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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红模

作者:唐不欢 | 分类:都市 | 字数:90.2万

番外篇_简霆篇:爱一个人的意外

书名:我是红模 作者:唐不欢 字数:2666 更新时间:2024-10-19 06:43:25

细细想来,动过真情的年头已经有些久远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遇见程若的这场意外。

六年前,我从美国回来的时候,并不想回到简老爷子家。

离开简家是我的决定,之后遇见过怎样的事情,都应该是我为这个决定所要必然的承担。

好亦或者不好。

计划是在从美国飞往北城的飞机上想好的,有想法到想法一步步在脑海中推进落实考虑变动因素不过是三个小时的时间。

而实施这个计划,却需要好好谋划人选。

我从来不觉得我有错。

一个男人他始终会是狩猎状态的雄狮,再无其他姿态。

所以,他们对感情看得不重,却对尊严看得很重。

所以,他们对利益看得不重,却对成败看得很重。

必须要是一种狩猎状态,反之则是报复状态。

飞机落地的时候,简云出现了,他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回来的话,简直太开心了,要么我都要被咱妈折磨死了。”

他这几年的事情,我听过一些,开了几家会所,乐得逍遥。

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就我妈妈的本性中的野心与不安感,我的离开,在她那里就算是废了。

她定然要好好的“培养”简云的。

我看了简云一眼,盯着他笑了笑,“可惜,我暂时还不能回家。”

“那是为何?”

“有事要做。”

“为了你美国那点事业的落败?”

简云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我,满脸的笑容,“其实我还挺好奇的,这年头能够击败你的男人我必须得请他喝上一杯。”

我转身看了简云一眼,盯着他的幸灾乐祸,问道,“你觉得有人能击败我?”

简云白了我一眼,摆了摆手,“无聊。”

然后转身就帮我拉着行李箱,朝着他车的方向走过去了。

别墅是我的,这套别墅久无人住,即使我住在那里,暂时简家也没人找我。

当天我叫简云叫了蒋盛过来的,然后询问了询问基本情况,找个女人。

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简云满脸的兴奋,“简二,你是不是被情伤了之后,准备纵意人生了?”

我笑着瞥了简云一眼,“我的智商还没有和你在一个水平线上。”

蒋盛是在笑着的,他说,“简三的会所不满是女人?”

“他的人,智商能高于他?”

我只一个反问,简云就给了我一记眼刀。

蒋盛沉思了半晌,将烟蒂碾灭的时候,长吁了一口气说道。

“这样想来的话,好像还真的有个人选。”

他说完,快速的拿起手机来,拨通了一个电话,而后确定了些什么又快速的给我回馈。

“夜场里的姑娘,心思都挺精明的,有个叫徐佳的,听说混的不错,这娘们儿好财也好控制。”

“是吗?那去试试。”

我几乎是连停留都不停留,就直接站起身来想要出门。

简云也立刻要跟上,我阻止了他。

“今天只我自己来,你我还另有安排。”

简云一脸鄙夷的看着我,“简二,不会吧,你们去浪把我留下?”

“是你今天可以自由玩耍了。”我给他换了一种说法。

简云是不同意的,但是他也不会说什么。

我和蒋盛出门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我想要做什么,我简单的给他交代了几句。

表面是我情伤难愈,所以找夜场里最红的姑娘来去报复我的前女友。

实则,这只是表面分散别人注意力的一种方式。

无论是男女,陷入爱情里的智商都是零的,若他在陷入很纠葛的感情中去呢?

我要塑造的,就是这种形象。

之后的事情,有些简单。

我所找的女人,聪明是应该的,本来徐佳也确实玩的还可以,我不动声色的坐在一旁看着蒋盛挑逗他的时候,没有做任何反应。

蒋盛此人,凶狠好玩。

他有问过我尺度的,我说无所谓。

所以,他知道,这个女人对我来说什么情况并不重要,他想要玩,就去玩他的就好。

想起来,自己这种状态也许能够称得上烂。

程若的闯入是因为来救场吧,第一吸引人的还是她的外貌。

一个夜场里的女人,长得却不似夜场风尘,有点意思。

救她,纯粹举手之劳。

带她走,也不过是纯粹男人对女人那一刻荷尔蒙的涌动,她把我认错了,认成简云,说着谎话的样子,有些让人难以理解。

拼尽全力去救一个不一定把自己当朋友的女人,还把自己搭进去。

这种人能在夜场混成一姐,还挺像个笑话的。

那天下车,我也不知道为何,我终究没把她带到房间里来,内心的抗拒,说不清。

第二日的时候,却改变了计划。

把徐佳换成程若来试试。

女人在整个计划里,是谁并不重要。她不过是个障眼法。

那么,我宁愿选择一个我感点兴趣的女人。

这世界上,诚如徐佳一般的聪明女人多得是。

程若傻的还挺独树一帜的。

所以,之后便是试探了,亦或者用验证这个词比较妥当。

我有清晰的目标和认识,我能够清楚地知道我下一步要做什么,这个人能不能为我所用。

而我要做的,则是进一步验证我的推断,以确定万无一失。

所以,我让简云去兰格试

探程若,让人去围堵她,装作我惹了仇家的样子。

我们萍水相逢,她没有理由要维护我。

可是,她的做法竟然是维护我。

无所图的去维护一个萍水相逢还给自己带来麻烦的人。

我承认,我对这种情况下表现出来的品质表示惊叹。

自然而然,一来二去的让她慢慢走近我的生活里。

从一开始,对她的感情就是爱吗?

谈爱这个词,是不是有些虚无?

但是,我却觉得与她相处的时间里,都充满了惊喜。

女人于我,像是一只猫,一件好看的艺术品。

不需要太多用途与功能。

观赏以及闲暇时间的玩乐,无需太多精力牵扯。

如此而已。

至于乔夏,确实有过爱。

但是对于程若,我始终不知道一开始我把她的定位放在了哪里。

也是这种一开始就不知道放在哪里的定位,才有了后来的一步步感情的沉沦与陷落。

回到简家,也是计划之中的事情,所有一切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这些计划都太按部就班的进行了。

无敌有些寂寞。

我向来做事都是有把握的,一般毫无空子可钻,除了美国时期被某个人利用的失误。

可是,每一次与程若在一起的接触,我会觉得时间过得与其余时刻的不同。

我有想过疏远她,自然的任其发展,不去过多的联系。

有时候头脑一热,想把她拽进自己的生活里。

有时候清醒,就想把她推开。

一直到一次意外的相遇。

真的是意外,救她是意外。

那天,恰好我是去见人了,约在那种纵情享乐的地方见人,往往是在游玩的背景下做的正事。

一个侦探,帮我去查一下我大哥的事情,这迟早会是简家的隐患。

但是为了简家人和大哥不起疑心,我选了这个地方。

与他聊完之后,正准备出门的时候,就听到了程若的呼救声。

救她,出于本能。

不用思考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程若的思维模式与我不同。

大多数人趋利避害。

她不是。

大多数人如果感觉到有些不妥,绝对会远离亦或者防备。

害人之心没有,防人之心很多。

但是她似乎是她认定的事情,她会捧着一颗热心去奉上,然后让人戳的千疮百孔。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她走心而不是走脑子。

救她,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是我们两个人真正开始纠缠的开端。

我想要保护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