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秘:我儿子是罗塞尔
作者:萧半荒 | 分类: | 字数:4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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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拜访纹身男
科廷沃尔德村距离贝克兰德不算近,第二天晚上,戈登和休才到达了贝克兰德。
7月17日一早,戈登坐在蔷薇长街21号的家中,“黄涛”两个字依旧在他心头翻腾。
他打开床头柜,翻出一叠现金。点了点,一共有100金镑左右。这是他手头所有的现金了。
他打算去找“纹身肌肉男”劳尔,把这100金镑全都用来购买罗塞尔日记……希望能从中找到一些线索。
就算花光了,自己银行里还有另外100金镑存款,也不至于完全失去抵御风险的能力。
手头拿一半儿,银行里存一半儿,这是他“上辈子”就养成的习惯。
刚揣上钱走了几步,戈登又停了下来。毕竟这些金镑可都是自己出生入死挣来的呀……这么大手大脚花掉,还真是有点儿肉疼。
有没有什么办法不花钱呢?
他灵光一闪,想起上次在酒吧里,自己靠着对中文书法的一点点理解,就轻松把劳尔忽悠得五迷三道的事。
他不是特别喜欢“罗塞尔图案”么?不是喜欢纹身么?
可这小子身上纹的都是些什么啊?左膀子纹的是“金猪”,右膀子纹的是“阿苦”,腰间纹着“大壮”,胸口纹着“仙女”……
如果自己能送他一副真正牛X,真正具备美感的“罗塞尔图案”,还怕他不愿意用罗塞尔日记来交换么?
说干就干,戈登马上动手准备起来。
他把客厅橡木大桌上的杂物全都挪走,把书房的墨水瓶拿了过来。书房那个桌子太小了,要想写好汉字,那点儿空间怎么挥洒得开呢?
羊皮纸倒是凑合能用,他找了几页大一点的,铺到了橡木大桌上。又拿了两个茶杯当做镇纸,把羊皮纸牢牢压稳。
纸有了,墨有了,砚就算了,现在剩下的就是最关键的部分——笔!
戈登坐下琢磨了一会儿,跑进卧室,找出上次往外套袖子里缝暗袋剩下的零碎棉布。
他将棉布拿到橡木大桌上,调整好角度,搓成了棍状。尖端则露出了一个由棉布边缘形成的“笔尖儿”来。
他把这支“棉布毛笔”拿到盥洗室沾了点儿水,再到客厅橡木大桌上试了试,没问题!线条饱满,笔锋犀利!
戈登把“棉布毛笔”甩甩干,坐到椅子上打算歇一会儿,顺便想想写点什么字去忽悠劳尔。想着想着就走了神,竟琢磨起书法来了。
若不是这羊皮纸太小,墨水也太少,其实我拿打扫卫生用的扫把拖把还能写得更好看一些……
铅笔钢笔虽然也可以写出好看的汉字,但在线条变化的幅度上,跟软笔相比还是差点儿意思。
说起来,鲁恩语也好,最近天天在学的古弗萨克语也罢,都属于字母文字。
相比这些字母文字的书写,汉字书法在美感上,完全就是以“跨越维度”的方式甩开了它们!
大多数字母文字的书写,其线条变化往往是一维的,至多是二维的。而汉字书法则是三维的。
如果算上“墨色的浓淡”和“纸张的晕染”,汉字书法的表现力甚至可以说是“四维”的!
所以,没有一个具备足够弹性的笔尖,是不可能写出真正好看的书法的。
钢笔铅笔中性笔,所谓的“硬笔书法”,戈登“上辈子”也都写过。
但那无非都是利用纸张和笔尖的微小形变,来模仿软笔的效果罢了。
更有甚者,还有用软胶材料垫在纸张之下,去扩大这种模仿效果的,这着实是有点误人子弟。
若是追求表现力,就应该用软笔。若是用硬笔,就应该主打便捷使用,把美感放在次要,而不是舍本逐末去瞎折腾。
过了半晌,戈登从遐想中回过神来。同时,他也想好了要送给劳尔的字。
他拿起“棉布毛笔”,趁着上面残余的水分,在橡木大桌上写了几次,找了找手感。
随后,他把“棉布毛笔”伸进墨水瓶,吸饱了墨水,一口气儿在羊皮纸上写了三个相同的汉字。
把笔一放,他双手牵起三张羊皮纸,走到凸肚窗前看了一会儿。最后终于选出了一张最满意的,叠起来放进了外套口袋里。
剩下的两张,被他随手放回了橡木大桌上,用茶杯压住了。
准备好了自己的“交易本钱”,他心满意足地理了理衣冠,打算出门去,却正好听到敲门声响了起来。
嗯……这个时间,应该是贝蒂吧。经过最近一周多的相处,戈登已经习惯了女仆贝蒂每天两次来到家里,甚至连味蕾都已经习惯了她的厨艺。
戈登打开门,贝蒂果然站在门外。她灿烂的金发依旧梳成了一条粗粗的马尾辫,大大的蓝眼睛,脸上有几颗雀斑。
她礼貌地向戈登行了一礼,说道:“泰勒先生,您今天想吃点儿什么?”
“我有点事儿要出去,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戈登急匆匆走出门去。
贝蒂转身冲大步走远的戈登喊道:“那我帮您收拾一下房间吧?”
“可以,那辛苦你了!”戈登一边噔噔噔跑下楼梯,一边大声回应道。
贝蒂走进客厅,关上了门。她径直来到了橡木大桌旁,茶杯下压着的两张羊皮纸很快吸引了她的目光。
她走过去,拿起羊皮纸,转来转去变换着角度,专注地端详了好一会儿。
片刻后,她谨慎地将羊皮纸压回茶杯下原来的位置,十分灿烂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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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小时后,戈登乘坐公共马车来到了乔伍德区。
他连午饭也顾不上吃,直奔劳尔的家,很快便急匆匆地敲响了门。
黑夜娘娘保佑,千万别不在家,千万别不在家……戈登一边在胸前画着红月形像,一边默默念叨。
所幸,他今天的运气不错。没过多久,劳尔就打开了门。
他依旧穿着舒适的丝质衬衫,领口半开,隐隐露出硕大的胸肌和“仙女”二字。
精致的卷发,优雅的八字胡,高大的身躯和粗壮的臂膀,无一不在散发着浓烈的雄性荷尔蒙。
“戈登,是你呀!”劳尔热情地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了戈登,并奉上了一左一右两个贴面礼。
感受到对方脸上的油和汗,听到两声响亮的亲吻声后,戈登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战。
你大爷的……这些因蒂斯人真是让人受不了!
他突然联想起两天前看到的罗塞尔日记里,那个“黄涛”与某位子爵小女儿的亲切交流……顿时心里一阵烦乱,差点儿把劳尔给推开!
劳尔没太注意戈登的细微表情,热情地带着他来到客厅精致的丝绒沙发坐下,随后问道:“你想喝点儿什么?咖啡还是红茶?”
“不用了,劳尔。”戈登摆了摆手:“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商量。”
“哦?什么事?”劳尔放下了手中的茶具。
戈登抿了抿嘴,说道:“你手上有多少页罗塞尔日记?我想全部买下来。”
“真的?太好了。”劳尔十分兴奋,胸大肌不自觉地抖了抖:“我一共有15页。”
他右手握拳顶了顶自己的鼻头,继续说道:
“你知道,平时我在A先生的聚会上,都是以8镑以上的单价出售。如果是你,我愿意给你7镑一页的优惠价。”
看来,上次忽悠留下的美好印象还在呀,还愿意给我打折呢。
戈登算了算账,7镑一页,15页就是105镑。自己能买得起,但是,能省则省吧……
戈登坐直身子,拉近了与劳尔的距离,以略显神神秘秘的口吻说道:“劳尔,你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聊起的,“罗塞尔图案”真正的美感吗?”
劳尔一听,眼里顿时闪了闪光:“我记得!你当时用手指随便在我身上画了画,那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大爷的,你丫能不能好好说话……戈登暗暗骂道。
他憋着气继续说道:“我最近精心设计了一个“罗塞尔图案”,具备相当的美感,我觉得你一定会喜欢。我想用它来交换你的罗塞尔日记……”
他顿了顿,见劳尔两眼满是期待,便继续说道:
“你看,我们都是热爱“罗塞尔文化”的人。我不想用自己的设计卖钱,只想用来交换罗塞尔日记。并且,我只愿意把它给你这样的资深发烧友。只有你,才配得上我的设计。”
劳尔缓缓抬起双手,抓住了戈登的肩膀,说道:“不用再说了,我都懂!快把你的作品拿出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