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叛的大魔王
作者:赵青杉 | 分类:都市 | 字数:74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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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第1082章 时序之西(4)
在前面只剩下五个人的时候,成默抱着两本《衔尾蛇——时序之西》在身后几个人不解的视线中,离开了绵延曲折的队伍,向着侧门走去。
成默很懂微表情,当然能明白那些莫名其妙的视线就是在说:“这个人真奇怪,马上就要到他了,怎么已经等了这么久了,却最后的几分钟都不愿意等?”
这让成默想起了《大话西游》中的最后一幕,夕阳西下,和至尊宝长得一模一样的夕阳武士和紫霞仙子站在城墙上,城墙之下是围观的吃瓜群众以及唐僧师徒。
夕阳武士抱着他那把有点破的旧剑,低着头说道:“看来我不应该来。”
紫霞仙子满脸怨怼,“现在才知道,太晚了。”
夕阳武士语带轻佻的说:“留下点回忆行不行啊?”
紫霞仙子冷声道:“我不要回忆,要的话留下你的人。”
夕阳武士说:“这样子只是得到我的肉体,并不能得到我的灵魂。我已经有爱人了,我们不会有结果的。你让我走吧。”
紫霞仙子冷着脸说:“好,我让你走,不过临走前你要亲我一下。”
夕阳武士依旧用轻浮的语调说:“我再怎么说也是个夕阳武士,你叫我亲我就亲,那我的形象不是全毁了。”
紫霞仙子也是一贯的冷冽,“你说谎,你不敢亲我,是因为你还爱我。我告诉你,如果你这次拒绝我的话,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夕阳武士的声音低沉了下来:“后悔我也不会亲,只能怪相逢恨晚,造化弄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生所爱》的背景音乐响了起来,一阵妖风过后,已经是孙悟空的至尊宝占据了夕阳武士的身体,他在城墙上,迈着怪异的步伐走向了紫霞仙子。
他亲吻了她。
然后对她说:“我这辈子都不会走,我爱你。”
成默心想:电影中的世界真好,明明是个悲剧的结局,编剧说这样的结局实在太惨了点,于是就给了一次像是梦境的轮回。让至尊宝和紫霞仙子能得到一个看似完满的结局。但实际上至尊宝还是只能化身金牌打手跟着已经不再啰嗦的唐僧去他并不想去的西天。
可惜的是他可以成为孙悟空,却不能成为夕阳武士,因为他没有办法承诺沈幼乙.......自己能够一辈子都不会走.......
真要和自己在一起,反而会让沈幼乙承受太多太多无端的风险。有句很文艺的话说是在不合适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实际在感情上大部分遗憾都是由此产生。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等到那个合适的时间节点,又或者等到那个对的人。
成默又想:“等待”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大概所有人类最复杂的情绪的都在等待中产生。
从人类出生到死亡都逃脱不了“等待”的宿命。小时候我们殷切的等待长大,从幼儿园到高中大学,我们等待成绩单,等待暑假寒假,等待过年时收压岁钱;长大了我们等待面试通过的通知,等待升职加薪,等待年终奖,等待婚姻和孩子,又或者等待与众不同的生活;等我们老去,我们就开始等待死亡,我们坐在摇椅上,在落日的余烬中,在最终的等待中,回味自己这一生。
当你真的回忆起来的时候,也许最激动人心的快乐情绪,最惊心动魄的危险体验,肯定都是在等待中诞生的。
没有什么能比等待更美妙,也没有什么能比等待更煎熬。
尤其是在爱情中。
有些人用尽了一生的时间只为等待一个人,是“众里寻他千百度”;有些人则一生都不在同的等待中轮转,是“过尽千帆皆不是”。
我们常常喜欢用时间来衡量等待的尺度,但其实在感情中,让彼此觉得遥远和生疏的,绝对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那些堆叠在时间线上两件三件或大或小的人生琐事。可能是感冒发烧时的无人体贴,可能是烦恼忧愁时的无法安慰,也可能是寂寞孤单时的无可触碰......
爱情中的等待是根无比脆弱的线,不管你如何小心翼翼呵护,也都可能会因为人心难测,又或者造化弄人,而让这一段等待戛然而止。
大概结果的难以预料,就是等待之所以甜美动人和黯然销魂的原因之一。
成默从小就习惯安静等待,从小到大的经历,让他都不愿意对任何事情主动,实际经验告诉他,求而不得远大于等而无果的痛苦。只要不心怀期待,当好事发生时,也许生活处处就充满惊喜。就像是他苦苦等待能够配型的心脏,就像是他苦苦等待渺无音讯的母亲。
当然,在自己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这样缩小期待,固然让成默减少了痛苦,让他更现实,更理智,逃避开了期望落空的巨大失落。同时也让他远离了追逐成功的快乐,期待美好降临的快乐......
尤其是在感情上,他只能在孤独的路上慢慢的走着,被动的等候着可遇不可求的“惊喜”。只能说成默幸运的遇到了沈老师,谢旻韫,还有雅典娜,这些都是成默的不期而遇的意外之喜。
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要说起来,成默在感情上唯一主动一些的就是白秀秀,但对白秀秀主动,拥有不可言说的复杂动机,并不是单纯的受到感情驱使。
这种被动,让成默在处理感情事物上,让人觉得优柔寡断。
但其实,成默只是习惯性的不让自己直面失望而已。没有人比成默更不相信人性,也没有人比成默更害怕被抛弃。
这是他现在有能力寻找母亲,却没有去寻找的因由。也是他早就可以查清楚沈老师的状况,却不去查询的因由。
如果不是雅典娜主动提及,大概他只会等到有关沈老师的讯息主动飘到他耳朵里再说。
而在此时,因为之前成默并没有抱有太大的期待,所以,此刻,他心里也就没有太多太重的伤感。相比失去谢旻韫,沈幼乙能找到幸福的归宿,即便这个归宿不是他,成默内心还是颇感欣慰,只是他也没办法很大度很从容的送上祝福。
眼下他只庆幸自己没有主动的联络沈幼乙,避免了两个人的重逢变成了尴尬的事故。
他不知道自己但凡不要做这么多心理建设,不做好了接受沈幼乙已经不在等待的准备,也就不会一触即溃,被便宜丈人设计的拙劣陷阱给设计,造成可笑的误会。
所以说,越是聪明越是厉害的人,在他已经预设结果会失败的时候,那么他几乎肯定就会失败。
不是他能精准的预估形势,而是他缺乏一颗战斗到底永不言弃的心。
这也是为什么在年龄低的组段,进行各种竞赛,如果不是有巨大的智商碾压,获得第一名的都不是那些最聪明的孩子,而是那些最努力的孩子的道理。
成默转身间就接受了现实,很快压下了胸腔中翻涌的情绪,完全没有注意在主席台的侧面,沈平在默默注视着他。他低头看着《时序之西》的封页,男主角周凌和女主角姒采薇背靠背站立,画上的两个人眼神坚毅的凝视着虚空,像是在说他们有勇气共同直面残酷的未来。
时间是在小说中的流动是凝固的。这是一件无比美好的事情,成默抬起头,他看到了身侧一张张鲜活的脸孔,有些人在等待中翻看着刚买来的书,有些人拍了现场照片发在社交账号上,那些被抬到了一旁的书架上用红油漆写着编号。隔着贴着海报的玻璃墙可以看到灰色的大街和灰色的天空。现实中的时间在无可挽回的流逝。他想,小说中的周凌肯定不会有感情上的烦恼,姒采薇是沈幼乙钦定的女主角,只要沈老师愿意,他们的过程不管多么曲折,等待多么漫长,结局一定是完美的。成默觉得这样也好,就让自己和记忆中的西姐、南姐生活在幻想中的世界,也是非常美好的结局了。
成默笑了笑,将书放了下去,了无遗憾的沿着记忆洄游,逆着人流走到了某一段等待的出口。
站在门口的保安正在关闭进口的玻璃门,告诉等待的粉丝们今日签售已经到此结束。拿着刚买的《时序之西》的读者们发出叹息,有人在恳求保安放他们进去,有人不再等待转身离去。不管坚持和放弃,散场都近在咫尺。
成默在门口停住了脚步,他认为这里是他人生的某个节点,就像他站上了学校礼堂的舞台,向着全校师生承认,那些下流的粉笔画是他的杰作那时一样。他清楚记得当时在台下的西姐泪水涟涟;也清楚的记得南姐在桃子湖畔拥抱了他,说不要让她等太久.....
成默忍不住回头看向了主席台上的沈幼乙,一个女粉丝向她献上了一大束粉玫瑰,她袅袅的起身,接过了花束,眼瞳里全是润润的粉色和柔柔的笑意。
“真抱歉,是我让你等太久了.....”成默低声呢喃,想起自己这么多年连束花都没有送给沈老师过,唯一一次买花还是和她一起去阳明山墓地,“明明当时南姐看到花的时候就很开心的,我为什么就这么笨呢?”
为此他又有些许遗憾,但这不过是个很好弥补的遗憾,成默如是想。
就在沈幼乙接过花坐下来看向大厅的瞬间,成默走出了侧门,消失在了大厅拥挤的人潮中。
他孤身一人走出了西单图书大厦,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在他走过西单图书大厦转角,快要走到民航大厦时,姜军已经提前下车给他打开了门。看到神色略显疲惫的成默,姜军也没有问为什么,只是在成默上车之后,用通话器询问道是回安缦还是去哪里?
成默闭着眼睛躺在座椅里,脑海里又想起了在摩天轮上沈道一抱着他轻轻摇晃时的场景。他想起了在“和生霄云”那一大包行李中,还有在欧罗巴时在拿破仑七世举办的慈善拍卖会上,花了一千万欧拍卖下来的萨尔瓦多·达利的那幅名画。于是他低声说道:“去和生霄云,我去那里拿一幅画,我包好,你等下帮我送到作者南溪的出版社,就说是一个书迷送给南溪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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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幼乙接过那捧粉色的玫瑰花束,一股令人心旷神怡的甜涩香味扑鼻而来,大厅里闷热的气息顿时消散了很多。沈幼乙闭着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微笑着对女粉丝说了声:“谢谢。”
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就在她抱着这捧大大的玫瑰花坐下时,在那些绚烂的花瓣之间仿佛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转眼而逝,这让她恍惚了一下,直到工作人员从她手中接过那捧粉玫瑰,她才揉了揉太阳穴,心想一定是自己这段时间高强度的工作,让身体太过疲累导致产生了幻觉。
“不好意思,久等了。”
面对安静等待的书迷沈幼乙微笑着说了抱歉,接着拿起笔继续签名,可她心里总有种异样的情绪在隐隐作祟,像是鞋里掉进了几颗沙粒,它也不会妨碍你走路,可总让她觉得有那么一点不舒服。
只是沈幼乙现在无暇顾及这令人不适的情绪,后面还有上百个读者在等着她签名,他们已经等的够久了,沈幼乙向来珍惜读者,便强忍着心中的不适与身体的劳累继续给读者签名。
时间飞速流逝,沈幼乙终于给最后一位读者签完了名字,她才起身向还留在大厅里的读者微微鞠了一躬,接着便是对在场的图书馆和出版社的工作人员一一表示感谢,弄完这一切,她才稍稍松了口气。
这些天沈幼乙全部的精力全都放在了出版前的校对、版面的设计、插画的沟通这些琐事中,其实这些事完全可以交给出版社去处理,只是为了做到尽善尽美,达到自己预期,又不耽误出版社的出版计划,她只能亲力亲为。这付出了她大量的精力,每天几乎只睡几个小时,就是为了这本书不会有一点瑕疵。
对沈幼乙来说,这个故事不仅是她的心血,更是她的人生。
和现实生活同样重要的人生。
“真了不起!今天下午三个小时卖出去了四千多本......这个成绩破了西单图书大厦近十年来的签售记录,以前最红的谷小伺签售也就能卖到两三千本!”
刘逸潇的声音在耳畔响了起来,沈幼乙转头便看见他抱着女儿沈灵鹿站在了主席台的旁边。户口本上写的名字是成灵鹿,但为了不让人产生和成默的联想,沈幼乙对外人说她的女儿叫做沈灵鹿。
毕竟沈幼乙向来就是个要脸面的人,古老的道德礼数深深的束缚着她的灵魂,让她没有办法坦然的面对这种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的事情。她和成默的关系不仅曾经是师生这么简单,她还是第三者。
这对沈幼乙来说真是无比残酷,一直以来她都承受着巨大庞杂的压力,有些来自社会、有些来自父母、有些来自自身,她浑身套满枷锁。因此她没有打算这么早告诉自己女儿有关她和她父亲的一切,女儿还太小,不能理解如此复杂的故事。
站在一旁的出版社社长段时良也满面笑容的说道:“这个数据在这个纸质书快要消失的年代真是难能可贵,南溪老师恭喜了!”
这个成绩让沈幼乙有点意外的喜悦,却也算不上特别在乎,只是不以为意的说了声:“是嘛!?只能说是段经理和池主编还有小吴他们的宣传营销做的好,读者们也愿意捧场.....”
“还是你的书写的好,现在市面上全都是快餐文,像你这样文字绮丽、情节跌宕,格局还宏大,又适合学生和年轻人看的小说太少了。”刘逸潇笑着夸奖道。
段时良也说:“对!南溪老师太谦虚了。我们也出了不少书,也就南溪老师的书能卖到这个成绩。”
沈幼乙笑了笑说:“我只是蹭了一些天选者的热度而已,主要还是得归功于段总和戴姐他们的工作,还有各位出版社同事的努力。”她稍稍鞠了一躬,“谢谢大家了!”
周围的工作人员都开始鼓掌。有些工作人员还喊着“南溪老师最棒”、“南溪老师加油”、“新书绝对大卖”之类的话....
沈幼乙再次笑着感谢,随后看向了刘逸潇,“也得谢谢你,逸潇,不是你,也许我的书都没有机会出版。”
说沈幼乙完便伸手去抱女儿。段时良的华夏书局属于刘逸潇对口直管的单位,在出版这件事上,如果没有刘逸潇的帮助,就当下的出版行业来看,沈幼乙想要完成心愿出版这套小说确实很可能性很低。就算能够出版,出版社也不一定会如此重视,虽然刘逸潇没有说,但段时良却告诉过沈幼乙,刘逸潇对《时序之东》的出版工作十分关心,像是哪位知名的插画家,就是刘逸潇亲自请来的,还有为《时序之东》做推荐的一些文坛大佬,也都是刘逸潇的关系,等等一些事...因此沈幼乙对刘逸潇一直心存感激。
但除了感激之外,沈幼乙心中并无情愫,向来把父亲的这个学生当师弟看待,刘逸潇为人谦和腼腆,据说连恋爱都没怎么谈过,在沈幼乙这种自认为已经是已婚妇女的老年人心里就是个晚辈。上次他过来求婚把沈幼乙给吓了一跳,干脆的拒绝了。那次之后他们好长时间没有见面,倒不是沈幼乙刻意回避,她心中无愧自然没有什么好尴尬的,更何况她向来注意,从来不可能和谁孤男寡女相处,避免了不少闲话。
此时反而是刘逸潇脸上有些不自然。沈幼乙没有多想,还以为刘逸潇还在因为告白的事情不好意思。却不知道就在刚才,刘逸潇配合父亲,把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给骗走了。
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举手之劳而已,可别这么客气。”刘逸潇略带歉意的说,见沈幼乙想接过女儿,他让了一下,又说道,“就让我来抱着小鹿吧!你也累了一天了。”
沈幼乙将手伸着,摇了摇头说:“没事,你已经带她玩了这么久,哪能老麻烦你。”
见沈幼乙态度坚决,刘逸潇只能把沈灵鹿递给沈幼乙。将女儿接过来之后,她低头看向了女儿,柔声说道:“小鹿,你怎么能又叫逸潇叔叔给你买冰淇淋吃呢?我们不是说好了一个星期只能吃三支的.....”
成灵鹿甩了甩了脑袋,抬起嫩嫩的小手刚指着沈平咿咿呀呀的想要开口,就被沈平的干咳给打断了,“才多吃了一只冰淇淋而已,吃了就吃了....”
沈幼乙皱了皱眉头,也不好当众埋怨自己的父亲,她这个人就是这样的,遇到什么事情总会想着先帮别人留点颜面。沈幼乙想着等下再找个机会跟父亲谈一下,不要妨碍别人下班。她的注意力还是在教育父亲不能让女儿乱吃冰淇淋这件事上,尤其是在疯玩了之后。
至于沈灵鹿叫错人,沈幼乙并没有太过放在心上。成默的缺位导致了爸爸、爷爷、奶奶这些词,沈灵鹿根本找不到对应的人,也没有人教她,不可能有人教她的。只是有时候时候沈幼乙叫自己的父亲,沈灵鹿也会跟着瞎叫“爸爸”,更多时候“爸爸”和“粑粑”这两个词在沈灵鹿嘴里都分不太清。因此沈幼乙刚才没怎么在意,心思全都在沈灵鹿去跳了蹦床还吃了冰淇淋上,她实在是担心女儿感冒。
作为一个单亲妈妈,最害怕的事情莫过于孩子生病。她永远记得在沈灵鹿一岁多的时候,有一天夜里发烧到38.5度,上吐下泻,这可把沈幼乙吓坏了,半夜她从床上醒来,胡乱的穿了两件衣物,又急匆匆的给女儿穿好外套,只能叫醒保镖戚惠开车送她们去医院,在车上的时候看到女儿小脸苍白,不停的嚎哭,整个车厢里都是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无依无靠,她想要握住那个人的手,可身旁空空如也,她甚至不知道那个人身在何方。
在六月的天气,她的心快要碎成冰渣了。相比之下,收到高月美视频这种事情都无关紧要起来。
她抱着女儿手脚发冷,一遍又一遍的催促戚惠快一点,一遍又一遍的祈祷女儿千万不要有事情。她遇事从来从容不迫,没有如此心急如焚,到了妇幼保健医院她三番两次差点摔倒。将女儿送到急诊医生面前时,指甲都扣进了手掌里。直到医生说是急性肠胃炎,挂点水就好了,没有什么大事情,沈幼乙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了下来。
但她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还是非常难过。当时她坐在空荡荡的走廊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难过什么。怀孕那会没有一个亲人陪伴,也没有爱的人在身边,她自己去上产前课,自己去做孕检,自己在医院把沈灵鹿生下来的时候,她都没有哭,但在那天夜里,她却哭的稀里哗啦的。
如果不是还有保镖戚惠的存在,她想她一定更加的难熬。大概是看到沈幼乙一个人带孩子,又还要兼顾写小说,实在太过辛苦,戚惠帮忙帮一次两次还好,多了不好帮,也没办法帮,更何况沈幼乙为了延长安保时间,把当初的顶级八人团队,换成了最普通的两人团队。跟了沈幼乙最久的戚惠,即便想要帮助沈幼乙,也力有未逮。因此戚惠就背着她通知了她的父母。
和父母之间有过一段时间的争吵,但为了女儿,沈幼乙还是妥协了,毕竟那时她没有工作,收入全靠出租成默交给她的几套房子收租金。
真要算起来,租金算不上低,十多套房子怎么也可以收个好几万块,但实际状况就是,有八、九套部分都是毛坯房,还有五、六套属于精装的,但面积比较大,不好整租,因为成默人不在华夏,即便有委托书也无法交易,更何况沈幼乙也不愿意卖成默的东西。思来想去,她便将房子交给了蜗壳公寓来打理,没想到竟爆了雷。
她房租没有收到几个月的,租客却都贷款交了一年甚至一年半的。那些租客全都是些刚刚毕业的年轻人,沈幼乙哪里忍心赶他们走,二话不说的便同意他们住到合约结束。这对沈幼乙来说真是让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再加上还得给自己赞助的几个学生寄学费和生活费,在金钱方面着实有些拮据。以至于生产的时候,她不得不去住价格更便宜,还能够报医保的公立医院。
带着保镖住多人产房,这应该是绝无仅有的经历。要不是存了必须留下两个保镖的私心,沈幼乙恨不得当时就退了保镖,把那些钱拿回来。起码能让她的女儿住在医院里过的好一点。沈幼乙从小到大没有如此窘迫过,但她还是咬牙坚持下来了。可那天晚上沈灵鹿急性肠胃炎真是把沈幼乙给吓惨了。这也是她不得不和父母和好的直接原因,一个好的保姆实在太贵,女儿也不放心交给保姆带,但母亲帮忙带,肯定是没问题的。
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果然,和父母和好之后,生活好过多了,人也轻松多了,但别的麻烦又产生了。那就是她爸妈老觉得她可怜,老觉得她造孽,她猜也许父母也是知道了什么,才不断的催促她赶紧结婚,还不停的给她介绍相亲对象。
为了女儿和她的小说,她不得不忍耐父母的念叨,她小心翼翼的推辞,可不管她怎么说,父母还是我行我素。身体上的疲劳减轻了,精神的疲劳却加剧了。沈幼乙只能默默忍耐。
当得知她在连载小说时,父亲还是挺开心,也挺支持的,立刻就联络了在文化部门工作的刘逸潇,刘逸潇一直都有她的微信,当即就问她写小说怎么不早说。不过刘逸潇并没有一开口就大包大揽,先是认真看了她的小说,然后给了不少中肯的建议,像是什么用词不要过于华丽繁复,要加快节奏,这让沈幼乙觉得刘逸潇是个不错的人。后来刘逸潇说会帮忙出版,沈幼乙也没有太当真,然而一切却都比她想象的要顺利的多。
日子逐渐好了起来,父母也没有那么催促她赶紧找一个。也不知道父亲和母亲是怎么想的,一直在隐约的撮合她和刘逸潇两个。尤其是父亲,对刘逸潇这个学生满意的不行,说起来刘逸潇确实算是父亲学生最出类拔萃的一个了。为人彬彬有礼,当年在长雅读书时就认真努力,长的高大帅气,但只知道读书,也算是学霸一个。家世也不错,刘逸潇的父亲算是某部门不算小的官,和她父亲认识,现在调到了京城,刘逸潇和他父亲就在同一个系统不同的部门工作。
当初和沈幼乙和刘逸潇也是同年级,只不过不是一个班的,后来她大学上了京城师范,而刘逸潇考上了人大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两所学校也算不上远,父亲还老要他们两个要多联络,当时还是用QQ聊天的年代,他们加了QQ,但沈幼乙又不怎么上QQ。后来刘逸潇也给沈幼乙发过短信,但沈幼乙看书的时候也不怎么看手机,因此时常是两三个小时才回一条短信。
学生时代的刘逸潇脸皮薄,发个短信只会问好。而追求沈幼乙的人确实是太多了,因此从未曾显露过对沈幼乙的爱慕,加上他又是父亲的得意弟子,才让沈幼乙和刘逸潇一直保持着还算不错的关系。
实际上当时沈幼乙和谁都保持着还算不冷不热的关系,只是不管是谁,也基本只能到这样一个程度,很难再前进分毫。刘逸潇因为校友和父亲的原因,沈幼乙要友好一些,但也友好的有限,很多的人消息都未必会回,刘逸潇问候的信息,她还是会礼节性的回复一条的。
那时但凡沈幼乙要是个正常人,也许真没有成默什么机会。即便京城师大美女众多,沈幼乙也是艳压群芳声名远播的一个,走出校门经常有人以为她是斜对面的北电学生,有不少星探找上来问电话号码。就连隔着一条街的北邮也有很多学生知道京城师大有这样一个极品尤物.....
在那个流行BBS的年代,沈幼乙在北邮学生会搞的京城高校论坛也是知名女神,是京城高校论坛的名片,如果不是靠着沈幼乙的照片热度,也许京城高校论坛根本没机会和未名BBS以及水木BBS相提并论。
不过沈幼乙自己并不喜欢这种外表尤其傲人身材带来的名气,低调的要命,要不然她绝对能够成为网红。仅仅是这点流量,都让她不得不面对多如牛毛的追求者,这其中真不乏外形出众品学兼优的男生。
然而读大学时的沈幼乙是真心理有问题,对谈恋爱的态度不是没兴趣,而是有些抗拒其他人的接近,甚至放弃了在京城师大留校的机会,回了星城。为了这个决定,沈幼乙和家里就已经闹的很不愉快,因此回到星城,她都不愿意住在家里,而是上了两年班就自己东拼西凑,付了首付买个小公寓一个人住。这也是亏得星城房价低,她才能买的起。
前些年回到星城之后,刘逸潇也偶尔会和沈幼乙联系,但都是过年过节发的一些礼节性的短信,再就是来星城出差或者探亲,都会去拜访沈平。而沈平就会让老婆章茹婕把沈幼乙叫回来吃饭。
这大抵上就是沈幼乙和刘逸潇之间关系的全貌。时至今日,要不是刘逸潇那次突如其来的告白,她一直都觉得自己在刘逸潇心里应该就是个生了孩子的大妈而已。沈幼乙向来只觉得自己长得还算可以,对自身美貌的杀伤力严重低估,尤其是在生了女儿以后,又时常熬夜工作,她真觉得自己憔悴的没法看了,却不知道在别人眼里那就是西子捧心我见犹怜。
等处理好一切,走出了图书大厦,段时良安排的是不远处金融街的江仙雅居吃饭,算是新书首发签售会成功的庆功宴。这是最初就安排好了的聚餐,又还是和出版社的一些员工,沈幼乙自然不会拒绝。
然而乘坐出版社的商务车到达江仙雅居进了包厢之后,沈幼乙才发现气氛稍微有些不对劲,已经早有两个慈眉善目的中年男女坐在了包厢里,出版社的员工们全都去了另一个包厢,这个包厢只有她们一家四口,出版社的总经理段时良、池霞主编还有刘逸潇走了进来。
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沈幼乙迟疑之际,父亲沈平就走上前去,笑着打了招呼:“哎呀!老刘,真是好久不见啊!你来京城几年,和夫人愈发年轻了!”
眉宇之间和刘逸潇很是神肖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客气的说道:“哪里,哪里,说实话京城的气候真不好,还是星城的水土养人,我还打算退休了之后,搬回星城去住呢!”
“那感情好,到时候我们又可以在一起.....”沈平做了一个搓麻将的手势。
一群人都笑了起来。
笑声过后又是一阵寒暄,气氛很快热络了起来。沈平将沈幼乙拉了过来介绍道:“小西,这是逸潇的爸爸,刘正叔叔,当初我们在X校一起学习过,也算是同学。”
刘正“欸”了一声,玩笑道:“什么叫也算是同学,明明就是同学,还是有革命友谊的同学、同志!”
沈平连忙摇头说:“和你不能比,你如今可是正儿八经的XX级领导,我不过是个退了二线的闲散人员。”
“老沈你这个人啊!我说你笔杆子还是过硬的,就是太清高,你要不是不肯和光同尘,那能这么早就退二线?”
刘逸潇的母亲舒婉容一直在打量沈幼乙,她的眼睛发亮,惊喜赞许之色溢于言表。确实在这个整容泛滥的年代,像是沈幼乙这样温婉和煦,如同春风般的容颜,着实会令人惊艳。舒婉容一直在目不转睛的盯着沈幼乙看,听到两个老头的对话有些尬聊的意思,立刻打趣道:“我说老刘,你以为人人都像你是个官迷啊!”
刘正连忙点头说道:“是,是,我是个官迷,夫人说的对!我们家,都是夫人说的对!”
众人再次笑了起来。了解刘家的都知道,刘正是个妻管严。而舒婉容是货真价实的大家闺秀,民国时期家里就是上流社会的一份子,和沈家这种没有太长传承的书香门第不可同日而语。
借着这个空档,舒婉容又将主线拉了回来,盯着沈幼乙主动伸出了手说道:“小沈啊!我是逸潇的妈妈,你的名字我可是听到过好多回了。”
沈幼乙也观察了下刘逸潇的母亲,倒不是为了别的,这是沈幼乙的职业病,每见到一个人总想着试着用笔墨将之描写出来。刘逸潇的母亲舒婉容面相很柔和,看上去很好相处,相比自己母亲的刻板,也时尚洋气的多,穿着高高的高跟鞋和修身的长裙,也很开明的样子。总之,一看就是那种能够和年轻聊到一块的中年人,不像自己的父母,似乎还活在旧时代,和当下的社会也有脱节。
“阿姨您好,真高兴见到您,没想到你这么年轻漂亮。”沈幼乙微笑着和舒婉容握了下手,原本只是想握一下就松开,没料到舒婉容竟然就这样扯着她坐在了旁边。
“那是,我和我妈走出去都说姐弟.....”刘逸潇得意的说,他也乘机坐在了沈幼乙的身边,和舒雅两个人将沈幼乙夹在了中间。
沈幼乙不动声色的说道:“师弟,你坐到那边去,陪着你老师、你爸还有段经理喝两杯,让我妈和小鹿坐这,我等下好看她吃饭。”
听到“师弟”这个称呼刘逸潇楞了一下,原来沈幼乙都是叫他“逸潇”,乍一听“师弟”比“逸潇”这个称呼要亲近,但实际上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叫他“逸潇”,沈幼乙这时叫他“师弟”却像是在划清身份,毕竟他们是同年级的,沈幼乙要叫他“师弟”着实有些牵强。
不过沈幼乙说的无可挑剔,刘逸潇这个人还真是有些木讷,也没有想的太复杂。立刻就起身恭恭敬敬的将抱着沈灵鹿的沈母章茹婕请了过来,等母亲坐下,沈幼乙又将话题扯到育儿经上,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只比舒婉容、自己母亲小了半辈的人。
父亲和刘家父子以及段经理的殷勤劝酒下,喝的十分愉快。气氛真是其乐融融,只有沈幼乙始终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于是明里暗里的强调自己已为人母的事情,舒婉容却似乎没那么介意,十分健谈的就这沈幼乙的话题说了不少刘逸潇小时候的趣事,也对可爱的沈灵鹿喜爱有加。期间穿插这一些极有技巧的对话,不经意的舒婉容就搞清楚了沈幼乙的爱好,诗词歌赋、插花、做点心,还会一些刺绣,这可对了舒婉容的胃口,这可是大家闺秀的必备技能,两人聊起这些也算是相谈甚欢,还能交流不少心得。
刘逸潇看到自己母亲和沈幼乙相处融洽不说,还意气相投,顿时就开心了起来,笑着说道:“小西,我妈可很少和人聊的这么开心过了!也就你可以......”
沈幼乙立刻意识到了自己说的有些太多了,于是不再和舒婉容聊这些比较私人的话题。并降低了聊天的频率,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女儿身上。
可当舒婉容看到沈灵鹿吃饭的时候不哭不闹乖巧听话的模样,舒婉容又对沈幼乙教女有方赞赏万分。继而又夸奖沈母生了个好女儿,秀外慧中。
这个时候沈幼乙却笑着说道:“舒阿姨真是谬赞了,我爸妈可不觉得我是个好女儿,毕竟未婚先孕这种事情,和他们传统价值观完全不符合.....”
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猝不及防的一句令在座的众人笑容都僵硬了一下,尤其是沈平,整个脸都垮了下来,黑到全部人都能看出来。
沈幼乙未婚生女之后,沈平差点气的和沈幼乙断绝父女关系,要不是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外孙女又实在太可爱的缘故,沈平真无法接受沈幼乙做出这样的事情。可接受了,不代表彻底原谅和放下,在沈平心里始终有这样的一个疙瘩。因此他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让沈幼乙赶快嫁人,让外孙女有个爸爸。
当知道刘逸潇不介意沈幼乙的过去,想要和沈幼乙在一起的时候。沈平就一心撮合刘逸潇和女儿在一起,在他看来刘逸潇这样优秀的男人,丝毫不计较沈幼乙不堪回首的往事,甚至都不打听,还真心实意喜欢他们沈幼乙母女,是沈幼乙天大的运气。可每每让章茹婕和沈幼乙明敲暗打使劲摧婚,沈幼乙却说眼下只一心想写好小说,想好好把小鹿养大,不到小鹿十八岁绝对不考虑感情的事情。
这可让沈平和章茹婕心急如焚,又是给刘逸潇各种支招,又是让小鹿认刘逸潇当干爹拉近两人的关系。
就在刚才看到成默出现,沈平真是如五雷轰顶,情急之下搞了这么出琼瑶剧一般的狗血戏码。即便他刚才看到成默从那辆特殊牌照的车上下来,肯定身份不简单,他也没办法接受沈幼乙和成默在一起。
在他看来就算沈幼乙不结婚,也不能和成默再有任何瓜葛,毕竟成默考双状元,感谢他女儿这个老师的事情,他的亲戚朋友人尽皆知。真要让人知道沈幼乙的这个女儿,是和自己学生的私生子,沈平觉得自己恐怕以后再也没有脸见人了,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社死”。
更何况成默还和沈幼乙的闺蜜高月美有一腿,沈平更不可能把女儿交给那种人渣。这件事沈幼乙没说过,是沈幼乙的保镖戚惠私下里和章茹婕聊天时,不小心透露的。那天戚惠就在沈幼乙身旁,看到视频的沈幼乙当即就不停的流血,戚惠赶紧把沈幼乙送到了医院,医生照了B超,叫沈幼乙一定不能再动气,好好在家躺着。
目睹全部过程的戚惠真是气到爆炸,骂骂咧咧的说如果看到那对狗男女一定要两枪打死他们。然而沈幼乙却说她不是生气,只是担心而已。戚惠说沈幼乙真是疯了,这还担心那个渣男。沈幼乙摇头回答说:没有人能够明白。
沈平觉得自己的女儿真是魔怔了,肯定是被渣男PUA了而不自知,更是心急着让女儿找个好归宿。眼看刘家一家人都很喜欢女儿,女儿突然来这么一句,沈平真是差点气到心肌梗塞。
幸亏舒婉容会打圆场,微笑着把这一段破坏气氛的节奏给糊弄了过去,在敬酒中气氛又热闹了起来,只不过再也不像开始那般圆融。酒席到了一半,沈幼乙就找了借口就直接去前台把单给买了,因为喝了好几瓶茅台,花了几万块,这可叫沈幼乙有些肉疼,她可要供女儿读书,给女儿攒嫁妆呢。不过这个钱不能省,于是沈幼乙又开始盘算,自己该怎么把这笔钱给节约出来,保养品可以少买点,衣服什么之类的消费品能不买就不买......
想到半年又能结算一次稿费,虽说出版行情不算好,可也能分个几十万,加上版权已经卖出去了,即使网站和中介要抽大头,也是好几百万,沈幼乙又安心了一些,她自己无所谓,可什么都想给女儿最好的,她要送女儿上最好的幼儿园,最好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毕业了一定要出国读个研究生多走走看看,她要让自己的女儿吃的好穿的好玩的好,要让她额外学习一门有关艺术的学科,钢琴、绘画、古筝什么的,只要女儿有兴趣......
可不能让成默和自己的女儿受一丁点苦,哪怕是一丁点。
想到成默回来看到自己有这么大一个女儿吃惊的表情,沈幼乙就想笑,又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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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沈幼乙回到包厢,带着吃完饭的沈灵鹿玩了好一会,庆功宴也到了尾声,喝了团圆酒之后,刘逸潇抢着叫服务员来买单,结果却得知沈幼乙早就把单买了,又是一阵抱怨,非要把钱转给沈幼乙。
沈幼乙自是坚决不收。段时良和池霞去了出版社员工的包厢,沈、刘两家人在争执谁买单的喧闹声中走到了餐厅门口,刘逸潇见沈幼乙油盐不进的样子,便道明天他请客,请老师、师母和小鹿再好好吃一顿,沈幼乙在父亲还没有开口之际就直接回绝,说要带小鹿去环球影城去玩,后天就要去尚海展开新一轮的签售,实在没有时间。
刘逸潇不太会劝人,表情很是悻悻,一副想要放弃又舍不得放弃的模样。
舒婉容走到了沈幼乙的身边,将手腕上的玻璃种手镯脱了下来,亲切的拉起了沈幼乙的手,“小西啊,我和你一见如故,初次见面也没有准备什么礼物,这个手镯是刘逸潇他奶奶留下来的,虽然算不上什么特别值钱的玩意,却还有那么一点纪念意义,我今天就当做见面礼送给你了......”
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沈幼乙低头看了舒婉容手中的玉镯,如同水晶那般清亮晶莹透明,显然就是价格昂贵的玻璃种翡翠手镯,吓的连忙摆手。两个人送来拒往之间,那个剔透的玻璃种手镯就在舒婉容的惊呼中掉到了大理石地面,“叮”的一声,在明亮的灯光下碎成了三节。
门口的人全都看了过来,不少识货的人摇着头发出了惋惜的低语,“可惜了!可惜了!”
满脸愧疚的沈幼乙立刻弯下腰将玉镯子拾了起来,轻声说道:“阿姨,对不起,是我太不小心了,多少钱我赔您,或者说我给您买个差不多的......”
抱着沈灵鹿的沈平和章茹婕也靠了过来,开口也是在埋怨沈幼乙的不小心。刘逸潇则一个劲的说没关系,还说了些什么“破财消灾”之类牛头不对马嘴的吉祥话。
舒婉容摆了摆手说道:“赔什么赔,本来就是要送你的,只是这镯子我带了这么多年确实有些可惜!”
沈幼乙毫不犹豫的说:“不,不,一定是要赔的。”
舒婉容还是摇头,“赔就大可不必了。”她注视着沈幼乙手中的三节玉镯,笑着说,“要不你找个好点工匠,用包金的手法修一修,反正这个手镯的纪念意义大于它的价值。”
沈幼乙无奈,“那我先找个工匠试看看,先修复后,然后再看看该怎么补偿您。”
舒婉容将沈幼乙盛着三节玉镯的手合上,“真不用赔,我真的只是单纯的喜欢你,才将玉镯给你的,和我家潇潇没什么关系.....”
“阿姨,真抱歉,不管怎么说,我都会想办法赔偿。”沈幼乙答复依旧坚决。
舒婉容将沈幼乙推向了商务车,“好了,好了,这个事以后再说,你也累了一天了,好好回去休息,明天还要带小鹿去环球影城玩呢。”
沈幼乙见此时也别无他法,只能握着断掉的玉镯子先上车,接着是章茹婕,沈平站在车旁和刘正刘逸潇寒暄的时候,舒婉容又插嘴道:“今年我们回星城过年,两家人可得在星城在好好聚聚......”
刘正先是露出意外的表情,但被舒婉容拧了一下手臂,连忙说道:“对,对!好好聚聚,还能凑几桌麻将。”
沈平答应的很爽快,坐在车里的沈幼乙根本没有插嘴的余地,此时她也不好插嘴。
刘正和沈平又是说了几句亲热话,便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将沈平推上了车。等出版社的商务车离开以后,刘正的司机也将他的奥迪A6开了过来。
上了车之后,坐在前座的刘逸潇抱怨道:“妈,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还怎么好意思让沈幼乙去修......”
舒婉容没好气的说道:“这还没娶上媳妇呢,就胳膊肘往外拐了?”
“不是,”刘逸潇说,“明明就是你硬要塞给人家,才摔碎的......”
刘正摇了摇头,“笨蛋儿子,你妈妈就是故意的!”
“故意的?”刘逸潇满脸惊讶,“这是要干什么?把姥姥留的镯子摔了好讹人吗?”
舒婉容抬手点了下刘逸潇的额头,“你妈妈是那种人吗?”
刘逸潇满脸疑惑的摇头,“当然不是。”
“还不是为了你.....”
“为了我?”
“你信不信,我不这样做,你再也见不到她一面了!”
“不至于.....吧?”
舒婉容冷笑,“就你这三脚猫的追女生本事,难怪别人拒绝的那么直接了当。”
刘逸潇当即红了脸,期期艾艾的说道:“妈,你怎么知道的?”
“你那个大嘴巴的堂妹什么事不会说?”
“哎!”刘逸潇叹了口气,“我是真不知道怎么追女孩,也不知道怎么能打动她,我想我已经够诚心了吧!”
舒婉容胸有成竹的说:“听你妈的安排,保证能让你把这个好媳妇娶回来。”
“真的?”刘逸潇惊喜的问。
舒婉容点头,“当然是真的,只是你得做好打长期抗战的准备,这姑娘看上去温温柔柔的,实际内心是很坚韧的,没那么容易被你追到手。”
刘逸潇信誓旦旦的说:“不管多久我都愿意坚持。”
刘正却专题看向了舒婉容,犹疑不决的问道:“老婆,你真觉得沈家的姑娘可以?她可是生过孩子的......还是未婚先孕......这真合适吗?难道祁家的丫头就不好?我看长得也很漂亮啊!家世更是没得比,人家还是.....未婚过....”
刘逸潇满腔幽怨的说道:“爸!我对祁嘉仪没兴趣!”
“祁家丫头一看就不是会过日子好女人,你看那浓妆艳抹的,一身奢侈品,说话也不好说话,非要中英文夹杂,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喝过洋墨水。你再看看沈家姑娘,给自己女儿穿的都是奢侈品牌,她自己穿的毛衣就是手打的,包也是自己做的,衣服是便宜货,高跟鞋也是旧的,但都干干净净整整洁洁保养的很好,穿在她身上一点也不显得掉价,一看就是会过日子的人。说话不软也不硬,不卑不亢,就算拒绝人,也暗示的恰到好处。饭还没有吃完,就抢先把单给买了,就怕欠人情,这样的姑娘娶来真是一辈子的福气,就算我们家万一出了什么事,她也肯定是那种不离不弃,还能将家事打理的井井有条的那种。真要换了祁家姑娘,估计第一时间就会和刘逸潇离婚......”
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刘正义正辞严的说:“说些什么呢?我不贪污不腐败不恋色,一身正气,怎么可能出什么事情。”
舒婉容推了下刘正,笑道:“我不打个比喻吗!知道你是绝世好男人。”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别在我面前秀恩爱了好不好?”刘逸潇郁闷的说。
舒婉容又和刘正嗤笑了自己的儿子几句,刘正才严肃的问道:“儿子,你真不介意,对方有个女儿?”
刘逸潇摇头,“不介意。我也很喜欢小鹿的,她可懂事了......要不然也不会答应老师做小鹿的干爸.....”
刘正又看向了舒婉容,“你也不介意?”
舒婉容想了下说道:“我只是很想知道,什么男人连这么好的姑娘都不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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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M——《望》周深)
与和谐的刘家情况完全相反,车上的沈平和沈幼乙都压抑着一股怒火,沈平觉得沈幼乙不该在餐桌上那样讲,沈幼乙觉得父亲过于干涉自己的生活,并且还纵容沈灵鹿在蹦床后吃冰淇淋。但在车上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进行着无声的冷战,然而一回到酒店争吵就开始了。
为了不吓到沈灵鹿,章茹婕将已经睡着的沈灵鹿抱到了沈幼乙的房间。沈幼乙刚把门关上,沈平就怒气冲冲的说道:“我就不懂刘逸潇有哪一点不好了!你就这样讨厌他吗?甚至还用自污的方式来逃避!”
沈幼乙淡淡的说道:“我不是逃避!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停顿了一下,她又郑重的说,“另外,我不是觉得刘逸潇不好,而是我现在不想结婚!我希望爸爸不要再做这些无用功!”
沈平气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过了好一会才抬手指着沈幼乙厉声说道:“你是不是还想着那个无耻的人渣?”
沈幼乙那张温香软玉蕙质兰心的脸庞沉了下去,她摇了摇头,紧蹙着眉头缓慢但是坚定的说道:“爸爸,我想谁都与你无关。”
“你想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想他!他可是.....可是.....”沈平的面容也呈现出一种扭曲的痛苦,他像是快要哭出声来般说道,“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看到父亲这个样子,沈幼乙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的心已经乱成了一团无可依凭的海草,只能随着狂乱的波涛四处漂流,不知何时被卷入深不见底的旋涡。
看到女儿低下了头默认,沈平终于老泪纵横,“你一定要爸爸跪下来求你吗?”
沈幼乙觉得自己很无助,她的脸色苍白的像是一页浸透了水的白纸,仿佛一碰就会破。她咬牙忍住了泪水,哽咽着低声说道:“爸爸,你如果看不惯,可以不要管我。”
“你真是.....”沈平颓废的坐在了床上,有气无力的低声呢喃,“你真是无药可救了......你真是无药可救了.....”
沈幼乙转身走出了房间,她已经没办法和父亲谈了一下有关纵容沈灵鹿蹦床后吃冰淇淋的事情。也完全忘记了要教育女儿不能乱喊人的事情。她在走廊里一个人站了好久,直到彻底控制住了情绪,才揉了揉发红的眼眶回到自己的房间。
母亲正在看着女儿睡觉,见沈幼乙进来,叹了口气说道:“我们都是希望你和小鹿好,我们怎么会害你呢?”章茹婕凝视着沈幼乙苦口婆心的说道,“如果他是个好人,那就算了,你们去外国生活,我们眼不见为净,可他是什么人你难道不清楚吗?”
“妈妈,我知道,我知道.....”沈幼乙说,她注视着女儿娇小的身躯,摇着头说,“你们不会懂的,你们不会懂的......”
章茹婕从床边站了起来,冷着脸说道:“如果你一定要一意孤行,那你就好自为之吧!”
听到压抑的争吵声,沈灵鹿还是醒了过来,挥着小胖手搓着眼睛叫“妈妈,妈妈”,沈幼乙没有去看离开的母亲,连忙走了过去,将女儿抱了起来。
沈灵鹿睡眼惺忪的低喃:“不要吵架架,不要吵架架......”
沈幼乙抚了下沈灵鹿的额头,她的声音又一次哽咽了起来,“好的,好的,宝贝乖,妈妈不吵架。”
沈灵鹿将小手环住了沈幼乙的脖子,“妈妈,不哭,妈妈,不哭。小鹿长大....长大了,就帮妈妈.....帮妈妈打坏蛋蛋......”
“好的,妈妈.....妈妈.....等宝贝长大。”沈幼乙破涕为笑,她抱着女儿娇小的身躯呢喃,“妈妈可能有一天会认输,但不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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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平和章茹婕没有说就直接离开了京城。沈幼乙带着沈灵鹿去环球影城玩,刘逸潇的堂妹刘堇瑜跑了过来陪着沈幼乙母女玩了一整天,沈幼乙知道舒婉容的安排却也不好拒绝。第三天一大早沈幼乙带着沈灵鹿去看了添安门看了升旗,就直奔机场,去尚海开始第二场签售,接下来又是马不停蹄的全国各大城市转,在一月三十号,才一路舟车劳顿的回到星城家中。
第三十一章 时序之西(4)
整个过程都异常的顺利,有得于出版社的卖力营销,又被文化部确定为几本推广书籍之一,《衔尾蛇——时序之西》的销售屡创新高,再加上影视化的确定,又是超强卡司的演员阵容,在网上的热度也居高不下,一时之间“南溪”这个名字也被大众所熟知起来。
这些天刘逸潇没和她联系,倒是舒婉容加了她的微信时不时和她聊下天,不得不说舒婉容是拿捏人心的高手,也不和她聊感情方面的事情,也就探讨一下插花,做点心的配方,还有分享一些育儿经验。
鉴于那枚还没有拿去玉镯子,沈幼乙也无从拒绝这样的示好。就按照这样的状况,沈幼乙心知过年和刘家人见面又是不可避免的事。她心想自己也许还得将态度表达的更明显一些才行。
回到家稍稍清闲了一天,出版社的池霞主编打了电话过来,问有一档全国闻名的访谈节目《非常会谈》想邀请沈幼乙做一期节目,池霞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帮沈幼乙扩大知名度,并且助推书籍销量的机会,沈幼乙却没多想就拒绝了。
她不想上电视,更不想让人知道《衔尾蛇——时序之西》是她写的,只要那个应该看到的人知道就好。
池霞也没有勉强沈幼乙,她知道沈幼乙勉强不来,便对沈幼乙说好好想想再决定。沈幼乙只是笑了笑说你知道我的,肯定不会去的。池霞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告诉沈幼乙出版社收到了不少寄给她的礼物,已经打包好快递到她家了,让她记得签收一下。
这个沈幼乙答应的很爽快,她一向都很珍惜读者的来信和礼物,还专门弄了一个房间放信和礼物,在闲暇之余她还会一封一封的回,还都是手写,不是打字。
第二天,沈幼乙就收到了池霞叫人发过来的包裹,每次拆包裹,沈灵鹿都会乖乖的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将一件件礼物和信拿出来。沈幼乙也会一件一件的告诉沈灵鹿这是什么,沈灵鹿看到沈幼乙笑,也会笑着拍巴掌。
这天也是一样,沈幼乙先将被胶带粘的结结实实的纸箱子放在了玻璃茶几上,然后把正在床上乱蹦的沈灵鹿抱到了客厅的沙发上,看到纸箱子的沈灵鹿立刻就安静了下来,盘腿坐在沙发上呵呵笑着注视着那个写着“轻拿轻放”的纸箱子。
冬天的星城天气无常极了,前几天还是阴雨缠绵,又湿又冷,令人厌烦,今天就出了大太阳,虽说也感受不到多温暖,但阳光在窗户外面明晃晃的,通透的光线穿过百叶窗帘洒了进来,照的那台老旧的金色的留声机都变得簇新,还是能令人心情愉悦。沈幼乙走到窗边,看了眼窗外幽幽的岳麓山,还有那遥远的一线江景,打开这架留声机开始放音乐,潺潺流水般的声音在房间徘徊,听到音乐声的沈灵鹿坐在沙发上咯咯的笑了起来。
沈幼乙走回茶几边,她拿起了剪刀,顿时有了一种即将打开海盗宝箱的窃喜。她弯下腰,凶前荡漾起一片波涛。随着“沙!沙!沙!”的声音,她剪开了纸箱,回头对拍巴掌的沈灵鹿笑道:“开箱啦!”
沈灵鹿也用稚嫩的声音欢呼了起来,“开箱啦!”
沈幼乙将纸箱子放在了脚边,自己靠着沙发坐在地毯上,开始随机的从箱子里拿出读者寄给她的礼物。
第一件沈幼乙特意拿了一件比较大的,一摸就知道是布偶的柔软物件。沈幼乙拆开包装袋,里面是只米黄色秋田犬布偶,她拿起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布偶在沈灵鹿面前摇晃了起来,“小鹿,快看这是什么啊!”
沈灵鹿欢快的蹦了起来,“是小狗!是小狗!”
沈幼乙将布偶递给女儿,沈灵鹿抱着布偶在沙发上打滚,“小狗!小狗!”
“要说谢谢。”
“谢谢!谢谢!”
“小鹿要谢谢谁啊?”
“谢谢.....”沈灵鹿一张嫩嫩的小脸笑开了花,“谢谢....书友!”
“对,要谢谢书友。”
沈幼乙又拿出了一件盒子状的礼物,打开包装一看,是只橡皮鸭,她将黄色的橡皮鸭拿出来捏了两下,音乐声中响起了漏气一样的声响。沈灵鹿尖叫了一声,扔下小狗就伸手要拿回发出声音的橡皮小黄鸭。沈幼乙却把手收了回来,没让沈灵鹿拿到。
“妈妈跟你说过什么?”
沈灵鹿立刻乖乖的回身将滚到沙发角落里的布偶小狗抱了起来,“要珍惜每一份礼物。”
沈幼乙这才将小黄鸭递给沈灵鹿,摸了摸她的额头说:“是的,要珍惜每一份我们来之不易的东西。”
沈灵鹿几乎没有听沈幼乙在说什么,接过小黄鸭就捏着它发出响声,还快乐的“咯、咯、咯”的笑着......
沈幼乙也觉得很快乐,她想要是那个人在这里的话,那就是世间最完美的事情了。她继续像是抽奖一样的从箱子里拿出礼物来,有书友自己制作的《时序之东》手机壳,有书友手绘的海报,有信件,有辣条,还有写有《衔尾蛇——时序之东》的扇子......当然,还有“刀片”。
沈幼乙无可奈何的笑了起来,将刀片收在了一个带密码锁的铁盒子里。她不指望靠刀片发家致富,却也用心珍藏这份催更的利器.....
直到太阳西下,窗外的天际线出现一抹灿烂的晚霞时,纸箱子里的东西也所剩无几。沈幼乙从里面摸出了一本像是书的东西,但它比书轻多了。这件礼物被厚厚的牛皮纸包着,几根细麻绳将牛皮纸扎的牢牢的。
沈幼乙没有选择用剪刀剪开麻绳,而是小心翼翼的解开了打了个死结的麻绳,然后一层又一层打开包的像是洋葱的牛皮纸。
在花瓣一样盛开的牛皮纸中,一副书本大小的油画呈现在她的眼前。
画中央是一朵鲜红的玫瑰漂浮在天空中。这朵玫瑰没有叶子和刺,它就那么肆意的娇艳着,安静的悬浮着,带着一颗眼泪般的水珠。
玫瑰花的下面,是一片广阔的荒漠中一小块若隐若现的绿洲小城。
夕阳西下。
一对小人在抬头看着这仿佛神迹般的花朵。
沈幼乙凝视着两个小人被暮光拉长的背影,莫名其妙的留下了泪水......
她想起了罗伯特.彭斯脍炙人口的那首诗《一朵红红的玫瑰》。
我的爱是红红的玫瑰,
于六月初开。
我的爱是动听的乐曲,
甜美如天籁。
你国色天香,姑娘,
我对你情深意长。
我会永远爱你,亲爱的,
直至海水都已枯干。
(PS:真的希望大家对沈幼乙这样的女人爱惜一点。明天会继续更新的,情节继续走狗血风格,当然也会装逼,也许老赵的爽文不一定爽,但一定会很甜很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