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现场
作者:夏沫的忧伤 | 分类:游戏 | 字数:1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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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_第三十一章 深山女尸(5)
“嗯,知道了,你先回去吧,结果一会儿我给他送过去,精液的DNA鉴定结果还没有给我送回来,让他再等一会儿?”袁婉怡为孟亚茹盖上了白布,在水池边洗了手,脱了身上的白大褂和李铎一起走出了法医室。
李铎回了重案组办公室,而袁婉怡则去了技术鉴定中心去取鉴定结果。在鉴定中心的玻璃门上按下自己的指纹,风风火火的走了进去。
对着里面正在作检验的小技术员儿就是一顿炮轰:“小李子,你也太不拿本宫当回事儿了,我交给你的东西,现在都快八个小时了,你也没给我作出来,找死呢!”
李平不用回头看就知道是谁,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淡淡的开口:“袁奶奶,你饶了我吧,给我这么多东西,我不得一样一样检啊。”
“我只给你两个检材至于这么半天吗?”袁婉怡只当他是想偷懒找借口。
“检材虽然只的两份,但是我在这两份精液样本里至少发现了6个人的DNA。”李平撇了她一眼,继续着手上的工作。
“你说什么?”
“我说,两名被害人体内的精液,至少是六个人的混合物,可以报特案了,喏,这是分析结果。”李平将桌子上的一叠报告单递给她。
袁婉始翻看着DNA检查结果,惊讶不已,这是她从事法医工作多年来第一次遇到这么复杂的强奸杀人案。
“难怪被害人下体充血会那么严重,我原本还以为作案人暴力倾向,看来是我的思路错了。”袁婉怡离开了技术鉴定中心,一路上都在喃喃自语。
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所有人都在打瞌睡,可能是在等她的尸检报告开案情分析会才都没回家。
“同志们,结果出来了”袁婉怡站在门口说。
“嗯?”岳海峰自窝在椅子上打盹儿,听到她的声音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慕皓源喝了口水,摇摇头,将困意驱走:“大家精神
一下,简短的开个小会,完事儿了大家回去睡觉,坚持一下。”
所有人坐到小会议桌前开始探讨案情,袁婉怡为大家有做尸检报告的简述:“首先,两名被害着均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为9月28日晚九时左右,其中死者沙晓丽是被双手扼住脖子后窒息死亡的,而孟亚茹则是被细绳累死的,大家请看她颈部的伤痕的创面,在伤口的两端分别有一个段位置变细,这应该是细扁的绳索在作案人用力的过程中发生了扭转所致,我猜想,作案工具为鞋带或者是随身的背包上扯下来的绳子。”
“第二点,通过对死者胃内溶物的分析,她们在案发前四小时,也就是9月28日晚五时左右进过餐,吃的是麻辣烫或者米线一类的涮煮类食物。”
“第三点,死者沙晓丽有过妊娠经历,通过对骨盆的测试,她至少怀孕过三次,而且我在她胃内的溶物里发现了左炔诺孕酮的成份,也就是俗称的避孕药。”
“第四点,死者孟亚茹胃内的溶物基本与沙晓丽相同,应该是一同进的餐,但是与沙晓丽不同的是,她在案发前还是个处女,所以她下体的伤口水肿充血会比沙晓丽严重。”
“第五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两名死者体内提取的精液,通过精液酸性磷酸酶及DNA测试,死者在案发时至少和六名男性发生过性关系,当然不排除强破性行为。”
“我滴神,十七八就怀孕三次了,这是什么孩子,拉出来,杖责一百”听到沙晓丽已经有过多次的妊娠经历,李铎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现在的孩子,和我们那个时候简直是天差地别,我十七八的时候,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岳海峰感慨当今社会的开放,现在的孩子经历过的,有的他们这个年纪都不曾经历过。
“就你那五大三粗的,现在也没有女孩子肯拉你的手吧!”孙静瞥了他一眼,目光中充满鄙视。
岳海峰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
握住了孙静的手:“没人肯拉我的,我拉别人的就行了。”
“你大爷的”孙静喝了他一声,不疼不痒,倒像是情侣间的打情骂俏。
“等等……”突然慕皓源大喊一声。
大家都惊讶的看着他,这又是抽的什么疯,李铎问道:“队副儿,你这又是咋着?”
“婉怡,你是说沙晓丽在遇害前已经服用了避孕药是吗?”慕皓源纠出了这里面存在的疑点。
“没错,根据药物在她体内的药物的血药浓度测试,死者遇害的时候,左炔诺孕酮在她体内血药浓度达到了峰值,她是在晚上六点至八点半的时候服用的药物。”
慕皓源听后拍了一下桌子:“有了”
“同志们,沙晓丽在案发前就已经服用过避孕药,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她对晚上即将要发生的事情是知情的,那么嫌疑人很有可能是她认识的人。”
“可是我去走访的时候,她们的同学都说她们俩在学校没交过男朋友,而且他们的老师说她产表现一直很好啊!”孙静不解的回答。
“我看过她的聊天记录,她的社会关系好像很复杂,在标注为同学的那一组别里聊天的内容都比较正常,但是有一个分组的联系人里,聊天内容都比较暧昧,像是男女朋友间的对话。”陈思贝讲出了她发现的情况。
“学校和家里都不知道她们谈恋爱的事情,这说明她刻意隐瞒了自己交往了男朋友的事实,周围人都没有发现一丝异样,那有没有可能她交住的对象是校外人员”孙静猜测。
慕皓源没有答话,只是站起身到一旁观看起了北海市的地图,他的手在昨天比赛场地周围来来回回转了好几圈儿,喃喃开口道:“我们的比赛场地是公安大学的训练场,距案发现场只有2公里路程,市处郊区,现场又处在深山之中,能骑着摩托车上山的人,应该就居住在那附近,或者经常在那里出没,否则怎么会知道这么僻静的地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