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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在末世

作者:悟宅 | 分类:科幻 | 字数:52.1万

第九十八章 必须要死

书名:特种兵在末世 作者:悟宅 字数:3394 更新时间:2024-11-25 22:39:31

叶风有些不肯定,宁伦算不算是自己亲手杀的,反正他也不很在意。

“宁天宇?”叶风小心把水晶短剑收起,再不敢轻易用它,刚才被吸走了那丝金色力量后,叶风也再没有那力量给它了,“杀了宁伦也就等于是得罪了宁天宇,再想回‘死神之握’是绝不用去想了。既然陆仁贾和‘团长’关系非同一般,‘幻影旅团’倒也是不用想了,不然不成了自投罗网?”

叶风有种无家可归的感觉,又觉得宁伦真是个悲剧,竟然会是这么个死法,弄得人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就突然成了‘死神之握’必杀的对象。

“三大组织全都得罪个遍……可我真不是故意的啊,难道站那儿老实不动,让他们随便欺负才对?”这样的问题叶风可想不通。

“倒是‘自由者联盟’可以去。”叶风突然想到了伯牙,“还是算了,到底还是差了些关系,虽然他们看上去挺诚心诚意的,但这种没来由的诚心诚意反倒让人不踏实。”

叶风有些无奈的站在沙漠中,好一会儿才继续往东边走,像他之前想的那样,这次事情后,阿姆斯是决不能回去了,说不清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死得人也太多了……

在叶风看不到的远处,蕾莉丝正独自一人站在峰顶,她像是非常喜欢这样的高处,身上依然是之前的打扮,赶了那么远的路从极北到阿姆斯,在她身上也看不出有什么风尘仆仆的模样,漂亮脸上满是笑意。

“有意思的小家伙。”收了冰镜,镜中的叶风就也不见了踪影,“这么有意思的小家伙,不要说是你,就是我都有些感兴趣了,有‘神力’和‘信仰之力’,还能开启‘基因锁’。如果没看错的话,他‘基因锁’的特技应该是模仿,模仿能力?有意思,实在太有意思了,他之前模仿的分明就是陆仁贾那老家伙的能力,只是把火变成了冰,要不是‘基因锁’开启程度还不够,他倒也用不着那么勉强,宁家那小子死的不冤,就算没有那把剑,他也不过是死的慢些罢了。”

蕾莉丝当然不会在自言自语,此时在她身边还有一个人,准确说是很像人。

这人看长相该是个男性,身体异常结实,肌肉把衣服全都撑了起来,很容易就能数清他身上肌肉有多少块,手脚都是异于常人的大,模样长得有些奇怪,脸比常人要长了许多,眼、鼻、口都是细长,身后不只是有一双灰白羽翼,还有三根长长翎尾。

“蕾莉丝,你来我这除了杀人,不会就是跟我说这个小子有多有意思的吧?”

“卡弥尔顿,认识你这么久,你一直就是这完全不会转弯的烂性格,难怪‘他’当时没有拉上你。”

“你知道我不稀罕那家伙说的事情,我并不需要有很多的地盘,我现在过得很好。虽然我之前的住处让那姓宁的小子给弄塌了,现在他们既然全都死了,事情也就到此为止。”卡弥尔顿看了眼不远处的冰雕,就又对蕾莉丝慢声说道。

蕾莉丝看到了卡弥尔顿的目光,对他笑了一笑,从手里弹出一道冰晶砸在冰雕上,冰雕身体马上碎成无数冰晶,只留了一个脑袋一路滚到卡弥尔顿脚下,虽然这脑袋主人露出极为惊恐的面容,破坏了他原本的模样,还是能叫人认出,脑袋的主人居然是之前一直不见踪影的隆玛!

“咔!”

卡弥尔顿极为厌恶的踩碎了隆玛的脑袋,才又看向蕾莉丝,他需要蕾莉丝把话说明白,不然今天晚上的觉一定又睡不好了,他心里可装不了太多事。

“玛隆现在死了,我想你来代替他,‘他’那边有我去说,条件是,你必须要跟我们站到同一战线,有我和你、‘团长’,也就不用怕陆仁贾那老东西和‘血色蔷薇’的那位了。”

见卡弥尔顿好像要说什么,蕾莉丝又笑着继续说道:“当然,我知道你对这些事情不感兴趣,但身为‘选民’,能走到今天这步,说你是个全无心机、没有头脑的家伙,也确实很难令人信服,在我想来,只不过是你的追求与别人不同罢了。”

“……”卡弥尔顿不语。

“如果你答应我,我就答应你,为你找来合适你用的‘源’,我甚至可以现在就告诉你,这个希望就应在之前那个叫叶风的年轻人身上。”

“成交!”

蕾莉丝依然是笑,好像一点儿不意外卡弥尔顿的选择。

“眼下我们还需要为那个小家伙解决个小麻烦,为了我们三人的联盟,也为了你的追求,所有对叶风不利的因素都要尽早抹杀!”

听了蕾莉丝的话,卡弥尔顿稍皱了皱眉,然后才又坦然,“我去吧,以你的身份可不适合在这久留,你先去‘幻影旅团’那边,我随后便会去……放心好了,我卡弥尔顿答应过的事情,还从没反悔过。”

蕾莉丝轻点了点头,身前出现一面冰镜,抬脚就往里面迈,人一进去里面,冰镜就片片碎开,人已不见踪影。

“啧,真是方便的能力。”

卡弥尔顿虽然嫉妒,但不眼气,身后羽翼轻一拍打,下刻已出现在宁伦尸体旁,几十里的距离居然转瞬即至。

卡弥尔顿一出现在这,也不去看宁伦的头颅,只是一脚踩在他尸身腕处。像是感觉到了危险,宁伦衣袖突然完全碎开,数根好像触手一样的东西从里面钻出,就想要刺进卡弥尔顿腿里。

“恶心的东西。”

不等这些触手有进一步的动作,卡弥尔顿脚下就已发力,手腕碎开的同时,也从里面弹出一团长着触手的肉`团,隐约还能在上面看到一张面容,长得颇像已死的隆玛。

卡弥尔顿身上突然闪起蓝光,触手再没办法刺入他身体,却被他手掌紧紧握住,捏碎成更小块儿的碎肉,落在沙地上不一会儿就像植物一样枯萎掉了。

卡弥尔顿等了好一会儿,见这些碎肉再没变化,才扇动羽翼消失在这,估计是去追蕾莉丝了,只没想到他走后不多时,就有一小块儿本已枯萎的肉块儿又再饱满起来。

“要把卡弥尔顿和叶风的事情告诉陆仁贾……”肉块中传出嘶哑声音。

“没有那个必要。”

“!”

蕾莉丝才一出现,就已冰封住方圆百里的全部所在,等她足尖轻点在地上,地面已像镜面一样轰然碎裂开,方圆百里的沙漠竟是莫名奇妙的全都不见了,只露出沙漠下不知多深处的岩石,之前那个肉块儿自然也不可能再存活下去。

“粗心的家伙,如果不是需要你的力量……”

蕾莉丝身前再出现冰镜,人踏进去后,沙漠总算又恢复了平静,那个可怖深坑不一会儿功夫就又被风沙添满了小半。

同为S级,蕾莉丝和隆玛的区别就好比高山和小溪。同为A级,叶风与宁伦的区别也是比人和猪的区别还要大。这便是人们常说的“能力不代表一切”。陆仁贾虽然一早就有了许多算计,但还是有许多是他没能想到的。

“张茜死了,陆山也死了,你为什么要活着回来?”陆仁贾看着站在面前的周平,眼中满是不解。

“……你说过,你需要我一直在晶晶身边照顾他,别人都可以死,只是我不……”

“我是说过,但是你为什么要活着回来!”

陆仁贾脸上突然露出戾色,手掌中飞出一团红焰,只一沾上周平,就只剩了一团灰烬,周平甚至都来不及发出惨叫声。

看到跟随自己十几二十年的周平死掉,陆仁贾脸上没有一丝难过表情,有的只是淡然,就好像事情本就该是如此。

“知道我做过那些事的人都死了,宁伦是死是活本就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如果他敢再回来,我就是在阿姆斯里杀了他又能怎么样?至于那个叶风……倒真是可惜了。”

陆仁贾靠坐在那里,确实需要好好想想,自己暂时是安全的,在另外几方没准备好前,他再不需要有什么动作,少了那些该死的人,阿姆斯城中又有巡查司挡住边军,倒也不怕被别人知道太多事情,等时机到了,自己马上就可以一走了之。

“蕾莉丝出来了,‘团长’恐怕也该快了,等他们两方混到一起,我与德普子爵的压力就又要大了,幸好还有一个隆玛,只可惜到底是非我族类,也不知‘他’到底许给隆玛什么好处,竟能让隆玛对‘他’这么死心塌地的。”陆仁贾皱了皱眉头。

“现在‘血色蔷薇’那边有只有一个德普,到底还是势弱一些,要是有机会把辛德也拉过来就好了,这样一来整个东面……”

就在陆仁贾算计的时候,另一边辛德子爵的尸身已被竖着一切两半,两边两半脸上分明是同样困惑的表情,像隆玛一样,恐怕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

“聪明人动嘴,愚蠢人动腿……你脑袋不行也就罢了,又是这么不听话,留着你到底有什么用处?借这次‘擅自行动’的机会,刚好让你真正‘老实’下来,也省了以后麻烦。别的不说,陆仁贾这老小子的办法倒是简单。人嘛,总是要给人杀的,只要死的不是我自己就好了。”

一处阴暗所在,不大的空间中点着四五根长长的白蜡烛,照在辛德已成两半的尸体身上,给人感觉越发阴冷,稍有些宽大的座椅上坐着一个脸色惨白的男人,一只手正抓着座椅扶手上的金质酒杯,杯中装着像鲜血一样暗红的液体。

完全不像辛德子爵的丑陋,座椅上的德普子爵不只是长相英俊,还有一种独属于真正贵族的微妙气息,只是惨白的脸色让他看起来有些病态,材质不俗的黑袍穿在他身上,却让人感觉衣服下是只余了一副单薄骨架,只有眼中跳动的光芒才叫人知道,这也是一个S级的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