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修仙神医
作者:百克 | 分类:都市 | 字数:46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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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4章 极其苛刻
邵逸龙回来了,
秦风赐给他神台上的剑术。剑风虽然优雅,但剑心却极其苛刻。一人一刀,路漫漫其修远兮。这是练习的方法。但是他没有想到,当他回到吴兴宗的时候,吴兴宗已经改变了很多。
吴军南杀死吴兴宗后的第四天,五仙山上的血已经干了,变成了黑色,但是他的弟子的尸体没有被发现,所以允许秃鹫飞下来啄食,然后毒死了大量的秃鹫
邵一龙被一群凶恶的专家团团围住,一步一步走向霍元峰。换句话说,他似乎是在这里被绑阿架的。
他没有逃跑。武兴宗陷入了极大的困境,远远超出了那天对剑阁的攻击和杀戮。他怎么能逃脱呢?
他也没有反抗。作为五行派的绝对霸阿主,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被打败了。敌人太强大了,他无法单独抵抗。
他只是想说服他,因为他知道敌人的身份。虽然他知道希望渺茫,但他还是得试一试。为了和他的徒弟们住在一起,他必须去尝试,不管机会有多大。
邵仪陇来到高峰时,男人不在大厅,也在大厅他大哥曾经住过的地方,但坐在小房间里一个名为添添添曾经住过的女弟子,吃几小碗添添田经常做给他。
房间里还有一个跪着的人。
这个人穿着狗皮衣服,像狗一样蹲在他的脚下。偶尔,它会叫两声。
他吃着小菜,高兴地往嘴里扔了一点,后者立刻拼命地扭动着他的大股,像一条狗高兴地摇着尾巴。
邵一龙觉得一阵恶心。
“吴俊男,”邵一龙冷冷地说,站在他面前。
吴俊男抬起头说:“邵兄,你还认得我吗?”
邵一龙摇了摇头。“我认不出来了。如果没有人提醒我,我就认不出这就是曾经和我一起喝过婚礼酒的胖吴了。”
吴俊男并不在意,说:“那天冯师兄本来是要去偷水石的。他和刘如公主所谓的婚礼酒只是一个幌子。你说冯师兄是真的。他心里只有练习。他怎么能这样唐突而美丽呢?我们没有喝完所有伤害我们的酒。”
他挥挥手说:“来吧,邵兄,再来两杯怎么样?”
邵逸龙没有动。“我只跟秦风的哥哥喝酒,你还在吗?”
”冯秦的兄弟吗?哈哈”吴junnan突然笑着说,“我知道,我知道:你,钴,刘Rufei,戴,愣千千,你都看着秦冯的脸,你会知道我,否则,我这样一个垃圾,哪里值得你明星门徒看看吗?”
邵一龙是个哑巴,没办法争辩。他承认,要不是秦风,他是不会认识吴军南的。也许吴兴宗的很多人都不认识他。
吴俊男突然说:“我现在不是吴俊男,也不是秦风的哥哥,但是我要你喝,你敢喝吗?”
邵逸龙还是个哑巴。
然而,孔玥似乎完全麻木了。他笑着说:“武兄少,师父给你的酒是喝的。否则,主人是不会高兴的。他甚至不给我狗食。免费的小说”
“是的,我要!”
这个金杯足够装半桶酒。
邵逸龙喝光了酒。
“哈哈哈,”吴俊男笑着说:“据说邵一龙,土粉族的第一天,从来不喝酒。在秦凤和刘如的婚宴上,他只倒了一杯。看来我的脸比秦峰的多。”
孔悦又端起一杯酒,笑道:“武兄邵不醉,主人也乐。请再做一次。”
邵一龙看着孔乐,非常失望。如果他是孔乐,即使他杀不了吴俊男,他也会死。
吴军南说:“邵兄,你看我养的这条狗怎么样?”
邵一龙说:“你为什么不问问孔乐自己呢?”
“有道理,”吴俊男笑着说。“孔乐,我愿意做我的狗吗?”
孔乐立刻扭着屁股摇着尾巴说:“我太高兴了。”
吴军南说:“做我的狗,还是做霍芬派的明星弟子,你选哪个?”
孔玥似乎想再爬起来。他笑着说:“当然,他选择了师傅。”
吴俊男抬起头笑着说:“少哥,养狗好不好?”
邵仪陇叹了一口气。
吴军南又说:“我弱的时候,康剑锋命令他和姜烈、袁红把我关在猪圈里。我还是不愿意,所以我逃跑了。现在我更强。他不仅是我的狗,而且是一条心甘情愿的狗。武哥邵,看这世上强者与弱者的差距。”
邵一龙说:“据说秦风的哥哥回来报仇了。我还是不相信,因为秦风的哥哥不仅胆小,而且善良可爱。但现在,我相信了。”
“秦风的哥哥已经死了。”吴军南的声音变冷了。“邵一龙,你来找我,不要死。”我想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是啊,”邵一龙说,“没必要这么说,因为我在找秦凤的哥哥。既然你不再是我的兄弟,我也是在侮辱自己。最快的一章是
“没错,”吴军南非常尊重地点了点头。“既然你来了,少哥有兴趣和我比吗?”
邵一龙抬起头,眯起冰冷的眼睛。
吴军南补充道:“五行派中最具天赋的三位英雄是戴天、刘汝飞和邵一龙。但如果人才是第一位的,还是邵师兄。如果我能用这些垃圾打败有才华的师兄邵,我想那将是一种乐趣。”
说话间,吴军南突然扑向邵逸龙。
“那我就学习。”邵一龙喝了很多酒,手里拿着剑。与此同时,一股极其强大的精神力量从他的身体里涌起。
“第五层的徐原,哈哈哈,五行的第一天就是这样的。我甚至不需要用毒药来杀你。”吴俊男笑着走了过来。
邵逸龙有一张威严的脸。二十多岁的时候,他已经达到了虚拟元朝的五级境界,不仅超越了普通的弟子,连钴海、宋秋风等天资高深的弟子都离他很远。这是他第一次被嘲笑为“就这样”。但邵逸龙无言以对,因为吴俊男在他面前不仅年轻,而且遥遥领先。
有一段时间,邵一龙只能被动防守,不断撤退,但他仍然受伤。如果秦风没有在临行前赐给他一项神圣的技能,他就会被打败而死。
邵一龙危在旦夕,突然听到吴军南的惨叫:“狗敢咬主人,真是没良心,哈哈。”
“轰!”
一声巨响,想从背后用剑刺向吴俊男的孔乐被吴俊男一扫而出。
“孔小武!”
邵逸龙立刻爬了上去。
这时,孔乐只觉得眼睛发黑,连呼吸都停止了,活不了多久了。
吴俊男的力气太大了。即使他不使用最可怕的毒药,也远远超过了他的抵抗能力。
“嗯,我成功地驯服了一只狗,但我没想到会这样死去。”吴俊男摇摇头,仿佛后悔地说:“严松。”
“门主。”毒门的五位黑衣长老立刻闪了进来。
“你准备好了吗?”吴军南说
严松立刻鞠了一躬,说:“是的,只要把毒药粉撒在风中,半个小时就能让整个金山没有蚂蚁和草。”
“很好。”吴俊男笑了笑,然后看着邵一龙。“武兄邵,我想再玩一天空洛,第五天杀无兴宗。但现在“那么,问问我怎么样?”
这时,霍元峰上空响起了一声冷漠和心痛的声音。虽然声音不大,但听起来像是在所有人的灵魂深处,
邵一龙和孔乐都很惊讶。他们有一段时间没有反思自己是谁。
然而,吴俊男的身体被震住了,连他冰冷的脸都变了。
“胖子,如果我不仔细看你,我就认不出你来了。”一个穿白色衣服的年轻人出现了。整晚来的是秦风。
当吴军南开始杀害吴兴宗时,他正在闯入天火遗址。当吴军南把孔乐变成狗的时候,秦风正好看到了白月,然后飞过来一会儿。现在他终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