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爸的快乐时光
作者:歌莉 | 分类:都市 | 字数:9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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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回到武侠时代
宴无好宴,会无好会。
这个道理自从西楚霸王项羽摆下鸿门宴开始,但凡华人,都知道,自然,聂政也是知道的。
只是这个男人是杀手,杀手做事,只有主动出击,没有被动的。
既然沈万递了英雄帖,他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天大的事情,发生了再说。
“等一下,我的司机会发到你手机上。”
“我手机?你知道?”
聂政的确需要有此一问,他不相信杨颖会不经过他同意把手机给沈万,那他到底怎么知道的。
“哈哈哈,小聂呐,我的名字叫沈万!”
沈万大笑着往草地中央跑去,那身姿十分矫健,十分自信。
聂政爽快的答应了沈万的要求,杨颖突然懊悔到了极点,她便如同故事里面的朱元璋,有自己的尊严,自己有本事,何须靠外物或者他人帮助自己。
“聂政,方才....”
这个不能说,要是说沈万给了自己十分优越的条件,那不会对聂政有帮助,反倒是令他更加容易答应沈万的要求,杨颖自信自己在聂政心中的位置,在车子里她十分明确,沈万利用自己来说服聂政更加是肯定了这一点。
“总之,你不能去,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哈!”聂政展露出孩子般笑容,在杨颖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往草地中央一指,“杨颖,看,这老头真活泼!”
“活泼?”
这个用来形容小孩子的词语,聂政竟然用在年逾六旬的沈万身上,杨颖也不自觉的往草地中央看去。
“咯咯咯...母鸡伯伯,晴晴来抓你的盈盈小鸡和琳琳小鸡了!”
女儿晴晴笑得花枝乱颤,两条小短腿在草地上飞奔,沈万张开双手,堵塞着她的路径,后面跟随着两个孙女。
咳咳,他们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游戏中的沈万笑意盈盈,那乱蓬蓬的白发在风中凌乱,还真是活泼。
“这样一个充满童趣的老人,内心应该也是善良的,他不会对聂政做什么不好的事情。”
杨颖嫣然一笑,自己说服了自己。
下午五点三十分,聂政给了五百元唐宁,让她请杨颖和请晴晴吃饭,自己按照沈万司机老胡发来的信息,来到一个会所里。
这是会所里面的篮球场,自然,里面没有篮球员,也没有篮球,甚至连沈万也没有出现。
在篮球场中央,用一根粗大的树枝挂了一只宰杀好的野猪,野猪下面放了两坛还未开封的美酒。
野猪之前,摆放了一个烧得正旺的炭炉,还有两把明晃晃的匕首。
聂政看着这架势,倒像是在武侠电影里面看到的情景,侠客在树林中打了一个野猪,到破庙里头点了炭炉,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聂政!”沈万的声音响起来了,十分的爽朗豪气,“余读刺客传,而独服膺于轵深井里也。其锐身而报知己也,有豫之义;白昼而屠卿相,有鱄之勇;皮面自刑,不累骨肉,有曹之智。至于荆轲,力不足以谋无道秦,遂使绝裾而去,自取灭亡。轻借樊将军之头,何日可能还也?此千古之所恨,而聂政之所嗤者矣。闻之野史:其坟见掘于羊、左之鬼。果尔,则生不成名,死犹丧义,其视聂之抱义愤而惩荒淫者,为人之贤不肖何如哉!噫!聂之贤,于此益信。”
沈万突然念出一大段古文,聂政没读多少书,最讨厌别人抛书包,可此刻,他没有烦厌,倒是有几分得意。
在聂政能背诵的古代作品里面,除了“床前明月光”等几个简易的诗词,就是这一大段文字了。
这是《聊斋》作者蒲松龄写的,他在读了《史记刺客列传》后,对大刺客聂政十分敬仰。
这文字的意思大概就是说那么多刺客中他最喜欢聂政,他不单止数落荆轲一番来赞扬聂政,还说聂政一人就拥有了其他刺客的优点。
其实也是如此,在刺客列传中的聂政,没有盲目的士为知己者死,而是家人放在第一位,照顾好家人,才想到朋友,替朋友报仇,也是十分光明正大,在中午的时候,阳光底下,一人一剑,直入韩相府,以白虹贯日之势,杀死韩相,然后再杀相府几十人,恐怕自己相貌给人认得,连累姐姐和朋友,倒转长剑,毁了容貌,然后自杀,实在英雄。
聂政是个孤儿,婴儿时候就在孤儿院,两三岁之前,都没有名字,修女看到这个孩子,十分好斗,可无论如何也不会欺负女孩,对男孩也有点锄强扶弱之风,觉得他有点侠义精神,福至心灵,就给他取了聂政这个名字,这是名字的由来,聂政自然是知道一些典故了。
此刻沈万突然念出蒲松龄赞扬聂政的句子,也就是在赞扬自己了,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对于赞扬,没有人会嫌弃的。
“哈哈哈,聂政,既然你有一个那么侠义的名字,我们今日也学学古代的侠客,大碗酒,大块肉,如何?”
沈万穿了一身的唐装,气度不凡,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势。
只见他大步走到野猪旁,拿起匕首,割下一条前腿,直接扔到炭炉里,炭炉红火飞扬,颇有意境。
嘭!
沈万匕首一挥,将酒坛的封泥削去,举起酒坛,大口的喝着酒,那些酒水从他下巴落下,浸透了胸前衣服,更显豪迈。
聂政也是豪气顿生,但凡男人,都有一个武侠梦,他也不去想沈万到底找他来这里干嘛,此刻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是王道。
聂政削下野猪的一条后腿,放到炭炉上,劈去酒坛的封泥,大口的喝着美酒。
那酒十分香醇,入喉绵滑,可到了肚子里,如同火烧一般,聂政虽然不甚好酒,可经过唐宁老师的指点,知道这就是上好白酒的滋味。
“好酒!”
他说了一句大侠的经典台词,匕首一挥,在烤的漆黑的野猪后腿上割下一块肉,那肉表面已经烤焦了,可里面还是有点血迹,聂政也不管了,用匕首刺着,直接送入口中,野猪肉没有经过腌制,这样吃下去十分的腥臊,可这就是侠客的豪迈。
“好肉!”
聂政跟沈万各顾各的喝着酒,吃着肉,不要看沈万是个六十多的老头子,胃口真不小,一条猪前腿给他吃个精光,酒也是喝了半坛,自然洒落在地上的也不少,可这又有什么要紧呢,他们吃的是一种气氛。
“聂政,肉吃饱没?”
“吃饱了!”
“酒喝够没?”
“喝够了!”
“好!”沈万跳了起来,走到球场上,衣服下摆一撩,左脚跨前半步,作了一个丁字步姿态,“既然酒足肉饱,此情此景又仿佛回到武侠时代,我们较量一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