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他的摇滚乐
作者:卡灵顿舞王 | 分类: | 字数:2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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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人生百味
第62章 人生百味
高磊端来两杯啤酒,一杯给了林风,一杯给了林雨。
“今天感觉如何?”高磊问道。
林风苦笑,“你们赢了,我们输得很惨。”
“噢,你在说那个切磋啊,我们早就忘了,我是问你对你们今天的表演怎么看?”
“呃……这次应该是我们第一次有这么好的状态。”
“那你觉得你们状态这么好,为什么台下没有观众喜欢呢,或者说没有收到观众的正向反馈呢?”
林风对这个问题有些不解,“因为我唱的是英文歌?”
高磊摇摇头。
“我们演的歌没有那么躁?”
高磊还是摇摇头,“你们不够热闹。”
“不够热闹?”林风听迷糊了。
“其实我看到你们第一眼就知道你们是支菜鸟乐队,因为你们一个个的太紧绷了,插电线的时候绷着,调音的时候绷着,相互交流时还是绷着,乐队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要有那种松弛的状态,但你们没有,你们也许演好了一次,但你们绝对不可能演好第二次、第三次。”
林风点点头,若有所思。
“还有就是,你们不了解你们的观众,不过也没关系毕竟你们没什么经验。你们将来会面对各种类型的观众,有喜欢指手画脚的,有喜欢听抒情的,有喜欢起哄的,还有就是像今天这样,根本就没听过摇滚乐的,但为什么他们会喜欢我们的歌,而不是喜欢你们的歌?”
“因为不够热闹。”林风顺着高磊的话来说。
“对咯,你喜欢oasis,行,那你平时排练时就死命磕oasis的歌,但你在这样的场合,在一群喜欢听民歌扭秧歌的老头老太太面前唱oasis,那你这不是自己找罪受吗?”
“但好音乐不是应该能被每个人接受吗?”
“印度菜其实一点都不难吃,但那种糊糊递到你面前你吃吗?”
林风摇头。
“对嘛,这就是你要面临的难题,你要给四川人做川菜,给湖南人做湘菜,但一切一切的前提是,你要会做八大菜系,所以说小伙子,真正的难关还在后头,我们还没有资格用自己的歌去挑选观众,我们是被挑选的那一方,只有学过所有的菜系才能做出真正适合每个人口味的菜来。”
林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毒蛇乐队的鼓手麦克凑近,对林风说道:“小子,这些话你可得好好记住,磊哥可是迷笛学校第一批学员,多少人想找磊哥咨询都没机会呢。”
“迷笛?是首都的那个迷笛学校吗?”林风听到迷笛两个字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高磊抿了一口酒,不以为意地回答道:“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也只在里面待了半年就溜了。”
“实不相瞒磊哥,我也一直很想去迷笛学校。”林风向高磊说出了自己深藏已久的想法,他端着酒杯就将高磊拉到一旁。
林雨落了单,端着杯子有些不知所措,只好低着头来回踱步,一歌有些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
“嗨。”是安妮。
“嗨。”林雨也腼腆地打了招呼。
“今天的solo很棒。”
“谢谢。”
“你平时话就这么少吗,还是只是在女生面前才这样。”安妮笑盈盈地看向林雨,林雨有些不好意思,不敢直视安妮的眼睛,一只手挠着后脑勺躲避安妮的视线。
“我……也没有。”
“没事,我理解,天才嘛,总是不太合群的。”
说完安妮向林雨举起了酒杯,“敬天才。”
林雨也举起酒杯和安妮碰在一起,随后一口喝光。
“你过奖了,我不是什么天才。”
“你这样的技术如果都称不上是天才,那我们是什么?蠢材吗哈哈。”
林雨也跟着安妮笑了,尴尬的氛围一下子缓和了一点。
“欸,说真的。”安妮看着林雨,“你这个技术,得从小就开始学了吧。”
林雨歪着头想了一会,“应该是从六岁就开始学钢琴了。”
“大户人家啊,这么小就开始学钢琴了。”
“就是普通的家庭,我爸是老师,我妈平时就打点零工。”
在酒精的作用下,林雨一点点卸下了防备,毕竟平日里难得有和别人诉苦的机会。
林雨和安妮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两个人的思绪不知道都飞到了哪里。
广场中央的篝火终于被点燃,空气夹杂着汽油和木屑的味道,火星随着五六米高的火焰散落在半空中,温暖的气流传来,广场上四散开的人群瞬间朝着篝火靠拢,围着篝火形成一层层的圆环。
“要去吗?”安妮问林雨,想邀请他一起去在篝火旁唱歌跳舞。
林雨笑着摇摇头,“不了,我不太喜欢。”
“天才果然是不一样。”
安妮和林雨没有朝篝火的方向走去,而是在身后的小土坡上在一块干草堆上坐下。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怪。”林雨问安妮,“一个玩摇滚乐队的人不喜欢热闹。”
“不会啊,我觉得玩乐队的人不正常才是正常,正常的人玩乐队那叫过家家。”
林雨被安妮奇思妙想的话语逗乐了,“那你为什么会玩乐队,你也是有哪里不正常吗?”
“看来你也不社恐嘛,居然还会现学现用。”
“过奖过奖。”
“我啊,我喜欢罗琦,就是那个指南针乐队的主唱,当年被我朋友稀里糊涂拉去看了一场指南针乐队的现场,这一场看下来我就完全陷进去了,我喜欢那种在台上闪闪发光的样子,可惜我没有一副好嗓子,不能像罗琦那样在台上放声歌唱。”
安妮手比成话筒状,在嘴边晃来晃去,模拟唱歌的神态。
“没事啊,乐手也是一样,在舞台上也能闪闪发光。”林雨回道。
“我也是这样想的,我觉得主唱的声音其实也是一种乐器,舞台上的每个人每种乐器都是一样的重要,没有高低之分,我就特讨厌那种以主唱为核心的乐队,没有配乐,你主唱算个毛啊。”
“真的吗,我也讨厌。”
“是吗,看我我们相似的地方挺多的,那我也算半个天才了。”安妮自言自语道,“不对,我没有你那么闷,我喜欢自,我当时加入毒蛇就是因为这是一支自由的乐队。”
“看得出来。”
“我们都是在首都认识的,然后一拍即合组建了乐队,然后就开始在首都的各大酒吧驻唱了几年,后来就开始全国各地跑表演,从东北再到华北,从东南再到西南,这次草雕节就是毒蛇乐队全国‘巡演’的最后一站。”
所谓的“巡演”,不过就是乐队几个人开着一辆面包车,随机跑到一个城市,在当地找表演的机会,不管是商演还是酒吧,给钱就唱,唱累了或者钱快用完了就换下一个城市。
林风那边,高磊同样刚对他讲述完毒蛇乐队的故事。
“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林风有些激动地说道,“在我的规划里,我就想着等我们乐队几个人毕业之后,就去首都发展,然后如果攒够了钱就去上迷笛学校。”
高磊和麦克相视一笑,喝了一口酒之后高磊面带轻松地对林风说道:“我本来以为你们就一两个人是学生,既然你们全部都是大学生,何苦还要去遭那个罪呢?”
可林风的眼神却是异样的坚定,“我不怕吃苦。”
麦克却一盆冷水泼在林风的头上,“你不怕吃苦,那你的队友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