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狼狂兵
作者:青椒炒肉er | 分类: | 字数:7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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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各怀鬼胎,壮志未酬
血红鸽虽然剽悍,但不傻,知道自己跟凌城差得远。
“我放开了啊,,”
一点点推开,但凌城的身体却仍然紧绷。
所幸,,个屁,,
刷!
没怎么看清楚血红鸽的动作,只看到她在看成波涛汹涌的胸前一抹,手上多了一片寒气逼人的刀片,朝凌城划来。
“卧槽,,”
“你放开,放开我,,”不到半分钟,血红鸽继续求饶道。
啪!
凌城一只手抓住血红鸽两只手,一巴掌打在血红鸽挺巧丰润的翘臀上,波浪起伏。
血红鸽陡然憋红了脸。
“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
再有一次,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东方男人的魅力,明白吗?”凌城操着蹩脚的毛子话,威胁道。
,,
几分钟后,两个人并排趴在土墙上,不远,就是科尔伯的指挥部。
“你们是北熊国委托来的?”凌城问血红鸽。
“,,”血红鸽不说话,咬着牙,眼睛水汪汪的,不着痕迹的摸了摸屁股。
刚刚凌城为了达到效果,一巴掌可是毫不留情。
不疼才奇怪。
凌城哼了声,不理拉倒。
自顾自道:“现在看来,他们是想和你们谈判。
谈一个好的价钱,但你们应该不会这么老实吧?”
诚然,如果一千万美金谈成了,他们可以换很多钱,甚至数倍,乃至十倍。
但钱这种东西,谁会嫌多呢?
损失些人手,抢走白道学,拍拍屁股走人,一分钱不用花。
远在天边,康特和科尔伯还能翻越国境线找他们不成?
他们没那胆子,也没那本事。
血红鸽对凌城很生气,但更多的是羞愤。
可也想了想凌城的问题。
真有可能。
——
“偷?”克里维斯看了眼柯博,“你确定?”
柯博瞥了一眼:“那你知道他们开多大的狮子口吗?
这种偏僻的地方,一锤子买卖,开口不大一点儿,拿着了就不是印州,不是乌苏满了。
说句实话,开一次,就可以吃一辈子了。”
克里维斯深以为然:“有道理。
大不了我们做两手准备。
他们贪心,我们也贪心。
打不下来乌苏满,抢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只是现在人在哪里?”
刚出口,克里维斯和柯博对望了一眼:“血红鸽。”
不得不说,虽然世界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没有两个相同的人。
但有些时候,在同一件事情上,不同的人,想法是一样的。
“有把握吗?”赫修对面前的瘦小青年说。
“没问题。”
赫斯嘱咐道:“我相信你。
就算不幸被抓住了,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问。
等事情结束,我会捞你出来,明白吗?”
轻点头,瘦小青年应下:“明白。”
埃克斯莫德作为一个偷家上位的鸡贼,怎么可能会老老实实的?
众人心怀鬼胎。
同时,又有未知的一方加入了这场博弈。
距离乌苏满三十公里外,一辆开着车灯的皮卡席卷着烟尘,以极快的速度靠近乌苏满。
夜灯下,只能看到一个轮廓。
是个女人。
一直到距离乌苏满不到三公里的野地里,女人找了个角落,藏好了车,一身黑衣,一条鱼般的融入黑暗。
依然平静,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不多的读者或许觉得我忘了一个人。
云龙飞。
但并没有。
他在凌城的授意下,带着上官雅致先行离开。
一个是因为上官雅致的安全,毕竟是白道学牺牲自己也要救下的学生。
再如何,也要保证她的安全。
还有一个是,
白道学一直带在身上的绝密资料,就在白道学给上官雅致的衣服里。
在这里待得久了,变数太多。
事实证明,凌城是对的。
现在人多没用。
人再多,能多的过康特和科尔伯。
这里就是人家的战场。
——
时间就像是作者的头发,过(掉)的很快。
各方的第一次接触,开始了。
科尔伯、康特也是交战以来,屈指可数的王对王,将对将。
黑龙团来的人是埃克斯莫德的亲信‘斯图尔伯格’。
一个矮胖的中年人,笑起来有些富态,带着一顶金丝全框眼镜。
红血军团来的人是柯博,军团的军师。
赫修方来的人,当然就是和康特有过一面(一百万美金)之缘的赫修自己。
周围的房顶上,角落里,到处都是康特、科尔伯的人,甚至双方还贴心的在房顶上架设了重机枪,隐约还可以看到有人摆弄着火箭筒。
康特先是和赫斯仓促的看了眼,声色不变。
“各位,我相信既然来了这里,应该都是聪明人。
我也就明说了。
你们现在的筹码,就在我们敬爱的科尔伯少校手上。
今天,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我们明白我们手上的东西的价值。
放心,我们乌苏满的人,不会狮子大开口,我们很明白自己能拿多少。
但我们要知道,我们能拿多少,你们能给多少?”
“各位,明白我的意思吗?”
——
“他们开始了?”更远处,凌城拿着望远镜。
这望远镜,是凌城从血红鸽手上抢过来的。
“红血来的人是谁?”事主血红鸽,就站在凌城身边。
“是柯博。”
“?”血红鸽奇怪,“你怎么知道我们红血的军师?”
凌城笑了:“我还知道克里维斯也来了。”
“你到底是谁?”
血红鸽顿时感觉凌城更危险了。
凌城放下了望远镜,回头看着血红鸽。
衣服裹不住的身前的伟岸,看得人发昏。
“姐,我很好奇你跟你上司通话的时候,为什么总是有名有姓,他们都不生气的吗?”
“?!”
“该走了。”凌城把望远镜还给了血红鸽,转身就走。
“干嘛去?”
(白眼)“你该干嘛干嘛去,别跟着我就行。”
这娘们是不是脑子全长在了胸上?
但有人却已经先了一步。
费斯,遇到赫修之前,只是美洲莱卡诺纳州的一个小偷惯犯。
因为再一次偷盗途中意外伤人,逃窜途中遇到了赫修。
而费斯偷盗,只是为了妹妹的医药费。
赫修提出全额出他妹妹的医药费,但费斯得把自己卖给他。
后者没有犹豫。
才有了现在的他,是赫修的绝对亲信。
赫斯也锻造了一个全新的他。
嗤!
悄无声息的,一道弩箭钻进了他的脑袋里,穿透。
正所谓,壮志未酬身先死,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