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后,玄学大佬成了团宠
作者:小狼317 | 分类: | 字数:5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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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慑服垃圾组合
方璎定睛一看,也认出来了,是夏家二房的女儿,夏紫灵。
这造型,简直了……
“你放着暴发户家的宝贝女儿不做,来夜市唱歌,挺有追求的啊。”
“姐喜欢,怎么着?别以为你救了我们,就有资格对我指手画脚!”认出狠厉拉风的女飞侠是方璎后,夏紫灵的恐惧就被不屑取代了。
“啧,有个性。唱首歌给我听听,看你有没有本事吃这碗饭。”
夏紫灵桀骜无比的往地上啐了一口:“你算什么东西,你让我唱我就唱?”
从小到大,她讨厌上学,讨厌做作业,只喜欢唱歌跳舞,特别是唱歌。
家里越是反对,她越是走火入魔,一心想当摇滚女王。
最近三年,她更是天天逃课。
就算被家长硬逼,待在教室里也只管闷头睡大觉,破坏课堂纪律。
没办法,最近一年多,学校已经彻底不管她了。
她越发肆无忌惮的跟着同样喜欢唱歌的两个学长,一起做起了流浪歌手。
夜市,天桥,公园,酒吧,超市门口等等,凡是可以唱歌的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
不管围观的人给多少钱,哪怕不给钱,只要围观捧场,他们都会卖力表演。
尽管他们很努力,风餐露宿,甚至夜不归宿的,收入也有限,且忽高忽低,不够他们租房吃饭和买奇装异服用,他们不得不经常回家要生活费。
以至于,夏紫灵成了夏家人不愿提及的耻辱。
亲戚朋友一提起她,除了嘲笑还是嘲笑,把她作为反面教材训斥自家孩子。
周围人和家人越是鄙视嘲弄,夏紫灵越是疯魔叛逆,一条道走到黑。
她就要唱,就要跳。
可惜,她和同伴的表演,大部分时候都被斥作鬼哭狼嚎。
虽然夏紫灵态度不好,可听她的声音,方璎觉得她音色不错,音域还很广,只是选错了音乐路,不该走摇滚。
于是她真诚的发问:“夏紫灵,你只唱摇滚吗?有没有思考过,为什么你从小到大痴迷音乐,也为之付出那么多努力,却始终得不到认可呢?甚至你自己都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夏紫灵为之一愣:“为什么?”
“你自己想。”
夏紫灵抓抓色彩斑斓的脏辫头,陷入沉思。
方璎又看了那两个男的一眼。
一个胖墩墩的,中等个子,娃娃脸,大眼睛,戴着黑框眼镜。
一个瘦瘦高高的,五官棱角分明,皮相倒是不错,一脸桀骜不驯,松松垮垮的衣服下露出的腹肌,堪比男模。
为了迎合夏紫灵的叛逆气质,他俩也染着夸张的彩色头发。
穿的衣服,也是骷髅头,十字架,破洞牛仔黑体恤什么的元素。
看起来酷酷的,装逼感十足,却没有什么辨识度。
因为刻意耍酷装逼的人,满大街多得是。
可是,能够装出逼格的有几个?
简直像是光着腚开屏的孔雀,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美,其实背后被人笑死了!
尤其是想靠唱歌跳舞,混出名头的,必须得有真正的自我风格,独树一帜,让听过的,看过的人,都耳目一新,一下子就能记住一两句歌词或者一两个标志性动作。
这三人被方璎沉静又犀利的眼神一扫,就像被冰水当头浇了一下。
夏紫灵连父母的规劝都不放在眼里,何况,是一个被三叔家抛弃的方璎,有什么资格质疑她的远大理想。
她想了好一会儿,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混不出名堂,于是没好气道:“姓方的,你少来说教,滚开点!别耽误我们去酒吧赶午夜场。”
“你们不想尽快火起来吗?”方璎拦在她面前,寸步不让。
夏紫灵抬腿就踢:“你当自己是星探吗?少来哔哔!”
方璎一把攥住她的脚踝,用力一扯,再把她身子往下一按。
夏紫灵身形不稳,立即一个劈叉,一字马贴地,缓解方璎对她身子的按压力道。
她从小自学街舞,身体柔韧度极强,可以弯转成各种角度,一字马什么的,简直是小菜一碟。
方璎试探出她的舞蹈功底,稍微感兴趣,笑道:“你们三个唱首歌给我听听,也许,我能准确判断出,你们混歌坛的发展上限。”
切!当她自己是谁啊?!
夏紫灵正要发飙,那个瘦高个忽然出口:“紫灵,我们也折腾这么多年了,一直唱不出一首有亮点的歌。也许,我们是当局者迷,根本没有找准自己的定位和不足,就让这个旁观者,给我们把把脉。”
娃娃脸小胖子也道:“是呀,紫灵,好不容易有人主动听我们唱歌,不如,我们就表演一下。说实话,这么多年没有混出一丁点名堂,我已经扛不住爸妈失望的眼神,准备回去跟着他们卖早餐了。”
夏紫灵这才瞪了方璎一眼,和胖子瘦子商量了一下,决定来首边跳边唱的摇滚。
稍微酝酿了一下情绪,三人一起抱起吉他,唱跳起来。
方璎仔细看着,听着。
夏紫灵音域宽广,清亮辽阔的,低吟婉转的,她都能驾驭,还有一点点烟嗓。
很有特色,还多变。
胖子中低音唱的好,舞蹈差强人意,需要加强。
瘦子飙高音飚得可以刺破天际,中音也挺有辨识度,舞蹈功底更是炉火纯青,外形条件又好,很有超级偶像的入门资质。
只不过,他们三个没有挖掘到自己身上的优点,造型上一味追求个性酷帅,反而泯然众人。
唱功上只一门心思沉浸在对摇滚的狂热中,形不成独特风格。
其实他们更适合唱流行歌曲,融入一点古风元素,再配合上原创舞蹈更好。
当然,真想剔去他们身上的糟粕,把优点都挖出来,还要融合到一起,包装出一种歌坛没有的全新风格,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给他们好好补补课,特训一阵子。
还有他们人手一把破吉他,真的太太太没有辨识度了,而且,也让他们的合唱没有特点。
应该把吉他,二胡,古筝三样元素加到一起。
偶尔,再来一点大鼓、笛子或者二胡。
试想一下,瘦子一身古装侠客或者历史上的霸主将相装扮,扛把青铜剑或者抡锤击鼓,或者,拿把笛子横吹。
胖子要么暴躁,要么卖萌,随便什么非主流形象,谐趣出场。
而夏紫灵一袭红衣,或者黑衣,紫衣,白衣什么的,不管冷酷绝艳,还是神秘妖媚,或者仙气飘飘等等,一边起舞,一边抚弄古筝,一边唱歌。
这样的组合一出场,该惊艳到多少人?
只要给他们足够好的词曲,让他们好好的发挥,一定可以迅速蹿红,掀起追捧狂潮。
一炮而红后,后续组合的总体风格不变,细节处,不断的推陈出新,定时输出好词曲给他们,就能持续爆红。
方璎一边看,一边思忖,很快已经把这三个家伙,带入到自己要做的《瞳仙》词曲里了。
并且,她给每个人要唱的歌词段落,都划定好了。
甚至,她已经在酝酿更多的古风仙侠以及引领时尚的流行新曲了。
不过,在唱之前,她得先把他们降服,尤其是夏紫灵,这样才能让他们老老实实按照她的高标准急训起码十天半月。
恶补国风知识,把他们提升出与众不同的气质,风骨,也是必要的。
迅速盘算好这一切,方璎脚尖一勾,勾起地上一把破吉他,拨了几下弦,道:“我清唱一首歌,你们要是喜欢,咱们就合作。不喜欢,一拍两散。”
夏紫灵撇撇嘴,一脸不屑。
瘦子和胖子,也都不抱什么期待。
可是,碍于她的身手和狠辣,他们不敢不给面子,做出洗耳恭听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