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白富美强吻之后
作者:一二三 | 分类:都市 | 字数:18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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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8章 甄文明,你想不想死
下雨了。
从一开始的毛毛细雨,然后再到后来的嘀嗒中雨,最后到倾盘大雨,也不过是半个小时的事情。
自从胡成出殡之后,已经是过了一个星期了。
这一个星期来,我们和范明军有不断的摩擦,是属于那种小战不断,大战没有的局面。
范明军好像是请了高人,打法很厉害,这几天,在我们这边是由我坐镇,不断地和范明军纠缠,大家谁都没吃到谁的便宜。
我仿佛回到了以前和张三北火拼的日子,那一段日子,斗智斗勇斗狠,一个不小心,就要被对方吃掉,日子过得十分地紧。
现在,这种日子又回来了,我很有信心,这一次,赢的还是我!
廖明豪好像很信任我,他的太迪帮几乎是完全给我管了,听我这个大统领的调遣。
而唐天达和钱安邦两个,他们虽然是不愿,但也没有办法,这个时候,除了我,他们不敢和范明军面对面地干。
今晚,天气预报说会大雨,还有小台风,叫市民不要随便到户外走动,尽量留在家里不要外出。
到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果然就下起雨来了,还伴随着阵阵的大风,雨越下越大,风也刮得越来越大,到十二点的时候,街上已经完全没有了人。而这天地间的风雨也越来越大了。
十二点半,我们出动了,出动了三百人,全部穿着雨衣,带着刀,浩浩荡荡地向范明军的铁龙帮驶去。
哗啦哗啦,滴答滴答!
那雨点不断地打在车窗上,风声不断地传入耳朵,把人的心都弄的潮湿起来了。
好多部面包车,向范明军的方向开去,今晚,将是一个无眠之夜。
是的,今晚的时机很好,我们要去搞范明军了,分开了三股,我这股是最大的,足足三百人,去捅范明军的总部,也就是以前的熊人帮,不出所料,他就在哪里,同时也是人数最多的地方。
另外唐天达和钱安邦,则是每人带了一百人,去捅范明军的原暗夜帮,和光彪党。
这叫做声东击西,很老土的一个方法,由唐天达和钱安邦两人先出动,扰乱范明军的视线,时机成熟了,我立马就带人冲上去!但你不得不承认,这个方法是很有用的。
最好就是能够生擒范明军!
车队开到范明军的面前了,因为雨太大了,哗啦哗啦地下,像是泼下来似的,所以在一定的距离内,是看不到人的。
等,我们在等,等唐天达和钱安邦的电话……
我们在一点钟的时候,到了范明军熊人帮的地盘,一直等,等到了两点钟的时候,终于就等到了信号电话!
得手了,唐天达和钱安邦那边,已经和范明军的人交上手了,牵制了范明军的部分人马。不过他们并没有恋战,属于骚扰战,不断地挑逗范明军的人。
挂掉电话后,我并没有马上下命令动手,而是还在等。
曹翔,方毅,东子,阿根,雄仔,都在我的身边,疑惑地望着我,他们在用眼神问我,怎么还不下命令?
终于,又等了十分钟,我大手一挥,首先打开车门,顿时一阵风雨吹进来,很大,一下就打湿了我的全身。
“动手!”我低吼一声,然后第一个下去,啪嗒一声,鞋子踩在积满了雨水的土地上,溅起朵朵水花,马上又被更多的雨水所淹没。
这雨下得可真****大,打在人的身上会生疼,而且现在是深秋,这雨端的一个冷,身体稍微不好的人,淋两下就感冒发烧了。
接着第二个下来的,是方毅,他是我的保镖,也是这里最难打的人,他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贴身跟在我身边。
一个,两个,三个……三百个!
我站在第一,回头一望,在我的身后,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大家都穿了黑色的雨衣,穿着黑色的鞋子,在这黑夜里面,就是一群幽灵,要人命的幽灵。
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我一点都不觉得冷,相反,我觉得很热,是燥热,一股冲天的豪情,冲上我的心头!
“砍他妈的!”
我把重新拿去回炉,恢复了昔日狰狞的看哥大砍刀,高举起来,大声一喊,在雨水之下,也淹没不了,传入了大家的耳中,引回来更加大声的回应,“砍他妈的!”
啪嗒!我大力地踏出一步,向目的地走去。
经过了两个多月的调养,我的身体恢复了好多,除了头部偶尔还会痛一下之外,其他的都好了。
今晚,倾巢出动,又是天时地利的环境,我就不信范明军还不败!
今晚,我是报仇来的,范明军欠我一条命,我要拿回来。
三百人,整齐地走在充满雨水的大街上,彻底融入了黑夜之中,等见到光明的还是,就是手里的刀见血的时候。
越来越近了,我看到了在夜灯下的铁龙帮总部。
只是忽然,我停住了,我举起手了,后面三百人整齐地停下来。
在前面,大概二十米左右,站着一大部队人马,个个都是都是拿着刀,看样子是在等我们的!
不用说,这些都是范明军的人了。
看到这些人,我也并没有多大的吃惊,因为范明军能够猜到我声东击西的想法并不奇怪,范明军可不是像胡成、唐天达之流的人。
不过,即使是知道了,那又怎么样?我们足足有三百人,而且个个都是厉害的打架老手,其中更有方毅这个高手,我也不差,东子,曹翔,阿根,还有好多,这些都是能够以一敌三的狠角色!我就不信,今晚我们会输!
今晚是比月黑风高更要适合砍人的夜晚,砍死了人,连条子都管不上!
“干死这帮杂碎!”
没有什么废话,我直接当头一个冲了上去。
血,狂飙吧,沸腾吧!
他们也动起来了,近了,我才看到,他们不止三百人,有差不多三百多到四百的样子,这一架,可有得打了。
冲上去了,我大吼一生,肌肉虬结,爆发出来,对方第一个一刀就被我结果了!
方毅更猛,他从身上拿出了飞刀,咻咻几声,就飞射了出去,十分地毒辣,往人家的心口射去,一刀就躺下一个。
两道洪流,碰撞在一起,我们是黑,他们是红,颜色分明,交融在一起。
我不知道打仗几千人几万人几十万人碰撞在一起是个什么场面,我只知道,现在几百人碰撞在一起,那都令人血脉喷张了。
老话,打仗能让世界上最懦弱的人在极短时间内,成为猛男,只要他不死的话。
的确,混黑火拼也是一样,只要你火拼之后没死,那么你的胆量,会提升几个档次!
依旧记得,在我第一次跟看哥去砍人的时候,我紧张得全身都在发抖,但是现在,我砍人像吃饭那样平常。
我很猛,方毅更猛,他像一部杀人机器,冲入人群之中,不断地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挡在前面的人,一个又一个地倒下来。
几万的雨下得很大,地上的积水有五厘米深,很快,以我们这个圈为方圆,雨水被血染红了……
我也不断地手起刀落,疯狂地长啸,杀红了眼,这一次,我没有留手了,专往对方的要害上砍,最好就是能够一刀砍残他们。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真是这么个道理,你不砍倒他,他就要砍倒你,没有道理可讲!
很快,两方的火拼就到了一个白热化的程度,有我和方毅两个猛男带头,像是两头老虎冲进了狼群一样,撕咬住他们。
不断有人在我面前倒下,有黑色的人,也有红色的人,躺下来都为染红积水这个事业做贡献。
他们下风了,不够我们狠,没有厉害的头领,也不够我们能打,节节败退,我们声声澎湃,向他们压过去。
杀!杀!杀!
我的视线模糊了,刀刃裂开了好多的缺口,我的手臂也酸麻起来了。
雨好像越下越大了,完全模糊了人的视线,距离拉到了十米,就看不清东西了,黑夜和大雨,是上天给我们最好的发泄。
队伍散了,有部分是黑色的人追着红色的人砍,也有部分是红色的人追着黑色的人砍,反正无论怎么散,都是砍人和被砍。
方毅在前面不断地开路,他像是一部永动机,不会累,这才没多久,在他面前倒下的,起码有二十个人。
不过他也不是超人,他也受伤了,中了三刀,但都不什么要害伤,他还是龙精虎猛。
“砍死他们!”
我再一声高呼,鼓舞士气,马上引来了不断的回应,砍死他们,砍死他们……
这,就是黑社会,你想要混起来,必须去拼,拿命去拼!
忽然,砰的一声!
是枪!有人开枪了!
我立刻顺着声音方向一看,在对面楼的窗户上,站着几个人,其中一个,赫然就是范明军!
“甄文明,你想不想死?!”
说着,他旁边一个人,就用手枪对准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