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世黎明
作者:柚子喝蜂蜜 | 分类:科幻 | 字数:2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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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死挣扎
H市市区。
李牧,一个年轻人20岁出头的样子,此刻正靠在一家商场里的一面承重墙上,此刻眼神麻木的盯着前方,嘴巴微张,这副表情是失去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或者人时才会见到的,就在两个小时前,他失去了最重要的人———他的对象刘思妍。
年轻人和所在的小队外出寻找物资,遇到了小型的尸潮,大概几千丧尸的样子。
年轻人被下达了防止尸潮靠近车队的任务,为车队争取宝贵时间,年轻人这时已是一个二阶木系战士,按要求跟土系战士负责断后。
他的对象本是个水系战士,擅长治疗和防御,本就不擅长战斗,应该是随车队行动的,但是担心他受伤,就向队长提出申请,跟随李牧行动,队长拗不过这丫头,无奈同意了。
小队的本次任务是前往H市周边,搜罗一下物资,以供聚集地发展,本来都已经找齐物资了,正准备收拾完毕就撤离市区,不成想,一只变异猫打破了这份平静。
变异兽本和丧尸不和睦,实为天敌。
这只可怜的变异兽有点飘了,这天非要尝尝市里的丧尸。
是个人都该有的常识市里的丧尸总是成群结队出没,咋的,城里的丧尸味道好呗,这就有点瞧不起我们乡下丧尸了,活该这喵的倒霉,可你倒霉就倒霉呗,你自找的,你还连累旁人,这他喵的就过分了。
出来搜集物资的小队平时都是木系土系战士负责侦查丧尸,变异兽情况,同时,制作些简陋的防御陷阱,如遇危险及时示警,以防小队损失太大,其他成员收集物资,今天算是见了鬼了,倒霉猫带着倒霉,倒霉到家了,捅了马蜂窝的倒霉猫带着大波丧尸见到前方有活物,朝着车队不要命的奔袭。
李牧刚把消息带给队长,变异猫就已冲到离车队不足800米的地方,身后紧跟着大群丧尸。
这只变异猫应该是三阶的变异兽,经验丰富的队长在见到它时,便给出了这样的判断,队长举起狙击步枪。
该介绍一下文明纪元时的武器初期还有些威力,但随着变异兽和丧尸的进化,其皮毛鳞甲,都已变得坚不可摧,再难造成伤害或是说伤害有限,需要运用体内灵能,包裹在子弹上,通过子弹的势能带到变异兽身前,灵能瞬间爆炸开来如果能破开其皮甲,随即子弹在其势能的带动下射入变异兽体内,从其内部造成破坏性伤害。
当然也不要全盘否定我们文明纪元时的全部武器,如导弹,生化武器,核武器等对变异兽,丧尸也能造成成吨伤害,但是这些武器打出去带来的后果,却是足以毁灭人类文明的,变异兽,丧尸生活在人类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想要肃清,不现实,其次,如果让这些武器毁了地球,那人类又何去何从,这终归是饮鸩止渴,不可取,再者,如果核爆后,尚有变异兽和丧尸存活,又产生了进一步变异,那不是连最后的希望都失去了么。
这只搜索小队的队长叫唐山,外号唐胖子,是李牧的大学同学,李牧和他对象刘思妍也多亏了这唐山的照顾,才能顺利觉醒灵根,成为一名灵能战士,在这末世,成为灵能战士意味着多一丝生存的可能。
唐胖子,是一个三阶火能战士,其灵能本身就具有爆裂特性。
末世两年,让一个平凡的大学生练就了钢铁般的气质,熟练掌握各种枪械,他举枪,瞄准,运转灵能包裹住子弹,射击,子弹随着破空声,射向不远处的变异猫的头部,毕竟那是一只三阶变异兽啊,变异猫惊觉前方传来的危险。
面对危险,它本能的想要挣脱出这种危险的感觉,下意识扭了下头,想调转下方向,这可能是任何生物都具备的求生意识。
可是现在的它正处于狂奔状态呀,它怎能止住前冲的冲势。
它能做的也就只有避开自己的要害了,且见它扭头之际,子弹射在了它的右腿上,火焰灵能瞬间爆炸开,炸的它腿部皮毛破裂,血肉外翻,子弹同时射入它的体内,一阵吃痛的同时,由于子弹的强大动能,使其身形不稳,一下子翻倒在地,接连滚了数圈,如若不是,后有追兵,它注意力全放在了奔跑,和追兵身上,更要紧的是它压根就没怕身前的众人,它低估了眼前这些人类,导致了它今日注定命丧于此。
同学们划重点,末世生存守则第一条,永远不要低估你的敌人,只要他还有呼吸,你的处境便随时可能会有危险。
变异猫刚一摔倒,就被紧随其后的二阶敏捷型丧尸围殴,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在平时就是这种二阶小垃圾,猫爷估摸是理都不带理的,因为太弱了,如今这些二阶敏捷型丧尸趁着自己受伤,竟敢来犯。
变异猫此时也知道自己的处境实在是有些危急,顾不得他想,瞬间释放大量灵能震飞围在自己身旁的敏捷丧尸,变异猫此时浑身炸毛,看来是被惹急了,铜铃般的大眼直盯盯的看着车队众人,队长唐胖子知道,这下坏了,这变异兽是被惹急了,它若是想发难,首当其冲的就是车队一行人。
唐胖子顾不上其他大喝,“没装上的物资也不要了,全体上车快撤”
李牧抓着刘思妍,快步朝着车队奔来,那个土系战士也朝着车队疾驰,但他的速度太慢啦,很快就被“半残的”变异猫追上一掌拍飞,不幸落在了敏捷型丧尸旁边。
丧尸闻到了活人的味道,像打鸡血了般,打起百分之一百二的精神,以超出平时极限的速度,扑了过去,将土系战士扑倒,我们知道,我们将永远的失去了这位朋友。
他倒下了,李牧回头瞥见了这一幕,神情一怔,刘思妍也看见了这一幕,她知道以李牧的脾性,他是会想去救援的。在这末世唯独是这同情怜悯之心要不得,救人从来都没有错,可是当去救一个人时,将面对更大风险,将至自己和身边人于危险的时候,该作何选择,这无疑是个伦理问题。
无论他怎么选我们都不该去怪罪他,这样的选择实在是太难,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