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寨主娶亲
作者:柳随清泉 | 分类: | 字数:4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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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对决卢俊义,曾头市买狗
话说杨浔当听完卢俊义师承后,整个人都傻了!
他内心非常感叹,这个铁臂膀,据自己了解,是出家到五台山去了,在那里当了个方丈,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还教了花和尚鲁智深一套疯魔杖法,直接让鲁达步下近乎无敌!
传说他行走江湖时,曾经路过武家庄,教了一个少年一套鸳鸯蝴蝶步,还有一套醉拳!这名少年名叫武松!
如此想来,这个周侗简直就是一个神人啊!
就自己现在所了解到的信息,这个周侗不愧是一代武学宗师!如果放在武侠世界,估计不比五绝来的逊色!
不提他心下的感叹,众人随着卢俊义来到演武场,这里刀枪斧钺钩叉,样样都有备齐,显然对方也是个勤练不缀的性子!怪不得卢俊义作为一个员外郎,上了梁山后,也没几个人是他的对手!
两人互相站定,陆续凝练气势,对峙起来。
没过多久,杨浔作为请教之人,首先开始进招。
只见他大喝一声:“兄长小心!”
手提神兵,舞动出一朵枪花,手中神兵旋转着就刺向了卢俊义,其势神速无比!
卢俊义一看杨浔的枪法,见他能轻松举起神兵,且身法极速,内心一惊,赶忙也打起十二分精神,举起手中兵器对了上来。
“锵!”
只听一声铿锵之音,袅袅不绝地传来,刺激的众人耳膜疼痛,二人周边无风起浪,风吹落叶,将周边尘土都给扫荡了出去。
“好功夫!”
卢俊义感受着手上的力道,不由大喝叫好一声!
“哈哈哈,岂敢让兄长小觑,我们再来,万望兄长不要留手才好!”
“如此也罢,我再想着留手,怕不是要输给兄弟,好,我们且真枪实战一番,再做计较。”
说完,两人开始互相比斗了起来!
顿时,场内刀枪之声不绝于耳,两人枪来槊往,战作一团……
杨浔身随枪走,施展浑身气力,不敢有丝毫保留,经过与五虎对战后,他的气力枪法更上了一层,因此他施展全力之后,卢俊义压力变得有些大,故而,他也不敢有所保留,就这般,两人开始施展全部技艺,让场内观看地众人,双眼泛酸,险些跟不上他们的动作。
没过多久,两人身边已然是团团光晕散落,直让众人瞧不见他们的身影了!
两人是有分寸的,旨在比较武艺,不涉及生死比斗,因此,虽然看似战斗非常激烈,但却无几分危险。
就这般,两人团团相斗了五百余个回合!
到了此时,杨浔渐渐有些力竭起来,他心下踌躇,看来目前自己还不是卢俊义对手,罢了,再斗下去,怕是也没甚意思了。
因此,他一挥神兵,隔开对方长槊,就跳出了战圈。
“兄长武艺着实高强,小弟甘拜下风!”
“哈哈哈!真是好久没有这般动过手了,兄弟真是好武艺,不输我那两位师弟分毫啊!”
这是他的真切想法,他出山时候,他那两位师弟还在学艺,只能勉强和他斗个三百余回合,如今想来他们已经艺成下山了,那与自己斗个五百余回合,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刚才自己也是出了全力,再斗下去,过不多久,自己怕也要力竭了,看着对方年纪轻轻,好似刚刚及冠之年,就有这般绝艺,委实太过不凡,想来再过几年后,自己怕已然不是人家对手了!
就这般,在心里震颤地同时,他拉着杨浔回大厅开始吃酒。
等他俩走后许久,其余众人才终于反应过来!
“我的天!这位哥哥看着和自己年纪相仿,却不想有如此实力,竟然和自家主人斗到这般场景!”
燕青内心感到有些不可思议,想自己拼尽全力,才能勉强与自家主人斗个一百回合,已是自得不已,却未想,还是小瞧了天下英雄啊!
其他王氏族人不提,他们早就心里有数,只是惊讶卢俊义一个员外郎,竟然能够打赢杨浔,这让他们有些吃惊不小!
至于赵氏族人,他们知道卢俊义身手不凡,乃是大名府第一高手,估计也是河北地界第一高手,从来只是听说有人过来挑战,没过几个回合就俯首叩拜,再不敢言语挑衅!但却未想到,这个王氏子弟,竟然与大名鼎鼎的河北第一高手,战到了如此地步!再一想对方昨晚之文采,委实太过可怕!
怪不得王老族长会毫不吝啬地夸赞对方,连最起码的谦虚都没有。
就这般表现,还怎么谦虚?还谦虚个锤子呦!要是自家能出如此人才,老族长估计能把消息给传到东京去!
等众人回到大厅后,发现两人已经喝上了!
燕青小心翼翼上前说道:“哥哥神威,小乙敬佩万分,不知可否敬哥哥一碗水酒,以表小乙崇敬之心?”
杨浔闻言,哈哈大笑一声,开口说道:“如何不可,来来来,一碗怎够,且让为兄与兄弟多吃上几碗!”
说完,拿起桌边一个酒坛,提着就给燕青倒了起来,慌的燕青一个劲推托不已!
连续喝了七八碗,杨浔才放过了燕青,只把一个俊秀的小伙子,给喝了个面红耳赤!
看着杨浔殊无反应的模样,卢俊义内心感叹不已,对方属实酒量惊人且豪气冲天啊,如此人物,自己以前竟然未曾听说,真是太不应该了!
两人都是义气之人,且身怀绝艺,顿时又是一番大战,不过这次的赢家却是杨浔,拼到最后,险些把卢俊义给拼到桌子底下去。
最后,管家带着卢俊义回了后院,在安顿好燕青后,才送别杨浔等人。
隔天一早,众人辞别赵氏一族,打算继续启程,走之前,杨浔书信一封,让赵氏转交卢俊义,言说此次事务繁忙,等下次再来与兄长一醉方休,便带着众人离开了大名府。
卢俊义是在隔天中午才起的床,当听说此事后,扼腕叹息不已,直言自己未能送别自家兄弟,实在是一件憾事,旁边燕青也是惭愧不已,想杨浔如此对他,对方走了,自己都没能送行,真是好不应该啊!
不提卢俊义和燕青两人,因为没有及时送别杨浔,而在那扼腕叹息,就说杨浔等人一路朝着西北方向行走,没过多久,他们就来到了凌州府地界,此地目前还不是山东之地,属于河北东路,这里自古民风彪悍,世家大族稀少,但因此也造就了一批地主豪强,在此地盘踞。
这天下午时分,众人来到了一个集市,此地有一族豪强,姓曾,故名曰:曾家集,这里是西北路,连结塞北之地的交通枢纽,故而此地成立了集市,从北方经常贩马南下,因此,这里常常被人家唤做曾头市。
他们一行人马众多,武装齐全,所以一进市集,就被人给盯上了,过来盘问身份,后来还是王岩出面解释,才打消了此地保甲的疑虑。
眼看天色已然要黑了,众人索性找了一座规模较大的酒店,打算歇息一晚,明日再行出发。
吃过晚饭,安排老族长等族老休息后,他闲来无聊,带着几个兄弟打算到集市上去逛一逛。
出得门去,几人兜兜转转开始逛了起来,要不说此地热闹呢!只见南来的北往的,乡音交杂着都在谈论买卖,卖的东西五花八门,不仅仅是马匹,有粮食绢帛、奇珍异兽,南方的花卉,北方的皮革那是样样都有,件件不缺啊!
这番场景,看的杨浔眼睛都要转不过来了,他嘴里啧啧有声,感叹宋朝时期的商业兴盛,想必这是古代各个朝廷,都不曾有的繁华景象了吧!
有宋一朝,为何土地兼并如此严重,且常年要给西北各国进贡“岁币”,但到现在还没有爆发大规模的起义呢?
显然和发达的商业贸易有关系,没有这些商业贸易的支撑,宋朝怎么可能还会坚持到现在!
即便是北宋灭亡了,南宋也还坚持了一百多年呢,这说出去你敢信?
“来来来,上好的马匹,全是草原神驹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来瞅瞅,正宗关外野山参,活死人肉白骨的老山参,快来看一看呦!”
“江南蚕丝绸缎,精美华贵,千万不可错过啊!”
……
虽然是傍晚时分,但集市却依旧热闹非凡,卖什么东西的都有,杨浔一路走来,已然换了两拨人马了,原因就是这个货见啥好东西都想要,简直就是土匪,但又不能明强,只好掏钱购买,买完就让兄弟们往客栈送,送回去的人就暂时休息,再换其他人过来。
几人兜兜转转地又逛了一大圈,突然,杨浔目光停留在了一个摊位上面,就有些挪不开了。
只见这个摊位上卖着几只小狗崽,小狗崽估计刚刚满月不久,都是草原上的品种,杨浔认了出来,这些品种都是藏獒,不过这时候大家都称呼獒犬。
“店家,这些小狗怎么卖?”
“呦!客官,你想买是吧,好说,一只小狗四十贯,不贵,都是草原上下来的好獒犬,买回家看门护院,那是再好也没有了!”
杨浔一听,虽然略微贵了一些,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随即仔细打量了起来。
“嗷呜、嗷呜!”
只见这些小东西个个活泼好动,嘴里嗷呜个不停,前世他当兵的时候,连里也有军犬,他们也是养过的,因此,他还是非常喜欢小狗的,此时既然见了,那不妨就养一只。
仔细挑选后,他凭感觉选了一只,这只小狗不像其他小狗那般好动,只是静静地待在最里面,耷拉着脑袋,好似生病了一般!
不过长的非常有特点,全身乌黑发亮,眉心处有一块白毛,呈现桃心状,眉眼上方是金黄之色,如果不看它蔫蔫的神态,这条小狗就颜值来说,算是这里最出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