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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妹妹去诸天

作者:水笔没有水 | 分类:科幻 | 字数:80.9万

第34章 正义长存

书名:跟着妹妹去诸天 作者:水笔没有水 字数:3711 更新时间:2024-10-11 06:26:55

绣花大盗金九龄和青衣楼主霍休都倒在了小李飞刀之下,倒在这象征着正义的飞刀之下,这既是偶然也是必然,纵然他们不被小李飞刀所制裁,最终也必会被正义所制裁。

因为,正义长存!

陆小凤看着缓缓走来的李平,不由地皱起了眉头,他总感觉李平今天怪怪的。

李平确实一反常态,满脸严肃的表情,冷若冰霜,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他腰间还别着一把长剑,一把已经生了锈的长剑。

“李平你怎么来了,你也为了绣花大盗而来吗?”陆小凤迎上去几步,笑着道,“多亏你出手才没有让他逃出去。”

“不是,给他一刀,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况且就算我不出手,以你的轻功,追上他应当没有任何问题。”李平淡淡道。

陆小凤怔怔地看着李平,这孩子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自己不就是去挖了几天蚯蚓吗,他这变化着实也太大了一点。

“难道你是来找陆小凤的?”司空摘星道,李平自踏入江湖以来,大多数时候都一直跟着陆小凤,仿佛是他的跟屁虫,若他是来寻陆小凤的,倒也不足为奇。

“也不是。”李平摇摇头,伸出手指指向公孙兰,“我是来找她的!”

前几日,金九龄无意中得知当年杀害李平父母的人可能是公孙兰,当时正值陆小凤“罢工”期间,故而传信引李平前来,算是做了两手准备,可金九龄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下却是作茧自缚。

“没想到名震江湖的小李飞刀传人李少侠居然是来找我的,当真是荣幸之至,却是不知李少侠此来所为何事?”公孙兰先是一愣,随后笑着走下了小楼。

“讨债。”李平语气冰冷,眼中却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仇恨的火。当他看到公孙兰的第一眼他便已经完全确定,这女人便是当年杀害他父母的凶手!

李平继续道:“不知公孙大娘可曾记得,十年前在夜桥镇被你杀害的那对夫妇。”

陆小凤心中登时明了,原来李平当日所说的杀害他父母的人便是公孙兰,公孙兰是用剑的!

公孙兰当日不会记得十年前自己随手杀掉的两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慢说十年前,便是一年前所杀过的人,公孙兰恐怕都不可能记住。

因为公孙兰杀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不算平时招惹她的人,单是每月十五她就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每逢月圆之夜,她就想杀人!

“那对夫妻中的丈夫喝了些酒,借着酒意舞起剑来,妻子则在一旁助兴,哪成想你这个女魔头路过,恣意嘲讽丈夫的剑法。他借着酒意冲上去想与你理论,你却一剑将他杀了,不仅如此,你连一旁手无寸铁的妻子也不放过,你该死!”李平的面目已变得狰狞起来,额上的青筋已经爆出。

虽然李平并未明说,可在场众人没有一个傻瓜,所有人都猜到了这对夫妻的身份。

“我好想有点印象了,那男人的剑法简直不堪入目,偏偏听不得人家讲真话,所以我便使了一招真正的剑法给他看,要怪也只能怪他武功太差,连我随手一剑都接不住。”公孙兰思索了片刻,好似真的想起了当年的事情。

“那你为何又对无辜的普通妇人下毒手。”李平质问道。

“她……我忘了她做了什么,反正惹得我不高兴了。”公孙兰实在想不起这种小事,可正是她这种态度,使得李平更加恼火。

李平道:“你不高兴,便要杀人?”

公孙兰点点头,理所当然地承认道:“不错。而且不只是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当我心情好的时候,有时我也想杀人。”

“当真是个女魔头!”李平愤怒的几乎讲不出话来,他的理智已在渐渐地被胸中的怒火所吞没。

“陆小凤!”李平突然转向陆小凤,“对付这样一个随意杀人的女魔头,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我……”陆小凤顿时语塞。

无论从道德还是律法上来看,公孙兰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杀人狂魔当然是该杀的!可她偏偏是薛冰的大姐,薛冰又是陆小凤最爱的女人,一时间陆小凤坐了蜡。况且现在又是在公孙兰的地盘上,这“该杀”两个字,陆小凤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你就是这样教我要做一个大侠的吗,你陆小凤算特么什么狗屁大侠?!”李平怒吼道。

陆小凤没有反驳,也无从反驳,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李平,眼神中充满了歉疚之意。

“罢了。”与陆小凤对视几秒后,李平便转过身去。

李平道:“今日我便要为我父母讨回公道!”

“既然如此,废话少说,我也想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小李飞刀。”公孙兰手中已经多了两把短剑,锋长一尺七寸,剑柄上系着鲜红的彩缎。

公孙兰这算的上是某种意义上的初生牛犊不怕虎,她步入江湖后只听说过小李飞刀的传说,却未曾亲眼见识过小李飞刀的厉害,这才敢夸下海口。

“对付你,我不用飞刀。”说着,李平解下腰间的锈剑,“这把便是当年我父亲的佩剑,这些年来我一直珍藏着,当年你就是用这把剑刺死了我父母,今日我便用它杀你,以祭奠我父母的在天之灵!”

“这也称得上是把剑?”公孙兰看着锈迹斑斑的长剑不屑道,“一块废铁能杀得了人吗?”

“杀你,足够了!”李平眼中杀机纵横。

随即,李平动了,可公孙兰比他还要快!

好快的出手!好快的剑!

剑光如惊虹掣电,木叶被森寒的剑气所摧,一片片落了下来,转瞬间又被剑光绞碎,剑锋已直逼李平的咽喉而去。

“昔有佳人公孙氏,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耀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骚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陆小凤脑中突然冒出了杜甫的两句佳作,难道这就是昔年的公孙氏教她弟子所舞的剑器?

陆小凤虽不曾见过当年公孙氏的剑舞,但他认为公孙兰的剑器比起杜甫诗中描绘的公孙氏也绝不逊色,甚至多了几分杀机与凌厉!

陆小凤这才知道,剑器并不一定只是舞给别人看的,剑器也一样可以杀人!

就在众人认为李平必死无疑之时,李平出手了,那近乎已被磨平的斑驳剑尖忽然发出了一阵奇异的震动。

满天飞舞的碎叶,忽然全都散了,本来在动的,忽然全都静止。

绝对静止!

除了这柄不停震动的锈剑之外,天地间已没有别的生机。

公孙兰脸上忽然露出种恐惧之极的表情,所有旁观者全部大惊失色,没人想得到,人间居然还有如此剑法!

这一剑就是“死”。

当“死亡”来临的时候,世上又有什么力量能拦阻?

没有!至少公孙兰没有!

所以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嫩白的脖颈被这粗钝的剑尖刺穿,却什么也做不了。

公孙兰死了,死在这惊天动地的第十五剑下!

剑势已尽,时光好像又恢复了流动,整个世界也仿佛突然变得鲜活起来。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大口喘着粗气,每一个都仿佛是重见天日的溺水者,努力地呼吸着香甜的空气。

‘妈妈咪呀,这不会是传说中的夺命十三剑中的第十五中变化吧!’李晓萍心有余悸地想到,‘这家伙也太强了吧,左手小李飞刀,右手夺命十三剑,我们俩到底谁才是穿越者啊喂!’

“大姐。”红鞋子的姐妹们冲下楼来,将公孙兰的尸体团团围住。

“噗通。”李平突然跪倒在地,手中的剑在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之后,已经支离破碎。

此时的李平已是满头华发,一剑白首!

这代表死亡的一剑,强行催发,不仅会将死亡带给对手,更是会将自己推向死亡。

这一剑不但近乎将李平的寿元全部耗尽,也将他的内力、血气全部抽干。刺出这一剑后,李平从一个风华正茂、英气勃发的青年,一瞬间变为了一个行将就木、风烛残年的老人。

陆小凤赶忙冲了过来,给李平把了把脉,他的眉头则是越皱越深。

“这一剑本就不是凡人能够掌控的剑法,你为何要如此鲁莽啊。”陆小凤焦急道,从李平的脉象上看,他已然时日无多。

“我曾在我父母的墓前答应过他们,一定要将他们受的这一剑,还给那个女魔头,现在我终于做到了!”李平笑了起来,居然开心的像是一个孩子,好像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生命的流逝。

“我曾经求爷爷告奶奶,央求路过的剑客们教我剑法,可他们却从未正眼看过我一眼,我连一式剑法都不曾学到。”李平目光空洞,陷入了回忆之中,“后来老板跟我说,我们是不一样的,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会武功的就是大爷,是人上人,而我则是个小跑堂的,只是个下人。”

陆小凤不得不承认,相对于普通人来说武林中人确实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因为他们的拳头大,实力强。

“幸运的是,我遇到了先生。”提到李修平,两人的表情顿时变得恭敬起来,“先生教了我武功,让我也成为了‘人上人’。”

“可是进入江湖之后我才真正感受到,老板所说的两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意思,大多数会武功的人对于普通人的性命毫不在乎,其中也包括你陆小凤这样的大侠。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好像是一块泥、一坨面,任由这些江湖人士搓圆捏扁。

你也不必否认。像是绣花大盗这种牵扯到王公贵族、地方豪强的案子,你们这些所谓的大侠才会上上心。像是公孙兰这样的女魔头所杀的普通老百姓不知凡几,却也无人为他们伸冤。”李平说的陆小凤哑口无言,只能愧疚地低下了头。

“我不想当人上人,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想为普通人鸣不平!若我今日不杀公孙兰,她日后还不知道要杀多少人,又有多少个本来幸福的家庭会变得支离破碎。对于我做出的选择,我不后悔,如果先生在此想必也会支持我的。

先生曾经说过,小李飞刀是正义的化身,当年小李探花杀了四十八人,死的都是实在该死的,他从未杀错过一个人。我杀了二十三人,也通通都是死有余辜之辈。我没有给小李飞刀抹黑吧。”李平眼中泛起了骄傲的光辉。

“没有,先生肯定也会为你感到骄傲的,比起我,你更称得上一句,大侠!”陆小凤勉强挤出个笑容道。

“可惜我快撑不住了,但是我总相信正义终会战胜邪恶的。”李平眼中的光芒更盛。

“你说的对,邪不胜正,正义长存!”陆小凤点点头,目光坚定,他感觉自己的内心深处被李平这席话深深的触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