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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高歌

作者:炮兵 | 分类:历史 | 字数:258.7万

493 给机会出风头

书名:盛唐高歌 作者:炮兵 字数:3158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3:27

为了不惹火上身,崔雄那两记嘴巴还真狠,郑鹏看到崔玉芳的嘴角有血丝渗出,嘴巴当场都浮肿起来,看到这个用心险恶的女人自取其辱,心情大爽,要不是看到崔雄和崔伟都在这里,真想唱一首歌庆贺一下。

给得高力士赞一个,不仅反应快,配合更是天衣无缝,崔雄等人还没反应过来,高力士就把“大不敬”的罪名坐实,最后崔雄等人只能被动挨打。

这种恶心的女人,她不留情面,郑鹏也没必要跟她客气。

李隆基赏的“万金”,郑鹏一定耿耿于怀,于是那钱一直留着,这次把它带来,本来是防崔敬刁难时用,没想到用到崔玉芳身上。

总算物尽其用。

绣楼内,穿着一身大红新郎装、满身珠光宝气的绿姝,一会踱步,一会看着窗外,当她看到从大堂到后院那些兴致勃勃的兄弟姐妹时,内心暗暗替郑鹏担心。

博陵崔氏,家大业大,最不缺就是人,兄弟姐妹几十个,记都记不清,这是绿姝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兄弟姐妹到这里。

然而,绿姝有点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些兄弟姐妹都是设卡为难郑鹏、索要过路费的。

特别是大房的大堂兄崔锦辉,平日喜欢喝酒,这不,让人摆了一溜长桌,上面全是一碗碗的酒,都是能装半斤的大海碗,也不知他要干什么,不会想让少爷喝醉吧?

“这么久还没进来,也不知崔玉芳有多为难少爷。”绿姝有些担心地说。

现在平房和三房的之间的矛盾,老一辈的顾着面子和大局没有出手,却放任年轻一代明争暗斗,在这里待得久了,绿姝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小家小户人口少,只有团结才有力量,所以很讲求和睦;豪门大族不同,人口众多,资源平摊在每人头上,成不了大事,他们默许甚至鼓励兄弟姐妹之间竞争,这种竞争的好处是,年轻一代在出社会前,变得更精明,更容易立足社会,也有利于资源向胜利者倾斜,培养出更优美的人才。

红雀听到绿姝的话,微微一笑,小声地说:“小姐别急,郑公子才思敏捷、机敏过人,那些难关肯定难不到他,对了,婢子让小青和小竹派去打探情况,相信很快就会有消息。”

话音刚落,一个叫小青的婢女匆匆走来,大声说:“小姐,玉芳小姐在大门,要郑公子拿出一千金作进门喜钱。”

“一万金?她穷疯了?”绿姝忍不住骂道。

红雀在一旁开口说:“小青,不急,你慢慢说,这到底怎么回事?”

小青加油添醋把自己看到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说到后面,一脸兴奋地说:“平房的崔雄崔郎君都气坏了,当场就打了她两嘴巴,小姐你那是没看到,都打出血了,那嘴唇肿得像被蜜蜂蜇过一样,可好笑了。”

“活该”绿姝高兴地说:“一千金,也亏她能张嘴,嘻嘻,少爷真是太聪明了,这个崔玉芳,让人砍树想破坏建桥墩呢,好在没事,这下看她怎么办。”

说罢,绿姝想知道更多郑鹏的事,开口吩咐道:“小青,你继续去盯着,有什么事记得马上回来告诉我。”

“是,小姐。”小青应了一声,马上下楼继续帮绿姝打探消息。

与此同时,郑鹏已进到前院,一过前院,不用问,就知要考什么了。

一群读书人打扮的人,笑容可掬拦在前面。

“呵呵,都是读书人,我们就以平辈平称吧,郑公子。”为首是一个年约十七八的少年,剑眉星目,面带微笑地对郑鹏说。

“甚好,不知诸位怎么称呼?”

“在下崔锦荣,对郑公子向往久矣。”

“在下崔锦程,对郑公子向往久矣。”

“在下崔锦兴,对郑公子向往久矣。”

“在下崔锦永,对郑公子向往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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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大约二十多人,郑鹏也没记得那么多,对他们只有一个印象:衣着考究、谦虚有礼,给人一种谦谦君子的感觉,与普通的读书人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他们眼中有种发自骨子里的骄傲和自信。

郑鹏跟他们一一打招呼。

崔锦荣笑着说:“今天公子的大喜之日,吾等也不好为难未来妹夫,反正都是自家人,以后有的是机会切蹉,这样吧,赋诗一首即可过关。”

早就想到这一出了,郑鹏胸有成竹地说:“好,请赐题。”

崔锦荣哈哈一笑:“简单,就以公子与姝儿为题,当场作一首诗,要有两人相识的经过,也要有两人之间的感情。”

“就是,公子为林薰儿赋诗一首,让天下传诵,可不能冷落我妹妹。”

“公子先别高兴得太早,作的诗一定要我们二十六位兄弟都满意方算过关,要是有其中一位认为不好,抱歉,那得重作。”

“然也,公子可以努力哦。”

一众崔氏子弟笑逐颜开地看着郑鹏,就等着郑鹏接招。

“好,今天诸位说了算,写就写,不过容某先想一下。”郑鹏开口道。

别的难说,让自己作诗,这是给机会自己出风头啊。

这时前院挤满了人,就是高力士、姚崇、李成义、各名门望族的人也笑着站在一旁等着,等着郑鹏作诗。

姚崇突然问道:“子寿,飞腾有些日子没有新作了吧。”

“是啊”张九龄点点头说:“最近飞腾的心思都放在崔家小姐身上,要不就是给皇上作歌,的确很久没听说他有什么新作,呵呵,说不定被崔氏子弟这么一用强,今天有新佳作面世。”

高力士在一旁插嘴说:“不行也要行,这些崔氏子弟,功底和品味皆不俗,一首诗要所有人都满意,这难度可不小。”

几个老家伙,面上都出现幸灾乐祸的表情。

前院里挤满了人,然而,现场没有什么烦扰声,所有人都有意识保持安静,生怕打扰了郑鹏的灵感。

郑鹏一下子沉思起来。

作诗是没难度的,因为郑鹏的水平只是作打油诗,上不了台面,难度是怎么剽窃一首应景的诗。

只是想了一会,郑鹏眼前一亮,开口说道:“上文房四宝。”

话音一落,所有人都露出会心的微笑:不用说,郑大才子已经想好了诗。

崔锦荣大声说:“来人,笔墨伺候。”

笔墨纸砚早就准备好了,崔锦荣一声令下,两个健仆抬着一张书桌上来,书桌上,纸已铺好,墨已磨浓,就是笔尖也舔好,只要提笔就能书写。

郑鹏走到书桌上,拿起笔,稍稍思索一下,很快就在上面龙飞凤舞地写起来。

当他写下“纤云弄巧”时,一旁伸长脖子的崔锦兴楞了一下,很快就明悟,郑鹏要写的,应该是一个词牌,因为就诗来说,要么五言,要么七律,很少用四个字。

郑鹏没理会四周人的反应,在纸上刷刷地写了起来。

“三弟,好眼力,看来你的孙女婿又有佳作面世了。”大堂里,站在窗前张望的崔羽拍着崔源的肩膀,有些羡慕地说。

崔源心里有些得意,不过还是谦虚地说:“哪有那么多佳作,大哥你又没亲眼看到,怎么能判定是佳作呢?”

“还用亲自去看吗,看看那些围观的子弟的反应就知道了。”

郑鹏写诗时,那二十多个崔氏子弟把他团团围住,一个个屏气伸颈,不时发出一阵阵感叹声或欢呼声,不用说,肯定是郑鹏的诗打动了他们。

能让这么多优秀的崔氏子弟惊讶,说明一件事,郑鹏作的诗词,质量肯定很高。

“这事言之过早,一会就知道了。”崔源笑呵呵地说。

崔源沉得住气,那些宾客早就沉不住,纷纷叫嚷道:

“别顾着叫啊,新郎倌作了什么诗?”

“就是,新郎倌可是大才子,作的诗肯定不错。”

“快诵读出来吧,都有些等不及了。”

崔大走上前请示:“姑爷,老奴嗓门大,让老奴来诵读吧。”

郑鹏还没来得及说话,这时崔锦荣一下把他推开:“不用,这题是某出的,替郑大才子诵读新作的殊荣,肯定也是某的,谁争我就跟谁急。”

“是,老奴不敢”崔大不敢跟族里的小郎君争,闻言连忙退到一边。

这时宾客又在催,崔锦荣也不敢怠慢,干咳二声,等众人都静了下来,这才大声说:“为了让大伙更体会到这首诗的精粹,请容许某先说几句与本诗相关的事情。”

说罢,也不理众人的反应,崔锦荣有些深情地说:“新娘子是某的妹妹,因为某些原因,流落外面多年,她与郑公子识于微时,那时两人便互生好感,后来回到博陵,由于多种原因,二人很久不能相见,一度还要失之交臂,不过有情人终成眷属,算是好事多磨吧,妹夫这首诗,可以说把两人的感情描绘得淋漓尽致,不得不说,我这个作为男子汉的大舅子也感动了,好吧,言尽于此,请诸位欣赏郑鹏、郑大才子的新作。”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当崔锦荣最后一个声音落下时,现场一片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