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空:追杀兵马俑!
作者:周帅本帅 | 分类: | 字数:3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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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个烟圈,“生命”〓
那他到底是从哪个朝代过来的呢?
周帅的脑袋有些混乱。
“穿书基地?
之前我一直以为你穿书死亡之后是随机去到哪一世的,原来死亡之后总是会回到你前前世的穿书基地。
也就是说你的穿书基地不受到次数的限制,每次都可以穿回去。
不过据我了解,总会有一次死亡是要重生到下一世的,比如你上次穿书死亡之后就来到了这一世。”弗洛伊德点了一根红塔山说道。
”有八块钱一盒的黄山没?”周帅看到弗洛伊德抽烟,烟瘾有些犯了。尤其是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中,吸上几口,有利于缓解压力和不适。
“没有,有雪茄,抽不?”
“来一根吧。”
周帅将一根雪茄叼在嘴里,斯哈斯哈地抽了起来。
“你继续说。”周帅抽了几口雪茄后说道。
“恩,而且穿书的死和到下一世的死是不同的,穿书的死,你是死在你穿的那本书里,然后你大概率会返回到了你的穿书基地,且一本书你只有一次穿书的机会,只有很小很小的几率会通过在穿的书里死去进入到下一世。
很小几率,但不是没有几率。
而重生则是你在穿书基地里死去,刚好碰到那很小的几率,你去到了下一世界。
在下一世里,你再通过穿书,然后通过在穿的那本书里死去的方式返回到穿书基地。
也就是说除了穿书基地可反复进入,其它的都是一次性的。
而且你重生以后,在时间上没有什么规律可言。打个比方,你上上一世可能是在清朝,你的上一世有可能是在宋朝。
简单来说,重生有两种,一种是在所穿的书里死去之后并没有返回到穿书基地,而是去了其它地方,这其它地方就是你的下一世。另外一种是,你在穿书基地里死去,然后去到了其它的地方。”
弗洛伊德通过对周帅梦境的观察和分析说道。
“我在穿书基地里死过?我怎么不记得。”周帅瞠目结舌道。
穿书基地对于周帅来说算是母时代,相对于穿书后书里的世界算是他的现实世界,他何时在现实世界中死过呢?
眼泪滴入电脑的时候触电被电死了?还是被女朋友1号向思睡拍到他后脑勺那块砖头给拍死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周帅实在想不出来他在现实世界之中到底何时死过。
但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他已经经历过了数次的重生,也就是说他在现实世界里已经死过很多回了。因为在所穿的书里得到重生的机会是很小的,而如果在现实世界中死去,对周帅来说,重生的几率是100%。
死了那么多回,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呢?左手牵右手有时候还会自己对自己放电呢。
莫非死和生在他那里已经模糊了界限,完全意识不到了吗?死或者生就像是呼吸一般正常而频繁,一吸一呼,一呼一吸?
如果生死去对应呼吸的话,呼吸是为了维持生命的存活,那么生死或许就只是像呼吸一般在维持着另外一种“生命”的存续,那么另外一种“生命”会是什么呢?
用在现实世界的生死去维持的东西是什么东西?什么东西需要用现实世界的生死去维持?
有比生死更大的事情吗?
是什么呢?
周帅猛吸了两口雪茄,向空中连续吐了53个烟圈。
每当周帅发现一件稀奇的事情,或者从事物的表面看到了本质,又或者从事物的本质看到了表面之后,他都会习惯性地朝空中吐上一会眼圈。
上一次他猛然发现“坐标”这个东西的时候,他连续不断地一口气朝空中吐了127个烟圈,并打破了吐烟圈的吉尼斯世界记录。
这一次虽然他还尚未发现什么,但他预感到他可能会发现一些什么,那什么可能与那坐标同样神秘且重要。
那什么就是用生死去维持的什么,周帅将其暂且称之为“生命”,用符号〓对其进行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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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地点上也是随机的,就比如你前世所在的直径只有几百公里的星球,根据你对那颗星球的描述,我们所在的太阳系中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星球,所以,你的上一世到底在哪里呢?太阳系之外的银河系?银河系之外的宇宙?还是宇宙之外?或许……”
弗洛伊德微蹙眉头,眨了眨眼睛,欲言又止,随后将目光望向窗外。
“或许什么?”周帅问道。
弗洛伊德沉默了片刻,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放到周帅的脸上缓缓说道:“或许你的上一世并非在宇宙之中,又或许那是一个奇特的令人难以理解的世界。这是我所总结出来的。”
“奇特的世界?”弗洛伊德的话让周帅越来越迷糊,以前听说过外星人的概念,莫非还有外宙人?
“当然,这都是我的一些推断和猜测,你也不用太放在心上。接下来你可以去45路公交车上去试试。”
“恩,哎,不该去碰潘金莲那娘们的,结果和西门庆争风吃醋,潘金莲那娘们两边通吃,一会说和我私奔,一会又和西门庆合计着害死武大郎,最后又和我一起合计害死武大郎。”周帅叹了口气回忆道。
“你见到过潘金莲?!哇塞,真羡慕你。”弗洛伊德两眼放光,嘴角不慎滴落一滴口水出来,但不知周帅为何突然将话题带到潘金莲身上来。
“没什么好羡慕的,只是名气大了点,不过说实话,无论相貌还是身材,绝对是在我见过的女人中数一数二的。”
“然后呢?你们那个了吗?”
“当然那个了。”
“哇塞,那个太那个了,我也好想那个啊。想不到啊,你小子原本一只舔狗,被向思睡给整的五迷六道的,竟然能舔到更高段位的潘金莲!”弗洛伊德惊叹道。
“舔狗也是有段位的,这不舔着舔着,段位就上来了嘛。舔狗三重境,搬血境,天狗境,自如境。
我现在尚在自如境初期。
而且从段位上来说,向思睡未必不如潘金莲,甚至还要高出三分。
潘金莲只是毒,却无太深的城府和过多的算计,而向思睡嘛,毒上更甚,城府颇深,算计精明,我要不是有外挂将其送走的话,她现在还不知道又在祸害哪家小伙呢。”
从周帅的言辞中可以看出,他对潘金莲颇多维护,毕竟从她那尝到了甜头和咸味,周帅又懂得感恩,维护一下也算正常。立场不同嘛。
“实在想象不出当年羞涩的你是如何大开大合地同她搞到了一起,总感觉你不是那种人。”
“怎么说呢,我那也算是在为民除害吧。
但抛开她下药毒死武大郎不谈,她人还是挺好的。不过我是觉得没必要害死人家,找个马,随我远走高飞多好,有毛病才去因为偷情去害死一个人。”
“你说的有道理,可能是那个时候的法律不严,她法律意识淡薄了点。而且那个时候的侦案技术又落后,她以为会神不知鬼不觉的瞒天过海吧。”
“恩,有这方面的原因,我之所以要带她远走高飞,一是为了挽救她的性命,二是算给她洗白吧,毕竟她如果不毒害武大郎,只是出轨的话,罪过也就没那么大,也不会在后世被千夫所指了。
这就像是你如果只是出轨,而没有挖苦心思去转移掏空老公的财产,还妄想给老公制造交通意外死亡的假象,试图谋杀,最后还反咬一口,说老公如何如何对你不好,结果发现你说的全是假的。
那么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厌恶反感你,对你深恶痛绝了。
但奈何那娘们不愿意和我远走高飞,真是好言难劝该死的鬼。”周帅吐了一口烟,叹了口气道。
两个男人凑到一起,女人是避不开的话题,两个人聊着聊着就跑题到潘金莲身上去了,一发而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