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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阳光

作者:听海时 | 分类:都市 | 字数:5.4万

第十五章南方朝北

书名:一夜阳光 作者:听海时 字数:2158 更新时间:2024-10-10 17:46:50

我叫朝北,是一个地道的上海女人,当年母亲爱上一个北京的男人,他们相爱,彼此情深,随后,母亲便怀孕了,那个北京男人依旧是回了北京,背弃了了对母亲的诺言,他放弃了爱,放弃了承诺。

后来,母亲生下了我,并给我取名叫朝北,我知道在母亲伤心的泪水里还裹着一种叫爱的东西,母亲是希望我去北京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会对这个放弃承诺放弃爱的男人如此痴迷,也许我是从那个时候不再相信承诺的。

母亲在忧郁中死去,只留下一个叫朝北的遗言,而这个遗言就是我,我不知道这个名字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是去北京找到那个背弃母亲的男人然后苦苦哀求然后相认。还是去北京找一个男人把自己留下。但是我知道,不管是哪一种我都做不到。

我从来不想选择朝北的道路,我不想重蹈母亲的覆辙,于是我留在了上海。

后来大学毕业了,在一家公司上班,有了一份很安逸,很安定的工作,我一直想找一个很爱我而且我也很爱他的男人结婚,平平凡凡得过一辈子。

我一直认为一个女人的初吻要比处女膜重要,原因是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女生被强奸了,人们在气愤之余自然而然的将目光投向了那个女生的男朋友,谁都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果,女孩一度想自杀都被那个男孩劝了下来,一天那个男孩对女孩说:“我不在乎现在的你是一个怎样的你,我不在乎那么多,你可以吻我一下吗?”

女孩慢慢的走过去深深的吻住了男孩的唇,男孩紧紧抱住了女孩,男孩说:“我爱你的吻,不在乎你是不是给了我你的贞操,这才是爱。”

女孩很感动,凡是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很感动,包括我在内。

从那以后我就认为一个女人的真爱的吻要比处女膜重要的多,然而这样的比重只有懂得真爱的人才明白。

我不知道现在有哪个男人会把吻看得比处女膜还重要,我也不知道这种想法有多少人会赞同,我只知道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那么他就会赞同

经常去一家酒吧,我想尽量地用酒精把自己灌醉,用来忘却在白天的那些悔人琐事,我想只有用酒精才会使我过得轻松,我是一个用酒精买醉的女人。

后来在酒吧遇到一个人,一个服务生,因为每次都是他给我送酒,很无聊的谈了几句,他是一个网络写手,写得一手很美丽的文字,很幽怨,很沧桑,显出和他年龄极不相称的沧桑。

每晚喝醉了都是他送我回家,就这样,在这个男人身上我感觉到了爱的滋味,却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总之是爱。

就在那晚,我把自己给了他,告诉了他我的以前。我问他你会嫌弃我这样一个女人吗?

他说:你的过去是你的过去我没有机会参与,但是我希望你的未来是我们的未来,我希望有我们一起度过。

我答应了他,我真的希望我的未来是这个男人陪我一起度过的,我很感动他说的这句话,我会用我的一生爱这个男人。

知道他有女朋友,我却放不下他,我不想追问过去的种种,因为我知道他是爱我的,我也相信他会处理得很好,不管怎样我都会接受,因为我爱他,他也爱我,这就足够了。

去吧朝北

朝北这样想,其实我也这样想,也许这就是她不同的地方,我也相信这个,也许这就是我不同的地方。

朝北是一个很坚强的女人,可是我总感觉坚强的女人更惹人怜爱,至少朝北是这样的。

有一个这样的过去。

至于朝北这个名我想更多的还是爱掺杂在里面,或许还有少许的恨。

而朝北带着这样的恨和一个遥遥无期的爱来到这个世上,不知道是寻该继续找还是继续恨下去。

就像我,来到这里却不知道怎样丢弃了萧岚,我不知道是我丢弃了她还是她丢弃了我,不过我有了朝北,这样的一得一失,真的值得吗?

至少我是爱朝北的,朝北也是爱我的。这样真的值得。

谁可以知道我是怎样的。

路过多少,望过多少,想过多少

,爱过多少,恨过多少。

其实,想过来,也就只有那么一点点。

差的只有这么许多。

爱一个人,是你给她幸福,她给你身体,仅此而已吗?

还不如说是性交易明白一些,说白了这也就是漂亮的,堂皇的性交易,我们任何人都可以给这种交易冠上很美丽的名字“爱情”人人都渴望得到爱情,可是真正想要得到的真的是爱情吗?

就像现在萧岚的老板,得到的只是身体,一副躯壳,而他满足了,这就是爱情。

萧岚也满足了,她得到了金钱,荣誉,这就是爱情。

我得到了朝北,她的身体,她的初吻,还有她的爱,这就是爱情。

朝北得到了,得到了爱,还有什么?只有爱,因为我能给她的只有爱,她满足了。

这是爱情。

过往,你的爱情

白驹过隙,就这样,我算是在上海落下了脚跟,而萧岚也算是上海的有钱人了,而我只是一个人,一个平凡的人。没有财力,权利。这样的人在上海比比皆是,但是我有了朝北,这样的人在上海只有我一个人。

许久,我跟朝北住在了一起,并且领了结婚证书,一个红色的小本本,里面只有一张合影。两个人的合影,在这个小本本上,有多重的分量,我想只有爱情可以衡量。

日子就是这样过,我辞去了酒吧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当编辑,偶尔写点东西滋润一下生活。不过还是经常去那家酒吧,那家给我幸福的酒吧。这样偶尔地去一次感觉真的很好。

朝北,这样过着,白领的工作,每日上下班,回家做饭,一起吃饭,休闲,朝北是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妻子就是这样很平淡的生活,也许只有领了那个红色的小本本才会有这样的生活,这就是结婚吗?

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也许这个家真的事我最好的归宿。

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那家酒吧,重温过去。那张桌子,而我送去一杯酒,却不会想到当时的服务生会跟一个酒吧买醉的女人结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