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迷雾之仙

作者:多脑鱼 | 分类:仙侠 | 字数:166.7万

第381章 出发

书名:迷雾之仙 作者:多脑鱼 字数:4137 更新时间:2024-11-25 22:27:39

落日谷是一个不大的山谷,中间有一条小河穿过,流水潺潺颇有意境。平日里这是一个幽静的山谷,但是今天这里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常。

巨大的山峰高悬于山谷上,将整个山谷遮挡得如同阴天。谷内有一块巨大的石碑,石碑上写着长生界三个大字。这就是长生界的界碑。界碑下,很多修士盘踞其中,有的人甚至支起小摊做起买卖来。

张存道来到这里的时候,就被这里的热闹吓了一跳,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这些人都是来坐搭顺风船,跟着金乌们一起去蛮荒界的。

单独去蛮荒界的船票太贵了,可不是这些修士能承担得起的,而跟着金乌就不一样了,金乌们出大头,他们跟着出点资源就能一起出发了。

对比于长生界而言,蛮荒界才是真正的繁华之地。它的名字虽然叫蛮荒,但是那个地方可一点都不荒凉,反而异常的发达热闹。因为光是蛮荒界就出了三位圣人,有三位圣人的照拂,这蛮荒界灵气浓厚,资源丰富。而且蛮荒界的通天塔是唯一一条通向紫雾世界的稳定通道。

说一个能理解的比喻,这两个世界的差别就如同一线城市和小县城的差别。就算长生界是百强县,也比大上海差了太多。

这些去蛮荒界的修士有两种。一种是志向远大,想要去更好的地方发展的修士。还有一种是本地混不下去,被逼无奈远走他乡的破落户。

张存道评估了一下自己,发现自己也可以划为被逼无奈,远走他乡的破落户……他也只能说曾经阔过。

一行人到了这里,九尾狐就急不可耐的领着凤梧、定远去逛街了,她本就是一个爱热闹的人,如今看到这热闹,岂有不去逛逛的道理。

而氐牢他则是去找个安身的地方,这里也没有什么建筑物,大多数人不是露宿野外,就是胡乱的扎个棚子住下,反正也是临时举措,谁也没心情搞得太好。饶是如此,氐牢也想寻一个临水避风的地方好好安营扎寨。

张存道则是去购买船票。

购买船票的地方也很好找,就在界碑下面,十来个火雀妖坐在那里,正在兜售船票。交割不同的资源就能得到不同等级的船票。囊中羞涩的修士只能选一张最低级的票,估计只能在金乌山山脚找个地方猫着。稍微好一些的,估计能在半山腰看风景。

最顶尖的票自然是在山顶,和金乌们一起喝着茶聊着天,享受快乐的旅程。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喧哗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只见一个年轻的修士挥舞着手中的纸张,满脸通红的说:“我的叔叔于勒在蛮荒界是有名的大修,这次我去投靠他,他难道还会短了你们的船资。”

他挥舞着手中的信件,看到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来,就高声说道:“大家评评理,这信中已经写得很清楚,我叔叔是蛮荒界大唐国有名的蕴道大修,他交友无数,往来皆是大能大修,我只是现在不凑手,想要赊一张中等票而已,这等小妖居然这点面子都不给!”

其他人听到这里,脸上表情各异。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在起哄说:“这也太不给蕴道大修情面了,所谓穷家富路,出门靠朋友,金乌山就这样为妖处世的嘛?”

也有老成持重的人说:“这位小兄弟,你口说无凭,金乌山虽然家大业大,但是这些资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这要求未免太强妖所难。”

还有不耐烦的人在吼道:“有钱就上山,没钱就滚蛋,谁认识你家叔叔还是舅舅的。”

一时之间,大家各说各话,场面异常热闹。

这阵热闹喧哗起来,也吸引了金素素的注意。她从天上落下,一下就落到那少年人的身边,然后她说:“可否给我看看信件。”

这少年人看着金素素,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手中的信件递给她。金素素拿起信件看了看,然后温和的问他:“你说你叔叔于勒在大唐国是有名的大修,上面还写他与大唐国国舅曹丞相相交莫逆,可是你知道吗,大唐国就没有一位姓曹的国舅爷。”

她的话让少年人一愣,他当即梗着脖子说:“这你怎么知道?你又没去过大唐国。”

金素素微微一笑,可怜的看着这个少年郎,然后说:“我虽然没有去过大唐国,但是我们金乌的祖地扶桑国就在大唐国旁边,我们虽然是第一次回到祖地,但是平常也有书信往来。这大唐国确实没有一位姓曹的国舅。实际上,当今唐王陛下的皇后正是我族族人,我族全部姓金,哪里可能姓曹。而且宫中诸位嫔妃中,也没有曹姓嫔妃。”

金素素温和的语气在这少年郎的耳中,却无疑是冰冷的寒风。这一刻他的心哇凉哇凉的,捏着手中的信件不知道如何是好。

金素素叹了口气,说:“我觉得,你可能是被骗了。你的叔叔根本没有去过大唐国……”

她真诚的话,伤了一颗天真的心。少年郎终于顶不住了,他一下撕碎手中的信件,呜呜的哭着跑了……

金素素看着少年郎跑开,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点什么,但是最终还是叹了口气,有些落寂的走了。她今天,又伤了一个男人的心……

不远处的张存道看到这一幕,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位金乌姑娘确实是情商低了些。

闹剧散去,很快就轮到张存道买票。卖票的火雀看了看张存道,忽然恭敬的问道:“这位人族大修,您也想跟着我们金乌一族去蛮荒界吗?”

张存道点点头,说:“自然。”

“是这样的,对待您这样的蕴道大能,如果您愿意在危机时候出手,我们可以免去您的票。请问您愿意吗?”

张存道连忙点点头说:“还能这样?我自然是愿意的,不过我有些仆从家人……”

火雀笑着说:“当然了,他们也是免票的,还请您带着他们跟我们走。”

人和人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实力强的人到哪里都会有优待。张存道本来就囊中羞涩,这么一来倒是省了不少资源。

没多久,他召集众人,跟着火雀一同上了金乌山。上山的时候氐牢还低声说:“亏我还找到了一块背风面水的好地段,可惜了……”

金乌山山顶,张存道也算是故地重游。不过现在这里很多地方都不对外宾开放,他们上来之后,只能住在客房中。

三天后,旅程正式开始。金乌们激活界碑,众人只见界碑一亮,然后出现一块漆黑的光幕。金乌们在光幕上一点,一个点就亮起,然后整个金乌山一亮,接着光芒一闪消失在天空。

下一秒,张存道就看见整个金乌山进入到一片浓雾中,这雾气泛青,遮挡着四周看不见任何东西。整座金乌山包裹在一片金光中,破开青雾向着某个方向疾驰而去。

如今金乌山就在迷雾中穿行,由于有界碑指引,这路程是最短最快的,大约只需要十天左右就能到达蛮荒界。在迷雾中穿行是不能掉以轻心的,因为随时都会有危险发生。

张存道此时也被火雀妖恭敬的请到客厅喝茶。

说是去喝茶,其实就是去值班护卫,如果出现了什么危机,那他就要出手护持金乌山。在客厅内,张存道还见到了几个蕴道期的人、妖。他们都是答应出手的乘客。

而金乌们也会派出族人镇守在此,一同守护金乌山。

大家在客厅中喝茶饮酒,还有妖娆的火雀妖歌舞助兴,几个蕴道境的修士巨妖互相攀谈起来,场面显得很和谐。

张存道喝着茶,也有一个蕴道修士走了过来。

“道友有礼!”这蕴道修士和张存道打了个招呼。他身后漂浮着一把宝剑,显然是这个修士的后天法宝。不出意料的话,这就是一个剑修。

张存道对他拱了拱手,也回应道:“道友有礼。”

“在下宾全胜,请问道友高姓大名?”这人温和的问道。

“我叫张存道,见过宾道友。”

打过招呼后,两人就闲聊起来。闲聊得知,这位宾道友学有所成,打算去蛮荒界增长见识。蛮荒界有圣人道统,有无数大能大修。他听闻大唐国有一剑派叫剑神宗,其中高强剑修无数,所以打算去拜访一二,如果合适,他也会拜入其中,参悟无上剑道。

而他听说张存道去蛮荒界还没有目的地的时候,他多少有些吃惊。这就像是从小地方去大城市,如果没有规划就去,那和盲流无疑,去到目的地当真是双眼一抹黑,人生地不熟。

他们这种蕴道境大修更是如此,他们去蛮荒界都是有下家的,就类似于小地方的精英跳槽去大城市工作,一般都是找好下家才去的。

宾全胜也佩服张存道的果敢(高情商说法),两人聊了一阵,说了一些修行时候的见闻。然后就在这个时候,金素素走进客厅。

宾全胜看见金素素进来,就对张存道笑道:“你知道吗?在蛮荒界人和妖是可以通婚的。”

张存道听到这个有些奇怪,他说:“这有什么问题吗?长生界也有人、妖通婚的。”

宾全胜笑道:“不然,在蛮荒界有一位圣人叫具灵圣母,她有一种神水叫‘孕泉水’这种水人、妖夫妻服下后,就能诞生能修行的人类,或者全血脉的妖精。不会诞生不能修行的半妖。故此,在蛮荒界人、妖通婚才是真正的通婚。”

这倒是涨见识了,以前张存道知道人、妖结合后生下的半妖是不能修行的,两者血脉互相冲突,故此就算有人、妖相恋,也是不诞下子嗣的,总不能害了下一代吧。

但是听这道友的话,似乎在蛮荒界就有解决的办法。这还是圣人手段高明啊。

张存道点点头,然后就看着这修士的目光总是盯着金素素看,这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为什么这修士会和他说这个了。他看了看坐在角落的金素素,然后对这修士说:“金乌一族甚是高傲,想入金乌一族小姐的法眼,怕是困难重重。”

这修士低声一笑,说:“道友说的对,可是你不知道,这金素素小姐却有些不同。你可知道,她曾经有婚约在身。”

有婚约?这我怎么不知道?张存道哑然的看着他,而那修士则是继续说:“听闻她已经许配给了鸣蛇一族的叶崇天。不过叶崇天这家伙死在了青华洲,据说还是有人假扮成金素素的模样,将叶崇天骗出去杀死的。”

“啧啧啧……这金素素小姐可当真是命运多舛,还没出阁就背上克夫之名,你看,她现在每天都是郁郁寡欢的样子,八成就是被这事给扰的。”

“你说,如果我这个时候去安慰一下她,表示不在意她的过去,她还不得对我感恩戴德,直接投怀送抱。”宾全胜笑着说。

张存道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宾全胜,这人怕是修行修傻了吧。就算金素素再如何落魄,也不是你这种人能骗的。

于是张存道也低声对他说:“如果你这个时候去安慰她,她投不投怀送抱我不清楚,但是她一口吞了你的几率会很大。”

宾全胜听了这话,眼睛瞪得老大,他低声说:“你不信我?”

张存道摇摇头说:“我不是不相信阁下,而是更相信她。”我和你不熟,但是我对她实在是太熟了。这姑娘如此忧郁,那确实是因为叶崇天死了的缘故。她对有人扮做她的样子骗杀了叶崇天,心中是有愧疚的。这个姑娘虽然没有喜欢过叶崇天,但是叶崇天确实是对她极好。她不是冷石心肠的妖,相反还是一个喜欢浪漫,渴望真正爱情的妖,她的内心善良而敏感,叶崇天因为爱她而死,她心中有愧。

一个会被戏剧而感动流泪的姑娘,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会不煎熬难受呢。

宾全胜听了张存道的话,他又看了看安静坐着的金素素,最终还是没敢上去搭话。

呵呵,这就是一个有贼心没贼胆,还特会想象的胆小男人,简称——屌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