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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海枭

作者:朱楼醉茶 | 分类: | 字数:35.2万

第40章 注释

书名:晚明海枭 作者:朱楼醉茶 字数:2267 更新时间:2024-11-26 00:05:05

第31章:

1.1580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腓力二世兼任葡萄牙国王。经西菲当局派出耶稣会士桑切斯赴澳门斡旋后,澳门葡人接受了这位新任国王,此后除果阿的葡印总督之外,马尼拉的西菲总督也给予了澳葡当局巨大的军事支持和贸易便利。

2.议事会和仁慈堂是澳门葡人社会的两大支柱。议事会于1583年成立,是为澳门的葡人自治机构,其基本架空了果阿方面派来的澳门总督。仁慈堂则成立于1569年,主要职责是对天主教徒(包括非葡萄牙人)的慈善救济。其另一重要功能便是金融,其资金来源包括税收、捐赠、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并通过放贷投资获取利润,其放贷给陆路贸易的利率在10%左右,海路贸易则要20%~25%。以上是给葡人的利率,给华人要翻倍。——主要参考《陆海交接处:早期世界贸易体系中的澳门》一书。

第32章:

1.晚清的中式帆船耆英号主桅高27米,硬帆重达9吨。

2.相同磅数的寇菲林长炮比加农炮射程更远、精度更高,炮管长度、壁厚以及装药量等都比加农炮大,但由于装填困难所以射速慢。《西法神机》、《火攻挈要》、《兵录》等明末兵书中也出现类似的火炮分类方法,即战铳、攻铳、守铳。

3.架退式四轮炮车在战舰上的应用时间大约就在16世纪末~17世纪初,此前炮手往往要爬到船外装填炮弹,战舰在此过程中必须撤出战斗。在1588年的英西海战中,英国战舰火炮大约需1小时才能打一发(是否应用四轮炮车未知,射速慢和炮手数量不足也有很大关系),而到了1652年的英荷战争,其射速提升至15分钟每发。

第33章:

1、“海舶上司罗盘者曰伙长。置一龛,下铺细砂,安盘于上取平,周回置灯,伙长昼夜视之,较之以刻漏而定方向焉。其水之浅深,泥之颜色臭味,皆知之。验之,毛发不爽。”——出自清初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五

2、“司针之处甚幽密,外物一无所睹,惟开小牗与舵门相向,欲其专也。针舱内燃长明灯,不分昼夜。”“针左则舵左,针右则舵右,舵工听命于伙长焉”——分别出自谢杰《虔台倭纂》、《琉球录撮要补遗》,作者是万历七年乘封舟出使琉球的册封副使。

第34章:

1、“一更六十里,以沙漏定之。漏用玻璃瓶两枚,细口大腹。一枚盛沙满之,两口对合,中通一线以过沙,倒悬针盘上,沙尽为一漏,复转悬之。计一昼夜约二十四漏,每二漏半有零为一更。风缓船迟,虽及漏刻,尚不及更。风疾船速,未及漏刻已逾六十里,为过更也。”——出自程顺刚《指南广义》

2、“以木片于船首投海中,人从船首速行至尾,木片与人齐至,则更数方准。若人行至船尾而木片未至,则为不上更。或木片反先,人至船尾,则为过更,皆不合更也。”——出自黄叔璥《台海使槎录》

3、“船中最要,莫如伙长、舵工、阿班。”——出自夏子阳《使琉球录》。阿班又叫鸦班、班手、斗手,主要负责登高了望、张弛顶帆等桅杆上的操作。伙长劳神、舵工劳力,班手则需要上下如飞能在桅杆上杂耍,这三者都是高级水手,待遇也比一般水手要高。

第35章:

“二十一日夜,飓风陡作,舟荡不息。大桅原以五木攒者,竟折去。须臾,舵叶亦坏,幸以铁梨木为柄,得独存。舟之所恃以为命者,桅与舵也。当此时,舟人哭声震天。予辈亦自知决无生理,相顾叹曰:‘天命果如此,以计免者得之矣。狐死尚正首丘,呜呼!狐之不能若也!’舟人无所庸力,但大呼天妃求救。予等为军民请命,亦叩首无已。果有红光烛舟,舟人相报曰:‘天妃至矣!吾辈可以生矣!’舟果少宁。翼日风如故,尚不敢易舵。众皆废寝食以待毙,不复肯入舱止水。同行夷舟遂相失,不知所往。二十三日,黑云蔽天,风又将作。有欲易舵者曰:‘舵无尾,不能运舟。风弱犹可以持,烈则不可救。’有不欲易者曰:‘当此风涛,去其旧而不得安其新,将奈何?’众不能决,请命于予等。予等曰:‘风涛中易舵,静则可以生,动则可以死。’中心惶惑,亦不能决。令其请珓于天妃,乃得吉兆,众遂跃然起舵。舵柄甚重,约有二千余斤,平时百人举之而不足,是时数十人举之而有余。兼之风恬浪止,倏忽而定,定后风浪复厉,神明之助不可诬也。舵既易,众始有喜色。”——出自陈侃《使琉球录》

上文作者是嘉靖年间出使琉球的陈侃,记载了作者亲历的封舟失舵事件。

第36章:

关于欧洲为解决航海过程中的经度测量所付出的努力,畅销书作家达娃·索贝尔有一本书名为《经度》,曾一度风靡全球,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第38章:

1、“海南四郡之西南,其大海曰交趾洋”——出自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古所谓交趾洋即今北部湾。

2、英葡两国在1386年签订《温莎条约》正式确认同盟关系,除在1580年~1640年葡萄牙并入西班牙期间中断之外,该同盟关系一直存在,直至今日仍然有效。

第39章:

1、“永乐初,郑内监航海谕诸夷,东番独远窜,不听约。于是家贻一铜铃,使颈之,盖狗之也,至今犹传为宝。”——出自陈第《东番记》

2、“好饮酒,将米置口中嚼烂,藏诸竹筒,不数日而酒熟。”——出自《台湾府志》

第40章:

1.“山田长政赴暹罗,途次台湾,于时日本人在台日多,或采金于哆啰满,或寄居小琉球。”——出自连横《台湾通史·开辟纪》,哆啰满就是后世的花莲地区,山田长政经过台湾的时间是万历三十二年。当时金瓜石和九份的金矿尚未被发现,台湾主要的产金地就在花莲。

2.据荷兰人记载,鹿皮在日本的价格大约每张为0.3两白银,荷兰在17世纪上半叶每年约从台湾向日本贩卖鹿皮20万张,利润率高达200%,是生丝利润率的两倍有余(许心素和荷兰约定的生丝价为每担135两,且需预付定金,后涨至137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