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鬼,炸翻43宗逆天奇案
作者:文字怪人 | 分类: | 字数:5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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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流星去哪儿 2
出了美术馆,外头就是麦当劳,二人进去要了杯喝的。
选择麦当劳是有原因的,十三妹做过功课,李潮汐在年轻时很喜欢吃麦当劳。
毕竟一个搞艺术的,忘我创作,饿了就吃两口快餐快速对付。
画与食物,伴随他度过未成名的清苦岁月,莫非这字母数字是麦当劳的英文缩写?
可McDonald这字母实在太长,不是五位数的。
肥佬说,会不会J、G、M、C、T。
“什么意思?”十三妹问。
“翻译过来,就是金拱门餐厅的缩写。”
“什么是金拱门?”她一愣。
肥佬挠挠头——差点暴露了。
于是他随口说了句,“这是麦当劳在米国的股票代码。”
十三妹“哦”了一声,笑了一下,“金拱门餐厅,这名字是挺吉祥的。”
餐厅内坐着很多客人,有个男的手里拿着本书,有个女的带着一支红玫瑰。
2000年是OICQ火热的一年,如果想约网友见面通常都会选麦当劳。
QICQ不支持发照片,人们也没有手机,所以在未见面前谁都不知道对方长得什么样。
这是一种非常有心跳的感觉,时常会被对方的长相吓出心脏病来。
有个叫做恐龙和青蛙的网络词鼻祖,就是从这里来的。
靠窗的一排位置上坐满了温书的学生,每人手里一杯可乐,一包薯条,这是标配。
几个抽烟的男同学会把香烟插在吸管上,吸管插进空的可乐罐里,吸一口吸管,吐一阵快活的烟。
有个小男孩在吃薯条,爸爸说,“下次再考一百分,我还给你买开心乐园餐。”
小男孩抓着手里的大雄公仔,他还想要一个哆啦A梦。
麦当劳充满着回忆。
十三妹坐在肥佬对面,正在听随身听。
肥佬是一个很热情的人,说这说那,还给她唱了一首叫做ba la ba ba la的歌。
十三妹的目光突然停在一名陌生男子身上,眉头皱了一下。
这名男子大约二十来岁,戴着一副小眼镜,梳着一个“小分头”,瘦瘦的,穿着一身黑色皮衣,是短款的。
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插着一个东西,好像是把锤子。
一名陌生男子,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为什么随身要带一把锤子,他想干嘛?这引起了十三妹的注意。
“打包一份单层吉士汉堡,记得不要加番茄酱!”男子对店员说,说话有些老成。
取了餐,他竖起皮衣领子,离开麦当劳,走入喧闹的街市中。
“跟上去看看。”十三妹说。
身为警察,对于可疑的事物必须要一一求证。
·
他们跟着那名男子,他先是去了一家球鞋店,买了两双白色的帆布鞋。
一双自己穿,另一双是37码,是情侣鞋,看来他要将这双情侣鞋送给某人。
是他的恋人吗?可他带着锤子。
难道说恋人想和他分手,他带锤子想要去报复恋人?
男子路过百货商店,外楼的液晶广告屏上正在播放曼联队的球赛,贝克汉姆一脚远射入门。
男子兴奋地喊了声“GOAL”,想停下多看一会儿,又看看表,继续朝前走。
看来他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随后他与一个鬼鬼祟祟的中年人接头,那中年人给了他一包东西,好像是什么药丸。
拿到药丸后,男子走进了一条无人的小巷。
他蹲在地上,从皮衣里掏出一块白色纱布,将那些刚得到的药丸放在纱布上,而后从牛仔裤的后口袋里拿出了那把崭新的锤子,开始“砰砰砰”地敲起来。
敲完粉末后,他把麦当劳的袋子打开,取出汉堡,汉堡面打开,将细细的粉末洒在了汉堡里。
证据确凿,这男子肯定是在买了某种违禁药,然后打碎成粉末,偷偷藏在汉堡包,想骗谁去吃,要加害那人。
肥佬的脚不小心踩到地上的一个易拉罐,发出了声响,男子竖起耳朵,回过头,看到了肥佬和十三妹。
“你们是在跟踪我吗?”男子推推镜框,用低沉的声音说。
十三妹出示了警官证,问,“你在汉堡里放了什么?”
“没什么。”男子摆摆手,“一场误会。”
“你有权保持沉默,我们有权带你回警局喝咖啡!”肥佬厉声说道。
这台词挺威风的,很多TBB电视剧都这样讲。
男子叹了口气,说,“你们真的误会了,我是在给女朋友做宵夜。”
他告诉二人,他名叫痞子猫。
刚才与他接头的中年人是个药商,他从药商手里买了一种药,这药很难买到。
而这药比较苦,女友不想吃,于是他将药打成粉末,放在汉堡里,想哄骗女友吃。
他将那药盒子递给十三妹,确实是正规药,都是英文,是用来治疗一种病的。他的女友得了一种罕见的病。
·
随后痞子猫说了他与女朋友的往事。
他和女友是在一个BBS论坛认识的,女朋友从来都不告诉他真名,只让他叫她轻舞飞扬。
“她很独特。”痞子猫说,“独特到得了一种一百万人只会发生一例的病,红斑狼疮。”
轻舞飞扬最想痞子猫记住的是她就如同蝴蝶般,轻舞飞扬来过这世界,而后将她忘了。
痞子猫摊开汉堡,药的粉末如沙漏里的沙,顺着五指缝滑落在汉堡的牛肉片上。
“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女孩。”痞子猫将汉堡合起,“第一次的面红耳赤,第一次的怦然心动,第一次牵起她的手,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不知道我们还会有几个第一次。”
痞子猫又说,他最近看了很多时光倒流的科幻小说,要是有机会他想成为一个时间旅行者。
“这样我就可以将时光静止和重复在我与轻舞飞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麦当劳,临走时她朝天空喷了一场香水,我们走过一场美妙的香水雨。”
哎,肥佬和十三妹二人叹了一口气,红斑狼疮,好像没法医。
谁知痞子猫笑了笑,“治疗了一年,女友的病开始好转。”
痞子猫又说,“我也习惯了,你不是第一个找我的警察,一年前有个男的(许文山)也跟踪过我。”
肥佬觉得这个故事好像在哪儿听过,问痞子猫:“你家是有什么亲戚?”
他说他有个亲哥,他爹喜欢用第一眼看见的东西来取名,生他的时候,他爹看见了一只猫,就叫他痞子猫。
而生他哥的时候他爹看到了桌上的一盆菜,于是就叫——。
原来是一场误会。
十三妹将药归还,痞子猫小心的又包起了汉堡,吹着口哨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