导致了……”

公诉人昂首挺胸,沉声开口。

将每项罪名的构成要件……

都重点分析了一遍。

从主客观的统一、刑法的主旨思想、立法目的等方面出发,重点论述了陈导光等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而被告席上。

陈导光等人听着听着……

突然懵逼了。

这些主客观的构成要件之类的,他们完全没听过。

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律师,你说话啊,你也不想看着我们这么多人进去吧?”

无奈之下。

陈导光只能焦急的看向了身旁的法律援助律师,神情冲满了祈求。

和之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呵呵。”

而这个法律援助律师只是抬了抬眼皮,冷笑了一声。

完全没把陈导光等人的死活放在眼里。

这种当事人……

从扰乱了辩护主题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凉凉。

围绕无罪辩护来辩论……

几乎是没有胜算的。

遇到这种不配合的当事人,他就算再努力,也无济于事。

干脆躺平。

“请被告方,陈述观点,进行辩论。”

法庭上。

周全民见陈导光等人没有说话,沉声提醒道。

陈导光哭丧着脸。

恨恨的看了眼见死不救的律师,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我我们……我们其实是和陈启一家开玩笑的……”

“我们这种行为,完全和犯罪没关系,只是单纯的想搞搞关系,让我们村民之间关系更加融洽。”

“我……我我……主观上我们不想犯罪,客观上我们也没有犯罪啊……”

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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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都快哭出来了。

这种法庭上的文字游戏……

他完全不懂。

只能依葫芦画瓢,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

此时的他……

心里也无比后悔。

早知道就不得罪这个免费的律师了。

“咚——”

他才说几句话。

周全民便黑着脸,敲响了法槌:“请被告人有效发表观点,围绕法律条文、法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我……我我……”

陈导光被打断之后,更加焦急。

在法庭上四处观望,试图寻找自己的队友。

却发现……

不知不觉中。

整个法庭上的人,都被他得罪完了。

合议庭众人,昨天被他指责过了。

公诉人,昨天也被他怼过了。

免费律师……

直接练起了闭口禅。

一言不发。

而旁听席上,干脆是一个人都没有。

村里面的那些亲戚……

一个都没来。

仿佛放弃了他们。

一时间。

他突然有种被全世界抛弃了的感觉。

……

半个小时后。

养老院。

“他怎么……感觉要哭了呢?突然也不说话了?”

“我还期待他的精彩发挥呢,没想到他突然怂了。”

“这个环节真没意思,他突然不怼公诉人和合议庭,我还有点不习惯。”

“我看的都想睡觉了。”

“……”

张清源等人打着呵欠。

望着直播屏幕,显得有些意兴阑珊。

神色里满是失望。

整整半个小时。

陈导光都没有什么精彩的操作出现。

就连当初的桀骜不驯……

也不见了。

自由辩论环节,变成了公诉人单方面辩论,全程对陈导光等人的犯罪行为构成进行控诉。

陈导光一方……

则没有发起任何像样的反抗。

不管是语言上,还是精神上,亦或者是物理上。

都显得很平庸。

而周全民见双方辩论的差不多了,也暂时宣告了休庭。

“小秦,接下来是不是宣布判决情况了?他们会判多少年?”

万中元扭过头,看向了身旁的秦牧。

秦牧点了点头。

休庭期间,合议庭将商讨判决方案。

按照他的经验……

这次陈导光等人,几乎没有取得什么减刑情节。

每个情节都是从重判处的。

七十八号人,每个人的刑期,估计都将上调一些。

法律上所说的从重,并非是说说而已。

指的就是量刑阶段,多判两年。

“陈导光应该有望荣获十年封顶刑期,其他人……有机会荣获五年封顶刑期。”

秦牧想了想,回道。

“这么高?集体涨刑?”

万中元听后,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足足七十八个被告人。

每个人都涨一两年的话……

足足涨了一百多年刑期!

而这都是陈导光以一己之力做到的。

“除了这个,还有附带的民事诉讼,每个人要赔偿陈启家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每人至少2000,多则5000元。”

秦牧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在法定的精神损失等赔偿中。

一般是2000元至5000元的区间。

而整个庭审期间,陈导光只纠结于坐牢的问题,完全没有留意民事诉讼。

因此。

将被合议庭视作对民事赔偿请求的默认。

只要公诉人提出的民事赔偿方案不离谱,都将通过。

“还好还好,每家赔个2000,不多。”

万中元闻言,嘀咕了一句。

与之相比。

还是刑期暴涨一百多年听起来更吓人。

没过多久。

休庭结束。

周全民带领合议庭众人走了出来,全体起立。

开始宣读判决书:“经过了四个小时的审理,现在对陈导光等七十八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进行宣判:

经过合议庭当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双方举证质证,依法查明案情,证据确凿,全程无疑点。

本院认为,陈导光等人施行的行为,聚众哄闹,影响了陈家村的秩序,危害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侵害了陈启一家八口的动静自由权,触犯了刑法,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现做出以下判决:

依法判处陈导光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处以十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方陈启一家5000元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

“判处陈二狗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处以五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方陈启一家4000元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

“判处陈勤首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处以四年有期徒刑……”

当着法庭众人的面。

周全民庄严宣告,一一宣读了七十八人的刑罚。

每个人根据不同情节……

都被判处了两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并对陈启一家进行相应的赔偿。

庄严的声音,不断回荡在法庭上。

十五分钟后。

所有人的判决才宣读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