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帝从种田开始
作者:绿树之盾 | 分类:历史 | 字数:3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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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自力更生,鼓励开垦田地
“没得商量,”武叶果断拒绝说道:“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知道吗?”
见武叶油盐不进,再加上昔日武叶的威望,田丰也不敢太过讨要,只好灿灿一笑,和两人告别出了燕王府。
“殿下老臣也告退了,”田丰一走,第五司青也起身说道。
见第五司青也准备离府,武叶立即扭头喊了一声:“大福!”
“殿下,”田大福出现,身后还跟着六男六女十二个下人。
十二人手中都端着一个托盘。
看到眼前一幕第五司青,脸色疑惑轻声问道:“殿下这是何意?”
武叶躬腰行了一礼说道:“近年来因为学生的不懂事,导致老师无端入狱,师母等人也过了一段艰难岁月。”
“这十二人以及这些微薄的礼品,算是学生为老师赔礼道歉,还请老师一定要收下。”
第五司青眉头微皱,便要开口拒绝。
武叶连忙说道:“我知道老师两袖清风一生,不喜身外之物,但老师不要忘了,老师家中还有妻儿。”
“现在老师更是当值荒洲军事,身兼要职。”
“这要是还家境贫瘠,穿着寒酸,这要是传出去可不是老师你一人的事,丢的是我荒洲的脸面,丢的是我燕王府的脸面。”
“那好吧,”见武叶如此说道,第五司青眉头才微微舒展开来,一脸不情愿的接受了武叶的赠礼。
“大喜……大喜!”
另一边田丰回到州府,第一时间撰写了武叶下达的令旨,盖上武叶的燕王令。
第一时间让传令兵,骑着快马将令旨发往六郡三十六县各地。
荒洲城乃整个封地中央政权所在之地,不管武叶下达任何令旨,自然是第一个被百姓看到的。
武叶下达的令旨,第一时间就有官员给张贴在了荒洲四门所在之地。
无数荒洲百姓围了上去。
其中一个老者,眯着眼细细看了半天,最终抬头望着守在一旁的士兵问道:“官爷老头子我不识字,麻烦官爷给说说这上面写着什么啊?”
“不会咱们哪位燕王殿下,又要增加赋税了吧,真不知道这日子,何时是个头啊。”老头长叹一声,眼中满是麻木。
一听老头居然说自己不识字,一旁的士兵顿时无语,翻了一个白眼。
没好气的说道:“老丈你说你不识字,你在这装模作样看半天干啥啊。”
“我还以为你老识字,还想等你细细看完之后,给其他百姓宣传一下呢,结果倒好,看了白天你老居然说你压根不识字。”
四周的人哄然大笑,老头满脸通红。
解释了一番:“小老二我从小就没吃过一顿饱饭,哪里还有钱才去读私塾哦。”
“就是啊官爷,”围观人群此时也有人站出来说道:“大家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都快连下地干活的力气都没了,谁还有银子去读书哦。”
“行了大家安静,”士兵高声喊道:“大家都没力气是吧,等我读完燕王殿下的令旨,我相信大家绝对会一个比一个有干劲的。”
士兵刚准备宣读令旨,结果又有百姓满脸担忧的说道:“官爷不会真的是燕王殿下,又要增加赋税了吧。”
“是啊官爷,”有人附和道。
还有人当即跪在地上大声喊道:“加不得了啊,家中已经没米下锅了,要是还加赋税,燕王殿下这是将人往死路上逼啊。”
“安静!”士兵顿时恼怒,爆喝一声,使得现场安静了下来,厉声说道:“谁说燕王殿下要加赋税了,一个个都给老子睁大你们的眼,看清楚这令旨上写的什么。”
士兵一边指着令旨,一边大手喝道:“这次燕王殿下不但不会再增加赋税,反而是要免除今年荒洲所有百姓的所有赋税。”
士兵话音落下,四周的空间仿佛瞬间定格在了这一刻,所有人保持着一样的动作。
远处一阵微风吹来,将其中一人手中的瓜子壳吹起,最终落在了地面,发出了一声微不足道的声音。
将众人全部惊醒。
“今年不收税了?”不知过了多久,人群当中有人发出了一声不敢相信的询问。
周围其他百姓,一个个此刻不敢有丝毫的喧闹,生怕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视线统一注视着宣读令旨的士兵,想进行最终的确认。
士兵无奈一笑再次加大声音说道:“是的燕王殿下令旨,免除今年普通百姓所有赋税,任何地方当地官员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理由,对百姓收取任何税收。”
得到确切答案之后,人群再次安静了两秒。
然后猛地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喧闹。
众人高呼:“燕王殿下千岁,燕王殿下千岁,燕王殿下千岁。”
“大家安静,燕王殿下令旨还没完呢,”士兵再次高声喊道。
但一两人的声音,哪里压得过数百人的声音。
最终还是百姓当中,有人帮衬道:“大家安静燕王殿下的令旨,官爷还没有宣读完呢,等官爷一次全部宣读完之后,大家伙再很高兴也不迟。”
“请大家安静,让官爷继续宣读燕王殿下令旨。”
四周百姓渐渐安静了下来,士兵高声继续说道:“燕王殿下令旨,鼓励所有荒洲流离失所的百姓,到州府申报登记自己原来所在居住地点,所在地遥远的百姓,可领取一定的回家路费以及干粮。”
“回到家中之后,家中有田地之人,还可继续到当地官府申报登记,领取春种耕种,待秋收之后,返还同等数额便可。”
“家中也无田地之人,燕王殿下鼓励自力更生,可自行开垦田地,同样到当地官府申报登记,领取种粮耕种,待秋收之后同样返还等额数目便可。”
“同时燕王殿下再下令旨,凡是自己开垦出来的田地,一律免税三年,可自行使用三十年。”
“三十年之后所开垦土地归国家所有,使用期间不可私自专卖,三十年之后家中有后者,土地继续归其后人继续耕种三十年。”
“如官府需要征用,必须给以足够银两,或在其他地方划分对等田地,方可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