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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世纪初

作者:梅逸斯 | 分类:都市 | 字数:106.1万

第369章 心孝

书名:重生世纪初 作者:梅逸斯 字数:2204 更新时间:2024-11-25 22:22:57

“你是?”来人瞧着李正一问。

“我是易晓刀的朋友。”李正一说着,又补了一句,“得到消息晚,刚赶回来,我想看看晓刀,他在哪?”

来人指了指屋内:“里面。”

堂屋内。

全都一片素白,神龛前摆放着一个灵位,灵位后是一副素描的老年女子画像。

画像应该经过一定的加工,跟平日里疤脸老娘那一副颤巍巍的模样不太像。

疤脸跪坐在堂屋前,一动不动。

“李哥!”

罗伟最先发现李正一,从旁边偏屋赶了出来。

疤脸身子动了动,勉强回头看了一眼,咧开嘴,哽咽着还没说话,眼眶一下就红了。

罗伟凑上来小声说:“下午已经出柩了!”

李正一点点头,凑到神龛前,首先朝着灵位拜了三拜,又接过旁边人递过来的三炷香,就着灵前的大白蜡烛点着,恭敬地插在灵前的香炉里。

这是迟来的礼节。

做完这一切,李正一单膝跪在疤脸旁边说:“老刀,你这是没当我是朋友,这么大的事情,居然连说都不说一声。”

疤脸嘴角抽动,半晌才挤出一句:“你在长水,肯定很忙。”

“再忙也能抽出时间,长水回来不过两三个小时。”

“李哥,其实不怪刀哥。”旁边疤脸的小弟出声解释,“大娘去得突然,刀哥受不了打击,一下就晕倒了,中间过了三天,都是咱兄弟们凑人叫人一起处理的后事。”

罗伟说:“我也是今天才知道,要不是我有兄弟来这边送货,搞不好我到现在还不清楚。老刀不吃不喝已经有三天时间,再这样下去,铁打的身子都要垮掉。”

李正一转头仔细瞧着疤脸,那一条狰狞的疤痕没有了往日的血气,苍白中带着灰色,只怕是熬过了不少夜晚,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你这样下去,会把自己拖垮。”李正一劝说道,“人死不能复生,大娘如果地下有灵,见到你现在这幅模样,只怕不会安心。”

疤脸无声地流着泪,两眼痴痴地望着灵位后的素描画像,瞧了许久,突然就哭出声来,呜呜地哭。

李正一无声地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疤脸的肩膀,不知道从何安慰。

疤脸的遭遇,让李正一莫名地回想起前世的李母,曾经逝去的那一刻,他甚至都没法跪在灵前,尽人子之孝。

“老刀,坚强起来,努力地过好日子,才是大娘最希望看到的事情。”

“我不孝!”疤脸哽咽说。

“孝在人心。”

李正一说:“尽孝看的是心,平日里谁都清楚,你虽然走的路子有些偏,但为人子,却是没人会说一句闲话。”

“可是,我让老娘受了一辈子苦,临死都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疤脸的声音依旧哽咽。

李正一幽幽说道:“或许你说得不错,我也没有太多的话来劝你,曾经有人跟我说过一句话,至今想来都是极有道理的,所谓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事,论事贫家无孝子。孝,在于人心。”

人力有时而尽,人心却是无穷!

尽孝的方法多种多样,尽孝的能力有大有小,尽孝的心,却只有一个字,诚!

疤脸的呜咽声终于小了。

或许是突然想通,灰败的眼神中终于有了一丝光彩。

“吃点东西,休息一会。”李正一就势拉着疤脸站起来,可能是饿得狠了,疤脸起身的那一刻,差点就站不稳。

旁边有机灵的小弟连忙端过来一大盘东西,却被李正一给撤去了绝大部分,只留下一小碗米饭和一盘素菜。

“暂时少吃一点,吃完先睡一觉。”

……

疤脸的精气神透支太严重,吃完一小碗米饭,不到片刻就倚在竹制躺椅上,沉沉地睡了过去,早有小弟拖来一件大衣,给他盖了起来。

晚上九点来钟,庄向秋和李父分别打来电话,前者问李正一有没有到家,后者问李正一回不回家。

跟庄向秋简单说了一下这边的事,对方就没多问,只说晚上注意一点。李父听说此事,沉默了许久,才说了一句“万事不由人”。

晚上没打算回去。

疤脸家没地方住,因为有不少手下在照顾他,李正一就带着罗伟,一起回到了收购站,随便收拾了一下房间,将就着过了一夜。

跟罗伟有很久没有一起安静地坐下来聊过,趁着这机会,正好了解了一下对方的近况。

罗伟在东城区这边越混越大,现在聚拢的小混混有150多人,这个人数其实有些大,对于地方管理者来说,这是一个容易被管制的数字。

幸好罗伟坚决贯彻李正一最早给他的方针,绝对不收那些人品太渣的混子,事实上,现在罗伟手下的混子,不能完全叫混子,因为他们现在都有统一的工作。

这份工作,就是后世俗称的五毛党,也就是互联网水军。

当然,做水军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其中就有一半左右的人数,受不了日日夜夜繁琐重复的劳动,而选择不干。

这一部分人,罗伟并没有放弃,而是找到了一个新的勾当,给同城的各行各业送货。

李正一问他:“你是怎么想起做这一行的?”

罗伟说:“送饭。”

“送饭?”

“嗯。”罗伟点头,“当初地推人员在外面跑了一个多月,后来不是没做了么,那些人跟各个网吧都混熟了,不知道是谁带的头,突然就开始给网吧的顾客送饭,他们跑去饭店跟老板商量,帮他们拉客,拉到客人,送一个饭就收五毛钱,不送不要钱。”

“后来我看到他们这样做,突然想到,要是我专门组织人去拉生意,岂不是任何东西都可以送?反正手底下有一半数的混子不愿意做水军,我就把他们组织起来,到处去跑,找那些想快速送货,又不想通过邮政或其他渠道的老板,给他们同城跑腿。”

这时代的邮政很慢,快递行业也不发达,就算是同城,这些渠道费的时间也不短,但是有送货需求的企业或店铺老板,又不想亲自送,也不想安排车,因为不合算。

而罗伟他们却有这个优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带上货物,可以用各种方法,走路骑车坐公交,只要当天送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