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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嫁后,玄学大佬成了团宠

作者:小狼317 | 分类: | 字数:55.9万

第178章 恐怖恶心的选项

书名:替嫁后,玄学大佬成了团宠 作者:小狼317 字数:3342 更新时间:2024-11-04 08:07:43

一连几天,陈炜都没有再出现。

明晗偶尔外出,也没有遇到过他,也许,是他们紧张过头了?

渐渐地,她放松了警惕。

这天下午三点多,店里不忙了,明晗想去剧组找方璎玩。

她买了一大袋方璎喜欢的零食,又买了杯奶茶,边走边喝,走到影视城内某个拐弯处,忽然,有人从背后捂了张手帕在她口鼻上。

她大惊失色,奋力想扯开手帕,脑子却晕沉沉的,眼前也有些发黑。

她用尽全力想把奶茶杯子甩到对方脸上,也没做到,身子一软,倒了下去。

彻底晕厥之前,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陈炜。

还有几个干瘦如柴的家伙,一个个都面目可憎。

她贴身藏着的符纸,被陈炜全部收走。

等她醒来时,她发现自己在一处破旧的小院里。

院子很大,四周放着很多陶土坛子。

其中一个角落,还种着一些芍药花,散着淡淡的黑气。

整个院子,都能闻到泡菜味,还有……梦魇般的尸体腐臭味。

她顿时想起,和方璎那晚一起去的棚户区最后排,陈炜家的院子。

那些泡菜的陶土坛子里,也装有陈炜家祖先的尸体吧。

她惊恐的环顾四周,只见靠墙有一排一米多高的坛子。

坛子上方,有不少都吊着一只血淋淋的鸡。

大部分的鸡,都被啃噬得只剩下骨架,十分瘆人。

血水一滴一滴,滴落在坛子里。

有淡淡的黑气,和阴冷气息,从坛子里溢出。

几棵两人合抱粗的槐树,把院子里的阳光差不多全部遮挡住。

风刮过,阴嗖嗖的,让人起鸡皮疙瘩。

破败的院门,里边外边都锁着。

整个院子都弥漫着阴冷腐臭的气息,再加上用来做掩饰的浓郁的泡菜味道,让人想吐。

陈炜站在她面前看着她。

见她睁开眼睛,他俯身蹲下来:“小晗,我和姚霆、吴彪他们,一起开了美食连锁店,影视城附近差不多八成的美食店,都是我们的。以后我每年都能给你赚不低于几个亿。在其他城市,我们也会陆续垄断美食行业,跟着我,你一样能过上挥金如土的豪门生活。”

“我不要!”

陈炜自嘲一笑:“就知道,你不相信我的能力,也不稀罕我的钱,所以,我应该把你变成我的同类。这样,你就不会嫌弃我,更不会怕我了。”

明晗吓得失声尖叫:“你想干什么?!”

“你说,你是想成为碎尸,被我养着呢?还是,成为炼尸?不管哪一样,都算是我的同类。我们以后一起修炼,一起开店,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不要!我不想成为碎尸和炼尸,求求你放了我。”

“真是不乖。”陈炜冰冷修长的手指,抚着她的脸颊:“小晗,你要成为炼尸的话,得接受炼尸寨子的三个长老洗礼,让他们享受你的身子,还得被他们吸尽血肉与元气。做碎尸被我养在坛子里的话,你只需要伺候我一个。我这么喜欢你,怎么舍得其他男人碰你呢?你选择做碎尸吧。”

说着,他手里出现一把锋利无比的斧子,还有,一把寒光好闪闪的匕首。

“放心,我的手法很准,不会把你骨头劈碎,也不会损伤你的面部皮肤。以我的灵力,你三个月后,就能度过危险期,白天身体可以聚合成完整的人形,不妨碍你出去做任何事。你只需要晚上乖乖的待在坛子里,汲取生鲜血肉和阴气,好好修炼。”

他越说,明晗越是头皮发麻,惊恐到了极点。

她无法想象,被这疯子用斧头砍断骨头,用匕首把身体切割成无数块,会有多疼痛多恐怖。

哪怕他可以用邪术让她保持魂魄尚在,可是,每天晚上待在坛子里,像泡菜似的,太恶心,太可怖了。

她双手撑地,一个劲儿的往后退。

退着退着,她的后背,抵到了什么东西,她回头一看,妈呀!

是养着尸体的坛子!

她尖叫一声,失控的随手抓起一块碎砖,朝陈炜脑袋砸去。

陈炜的脑袋被砸破,血顺着太阳穴,汩汩往下流。

可是没一会儿,那个伤口就愈合了,还消肿了。

陈炜的笑容,阴郁,邪气,掺杂着温柔和无奈:“小晗,只要我不想死,你就是把我砸碎,我还是能够复原的。这就是养尸人的神奇之处,你好好修炼的话,也可以像我一样,不管多严重的伤,哪怕粉身碎骨了,也能修复如初。要是修炼到最高境界,还能法力无边,长生不老。”

“我不要成为碎尸!我也不想长生不老,我只想好好做个人。”明晗别过头去,不敢也不想看他偏执疯狂的样子。

等在堂屋门口的三个长老,不耐烦的走过来,催促道:“陈炜,你到底能不能劝服她?不行的话,让我们三个来。管她剁成碎尸养着,还是吸干血肉制成炼尸,大家都是同类,你都能长长久久的留着她。”

这三个长老,年纪最小的,也有四十多岁,最大的,起码有七十多。

一个个都骨瘦如柴,牙齿漆黑,眼冒绿光,长长的指甲,像猫爪子似的尖利,弯曲。

他们浑身上下,透着阴煞之气,还有让人作呕的腐臭味。

明晗浑身恶寒,想吐都吐不出来,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牙齿磕碰得咯咯作响。

太恶心,太可怕了!

陈炜脸色一沉:“我再劝劝她,你们都先退下。”

“陈炜,别忘了,我们是合作关系。没有我们的助力,你想实现自己的野心,难如登天。”

“要是她不能完完全全独属于我一个人,我要那么大的野心干什么?”

三个长老嗤笑不已:“我们养尸的和炼尸的,走的就是违背伦理纲常的逆天之路,你还在乎什么干不干净,有没有感情?别蠢了,快点做决断!”

陈炜咬咬牙,尽量让声音和表情,温柔似水:“小晗,我会让你的身体聚合得不留下什么疤痕,让我养着吧。”

明晗连连摇头。

陈炜冰冷的手,抚过她的锁骨:“难道你想被他们三个上,失去血肉,只剩下骨架和皮囊,成为炼尸?”

明晗崩溃的不断摇头,不敢看他,更不敢,看那三个凶神恶煞,阴气森森的长老。

坐在三楼阳台写曲谱的龙越,忽然觉得心烦意乱。

他看了看略显诡异的天象,掏出手机,给方璎打电话:“明晗什么时候回来?”

“她不在我这里啊。”方璎的心一沉:“她什么时候来找我的?”

“下午三点半就出去了。”

也就是说,她已经失踪快两个小时。

很有可能,她是被陈炜掳走了。

几乎是同时,两人都挂断电话,匆匆起身,冲了出去。

陈炜是修为极深的养尸人,龙越没有惊动店伙计们,普通人去找,只会白白送死。

方璎放出半灵纸人,帮她搜寻明晗和陈炜的气息。

而龙越对气息超乎寻常的灵敏,让他第一时间,找到了明晗被捂住口鼻时的巷子拐角处。

他的伤,只好了不到七成,走路还不利索,稍微动用灵力,全身的骨头都再次碎裂般疼痛起来。

可明晗是方璎的好朋友,又是她喜欢的男人的亲妹妹,在他的火锅店上班出了事,不管怎么样,他都决不能让她遭遇不测。

顾不得施展御风术,全身骨头剧烈无比的疼痛,龙越循着明晗和陈炜留下的气息,争分夺秒的赶去。

阴森森的破败小院里,原本就见不到多少天光,才下午五点多,就黑了。

院子里只有一盏昏黄的灯笼。

影影绰绰的光影里,那三个长老,越发的丑陋可怖。

而明晗白到发光的皮肤,和清雅绝丽的小脸,在昏暗的光线里,越发美得惊心动魄。

陈炜始终无法劝服明晗,三个长老失去了最后的耐心,一把推开他。

他们邪笑道:“陈炜,既然你劝不了她,就让我们三个来,好好的教她做人。你放心,我们也很喜欢这妞儿的皮囊,一定会小心点玩,让她的皮肤和骨架,保持最完好的状态,不影响你和她天长地久。”

陈炜气得浑身发抖,握紧斧子和匕首。

明晗惊恐万分的蜷缩成一团,把脑袋埋在膝盖处,当鸵鸟。

有两个长老俯身来扒她的衣服,另一个长老则急不可耐的脱掉自己汗衫和裤子。

那宛如老树皮的肌肤,和干柴似的躯壳,别提多让人作呕和恐惧。

就像是,一张干皮,包裹着木柴。

那长老的枯爪,一把捞住明晗的腿,把她往自己这边一拽,就扑了上去。

明晗惊恐尖叫:“不要!陈炜,救我,救我!”

陈炜气得眼眶血红,就要上前阻止,另外两个长老,恶狠狠的回头瞪他。

左边那个长老道:“怎么,你想和我们翻脸不成?没有我们这么多炼尸寨子帮你,你和你妹妹,能够在高手如云的大都市,混出明堂吗?”

右边那个也要挟道:“陈炜你别忘了,你和妹妹杀了自己村的村长一家,还有镇长,已经被整个养尸公会当做公敌,一旦被他们抓回去,等待你们的会是什么下场?只有我们才愿意和你合作。”

陈炜颓然低下头,后退几步,在明晗绝望的眼神里,他继续后退,退到了老槐树后面,眼不见为净。

“滚开,滚开……”明晗撕心裂肺的尖叫,挣扎。

刺啦一声,她最后一件遮羞的小裤裤,也别扯破,扔掉。

明晗绝望到了极点,猛地咬牙想要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