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侠
作者:张天宇小侠 | 分类:都市 | 字数:13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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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要命的午餐!
第二百六十二章:要命的午餐!
唐明峰?!那是唐明峰啊?!
陈凯见那五官英朗,英气十足,气场十足的来者,正是唐明峰啊!!
此时的陈凯内心有一万个卧槽从脑海漂浮而过。
“他就是你叔叔啊?!”陈凯一句话,从嘴里不由自住的脱颖而出。
唐婉灵点点头道:“对呀。”
“你亲叔叔?!”陈凯又再次强调问道。
“对呀,都姓唐嘛。”唐婉灵再次回道。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这时,站在陈凯身前的唐明峰突然暗暗问道。
“没...没什么...就是觉得......”陈凯此时脑子飞速运转,赶紧想了个理由:“我就是觉得......你太年轻了.....对,太年轻了你,不说我还以为你是她哥哥呢!哈~哈~哈~哈~!”
陈凯说完,强颜大笑,一边尬笑,一边还用手擦去了额头冒出来的冷汗。
“我还以为你认识我呢。”唐明峰随即露出了柔和的微笑,“而且我看你也眼熟啊,眼熟得很呐,说不定咱们之前还真见过面嘞。”
陈凯一听这话,浑身的冷汗又呼之欲出,让陈凯不由的都打了一个冷颤。
“你就是陈凯吧!”唐明峰伸出手来跟陈凯握手:“我听灵灵都说了,你救了她的命,是她的救命恩人啊,当然,没了她,我也活不下去了,她可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所以,你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呐!”
陈凯一脸呆相的握住了唐明峰伸来的手,和他握了握手,他听到唐明峰喊自己的名字,虽然没有敌意,但还是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被面前的这个家伙一枪打死的感觉,
因为陈凯暗暗给自己打赌说他腰间里,百分之百掖着家伙什儿呢。
陈凯还是第一次跟唐明峰有这么进距离的接触,而且还是以他要感谢的恩人的身份。陈凯也是第一次见到一向阴冷的唐明峰,此时面对着唐婉灵,面容是那么的和蔼可亲,笑容是那么的柔和亲近。
跟之前自己以业余侠的身份跟他相接处时,简直判若两人,打死都想不到身前站着的这个和蔼可亲,笑容具有亲善力的男人,竟然是以前的那个阴冷黑老大唐明峰?!
不知道唐明峰如果知道了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就是他一直在悬赏通缉的业余侠,心里会是什么感觉?
此时的唐明峰满脸灿烂的笑容,握着陈凯的手不舍得撒开,道:“行啊陈凯,手劲不小啊,来跟叔叔说,要叔叔怎么谢你?”随之唐明峰不认生的直接搭住了陈凯的肩膀,又道:“缺什么?直说,我满足你!”
唐明峰一向手笔开阔,作为富人的习惯,有人有恩于自己,那肯定是得靠物质答谢的,可不光靠嘴上说的。
好家伙面,这可是陈凯头一次以这么自然的方式和唐明峰有的肢体接触啊,就连唐明峰的气息,陈凯都能在耳边感觉的到。
陈凯别说紧张了,现在连腿肚子都是软的,“我......不用......不用谢我的,我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碰巧遇见了而已...不用...不用......”
“哎~那可不行。”陈凯还没说完,唐明峰便打断道:“既然我说出来了,那就一定得答谢你!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个人的作风,我答应过的事情,一定要做到。
但你可不要拒绝啊,我向来不强迫别人的,别人不想做的事,我可不喜欢硬强迫的。”
“呵呵呵......您可太谦虚了......您的做事风格,我想我早看出来了......”陈凯喃喃道。
“哦?看出来了?什么时候看出来的?”唐明峰玩笑似的问道。
“我......刚......刚看出来,呵呵,这不刚看出来嘛。”陈凯擦着冷汗道。
“你老擦汗干什么,这屋里很热吗?”唐明峰见这个陈凯一个劲的擦着额头的汗,好像很紧张似的。
“没有...我......”
没等陈凯作答,一旁的唐婉灵调侃道:“哎呀,你别老问人家了,你看,人家都被你弄紧张了。”
随后唐婉灵又对陈凯说道:“你别在意啊,我叔叔他就是这么个人,他很热情的,特别幽默是不是。”
“呵呵呵呵...是是是,幽默幽默,太幽默了......”陈凯怯怯回道。
“快来厨房帮忙,水马上就开了,饺子还没包完呢。”唐婉灵一边走去了厨房,一边对唐明峰说道。
唐明峰立马随和答应道:“哎!来喽!”
随后便转身对陈凯说道:“哼哼,小子,你可有口福了!能尝到大灵灵的手艺,我可跟你说啊,我家灵灵的手艺,那真的是没得说啊。”
“快点呀!”唐婉灵催道一声。
唐明峰立马站直点头:“哎来啦来啦!”
随之唐明峰便屁颠屁颠的样子,跑去了厨房帮忙:“哎呀~让我来看看灵灵做的怎么样啦!今天我可有口福了!”
陈凯独自一人在原地愣了许久,半天还没缓过神来,一直余惊未散的杵在原地发着呆。
第二百六十二章 要命的午餐!
好家伙,这真的是那个统治黑道大片帝国,那个冷血暴君老大唐明峰吗?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唐明峰怎么可能还会有这样的一面,太违和了吧!
陈凯一把瘫坐在沙发上,努力的缓着情绪,这个时候可不能太过于紧张,否则会让唐明峰看出不对劲的,他的眼力逃得过谁?
随后,二十分钟左右过后,第一锅饺子出了锅,唐明峰穿着围裙,从厨房将煮好的饺子盛盘端了过来。
放在了小客厅的餐桌上 ,“开饭啦!”
虽然是喊人吃饭,并没什么不妥,但稳当了许久的陈凯,一听到唐明峰的声音,而且还是突然一喊,立马浑身一颤。
唐明峰的喊声,陈凯估计很难忘记,在跟马业龙决战的时候,唐明峰震耳欲聋的指挥声,命令手下们干掉自己,绝不留情,那个声音对那时才刚刚当上业余侠不久的陈凯,是相当冰冷而又残酷的。
陈凯散了散余惊,拍着胸口缓着提起来的心,慢慢起身,向餐桌走去。
坐在餐桌前,陈凯坐在了唐明峰的对面座位,由唐明峰亲自给他拿着筷子,拿着小蝶,和蘸料,递到了陈凯的面前。
“谢谢。”
陈凯礼貌道谢一句,不知道再往下该说些什么,便只能埋着头吃了,否则还能干嘛?
陈凯估计打死也想不到,自己居然还能跟唐明峰共进午餐,而且还是以客人的身份,还是由唐明峰亲自给自己拿的碗碟筷子蘸料什么的,像个朋友一样和自己相处......窝则发!
陈凯在吃的同时,抬头偷瞄了一眼面前的唐明峰,想想吧,这家伙还在花重金,集结所有黑道,通缉自己呢!估计他恨不得把业余侠生吞活剥了都!想想陈凯跟他做的这么近吃饭,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陈凯也纳闷儿,怎么就歪打正着,救了他的侄女儿,救谁侄女儿不行,偏偏救了他的!
看唐婉灵的感觉,应该是对唐明峰的身份毫不知情,怪不得说一直以来都不知道唐明峰在做什么工作呢,隐瞒的够深的啊。
而唐明峰如此费心思瞒着唐婉灵自己的身份,而且还从不让他自己身边所有人接触唐婉灵,也不让唐婉灵认识他们,比如疤佬、酒鬼、肥猫、老财他们。
这些陈凯都知道为什么唐明峰会这么做,原因和陈凯隐瞒身份的理由一样,他不想让身边的人知道自己还有唐婉灵这个家人,就是因为担心会有仇家针对上唐婉灵,以唐婉灵要挟自己,因为唐婉灵是自己最大的弱点。
但唐明峰除了这个重要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不告诉唐婉灵自己在做什么,不告诉唐婉灵自己的身份,还会怕自己做的肮脏勾当,会玷污了唐婉灵洁白的人格。所以唐明峰一直以来,都是以另外一种人格,来和唐婉灵相处,生怕自己会把唐婉灵也摸黑熏臭了,变得和自己一样。
而且唐明峰已经为唐婉灵留下了一笔巨资,就怕自己那天真的出了意外,被仇家干掉,或者锒铛入狱,因为他的这种职业,本身就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到时候自己除了意外,也好给唐婉灵留下能照顾她自己的生活费。
也不枉唯一亲人一场,就当是为对不起她而赔的罪吧。
“慢点吃臭小子。”
这时,唐明峰见陈凯埋头痛吃,也不嫌个烫,或许是唐婉灵的手艺太好,让他吃到惊车。
但唐明峰看着陈凯的吃相,都替他感到烫的慌,塞了满满一嘴。
随之唐明峰递给了陈凯一杯水,“慢点吃慢点吃,好吃也不能这么吃呀,来,喝点水吟吟。”
刚一说这话,陈凯就被噎个不轻,一边捶着胸口,一边一把拿过来唐明峰递过来的水杯,狂饮了一大口。
“觉得灵灵的手艺好,那就经常来这吃,反正她一直又是一个人的,有空了就过来吃饭来。”
从唐明峰这句话就能看出来,他是打心底里希望,陈凯能和唐婉灵接触当朋友的,为什么这么说?
就是因为陈凯的所作所为!
陈凯,一个对唐婉灵根本不熟悉的人,见到唐婉灵遇难,都能拼了命的救她,可见这个陈凯的为人还是非常不错的,自己又一直没有时间陪唐婉灵,没时间保护她,没时间照顾她,
也不能派自己手下来暗中保护,因为不管是唐明峰多信任的手下,他都不放心让任何自己身边的人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家人,还有一个侄女的存在。
如果派自己人的话,就等于让所有黑道的人都知道了自己还有一个侄女,而且派人保护,就意味着自己是很护着自己侄女的,这个消息一出,不就等于完全暴露了自己的弱点了吗。
而他看中陈凯的最主要的条件就是,他会舍身保护唐婉灵,并且具有救她的能力,昨天那件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把唐婉灵安全的从银行里救出来了。
这就已经不错了,最起码最次的还让唐婉灵找到了一个朋友呢,向来孤独的唐婉灵,如今也有了朋友,如果自己没时间陪她的时候,这个陈凯会使她不再孤独。
所以他认为陈凯,就是一个不错的人选,否则单凭唐婉灵整天闷在那个花店里,那还有时间出去交朋友啊。
所以唐明峰非常赞同陈凯和唐婉灵做朋友。
“饺子没了,我去帮你们再盛一盘。”唐婉灵这时见二人盘子快要见底,便起身到厨房再去下锅另外一锅饺子。
“呵呵,灵灵啊,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么懂事。”唐明峰借此唐婉灵离开的机会,对陈凯说道:“我之所以这么疼爱她啊,就是因为早些年发生的事,让我们叔侄俩彻底的相依为命到一起呀。”
唐明峰之所以要对陈凯透漏一些事,就是为了让陈凯更加深入的了解一下唐婉灵,只要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认知了以后,那就离朋友不远了,唐明峰也是为了拉进两人的认知度,随之说道:
“早些年啊,我因为不懂事,说这话得有十多年了吧,那个时候我无所事事,也是个混子,但我哥,也就是灵灵她爸爸,是开公司的老总,那时候家里家境好,一共就我们兄弟两个,
我哥哥,作为家里的长子,做了很好的榜样,开了公司,当上了老总,
但我这个二儿子可就不争气了,从小娇生惯养的,误入歧途走了歪道,当混混通了大楼子,闯下了大祸,正好又赶上我父亲去世,母亲呢,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没了。
当时我哥哥为了给我补窟窿,在给我父亲办完丧事之后,变卖了公司,变卖了家底,给我补上的窟窿。当时本来前途大好的家境,又被我祸害光了。
可我仗着我哥的娇惯,不但没长教训,又给惹了天大的祸事,如果在混混堆里惹得祸事大了,那就性命难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