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喋血飞鹰在行动

作者:草莽人生 | 分类:仙侠 | 字数:187.7万

第214章 花妖和龙女

书名:喋血飞鹰在行动 作者:草莽人生 字数:9944 更新时间:2024-11-13 01:45:09

处心积虑,嚣张跋扈,女魔头雨蝶儿打通了妖魔鬼怪四界界限,荣登宝座,强势控局,祸害天上人间,挖空了心思,是无所不用其极,被合并后的妖族一界彻底沉沦,成为了她做为炮灰攻略战术的一个重要的工具了。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色字头上一把刀。

十六岁的王永峰,是越国中一个富贵人家的小少爷,含着金汤匙出生,他的家庭背景,十分的复杂,祖祖辈辈经营商业,奸诈刁钻,财源广进,特别的富有,到了他这一代,已经是当地富甲一方,首屈一指,家财万贯,富的流油,因而,王家虽然说人丁不旺、世代单传,却是树大根深,上至朝廷大员,下至当地官府,盘根错节,关系网众多,没有人轻易敢来招惹欺负王家人,就连那些喜欢劫富济贫的江湖侠盗,也是恨得咬牙切齿,望而生畏,因为不论是被王府家丁或者各级官员捉住之后,不仅受尽各种各样酷刑的折磨摧残,生不如死,脑袋还要搬家,甚至凌迟,殃祸诛连九族,这样的一户能力通天的富贵人家,越国中,谁敢去惹啊!再说,已经年过半百、为富不仁、老来得子的王家老员外王玉龙和最宠爱的小妾贺丽萍(生母),对这个来之不易的老生子王永峰自幼就是娇生惯养,百般地呵呼,让他养尊处优,无形之中,就给养成了刁蛮任性,目空一切的坏习气。

常言说:穷人孩子早当家,纨绔子弟少伟男,这话一点不错,王永峰的家世显赫,下人众多,他自小就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不知道好好地读书,光知道挥金如土,结交狐朋狗友,尤其是专门喜好游山玩水,到处地寻花问柳,拈花惹草,招蜂引蝶,惹事生非。

这一天,纨绔少爷王永峰带着四个家仆去游历灵山,兴致特别的高昂,天色不早了,还是意犹未尽,不愿意下山去,四个家奴拿他这个小少爷也是没有办法,只好陪着他在灵山的半山腰里瞎转悠。

突然,从远方刮来了一阵大旋风,飞沙走石,尘土飞扬,旋风中,卷着一块白颜色的手帕,直直地向纨绔少爷王永峰主仆五人吹了过来。

这股蹊跷旋风,来得突然,去的也快,大约不到三分钟,大风就停止了,而那块被大风卷着过来的手帕,好巧不巧的给落在了纨绔少爷王永峰的左脚下面了。

此时,夕阳已经开始了西下,倦鸟余花,白天喧嚣的整个灵山上,早就没有了其他的游客!而这个被旋风卷来的白手帕,到底是啊儿来的呢?

带着好奇的心理,喜欢沾花惹草的纨绔少爷王永峰,就让一个家奴过来,弯下去腰,拣拾起来了这块手帕,拿给他来看。

只见这块来历不明的白手帕上面,绣着一朵十分娇艳的芍药花,王永峰把自己的鼻子贴过去,闻到了手帕上面,还残留着阵阵迷人的处子芳香,一看便知道,这定是那个女孩子的心爱之物。

一直特喜欢招蜂引蝶的纨绔少爷王永峰,刹那间,就开始了心猿意马,不安份起来,他左顾右盼地看着,寻找着,果然,被他给看到了山脚下的大路上,有一个娇滴滴的富贵人家打扮的十五、六岁样子的小姐姐和一个十二、三岁大的小婢女,她们急急忙忙地向灵山的方向走了过来,这主仆俩,一边走着,一边不停地张望着,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丢掉的重要东西?

纨绔少爷王永峰居高临下的看到了那个富贵人家样子的小姐姐,身穿的衣着特别的鲜亮,一米六的个头,凹凸有致的身材,加上唇红齿白,婀娜多姿的步氏广,生的那真叫做一个十分的美丽漂亮,就犹如天上月宫中的嫦娥仙子,给误落到了凡尘。

“本少爷阅女无数,像此等上上品质的人间尤物,世间确实是少有啊!”纨绔少爷王永峰看到这个女孩后,惊为是天仙下凡,登时间就给看得惊呆了,连挡住了人家过去的道路,他都不知道。

“本少爷如果能够和这个小姐姐在灵山上面共度一晚良霄,应该是多好多浪漫的事情啊!”污浊的心理,迅速地占据了上风,于是,纨绔少爷王永峰开始了色迷迷的意淫,他瞪圆了双眼,一转不转地盯着已经慢慢的走上了灵山的那个富贵人家模样打扮的漂亮小姐姐在看。

那个富贵人家装扮的小姐姐,似乎给注意到了半山腰中站着的纨绔少爷王永峰的失态和不怀好意,一时她竟被眼前的这个好狗不挡道的登徒子,给看得面红耳赤,不知所措了起来。

这时,只听那个陪同的小婢女大声地呵斥着,说道:“大胆的狂徒,拦截道路,竟然好生的无礼,还有,你那双贼眼晴,滴溜溜的在胡乱地瞧着什么啊?咦,你这个不知道寡廉羞耻的胆大狂徒,姑奶奶问你,你手中拿着的那块手帕,可是刚刚拾得我家小姐的?”

纨绔少爷王永峰,听到了这个小婢女当面责备的话语和问话,顿时间感觉到了自己的脸给丢大发了,他爱美女不假,但被人当面这样谩骂数落,破天荒头一次,但心里有点恼火,但还是假装正经,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给走到了那个富贵人家打扮的小姐姐面前,打恭作揖道:“对不起啊,小大姐,你长得真得是太美丽了!本少爷一时没有控制好心情,有点失态了,无意冒犯了小大姐,还请宽宥海涵,小大姐,适才间,的确是有一阵莫名其妙的大风吹了过来,风中卷着这块手帕,被本少爷让奴仆给捡拾到了,也不知道它是不是小大姐你丢失的那条啊?”

第214章 花妖和龙女

那个富贵人家打扮的小姐,她衿持地只是瞟着看了一眼,便对纨绔少爷王永峰如此这样地说道:“公子,莫要客气,如果说是风儿把这块手帕飘来送给了你,这便是天意,我又怎么能够强行的讨要回来呢?公子,你看,天色已经晚了,咱们男女有别,说话多有不便,小女子就此告辞了,小春红,不找了,咱们回去吧!”说完,就要和那个叫春红的小婢女走下灵山去了。

纨绔少爷王永峰眼睁睁地看着她们主仆二人转身欲要走下山去的背影,想到:自己虽然是个富家少爷,怎么说,也算是个读书人吧,读书人最是明白事理,自己拣拾了人家的手帕,就理当奉还才对,怎么能够据为已有了呢?可是,人家小姐姐说是天意,不想要了,这中间似乎有点不合乎情理,事出反常啊,一时半会,让他这个二半吊子的读书郎,不知道如何甜言蜜语的泡妞,在即将分别的时候,该和意中心仪的女孩子,说一些什么的话语?

纨绔少爷王永峰神色恍恍惚惚的看到了她们主仆二人已经开始了迈步,向山下走去,下意识中,情不自禁地叫喊了一声道:“二位小大姐,且慢急着下山走呀,本少爷还未请教过二位小大姐的芳名呢?”

那个富贵人家模样打扮的小姐,闻听到此言,转过头来,莞尔一笑,颜脸似花。虽然没有说话,然而,她的一颦一笑,真得是诱惑死人了,纨绔少爷王永峰,瞬间就被电到了,“小大姐,你好美呀……,我……”,他语无伦次,颠三倒四,一时半会,痴心妄想,竟然给看得再次的入了迷,呆若木鸡了。

只听那个小婢女春红冷嘲热讽地笑着说道:“真是一个没有教养的纨绔少爷,净会胡言乱语,胡说八道,好没道理,拣到了我家小姐的手帕,不知道归还也就罢了,竟然不知道帕子上面写有字迹,傻头傻脑,傻里巴叽的,你个登徒子叽叽歪歪个啥啊?蠢货一个,小姐,甭搭理这种人,咱们走吧。”

“好,走!”这主仆二人一唱一和,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热脸贴上了冷屁股,搭讪没有成功,纨绔少爷王永峰竟然是急了,“小大姐,本少爷还没有还你的手帕呢?你怎么就这样着急的要走啊?等一等吗!本少爷也要下山去啊,咱们结伴同行,不好吗?”

“男女有别,望公子能够自重,那块手帕,天意让它送你,你就留着吧!小春红,天黑了,咱们还是快点地赶路去啦!”那个富贵人家打扮模样的小姐姐一针见血地说明白了。

纨绔少人予王永峰心有不甘,他呆呆地目送着那个富贵人家装束的小姐姐和她的婢女春红已经走得好远,直至看不见了,他才收回来了自己的目光。

这时候,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荒山野岭,四下无人,只有纨绔少爷王永峰和他的四个家奴五个人了,他才大着胆子,让家奴点起一个火把,他快速地展开了那个手帕,看到在那耀眼刺目、手工精细绣制的芍药花下面,果然绣的有四个娟美的红颜色的小字“龟山芍荺”。

“奇怪,”纨绔少爷王永峰喜欢闲暇时间带着家奴耀武扬威的出门游山玩水,说是拓宽视野,实际就是为了寻花问柳,寻找刺激,招惹一些风流,在这附近,他从来就没有听人说过有个“龟山”这样一个的地名啊?也不知道这个龟山,到底是在哪里?

自那之后,纨绔少爷王永峰好像是着魔一样地一见钟情,他食不甘味,夜不能寝,茶饭不思,想入非非,害起了单相思病来。

纨绔少爷王永峰被苦恋折腾,他有多少次闲庭信步,在初次相遇的地方等候着,已经记不清了,但是,痴情种的他,再也没有看到过那个仙女一般的小姐姐芍荺和她的小婢女春红了,心中不免非常地失落。

来年阳春三月天,春光明媚,纨绔少爷王永峰身着绵衣花服,他拜辞了教习先生和自己的老爹娘,告别了家乡王家庄,带着他的陪读书僮――十五岁的小王瑞,骑着两匹上等好马,准备到几千里之外的京城去赶赴一年一度的朝廷恩科大考,然而,他不学无术,胸无点墨,白日做着好梦,异想天开地想着要用银子去打通科考中的关节,贿赂考官来求他个一官半职,一来光宗耀祖,身价百倍,二来,他就不信信那个芍荺不再在人间出现。

这天黄昏,他们主仆二人,来到了运中的山区,风尘仆仆地路过了一个当地大宅院,像是一户有钱人家的府邸,看见天色已经晚了,便去扣门,要求借住宿一晚,恰好遇到了女主人,她就交代给了下人,安排好富贵公子王永峰的仆人王瑞到后院下人处就寝,把两匹马先送进自己家里的马厩中好生喂养,女主人别有用心,她单单地留下了王永峰这个富家纨绔少爷一个人,给住到了前院北面的一间装饰豪华的厢房中。

夜幕很快就降临下来了,纨绔少爷王永峰不想给主人家添麻烦,他打算将凑着吃点自已路上带的干粮后,就去上床安歇,养好精神,明天早上,主仆二人好继续的赶路。

第214章 花妖和龙女

忽然间,纨绔少爷王永峰像打了鸡血一般地兴奋,他听到了紧邻自己寝室的那个房间里面,叽叽嘎嘎,特别地热闹,像是主人家中,在大摆着夜宵筵席,只听得那碗和碟子碰撞桌面发出的声音,此起彼伏,十分地好听。

不大一会儿,热闹停止了,下人们下去了。纨绔少爷王永峰猛地给听到了有两个女人在说话的声音,其中一人,正是这家女主人,另一个声音,十分地悦耳动听,说话嗲声嗲气,千娇百媚,拨人心弦啊。

顷刻间,好色的纨绔少爷王永峰,竟然是忘记了肚中的饥饿,他赶忙贴耳附墙,竟然清晰地听到了那个非常悦耳好听的女子声音在笑嘻嘻地说道:“大姐,你今夜忽然间设起来家宴,派人去叫二妹妹过来赴会,是你的家中,有什么的喜事情吗?”

“二妹妹,你是不知道呀,傍晚时分,大姐的庄子里面,来了一个准备进京城去赶考的富家少爷王公子借住一宿,这个王公子,乃是越国首富王玉龙的独生子,玉树临风,风流潇洒,人也长得白白净净的,大姐只等二妹和三妹来了之后,便叫家人去请这个首富人家的小少爷王公子也过来,和咱们姐妹三个人见上一面,一同的赴一个家宴,相互之间嘛,熟络熟络,说不得他会成为咱们姐妹三个人中的某一人的夫婿佳选了呢。”

“噢,是这样哟,大姐,费心了,怕就怕三妹妹她不肯领大姐的这个人情啊,说起咱们的这个三妹妹,我就来气,她关键时刻,总是会大煞风景,恐怕这次,又要白白地浪费掉大姐你的一片苦心安排了啊!”

“二姐,你总是爱背后嚼舌头,说人家的坏话,谁说三妹我不领受大姐的情啊?你们看,我这不是急着赶过来赴宴了吗?”

两个姐妹正在房间里面说着话,突然,“吱呀”的一声门响,从门外面,风风火火地又走进来了一个大美女,不满地白了一眼,没有好气地接过来那个二姐的话题说道。

“哎哟喂,是三妹妹芍荺来了啊,看来,这次,是二姐又给说错话了也,来,来,来,二姐给三妹妹赔个不是,这下,三妹女木总该消消气,原谅二姐了吧?!”

“当然行了,谁叫咱们都是受到了女王陛下(雨蝶儿)的差遣,现在是同一战壕的三姊妹啊!一荣俱荣,一损全损啊!”

“行啦,行啦,你们两个,上千岁年龄了,每次见面,还是小孩子的天性,伶牙利齿,唇枪舌剑,烦不烦人啊!真是的,咱可说好了,那个女王陛下让咱们三姊妹……”,说到了这里,可能意识到了隔墙有耳,大姐下面的话语,给转为了传音。

…………

“咦,芍荺,这名字,还有这声音,都是这样的熟悉,莫不是……”,纨绔少爷王永峰严重地怀疑,这个突然间出现的三妹,会不会就是半年前自己在山间溪水旁边拣拾到手帕遇到的那个小姐芍荺呢?

不大一会儿,果然有一个下人前来传话,主人家邀请纨绔少爷王永峰前去隔壁房间里面赴宴。

出门在好,凡事小心,纨绔少爷王永峰想起了临行前老父亲叮嘱的话语,他虽然心里感觉有些疑惑,但是,仔细想了想,自己现在可是借宿在别人的家里,常言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有那个什么入乡随俗、客随主便之说,他怎么能够好意思拂了主人家的一番好意呢?况且,他的肚子中,早已饥饿难耐了,同时,他也挺想见见那个刚到的三妹,到底是不是自己见过并且还是日思夜想的那位小姐姐芍荺给到了这里了呢?

纨绔少爷王永峰,精虫上脑,急不可耐,把危险给抛之于脑后,他快速的走进了隔壁的房间中。

只见房间正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大的圆桌子,上面摆满了美味佳肴,正中的席位中,坐着三个年龄看起来都不太大的女子,个个都是倾国倾城,十分的美艳,王永峰再仔细点看了一下,发现这三女中的一人,果真是他见过的那个小姐姐芍荺。

芍荺却是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在这里,再次给看到了纨绔少爷王永峰,她的心里,暗自地一惊,但是,她并没有道破和相认的想法。

三个女人一台戏,各有千秋,秀色可餐啊!

纨绔少爷王永峰,见到了这样一副的场景,三个天仙一般的美女面前,他没有莽撞的去相询,而是装模作样的走上前来,文质斌斌的给这三个仿佛天女下凡一般的美丽女人施了一礼后,他就在三位美女的殷勤招呼下,潇洒自若、落落大方地走了过去,坐在了这三位美女对面早就给准备好了的那个客人的席位上面了。

稍微寒暄了一下,各自都报了自己的姓名,那个叫唐嫣虎的女主人是大姐,二姐名字叫胡媚娘,三妹叫芍荺。

开席了。

女主人唐嫣虎开始举起来酒杯劝酒,那个二姐胡媚娘不甘于屈居人后,也举起了酒杯。

盛情难却下,纨绔少爷王永峰心照不宣的无法回绝,只得与貌似热情款待的她们姐妹俩作陪对饮。

第214章 花妖和龙女

等到酒过三杯之后,王永峰开始大着胆子的和自己朝恩暮想着的单恋情人芍荺碰杯一下杯,准备饮下去这杯折磨人的酒水的时候,王永峰猛然间地看到了单恋情人芍荺的脸色非常地难看,而她那明锐亮丽的双眸,此时此刻,更是十分的怪异,芍筠把她的嘴巴,给呈成了一个“O”字型,仿佛是在向苦恋她的纨绔少爷王永峰在暗示着什么东西?

王永峰根本就不懂得哑语,一时间愣神纳闷了,甚是不得其解。

在桌子的下面,可能是着急了的芍药,只好用脚,轻轻地踢了一下纨绔少爷王永峰的腿。

诧异中的王永峰看过去,他这才给清楚地看到了自己苦恋爱人芍荺用她那右手中的一个指头,蘸着酒水,在桌子的上面,偷偷地写下了一个“醉”字。

王永峰虽然说好色风流,但是,他也绝对算得上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他忽然间就意识到了:自己莫不是给遇上了什么的大危险?才能让梦中情人芍筠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提醒告知他。

此时,女主人唐嫣虎和那个二姐胡媚娘,不怀好意,嗲声嗲气的又开始了劝酒,王永峰借坡下驴,喝了这两杯酒后,便顺势地倒在了饭桌的上面,装起醉来。

只听见那个大姐唐嫣虎哈哈大笑着问道:“竟然是这样的不胜酒力啊,白白浪费了我的一番精心准备,不过,话说回来,他还是醉倒了好,省得节外生枝了,二妹三妹,大姐我已经派人查探过了,这个富家少爷,名字叫王永峰,是越国首富王玉龙的独生儿子,自幼就吃香唱辣,长得细皮嫩肉,他的血纯净,你们俩,谁来喝?他的肉鲜美,又该是咱们三个谁来吃啊?”

王永峰闻听此言,顿时就给明白了,“果然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情,明为设宴,实则害人,趁着酒醉不省人事后,吞噬他的血肉,原来她们三个,都是吃人的妖怪啊!这可怎么办啊?谁来救我啊?”刹那间,王永峰大汗淋漓,魂都差点被吓掉了。

只听那个妖怪二姐胡媚娘嗲声嗲气地回答着说道:“大姐啊,咱们的三妹妹,她是一个花精,从来都不喝人血,吃人肉,至于二妹妹我嘛,哪能和大姐你去抢啊,我来这里是客,客随主便,一切全凭大姐你做主好了。”

这时候,只听芍荺附和着二姐胡媚娘的话语说道:“大姐,二姐她说得很对,可是,依三妹妹来看,这个书生,他的年龄不太大,长得眉清目秀,相貌堂堂,小妹妹的心里,就像鹿儿在撞似的,已经对他有了七八分的喜欢了,就这样让他死了,未免有些太可惜了吧,大姐,三妹妹我有一个不情之请,想借这个富家公子回我那儿过上一宿后,再给大姐你送过来,不知道大姐能不能忍疼割爱成全小妹啊?”

此话一出,那个二姐胡媚娘瞬间就给变了脸色,心里想到:“三妹妹,你真得好大胆啊,连这样的话语,都敢从你的口里给说出来,你不知道大姐的脾气暴躁啊?敢在老虎的口里面去抢食,这不是明摆着三姊妹要撕破脸皮了吗?再说这个大姐,向来都是被女王陛下雨蝶儿器重,横蛮无理,法术奇高的吓人啊!”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竟然给发生了,只见那个一向刁蛮无理的大姐唐嫣虎,在听到三妹芍药的话语后,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后,说道:“都是自家姐妹,又是给女王陛下办事,大姐如何能不知晓三妹妹的用意啊!既然三妹给看上眼了,喜欢这个小白脸,大姐就成人之美,成全你好了!”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大姐吗?她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二姐胡媚娘闻言,大大地吃了一惊。

“谢谢大姐的成全了,既然如此,良霄苦短,三妹妹我,就不做过多的停留了,大姐二姐,你们慢慢吃,小妹告辞了!”说完后,也不看一旁呆苦木鸡的二姐胡媚娘,而是立马就搀扶着假装醉了的王永峰,给离开这里了。

出了唐嫣虎的庄院,已经走了远远地的一段路,耳边仿佛还隐隐约约地能够听得到那个大姐唐嫣虎和二姐胡媚娘在那里争论不休的声音。

继续走了很远的一段路程,王永峰才在芍荺的暗示下,恢复了正常,他赶紧拜谢了芍荺这次的救命之恩。

芍荺急忙地说道:“你还是赶快地离开这里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王永峰说道:“我的书僮和行李、马匹,都还在那个大姐的宅院内,怎么才能给取出来了呢?”

芍药叹了一口气,对他说道:“你的书僮和两匹马,在我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已经被大姐和二姐她们俩给吃了,之所以不吃你,是因为你的家族势力太大了,怕你死了后,阴曹地府过来找麻烦,所以,她们只能选择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生吞活剥了你,不然,她们何必要多此一举的设什么家宴给你灌酒啊?!”

王永峰问道:“你的那个大姐和二姐,它们都是什么鬼怪啊?”

芍药回答说:“我的大姐,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虎妖,我的二姐,是一个迷惑众生、杀人诛心的狐狸精,我自已嘛,亦是一个芍药花妖,因为我是一株植物沐浴天地精华修炼成妖,故而,我无法脱离开自己的故土,我的本事,也没有大姐和二姐她们两个高强,所以,只能暂时的与她们俩以平辈的姐妹相称呼了,貌合神离,只为了自保,平时,从她们二人手里,我已经是救下了不少人来。”

第214章 花妖和龙女

正说到此,远远传来了人声鼎沸,只听芍药惊慌地说道:“公子,大姐二姐她们可能是发现了我的计策了,正带着众多的小妖,给追赶了过来,恐怕你要无法顺利脱逃,万安难逃一死了。”

纨绔少爷王永峰闻言,吓得六神无主,生死关头,顾不得许多,他只好可怜巴巴地跪在了这个花精芍荺的面前,声泪俱下的求她救人救到底。

芍药心里实有不忍,便说道:“那个手帕还在吗?”

“在,在,”王秀才说着说着,便从衣袖中给拿了出来,原来那个手帕,他一直随身的携带着。

芍药便指着不远处的一株矮树,说道:“那株芍药就是我,今日我便和她们做个了结,你用这块手帕,包一包泥土,折断我的枝节带走,种在手帕包住的土里,即便我今日死于了她们二人的手里,只要你拿去的枝节活了过来,我就能够重见天日,你速速的去吧。求个功名,一般的鬼怪,都是不敢害你的。”

芍荺说完,不免心里有些悲伤了起来。

王永峰如何不懂她的心意,但是自己的手里,依然存在着希望,便听了芍荺的话语,包了一手帕的泥土,折断了那根枝条,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

只听得身后传来了打斗的声音,王永峰不敢停歇,跑出去了很远的地方,见有了人家,方才停了下来,一问才知道,这里果然是叫龟山。

王永峰当掉了身上值钱的衣物,换上了一身粗布烂衫,前去京城参加科考,途中精心地照料着那棵树,寸步不离,终于见其发出新的叶芽,心里十分高兴,等到了放榜,没钱打点向王永峰,果然是名落孙山,他恹恹不乐地碾转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中,把花好好地养了起来。

几个月之后,那花精芍荺果然来了,两个人都很是开心,喜极而泣。

芍荺告诉王永峰说:“那晚的打斗,自己敌不过大姐二姐,就要被他们杀死了,不过,发生了一个意外,有高人过来施压,大姐二姐最终不敢贸然的杀我,她们气得咬牙切齿,当切和我翻脸,一刀两断,和我断绝了姊妹关系,气头上,她们还把我的小婢女春红给抓住后吃掉了。”

花妖芍荺伶牙俐齿,编造谎言,色相诱惑,让纨绔少爷王永峰竟然给信以为了真。

色令智昏,引狼入室,灾祸降临。

…………

在纨绔少爷王永峰家的东面,有半间茅草屋,里边住着一个忠厚老实的年轻人王小乙,是王永峰二太爷爷的重孙子,算起来,应该是王永峰出了五服的一个堂哥了,今年只有十七岁。

王小乙自幼父母双亡,他孤身一人,靠着每天上山打柴卖钱为生。

这天,王小乙在山上打柴,猛然间抬起了头,他看见了从东南方向给飞过来了一只特别好看的大鸟,落在了半山腰里,这只大鸟的身上,发射着万道的金光,它站立了一会儿,发现有人在偷看它,就翅膀一抖,又给飞走了。

大鸟飞走了后,王小乙远远地看见了大鸟刚才停留的那个位置的地面上,闪闪发光,有一枚制钱,便跑过去,给拾了起来,揣进了自己的衣兜子里面。

打好了柴,挑下山去卖的路上,王小乙觉得自己口渴了,于是,他就放下来了挑子,举目四望,迅速过去,攀爬上了路旁野生的一棵山桃树的上面,去摘那还不成熟的山桃子吃。

这个时候,山桃树下面,居然给来了一老一少两个道士,王小乙听到那个年少的道士在问什么:“师傅,咱们找那只大鸟,寻那枚铜钱,要干什么用啊?”

“傻瓜,那是宝,用红丝线栓上放进海里,龙王会请你进去,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真得吗?”

“当然是真的,师傅什么时候骗过你啊?”

“哪还等什么?师傅,咱们快点去寻找啊?”

“好吧,走!”

看到了这两个道士走了后,王小乙小心翼翼的从树上下来了,他在心里想到:“凤凰不落无宝之地,那鸟极有可能是一只凤凰,这枚制钱,也许就是他们口中说的那宝贝了。”于是,他决心去试一试。

王小乙走了半个多月,到了大海边,他拿出来那救铜钱,拴上了红丝线,抛入了大海中。

海面顿时间波涛汹涌,海水翻腾,不多时,海里上就来了两个分水的夜叉,把王小乙恭恭敬敬地请入了龙宫。

老龙王亲自出宫迎接,设宴招待王小乙。

席间,老龙王问王小乙说:“不知英雄是用的什么法力煮我之海沸腾呢?”

王小乙掏出来那板铜钱,递给了老龙王看,老龙王是识宝的:“好个闹海钱,天下只此一枚,真是价值连城啊!”

王小己见老龙王称赞,就说道:“老龙王如果喜欢,这枚制钱,我就送给您了。”

龙王又惊又喜地说道:“谢谢英雄的馈赠。我龙宫的珍宝,也有不少,随你挑来任你选。”

王小乙见老龙王腿上卧着一只金丝叭儿狗,脖子上面套着一个金铃铛,摇头摆尾,很是可恶,于是心里想到:“我要有这性灵作伴,晚上就不孤单了。”主意打定了,王小乙开口说道:“老龙王,我很喜欢你腿上卧着的这只金丝叭儿狗,你把它送给我好了。”

老龙王闻言大惊,脸都变了色。

原来这只小狗,是他最疼爱的公主九娘,她听说有凡人入宫,缠着父王要看,女孩不便抛头露面,才变作金丝叭儿狗的。

老龙王虽然舍不得,可有言在先,不能拒绝,只好答应了。

王小乙携着金丝叭儿狗,回家把它放在屋里。

自己和以前一样,锁上门,拿了扁担上山打柴。

到晌午回来,开开门一看,桌上放着热腾腾的饭菜。

王小乙心想:可能是邻居王永峰家给送过来的吧?没有多想,吃了又去打柴,回来还是有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等着他,一连三天,都是这样。

王小乙的心里好是纳闷,这天,他装着去打柴,偷偷地藏在了烂席筒里。

天刚晌午,只见那只小叭儿狗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儿,立马给变成了一位俊俏美丽的女子,她拿过一张纸叠上,用剪子一铰,吹了一口气,立即就出现了一桌上好的饭莱。

王小乙从席筒里钻出来,女子羞羞答答,向王小说了自己的身世,并说愿意与王小乙结为夫妻。

王小乙满口答应,就在半间草屋里拜了天地。

三天后的晚上,龙女九娘用剪子铰纸,吹了一口仙气,平地里起来了一栋铮明瓦亮的搂台殿阁。

小两口住了进去。

花妖芍荺和龙女九娘同时来到了人间,她俩,一墙之隔,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