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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狼狂兵

作者:青椒炒肉er | 分类: | 字数:76.5万

第221章 各怀鬼胎,壮志未酬

书名:血狼狂兵 作者:青椒炒肉er 字数:2325 更新时间:2024-11-06 02:37:33

血红鸽虽然剽悍,但不傻,知道自己跟凌城差得远。

“我放开了啊,,”

一点点推开,但凌城的身体却仍然紧绷。

所幸,,个屁,,

刷!

没怎么看清楚血红鸽的动作,只看到她在看成波涛汹涌的胸前一抹,手上多了一片寒气逼人的刀片,朝凌城划来。

“卧槽,,”

“你放开,放开我,,”不到半分钟,血红鸽继续求饶道。

啪!

凌城一只手抓住血红鸽两只手,一巴掌打在血红鸽挺巧丰润的翘臀上,波浪起伏。

血红鸽陡然憋红了脸。

“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

再有一次,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东方男人的魅力,明白吗?”凌城操着蹩脚的毛子话,威胁道。

,,

几分钟后,两个人并排趴在土墙上,不远,就是科尔伯的指挥部。

“你们是北熊国委托来的?”凌城问血红鸽。

“,,”血红鸽不说话,咬着牙,眼睛水汪汪的,不着痕迹的摸了摸屁股。

刚刚凌城为了达到效果,一巴掌可是毫不留情。

不疼才奇怪。

凌城哼了声,不理拉倒。

自顾自道:“现在看来,他们是想和你们谈判。

谈一个好的价钱,但你们应该不会这么老实吧?”

诚然,如果一千万美金谈成了,他们可以换很多钱,甚至数倍,乃至十倍。

但钱这种东西,谁会嫌多呢?

损失些人手,抢走白道学,拍拍屁股走人,一分钱不用花。

远在天边,康特和科尔伯还能翻越国境线找他们不成?

他们没那胆子,也没那本事。

血红鸽对凌城很生气,但更多的是羞愤。

可也想了想凌城的问题。

真有可能。

——

“偷?”克里维斯看了眼柯博,“你确定?”

柯博瞥了一眼:“那你知道他们开多大的狮子口吗?

这种偏僻的地方,一锤子买卖,开口不大一点儿,拿着了就不是印州,不是乌苏满了。

说句实话,开一次,就可以吃一辈子了。”

克里维斯深以为然:“有道理。

大不了我们做两手准备。

他们贪心,我们也贪心。

打不下来乌苏满,抢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只是现在人在哪里?”

刚出口,克里维斯和柯博对望了一眼:“血红鸽。”

不得不说,虽然世界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没有两个相同的人。

但有些时候,在同一件事情上,不同的人,想法是一样的。

“有把握吗?”赫修对面前的瘦小青年说。

“没问题。”

赫斯嘱咐道:“我相信你。

就算不幸被抓住了,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问。

等事情结束,我会捞你出来,明白吗?”

轻点头,瘦小青年应下:“明白。”

埃克斯莫德作为一个偷家上位的鸡贼,怎么可能会老老实实的?

众人心怀鬼胎。

同时,又有未知的一方加入了这场博弈。

距离乌苏满三十公里外,一辆开着车灯的皮卡席卷着烟尘,以极快的速度靠近乌苏满。

夜灯下,只能看到一个轮廓。

是个女人。

一直到距离乌苏满不到三公里的野地里,女人找了个角落,藏好了车,一身黑衣,一条鱼般的融入黑暗。

依然平静,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不多的读者或许觉得我忘了一个人。

云龙飞。

但并没有。

他在凌城的授意下,带着上官雅致先行离开。

一个是因为上官雅致的安全,毕竟是白道学牺牲自己也要救下的学生。

再如何,也要保证她的安全。

还有一个是,

白道学一直带在身上的绝密资料,就在白道学给上官雅致的衣服里。

在这里待得久了,变数太多。

事实证明,凌城是对的。

现在人多没用。

人再多,能多的过康特和科尔伯。

这里就是人家的战场。

——

时间就像是作者的头发,过(掉)的很快。

各方的第一次接触,开始了。

科尔伯、康特也是交战以来,屈指可数的王对王,将对将。

黑龙团来的人是埃克斯莫德的亲信‘斯图尔伯格’。

一个矮胖的中年人,笑起来有些富态,带着一顶金丝全框眼镜。

红血军团来的人是柯博,军团的军师。

赫修方来的人,当然就是和康特有过一面(一百万美金)之缘的赫修自己。

周围的房顶上,角落里,到处都是康特、科尔伯的人,甚至双方还贴心的在房顶上架设了重机枪,隐约还可以看到有人摆弄着火箭筒。

康特先是和赫斯仓促的看了眼,声色不变。

“各位,我相信既然来了这里,应该都是聪明人。

我也就明说了。

你们现在的筹码,就在我们敬爱的科尔伯少校手上。

今天,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我们明白我们手上的东西的价值。

放心,我们乌苏满的人,不会狮子大开口,我们很明白自己能拿多少。

但我们要知道,我们能拿多少,你们能给多少?”

“各位,明白我的意思吗?”

——

“他们开始了?”更远处,凌城拿着望远镜。

这望远镜,是凌城从血红鸽手上抢过来的。

“红血来的人是谁?”事主血红鸽,就站在凌城身边。

“是柯博。”

“?”血红鸽奇怪,“你怎么知道我们红血的军师?”

凌城笑了:“我还知道克里维斯也来了。”

“你到底是谁?”

血红鸽顿时感觉凌城更危险了。

凌城放下了望远镜,回头看着血红鸽。

衣服裹不住的身前的伟岸,看得人发昏。

“姐,我很好奇你跟你上司通话的时候,为什么总是有名有姓,他们都不生气的吗?”

“?!”

“该走了。”凌城把望远镜还给了血红鸽,转身就走。

“干嘛去?”

(白眼)“你该干嘛干嘛去,别跟着我就行。”

这娘们是不是脑子全长在了胸上?

但有人却已经先了一步。

费斯,遇到赫修之前,只是美洲莱卡诺纳州的一个小偷惯犯。

因为再一次偷盗途中意外伤人,逃窜途中遇到了赫修。

而费斯偷盗,只是为了妹妹的医药费。

赫修提出全额出他妹妹的医药费,但费斯得把自己卖给他。

后者没有犹豫。

才有了现在的他,是赫修的绝对亲信。

赫斯也锻造了一个全新的他。

嗤!

悄无声息的,一道弩箭钻进了他的脑袋里,穿透。

正所谓,壮志未酬身先死,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