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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雄师

作者:坦克兵 | 分类:历史 | 字数:158.4万

第1章 香港

书名:华夏雄师 作者:坦克兵 字数:2604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3:37

夜幕下的九龙半岛最南端海边,天空中没有月亮,四周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当年的维多利亚港还没有取名叫维多利亚港,是一条没有名字的海峡。

一条黑影从树林中钻出,望着对岸稀稀疏疏闪着灯火的香港,和他在后世看到的香港明显很不一样,当年的香港只是一座比小渔村好不了多少的小城。

既然来到这里,也就没什么好犹豫了,过了片刻,这条人影抱着一根木头跑出来,头也不回的奔向沙滩。

黑影迈入水中,义无反顾的涉水前进。海水越来越深,逐渐没过他的胸口。

“游过去!过去就是胜利!”这名男子双手紧抱着木头,双脚奋力打水,顺着退潮的海水往对岸漂去。

渡海的时间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他下水的时候,刚好是潮水快要退尽。等到他游过海峡中心线之后,又刚好赶上涨潮,就能顺着潮水登上对面的香港岛。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漂泊,这名男子终于踏上了香港岛的沙滩。

“香港,我来了!”男子兴奋的喊了声。

他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刀,一刀割掉脑后那代表野蛮、落后、耻辱的猪尾巴,狠狠的把辫子丢进水中,随后大踏步向岸上的树林走去。

这名男子名叫陈新元,今年刚满十八岁,事实上他不是属于这个时代,他是后世一名化学专家。在一次实验中,由于助手失误,发生了意外。陈新元把年轻的助手推出门外,自己却被浓烟烈火吞噬。

陈新元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变成一名婴儿,而且这个婴儿的名字也叫陈新元,只不过出生在清朝道光年间的山西洪洞。

老年得子的陈家夫妇对这个独子自然是十分宠爱,可以说是百依百顺。正因为如此,陈新元的童年不但没有吃什么苦,反而被送去私塾读书。

随着年龄的增长,陈新元前世里的记忆居然一点点恢复。他知道,清朝是一个丧权辱国,最黑暗,最令人郁闷的朝代。从五岁开始,他就有一种强烈的愿望,要推翻清朝,唤醒国人的民族意识,让东方睡狮醒来。

陈新元到了十二岁的时候,随着大脑发育成熟,他前世里的记忆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他才发现,自己居然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化学天才。

无论是烈性*,无烟*,还是青霉素,他都可以造出来。

只可惜这这一身本领却无用武之地,让他用自己的才能去帮助满清政府,先别说能不能派上用场,恐怕清政府会把他当成一个异端处死都有可能。所以说,帮助清政府是不可能的事情,陈新元不会犯傻。

陈新元也想过,等太平天国起事,去投奔太平天国。但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太平天国内部各种王太多,内部都不稳,更加上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政权,走了邪路的政权,投靠太平天国不仅没有一点前途,甚至可能连命都送了。

最后,陈新元想到,是否能取得洋人的支持,来完成自己的事业。

只可惜这时候鸦片战争还没开始呢,英国人还没办法在大清国的土地上横着走。想要去找洋人支持,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陈新元有前世的知识,头脑又非常聪明,在十四岁的时候,便考上秀才。但他很清楚,自己是一个技术型人才,官场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不是他的强项,否则他真的可以选择考上进士,当上官之后再利用太平天国爆发,取得兵权,然后当袁世凯,提前把腐朽的满清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穿越者别把当年的文官想得太弱智了,官场上的大人物就没有简单的,一些八股文读傻了的文人,就算是中了进士,也无法在仕途上走更远。正因为如此,所以历史上的状元能成大器的就没几个。

走仕途道路来推翻满清这条路也行不通了,也就在这一年,鸦片战争爆发,两年后,清政府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把香港割让给英国。

清政府同英国签订《南京条约》签订半年之后,陈新元的父亲去世。

失去了父亲,家里失去主梁骨,虽然清朝的秀才不用纳税,见官不跪,官员不可随意对其用刑,可以随意进出县衙,可是秀才在经济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好处,所以叫穷秀才,从这一年开始,陈新元不得不卖字画勉强糊口。

家中母亲一直让陈新元找个媳妇,却被他以未考取功名拒绝了。

转眼到了一八八四年初,在清明节前夕,母亲也去世了。陈新元做好了打算,决定踏上逃亡之路。

安葬了母亲之后,陈新元变卖了房子,带着家中不多的银两铜钱,踏上南下之路。由于他秀才的身份帮了他大忙,秀才不需要路引就可以到处行走。凭借着秀才的身份,陈新元一路南下,顺利通过各个关卡,来到广东。不过当他来到广州城之后,身上的钱已经全部花完了,连一个铜板都没有剩下。

没钱雇车,只能徒步走去香港了,陈新元忍饥挨饿,走了整整四天时间,路上渴了就喝路边沟里的水,饿了就晚上去农田里偷点番薯生的啃,还差点被狗咬了。这样一路过去,终于来到九龙半岛。

陈新元到了九龙半岛之后,于是有了开头这一幕。

“站住不许动!”前方出现一盏马灯,陈新元只听到一声生硬中文的咆哮声。

明晃晃的马灯快举到陈新元脸上了,一名英国警察站在自己面前,后面还跟着两名红头印度警察,手里的褐贝斯步枪对准了他。

看到陈新元一身湿漉漉的,英国警察用生硬的中文问道:“什么人?从哪里来的?”

“维多利亚女王万岁!我爱大英帝国!”陈新元急中生智以英语大喊道。

“维多利亚女王万岁!”英国警察和两名印度警察也跟着大喊,右手高高举起,那两名红头印度警察手里的步枪都掉在地上。

趁着这个机会,陈新元转身就跑。他知道,褐贝斯步枪是一种前装枪,哪怕是最精锐的龙虾兵,打一发之后再装填需要好几秒钟时间,印度兵的话,再装填时间就更长了。

“砰”一声手枪的射击声响起。

“不好!怎么忘了,柯尔特*!这枪可以连发!”陈新元停下脚步,老老实实的蹲在地上,双手抱头。

“让你再跑啊!你以为和你们清国弱后的手枪一样,只能打一发?”英国警察手持*走了上来,枪口指着陈新元。

“我是来报效大英帝国的,我懂得制造特效药,能救活很多人的性命。”陈新元焦急的辩解道。

“看来这是一个疯子。”一名印度警察道。

英国警察摇了摇头,耸了下肩膀,两手一摊道:“很可惜,我们香港刚刚才建立城市没多久,怎么就忘了盖一家神经病院了?以后这样的疯子越来越多,可要往哪里送?”

另外一名红头印度警察踢了陈新元一脚:“你能救很多人的命?我还是湿婆大神呢,起来!跟我们去警察局!”

“我们信基督教,你们的湿婆大神可帮不了我们的忙。”英国警察转过头来,狠狠瞪了印度人一眼。

“咣当”牢门开了,陈新元被印度警察一脚踹进昏暗潮湿的牢房,他站立不稳,一个狗啃屎仆倒在地上,嘴边碰到一堆黏糊糊的东西,一闻。

“啊!好臭,是翔!”陈新元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这是什么人?”看管牢房的警察问道。

“真倒霉了,抓住了一个神经病人,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印度警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