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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就各爱各的

作者:西极冰 | 分类: | 字数:112.2万

第64章 不甘

书名:好,那就各爱各的 作者:西极冰 字数:2248 更新时间:2024-11-03 23:33:25

陆朝歌走的时候我还在睡,他把一只很大的钻戒放在了我床头,下面压着一张便签:青青,这颗钻石叫唯爱之心,看到它的瞬间就想到了你。我爱你和孩子,永远都爱!

爱我,却不能给我一个家。朝歌,你太不了解我的心了。

我挣扎了几天,最后还是决定离开这儿。我把这些贵重的东西连同那辆限量版的车钥匙和房产证都放进了别墅的保险柜里,然后带着念念离开了。

走之前我给陆朝歌发了个信息,让他放宽心,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恨他,还祝福他。至少,我这一生的快乐都来自他,以后肯定不会再有那样单纯懵懂的快乐了。

我换了手机号,搬去了柯远霆的那套公寓里,在江南水畔小区,是个三室两厅的房子,里面装修都非常不错。他象征性地以每个月一千块的租金租给了我,跟廉租房一样便宜。

这儿在东区偏南的位置,离陆朝歌那边还有很远一段距离,挺好。正好这边还有一个全托的幼儿园,我准备明年开春就给念念报个名,让她去读书。

房子很大,我让裴越也搬过来住,这样相互有个照应,他答应了。他知道我离开陆朝歌了,这一次没有嘲笑我,还说早就知道我跟陆朝歌走不到一块儿,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我默认了!

我现在很茫然,矫情地从陆朝歌那儿搬了出来,很快就要面临着生活的窘迫。是否再回到夜店上班,成了我眼下最纠结的事儿,那儿的高收入始终令我很动心。

我还在持续纠结!

冬月初的时候,一向低调的陆振新忽然上媒体了,内容是他以五百亿的价格把世纪城的所有产权全部卖了出去,接手的是一位神秘的地产商圈大佬。

世纪城是魔都比较知名的一个商圈了,这儿寸土寸金,股票也在以上升趋势持续发展中,所以很多人都在揣测陆振新卖掉这产权是为什么。

就在这事儿过后不久,陆朝歌就被推到明面上来了,不是别的,就是他和薛凯莉的婚礼。媒体的标题是这样取的:南城首富的二公子联姻香港富家千金,成为本世纪最门当户对的恋人。

我不知道是陆家的影响力所致,还是有人买了热搜,关于陆家的新闻居然霸占热搜长达一个礼拜之多,所以现在魔都大街小巷的人都知道陆朝歌要和薛凯莉结婚了。

我以为我已经平心静气地接受了陆朝歌要结婚的消息,可看到这铺天盖地的新闻时,还是忍不住哭了。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痛哭流涕,又傻又可怜。

而后我又忍不住把那换掉的卡装在了手机上,里面很快弹出了一大串的消息,都是陆朝歌发来的,内容很单一:傻丫头,你去哪儿了,我想见你一面。

他肯定是找不到我们的,因为这段时间我都没有出去,就带着念念呆在房间里,要么做智力开发的游戏,要么陪着她去楼顶上去放风筝。吃的用的都是裴越采购回来的,他知道我心情不好。

念念偶尔会问起陆朝歌,我就慌说我们在和爸爸玩捉迷藏,看他能不能找到我们,这傻孩子居然相信了。

我把信息一个个翻来覆去地读,读得自己泪流满面,满心的委屈,却又无法去责怪他。他宠过我,爱过我,给过我最好最奢侈的东西,甚至是性命,所以我如何去怪他?

放不下,只是我自己咎由自取。

我忍了很久,还是忍不住给他回消息了,告诉他我去小楼房等他。然后我就出门了,心仿佛被猫抓一样特别烦躁,总抱着一点希望,却又十分害怕。

到小楼房的时候,陆朝歌已经在阳台站着了,正傻呆呆看着那串风铃,不知道在想什么。浅浅的余晖斜照着他,他那轮廓分明的颜绝世不可方物。

我看到他就肝肠寸断,都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再见他,是不甘心,还是在希望他回心转意娶我为妻。

他垂眸的时候看到我了,我从胡同里慢慢走过去,仿佛走向了我的主宰。我忽然间感到好悲伤,人世间最痛苦的事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那样遥不可及。

十年啊,我居然抓不到自己所爱的人。

“青青,这些天你去哪儿了?”

我一进屋,陆朝歌就冲下楼一把抱住了我,埋头捧着我脸就吻,暴风骤雨一样。我也没有躲开,任凭他抱着我狠狠亲吻,歇斯底里地吻。

吻着吻着我就泪流满面了,煎熬了这么些天,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放不下他。如果他再说让我别离开他,我可能就屁颠屁颠又贴过去了。

“傻丫头,你在跟我赌气是吗?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呢?”他抹去了我一脸泪痕,眼圈也红了。

我鼻头一酸悲从中来,哽咽道:“你都要娶别人了!”

他绷紧了脸,捧着我的脸怔怔看着,“即使我娶了别人,你依然是我的女人啊。青青,别离开我好吗?我爱你和孩子,这辈子只爱你们。”

我听到他这话懵了!

女人?

这是几个意思?情妇?第三者?小老婆?姘头?

我情愿是自己听错了,或者他表达错了,所以小心翼翼地问了句,“朝歌,你说我是你的女人?”

他点点头!

“女人的意思有很多种,但不包含妻子的身份。”

“名分真的那么重要吗?我把所有包括自己都给你还不够吗?我跟她只是一场交易,这是我必须要做的。”他有些狼狈,又有些无法理解的样子。

我张口结舌,他果然是那个意思,让我当他情妇,或者是被人千夫所指的小老婆。我顿时就绷不住了,眼泪决堤似得滚,很快就泣不成声了。

朝歌,我从十四岁就跟了你,为你生,为你死,为你飞蛾扑火,你怎么舍得让我做你的情妇啊?你让我怎么跟你执子之手,白头偕老?

“青青,就不能为我委屈一点点吗?”

他问得很无力,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这根本不是委屈不委屈的问题。他自小在那样的家庭里长大,可能潜意识有这种认知,又或者他真的迫不得已。

只是,我接受不了!

我狠狠抹了把泪,一字一句道:“朝歌你听好了,我当年之所以生下念念,是我以为你死了,想给你留下血脉。我爱你,所以我可以为你赴汤蹈火。但请你不要亵渎我对你的那份爱,你记住,这辈子我不会当你妻子以外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