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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故事

作者:吴开阳 | 分类:游戏 | 字数:11.8万

第三章 春天的歌

书名:蛮荒故事 作者:吴开阳 字数:3704 更新时间:2024-10-11 08:58:48

混蛋的天空 章三 春天的歌

吴开阳

字数 3535 · 阅读 19

2021-06-19 00:21

亲爱的小妹:

写这封信时,我仿佛已经灵魂出窍,飘到遥不可及的家乡。

小妹,我好想你,我好想爹娘。

我想念我们的高山大河,我想念我们的油菜花,我想念我们的石板房,我想念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那时多好呀!

我总是背着马头琴在田野中拉唱,你就像一只小精灵在我身边蹦蹦跳跳。

我还记得,你喜欢跳舞,跳我们仲家人的舞,小妹,原谅姐没有鼓励过你一句话,原谅姐总是骂你,原谅姐的不辞而别。

是的,我走了。

我想在我无法忍受之前,跨过那条大河,去往远方。

我不想像寨里的那些女孩一样,一辈子窝在大山里,做父母的牵线木偶,愚昧无知的长大,最后嫁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糊糊涂涂过完一生。

我知道,你看着我的背影,一直哭,那时,你才十岁呀!

但我还是走了。

我没有上过学,只有远行,才能增长见识,才能真正的成长。

我徒步百余里路,到了安城,这时候,我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我们的家乡,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毫不起眼。

我在餐厅里做了两个月的服务员,认识一个男孩。

他很帅,人高马大的,他说他想去广东,很多人在那边都发财了,叫我与他一同去。

是的,我恋爱了。

这个帅气的男孩,端着盘子,都有格外的魅力,他总是谈天说地,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说了很多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

懵懵懂懂的我,把第一次给了他,很痛,但我一直告诉自己,我不后悔,因为我喜欢他,现在才懂,那一次痛对女孩子来说是何等的珍贵。

我终究还是跟着他走了,一走就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广州。

我见到了浩浩荡荡的珠江,我看到了无数的摩天大楼,也是那一刻,我知道了玛丽莲·梦露。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美的女人,倾国倾城。

但这一切,都与我无关,与我们无关。

因为,那时起,我才知道,我的家乡,被他们称之为蛮荒之地,我们的老乡,被他们称之为蛮夷。

被灌的迷魂汤,一下子吐了出来,原来,这个世界并不精彩。

我和他,进了一家服装厂,在打包车间,日复一日。

在这里,我们背井离乡,我能清楚地察觉到我们的改变,他结识了很多人,每天夜里,常常出入夜总会,喝得花天酒地,而我,空闲之余,开始学习识字,读书,偷偷摸摸地往设计部跑。

我们开始疏离,不再睡在一起。

现在想来,我当时有多么的天真。

这个混蛋,竟然叫我去夜总会上班,说他认识人,会保护我。

我笑了,对着镜子看着自己,我像是看到了一个陌生人。

回想起来,我好久都没摸过那把心爱的马头琴了。

从那一刻起,我知道,这个男人不再属于我,也许,他从一开始本就不属于我,从我们踏上行程的那一刻起,他就踏上了属于他无耻贱格的命运。

而我呢?我的命运又该指向什么地方?

我在想,如我一般的女人,这世上又有多少?这世上又有多少如我一般的女人能决定自己悲哀的命运?

我和他,终究是分道扬镳了。

我开始疯狂的读书,疯狂的学习,学习服装设计,学习工商管理,学习格斗术,学习如何简单有效的保护好自己,从而保护好如我一般甚至比我的命运悲惨万千倍的女孩。

我做到了!

小妹,我真的做到了。

几年来,我在厂里,步步高升,从小职员,做到车间主任,做到销售经理,最后成了公司的一个不大不小的股东。

我开始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开始为厂里的数千员工发声,为她们争取合法权益。

我得罪了很多人,他们说,规则不是这么玩的。

我清楚,资本的本质本就剥削,我这种异类,注定出局。

我破产了,但不后悔,因为我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

我走的那天,有无数人对我挥手,密密麻麻的,看不清谁是谁,但我知道,她们现在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现代女性!

因为,她们的心里,已经种下了自由的种子。

我们敢爱敢恨,敢拼敢闯,我们可以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我们是这个世界的半边天,不再是你们的玩具,不再是你们的敝履,不再是你们附庸!

我终于可以回家了。

我想回家陪伴我年迈的父母,我想回家陪伴我年幼的小妹,我想回家,拾起我心爱的马头琴。

我想回家,唱那首只属于我的春天的歌。

家乡没变,依旧崇山峻岭,依旧是那条澎湃的大河,依旧是那片金灿灿的油菜花,可仿佛什么都变了:我没见到一个年轻人,每家每户中,只有老人和孩子。

让我更难过的是,我们依旧还没有路。

我决定做一些事情。

当我回到家,终于看到日思夜想的爹娘,我有好多话想对他们说啊,可我的行李还没有放下,爹爹便将我赶出家门,母亲依旧如从前,唯唯诺诺却只是哭,不敢说一句话。

我知道,我当初逃婚出走,伤了父母的心,让他们颜面无存,我多想告诉爹妈,我不是反抗他们,我反抗的是一种东西,一种本就荒唐还被人觉得理所当然的东西。

爹妈不认我,小妹……听说在上学,但我不敢去寻找,我害怕,这是我唯一的念想了,我只能偷偷封存在我的记忆中,每当疲惫时,打开一角看看,感受其中的温暖。

我最终还是离开了,去找一个让我能感觉到安宁的地方,虽然我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因为我心里清楚,也许这世上再没有属于我的家了。

这个世界有很多东西值得去探索,但这个世界很危险,你永远不知道有什么在等着你,但跌倒了就得爬起来,至少得试试。

我没有过河,沿着河畔,一路东行。

我见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看到一眼就终生难忘的男人!

他坐在峡谷边,那里有一座新坟。

他一个人,一张木叶,他吹诉着一首古老的歌,那一一刻,我仿佛感到了时间的停滞,唯有不倦的孤独,从他口中的木叶,飘飘荡荡,传进我的灵魂里。

第一眼,我就爱上了他。

这不可理喻,但我可以确定,我真的爱上了他。

因为,我的心,在痛。

我为一个陌生的男人而心痛。

我痴痴地看着他,情不自禁地往他靠近,当我来到他身边,这时,他忽然转过头来。

我看到了他眼睛,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我自己,真真切切的自己。

他说话了:“丫头,天快黑了,山高水长,这里很危险,你来做什么?”

“大哥,我在寻我的路,可我找了好久,都没找着!”

“路?路一直在脚下!有时候,你只需要低头!”

“那是很多人的路,不是我的!”

“哦?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萱萱,我叫萱萱!”

“萱,是忘忧草,你应该快乐的,怎么成这个样子了?”

“我……没家了!”

“跟我走吧,有很多孩子,和你一样,都没有家,我们一起为他们,组建一个大家庭,怎样?”

“可……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哈哈,龙潭,吴用!”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个大英雄,他当了八年兵,保家卫国;他是个哲学家,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路。

那天起,我有了信仰。

他扶持了好多孩子,他常说,这个世界很糟糕,但还有希望,这些孩子,就是我们的未来。

他做得一手好川菜,很多人都喜欢,特别是那个女交警,灵儿小姐。

他们相爱了,他们心里很清楚,但总是若即若离,从来不说。

我有些羡慕,但更多的是祝福。

他开心就好,我们有共同的志向,做共同的事业,我已经很满足。

跟着他几年,我默默地为他打理生意,在安城,在整个黔中大地,我们的一品香,一连开了七八家分店,生意越来越好,我们扶持的孩子越来越多,直到,一个特别的小丫头,走进我们的生活中。

她叫若雪,外表娇弱,内心却坚韧不拔,我们对她,视若己出。

终究还是出事了,一场车祸,让这个丫头差点死于非命。

吴大哥杀人了,杀了很多人,车祸相关的人几乎被杀得干干净净。

对此,我一清二楚,他对我,从来不隐瞒。

我问大哥:杀人是错是对?

大哥告诉我:世界本无对错,矛盾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他说,他不崇尚暴力,但有时候,需要暴力。

我似懂非懂。

最后大哥告诉我:法律的阳光,总有照不到的角落,久而久之,没有人管,这片阴影会越来越大,他只想在阴影中,做一盏微弱的亮光,让人看到方向,努力从里面走出来。

罪,是别人定义的,但有些事情,只有自己才能定义自己。

大哥死了,被一个女警一枪击毙,我很伤心!

但我知道,他那一盏微弱的亮光,已经化为炽烈的太阳,泯灭了那片阴影。

大家都有路走了。

还剩下一条孤魂野鬼,这是大哥刀下留的残余,我要为他清理干净。

筹备两年,我等到了机会。

真没想到,一条孤魂野鬼,竟然敢堂而皇之走到阳光里来。

哦!我知道了!原来,有人给他披上了一件反光的外衣。

在厕所中,我勒死了杨辉,他回到了本该死属于他的阴沟暗角里。

这时,我才得知,刚年满二十的小妹,竟然要成亲了,要嫁给一个苗人,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的小妹,成了我的牺牲品。

我再一次回到了久违的家乡,时隔多年,恍如隔世,不知不觉,爹娘已然老了。

爹爹还是像从前那样,一看见我就是一顿痛骂,但这次没有把我撵出家门,他还告诉我,他没有逼小妹,种种原因,他也不清楚。

爹爹说,小妹很想我。

亲没有成,小妹也被人抢走了,是大哥的弟弟,吴邦龙。

这个人,我没见过,但听大哥时常提起,说是个混蛋东西,但想起当时大哥的神情,我就一清二楚,这是个真汉子。

大哥是绝对不会看错人的。

小妹是绝对不会看错人的。

人们常说,这是缘。

我想去看你们一眼,我杀了人,不想像老鼠一样东躲西藏,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想去看你一眼,轻口对你说一声:小妹,姐祝你幸福。

我想再摸摸我的马头琴,等油菜花开了,唱那首只属于我自己的春天的歌。

萱 绝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