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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

作者:金辉万丈 | 分类: | 字数:169.5万

第66章 我是一个渣男

书名:奸商 作者:金辉万丈 字数:2243 更新时间:2024-11-02 10:59:55

我知道,这个时候,时机还不成熟。

毕竟,我们还是第一次约会。

当然,我是不会动她的,我只是想让杜媛媛彻底臣服于我。

我还要让杜媛媛感动。

所以,我适当的踩住刹车,带着杜媛媛一起去看电影。

我给她买了奶茶和烤鸭肠,她很高兴。

女孩子,都喜欢吃零食。

特别是这种烤鸭肠,五块钱,可以买好多。

这一点,我把握的很准。

我在支付宝里面的,订了电影票。

按照我这些年泡妞的套路。

我订票时,选择的,是最后一排。

这样的话。

在杜媛媛看电影,看到高潮时,我就可以,不用顾及后排的人,去拥抱杜媛媛。

都是最后一排了,哪里有人看啊。

看电影时,我故意抱住杜媛媛。

就像两个小情侣,那样亲昵。

我想,在外打工的杜媛媛,一定缺少这种关爱。

果然,她很激动。

她小声问我:“你真的喜欢我吗?还是,只想玩玩?”

我故意对着她的耳朵,吹了一口气。

然后,我附在她的耳畔,低语:“我喜欢你好几年了,但是,因为胖子,我也没办法啊。”

她听了,高兴的笑了:“放心吧,我明天,就从胖子那里搬出来。”

我承认,我是一个渣男。

我更承认,我为了能够成功,我不择手段,出卖朋友。

还好。

胖子也只是和杜媛媛玩玩。

胖子的目标,是“百人斩”。

他征服了一个目标后,就会继续追求下一个目标。

我曾经问过胖子,杜媛媛是他的第几个目标。

他回答,第71个。

我的天啊,这小子,离那个“百人斩”称号,真的不远了。

虽然我也很渣,但是,我还是看不起胖子这种坏人。

……

后来我才知道。

自从上次我给杜媛媛买了那套价值不菲的连衣裙后,她就开始爱上我了。

大多数的女孩子,都是物质的。

这里说的是大部分,而不是全部。

有一部分女孩子,还是懂得自尊重自爱的。

从那时开始,杜媛媛就注定,要做我的舔狗了。

按理说,既然忽悠住了她,就要对她好点。

毕竟,我还要有求于她。

可是,我才不会那样做。

因为。

要是那样的话,以杜媛媛的智商,她肯定会怀疑我。

于是,从第二天开始,我又继续高冷,开始冷落杜媛媛了。

但是,我又时不时的给她发一个问候的微信。

而且,我还给她买衣服。

甚至,我花了八千多块,给她买了一套感激化妆品。

我的若即若离,让她欲罢不能。

我慢慢的,把她往我的舔狗上引导。

不过,第二天,她就从胖子的出租房里,搬了出来。

然后,她自己租了房子。

她新租的房子,我去过两次。

有一次,我故意没事找事,假装生气,然后就离开了。

我知道,我越是这样对她冷眼相对,她越是离不开我了。

果然,在第五天的时候,她给我打电话了。

她几乎是用舔狗般的语气,祈求我。

但是,我觉得,这还不够。

我还要继续让她彻底爱上我。

我告诉她,我喜欢她,但是我更喜欢刘欣倩。

我还说,看她们两个,谁对我更好,我就会选择谁。

女人,一旦爱了。

智商,就变成了零。

我这种白痴般的胡说八道,她竟然信了。

我这样的反复无常,已经把杜媛媛折磨的稀里糊涂了。

我在等待时机,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我要把杜媛媛变成我的舔狗。

我只是单纯的想让她做我的舔狗,而不会推她。

而胖子,本来就是为了他的“百人斩”,对于杜媛媛的分手,他都巴不得。

这个没心没肝的家伙,在杜媛媛搬走第二天,就领了一个导购员小妹妹,住进了他的出租房里。

我算了一下。

这个导购员,应该是他“百人斩”中的第72号。

这期间,我故意制造了桃子和吴班长的偶遇。

桃子一身女大学生的清纯打扮,还背着包包。

包包里,放了几本大学教科书。

我让她在沃尔玛超市附近转悠。

然后,我约了吴班长,说找他有事。

因为,吴班长说过,首长安排了,只要我有事,他就会帮我。

所以,吴班长才给我留了电话。

吴班长如约而至。

我把我继父被安二狗欺负的事情,告诉了吴班长。

并告诉吴班长,这就是我找他的原因。

吴班长听完,哈哈大笑:“姐夫,就这事啊,很简单,我帮你打个电话,就搞定了。”

我有点半信半疑。

毕竟,我的老家,和广海市,可是远隔一千三百多公里。

吴班长背后的叶媚,能耐再大,也不可能把手,伸到我老家啊。

其实,我也仅仅是一个托词而已。

对于吴班长答应我的,我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我的真实目的,是制造吴六一班长,和桃子的偶遇。

既然吴班长答应了。

那我就顺水推舟,邀请他吃饭。

因为我知道,当兵的,平时,由于限制,很少喝酒。

所以,我还告诉吴班长。

中午,我们喝飞天茅台。

果然。

吴班长一听说有茅台喝,马上就答应了。

这个时候,还不到十一点。

所以,我提议,先去沃尔玛逛逛商场。

因为,我更知道,吴班长每天都是在执行枯燥无味的任务。

我提议逛商场,他肯定会同意。

我猜的不错,吴班长,很爽快的答应了。

我们逛了一圈商场。

我买了两个一百多块的打火机,送给他一支。

他更高兴了。

送礼,也是要讲究方法的。

刚见面,送一个打火机,他也容易接受。

我们在沃尔玛的六楼,又一起玩了半个多小时的电竞游戏。

然后,我提议去喝酒。

并把我包里的两瓶飞天茅台,让吴班长看了看。

吴班长哈哈大笑。

我们走出沃尔玛,打算搭一辆出租车,去找一家上档次的饭店。

可是,我们刚走到路边,就看见,那边围了一群人。

里面,有人喊救命。

我刚想提议过去看看。

没想到,吴班长比我还着急。

“姐夫,那边好像出事了,我们赶快过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