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个女神大人
作者:我是红薯 | 分类:游戏 | 字数:26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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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直觉
“杀一个人时,尤其是要在这种‘隐秘’的条件下,最怕的就是‘第三者’的出现,有点像婚姻,因为‘理想’都是‘直到死亡才能将两者的关系分开’。”
“所以杀了他之后,我们没有办法在入场之前就把所有人解决了。”
“暴发户有一个习惯,他会尽可能的在‘新交的女朋友’面前展现他的财力,比如来到这里,他会领着嫩模逛遍每一个角落,买尽所有能买掉的东西,直到入场时间的最后一刻,才会大包小包的走向会场。”
“像这种人还喜欢把手机拿在手里,大大的甚至金色的那种,我们准备了很多个,有一款就跟暴发户手里的一模一样。”
“这还需要‘憋七’出手,因为他不显眼。”
“男人掏钱包和点烟的动作,女人最喜欢,我们同样喜欢,因为不管是哪个,他都需要暂时将手机放在旁边,或者面前的吧台上。”
“‘憋七’手很快,在那一瞬间,就把他的手机掉包了。”
“入场了,大家都做好了,他们坐在贵宾包厢里,也坐好了,我们就在开幕之前给那部手机打了一个电话,暴发户是不用讲公德心的,他肯定会接这个电话。”
“而在他接起的一瞬间,演出在一阵铃声后就要开始了,我们就是要利用这阵铃声。”
“有一种技术叫做超声波技术,它可以瞬间释放出人类根本听不见的声响,极密集的短波强烈震动它附近十几公分内的一切,尤其混合水分的物体,所受到的震动更大,就像……人类的大脑。”
“而现代的科技,可以把超声波发生器做的只有拇指盖一样大小,它就被放在了那部手机的听筒里。”
“开幕的铃声,是为了掩盖暴发户在死前短暂惨叫。”
“呵呵,说来可笑,那个嫩模明显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对于这种舞台话剧的热忱,超过了我们的想象,她一瞬不瞬的看着表演,直到表演结束后她才发现自己身边的男人已经死了两个多小时了。”
“嘻哈风反倒是最简单的一个。”
“剩下两人入场后,拿出全新的手机正要互相联络,就发现其他人都联络不上了,他们知道出事了。”
“嘻哈风心理素质并不好,他准备提前离场,不过……除了会场里面,外面是一个人都没有,他自己站在那里,又怎么可能走的掉?尤其这里隔音真的是很好。”
“将他的尸体处理之后,我们发现在会场内想要动那个家庭主夫确实有很大的风险,尤其他开始不停的跟身边的人聊天探讨,虽然惹来一堆白眼,但他却置身于一个安全的境地。”
“只能等散场。”
“但要说那场话剧还真是很逗很逗的,讲述的是一个国外的小偷,如何戏耍警察的故事,开篇就有一段顺口溜,说某个人放了一个屁,传到了莫斯科熏到了意大利……”
“家庭主夫我亲自动的手,他很聪明,他应该就是五人组的头脑,他紧跟在那几个坐在身边的人的身后,不停找着话题与他们聊天,并且在人最密集最多的时候,他极快的又隐秘的改变了方向,几乎就是眨了下眼睛,就跟着一个人走进了洗手间,一场剧结束后去洗手间的人最多,当他再出来时,已经戴上了假发,换了外套,甚至衬衫都翻转过来,换了一种颜色,之前的衣服正好塞在袋子里,贴身放在腹部的位置,外面一看,就是一个拥有巨大啤酒肚的胖子,还哪有刚才一点家庭主夫的样子?”
“我最喜欢的就是动最后一下,因为我可以不用顾及太过隐秘,所以比较得心应手。”
“小昃先生,你看我的手表,是不是表面很普通的样子?呵呵,其实这个调时间的按钮是一个拉出来的,而拉出来后……就是这样,跟头发丝一样粗细的特种钢丝,最大承重力二百公斤,最长可拉出两米,这钢铁真真是比白金还要贵重的东西。”
“我悄悄的跟在那人后面,等待一个时机,就是所有人都走出剧院,走到马路旁边,这才分路,一部分去停车场,一部分去公交站点,一部分打车,但小昃先生你知道,咱们天朝的交通……呵呵,这三个不管哪个都很远,停车场最远,几乎要走几站地,所以大部分人要通过这条公路,这条车速很快车辆很密集的公路。”
“所以要等红绿灯,这就是我的时机。”
“我先走到一名路人甲的身后,判断马路上会过来一辆速度不快质量较轻的车,突然将那人推到路上,边推边漫步离开。”
“那人直接撞在车上,他直接会懵掉,而且他成功的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大家纷纷惊呼,不停的探头张望,而这时,没有一个人会看向我。当然,他为了国家做出了贡献,国家会记得他的……咳咳。”
“我直接走到家庭主夫的身后,就用这个钢丝在他脖子上一套,不等钢丝接触他皮肤,我就猛地一拉,收回钢丝,拉过家庭主夫紧紧抱着的背包,一步都没有停的向前方走去。”
“直到几乎半分钟后,才有人发现捂着脖子发不出声,倒在血泊中的他,而那时我已经坐在一辆车子里,离开了。”
上官无极看着王昃,笑着说道:“所以我推荐你看话剧,现在的话剧真的很有趣,嗯……大多都是有趣的。”
王昃下意识退后两步,上上下下把上官无极看了个遍,抖着冷汗说道:“我发现……你最好是跟我保持一定的距离,你要小心哦~我这人可是有……唔……自主防卫系统的,不小心蹦你一身血就不好了。”
上官无极哈哈哈的笑个不停,甚至都捂着肚子蹲了下去,毫无形象可言,不过这货长得帅,正有好几个美女对着他巧笑呐。
王昃那个恨呐。
他不管上官无极这个‘烂货’,走到售票处买了一张话剧的票,嗯,只买了一张。
突然他转过头去,有些疑惑的看着身后路过的一个人。
那人在这晚春时节,穿的却如初夏,七分裤,宽松T恤,手上两个明晃晃的大金戒指,脚下一双皮质镂空凉鞋,鼻子上挂着一个金边蛤蟆镜。
这些穿着其实也并不能说是‘太奇怪’,但要是穿着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外国佬,全身毛发茂密,但凡露在外面的部分都是毛,那就显得有些‘诡异’了。
虽然王昃理解,他身上的毛发确实起到了衣物的御寒作用,但……也没有人会把毛裤穿外面不是。
尤其醒目的,是他全身上下唯一没有毛发的地方,话说那里是唯一应该有毛发的地方。
正是头顶。
光溜溜好似二百瓦的灯泡,在这明媚的阳光下晃的人眼睛疼。
王昃之所以转过头来,就是被这一道光线吸引的。
太亮了,定是他抹了油!
王昃是个记性不算太好的人,但对于有些事情,他的记忆力是相当的好。
他赶忙拿出自己的手机,三两步走到那‘毛人’的头里,衣袖掩盖一下,咔嚓一声就拍了张照片。
将照片直接传给了‘帅哥’。
王昃苦笑摇头,他希望自己是因为刚听过上官无极的故事,所以变得有些疑神疑鬼和敏感了。
可不到几秒钟,他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王昃接起电话皱眉道:“难道……”
电话那头正是‘帅哥’,他声音很低沉,但很快速。
“报告长官,那人就是我说过的‘大毛’,原来您还记得我讲过的故事,属下倍感荣幸,但……能否请长官告知您的具体位置,我想要去跟‘大毛’核实一件事情。”
王昃将地址说了,就挂掉了电话。
他看了一眼正在走近的上官无极,指了指大毛说道:“你,任务来了,去抓住那个满身是毛的人。”
他为何下达这个命令。
这就是王昃的秉性。
他从不认为世间存在‘巧合’,一切的‘巧合’要么就是命运那老娘们玩你,要么就是其中必然有联系,没有其他可能。
天朝发生连姬老都不能明言的大事,几天后还有一千人规模的非法聚会,正在这多事之秋,一个曾经跟‘帅哥’这种在国外进行渗透工作的人有过交集,并且交集很深的人突然高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这说明什么?
只能说明,有问题!
上官无极问都不问,直接加快脚步往大毛的方向走去。
也许是因为上官无极的皮鞋踏出的声音太过响亮,连串的急步声引来对方注意。
反正大毛回头了,眼神与上官无极对在了一起。
大毛不可置信的把蛤蟆镜拉下来一点,认真的又看了上官无极两眼,突然他大骂一声‘法克!’,拔开腿没命的向剧院大门跑去。
王昃有些惊讶,他发现这个‘绒毛玩具’竟然跑得还挺快!
上官无极也不慢,愣了不到十分之一秒后,猛地蹬地就追了上去。
但凡在他面前逃跑的,都是必须被抓的。
或者说,但凡是认识他的人,都不是什么寻常人。
他可是‘神秘的中华安国会之首’,上官无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