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姓窃明
作者:浙东匹夫 | 分类:军事 | 字数:23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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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新监国的三把火
第345章 新监国的三把火
朱常汸为了顾全大局、避免汉人朝廷的军队在内战中被过度消耗,选择了对朱由崧暂时虚与委蛇忍让、先借机从其他藩王下手削藩。这个决策,绝对是没有问题的。
包括史可法等极个别参与了决策过程的阁臣也知道,如果一开始就对福王下重手,纵然能搞定,但绝对会留下一个后遗症,那就是导致其他藩王人人自危、抗拒入朝。
如此,将来再想慑服全部地方军阀,会导致的内战隐患,绝对比现在更高。那还不如暂时显示朝廷的宽容,让一切曲、过都归于福王。
当然在这个决策过程中,也不是没人反对,比如刑部尚书徐石麒,就私下里秘谏,提出了一点:
“乱世当用重典,大王初监国政,当用雷霆手段,才能压住局面,一旦示弱,会让阴怀野心之辈愈发蠢蠢欲动。”
朱常汸本人是个不懂政治的软弱之人,听徐石麒这样秘谏时也不知如何反驳,毕竟听起来确实有道理。
好在史可法和朱树人很清醒,最后由史可法出面,对徐石麒的说法给出了坚定的反对:
“此一时彼一时!乱世用重典,明法确责,那是用在先主暗弱和稀泥的情况下的!比如当初刘备入益州,此前的刘璋暗弱和稀泥,法度松弛,所以诸葛亮要明法确责!”
“可如果先主本身就是刚毅苛法的状态,比如秦始皇和胡亥那种,那刘邦入关中,便当约法三章!”
这番话之所以需要史可法出面,自然是因为朱树人如今还是外镇总督的身份,不是朝中阁部,
他如果明着干涉中枢决策,很容易落人话柄,还会进一步给野心家借口,打出“清监国侧”的旗号反抗。所以朱树人哪怕再受岳父信任,暂时也只能先暗着来。朝臣中只有史可法和沈廷扬,是直接明确知道朱树人参与了中枢决策的,其他人都瞒着。
等在这一轮巩固中央权威的过程中,再立一点明显的功劳,朱常汸才好给他继续升官、加挂一个尚书衔、参与中枢决策的名分。
(注:明末外镇总督加一个兵部尚书衔督师,或者再加上大学士衔,就方便很多,可以直接参与朝廷大政讨论。朱树人此前只有总督,封了公爵,但一直没有加大学士或者尚书衔。)
而这番话后面还有半段,朱树人显然没让史可法明说,那就是他们认为崇祯是属于秦始皇和胡亥那个风格的。
现在天下臣僚武将,担心的都是被清算历史问题,只有趁机显示新的监国绝不清算历史旧账,大家往前看,才能更多团结人心。
相比之下,法令赏罚不够严明,根本不是眼下的主要矛盾,可谓此一时彼一时也。
徐石麒只是作为刑部尚书,比较重视名分,不习惯和稀泥。被史可法这么一番说服,他也就认了。于是朱常汸的藩王政策,也就被毫无保留地推行了下去。
……
政策虽然颁布了下去,但执行也需要时间。此前第一次召见福王,就是三月初八下达的,福王拖沓回复、打口水仗,再加上朝中商议,基本上就拖到三月下旬了。
三月下旬,宣召诸王的监国诏书陆续下发,路上还得按远近少则走十天八天,多则一两个月,所以这桩事情,至少要到崇祯十七年下半年,才能彻底出结果。
毕竟宣召诸王也不算紧急军情,不可能用六百里加急去送,只能是用日行一两百里的普通传诏使者。
而藩王们同意启程后,最多也就是日行五十里。这些养尊处优的王爷,又哪里肯骑马奔驰劳苦了自己。
这三个月里,朝廷也不能闲着,朱树人也没有借口一直留京,所以他准备稍微再跟岳父和父亲、史可法商议一下下阶段的大政方针后,就暂时回自己的防区督军、处理民政。
崇祯死了之后,朱树人在湖广总督辖区内的种田攀科技大业,也能有新一阶段的部署了,那些事情同样很重要。否则最多半年,等清军打来,南方夺权倒是夺到了,野心家也都剪除了,结果却打不过清军,那就一切都完了。主次矛盾朱树人还是分得清的。
朱树人算了一下时间,大约四月初,他就可以离开南京,先回自己的地盘,静待朝廷这边政策执行推进。
如果形势危机,他可以在合肥待命,反正合肥也算是他的总督辖区,一有变故一伸腿就能带兵重回南京。如果形势不危急,就回武昌。
所以,三月下旬,朱常汸也趁着女婿离京前,密集抽出时间,专门召集沈廷扬、朱树人、史可法,关起门来私下讨论下一阶段的大政方针。
至于其他四部尚书那些外人,就不用参加了。关门小会开完后,再由沈廷扬和史可法对外据理力争即可,那些朝堂上走流程的细节,朱树人也不会关心,也不会看见。
朱常汸本性佛系,也不愿意多折腾,所以这些秘议一上来,他就先抛出了一个根本性问题:
如今天下大乱,初掌监国之权,到底应该一切照旧、安定人心,还是新官上任三把火,雷厉风行弄点动作、以示跟先帝在时不一样?
第255章 新监国的三把火
面对这一问,史可法还是想持重的,沈廷扬的态度没史可法那么坚定,主要是他也读书不多,不太了解除了财政以外的其他政治。
史可法诚恳地劝说:“大王,之前讨论控制诸藩事宜时臣便已说过,当今之世,便如秦末大乱、当仿汉高祖约法三章,轻省为政,既往不咎。
在诸王来南直隶之前,还是一切照旧安定人心为妥。纵有些急务要变革,也不差这几个月,当徐徐图之。控制住诸王后,地方将领再想巧立名目闹事,也没了拥立的对象,到时候自然阻力小得多。”
朱常汸觉得这番话着实老成谋国,已经有几分采纳,又转向旁边的沈廷扬:“沈卿以为如何?”
沈廷扬叹了口气:“史阁部所言确是老成谋国,但眼下某些事情,已经迫在眉睫。自先帝殉国,已有两月,朝廷才重回正轨,而北方诸省多已沦陷。
先帝殉国时,不过北直隶沦于贼手,河南、山东还有一些州府被朝廷掌控。就是这两个月里,闯贼节节败退,如今北直隶全境与山东大部、河南省位于黄河故道以北的几个府,都已经为鞑子所占。
听说闯贼本人已经退到了开封,如今只有河南数府,和山西、陕西二省在闯贼之手,所占不过两省零三个府。
如此局势,朝廷今年只剩南方各省税赋可征,要养的兵马却比往年更多,才能保证守住疆土。先帝所定三饷,注定有很多省会征不上来。
若不寻求新的财源、还得确保在攫取财源的过程中不致逼反更多百姓,只怕鞑子打来,军心民心就先会瓦解。”
沈廷扬的言论,始终讲究实利,在他看来,就算为了大义名分,也没那好几个可以浪费了,适当的行险加速,是非常必要的。
朱常汸本就是个没主见的,只好再看向女婿,以眼神示意,希望朱树人帮他分析。
他也不想想,朱树人和沈廷扬是父子,如果国政决策需要“少数服从多数”,那在场这三个人,史可法怎么也占不到多数票——除非朱树人也真心觉得他父亲的想法有问题。
朱树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内心确实觉得史可法的做法有点过稳了,而且只讲究堂堂正正,没有谋略配合。但他为了不显得父子勾结,也要充分想明白理由,才好开口反驳。
朱树人思忖良久,这才秉公说道:“大王,臣以为史阁部所言,虽属正道,但却有些微见不到之处。臣父所言,为朝廷财赋开源、以养兵扩军、抵御外侮,实属刻不容缓。
故而臣以为,大王监国之初,便当顺应天下人对于‘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预期,作出一些调整,这样反而能比什么都不做,更加容易稳定人心——”
朱树人说到这儿,先停顿了一下,并不继续向朱常汸解说,而是转向史可法,“史阁部,您刚才也说了,秦末之世刘邦以轻省安定人心,但刘邦的轻省,具体可是表现为‘约法三章’,而非什么都不干、直接废尽秦法。
杀人者死、伤人与盗者刑,这是刘邦首创的么?并不是,秦法里早就有,只是秦法更加苛繁。把秦法中的三章抽取出来,以刘邦之名重颁,这也是一种‘作为’,而非垂拱而治。
何况如今之人,能借鉴的古史教训,远多于前代。天下读书人、武将,都习惯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古例。就算大王什么都不做,他们也会惴惴不安,总觉得大王要做一点什么。
这就好比你家如若是住在二层小楼中、夜深时楼上之人就寝前脱靴掷地,一旦第一只靴子落地,惊扰了你,你难道还能安睡?岂不是得等第二只靴子也落地?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把这三把火烧了,烧的过程中,诏令措辞多加修饰注意,甚至可以三条之中两条变法、一条则用于重申确权,示人以‘早烧早安心,此后不再折腾,仓促间都找不够三条可变之法,纯属凑数’,想必也能比什么都不做,更加容易安定人心。”
史可法还是非常有公心的,所以对朱树人的见解,也听得非常认真,完全是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并没有因为对方父子联手反驳自己,就闹出不愉快。
仔细琢磨了一下之后,史可法还真就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对于这些权谋偷利的细节掌握不够多,只顾着走正道了,在非常之时失于迟缓。
他虽没听过“等第二只靴子落地”的故事,但朱树人一解释,他也能马上听懂,想通后就坦荡承认:
“朱总督所言,确实奇正相合,大王,臣愿附议。不过,不知朱总督想如何拼凑这三条变法、重申的机会呢?”
朱树人早有准备,就等着史可法松口呢,于是从袖子里掏出这几天他想好的方略,呈了上去,一边说:
“大王,臣以为,为今之计,或许可以把新上任的三把火,用在这些方面。当然这只是臣一家的浅见,史阁部还能删减补充。
首先,先帝殉国后,必须立刻作出调整的,便是我大明的财赋制度。三把火中,第一把当示天下以宽仁,顺水推舟免除北方各省及南方个别今年受灾特别严重的省份的丁税田赋,再废除先帝留下的‘三饷’制度。
这些钱,前一部分是注定收不回来的,后一部分是如今征收成本极大、容易继续激起民心不稳,或是征收的依据已经不存在的。与其枉做恶人,不如顺势废止,以示新政气象。
至于废除后出现的更大缺口,就用第二把火来弥补。可顺势重申厘金之法的重要性,并且加大征收比例,当初先帝初定此法时,为免天下商贾、豪绅反抗,最初只定了每过一省,百取其一的税率。
此后四年间,因战事吃紧,各省多有调整,或加到百取其二、其三的,极个别省份极个别年份,有高至百取起五的,也就是五厘。臣以为,这次可以顺势趁机加到‘每过一省,收取货值一成’的商税。
自崇祯十四年起,当时百取其一、二,南方各省可年获银约二百万两,此后各省自行增税,此部分钱款,每年可至四五百万不等。
如今直接加到一成,臣预估至少可在一千五万两以上,如果跨省、出海商贸没有明显减少的话,甚至可以达到两千万两,几乎达到先帝所设三饷总和的七八成,或超过其中两饷的总额,足以养兵练兵、扩军备战。”
朱树人洋洋洒洒,把他的总体设想和盘托出。他这些做法,有些也是历史同期、福王政权在史可法操弄下,原本就会做的。
新皇帝新监国上来,也不好直接搜刮,总要先显示仁慈、减免赋税。
历史上,史可法就用了让福王把北方那些本来就沦陷的地方的税给免了的办法,来作秀。朱树人现在的作秀,好歹比史可法历史上用的更加人性化,也更加隐蔽,是实打实给穷苦百姓让了点利的,毕竟三饷是真的要废止的。
辽地如今都不在朝廷手上了,连河北山东都没了,那些地方目前也不需要朝廷守,还要什么“辽饷”?就算要为先帝报仇、北伐中原,所需的钱也得另外立一个名目,旧的不合时宜的就该废止。
而新需要的钱财,显然就要继续扩大商业税来完成。
厘金已经实施了好几年了,但此前再怎么加,也没突破百分之三、百分之五这些线,毕竟伱收个三厘五厘,名份上也还是厘金。如果直接收到一分,那就是质变了,原来的名字都不好意思用了,岂不是得改叫“分金”?
增加商业税,反抗肯定会有,南方东林豪绅也不想自己的生意被盘剥。但只要沈家带头纳税,缴最大的那部分,再把郑家拉上,给郑家许诺一点政治地位,其他各省小商人,就可以借口特殊时期,以武力威逼了。
商人们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多收厘金以救国,他们只是怕被当成肥羊养肥了再宰,另外就是怕朝廷选择性的严格执法,对有权有势有关系的商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对没后台没靠山的商人严格执法,那样后台弱的商人迟早在不公平竞争中被挤跨。
众所周知,明末最终的问题,就是不管出台一个新政策,是往好了改还是往坏了改,最后到了执行层面,都会被拿来以权谋私——
就像几个月前,北京城鼠疫,崇祯让人推广火葬死者,减少传染源,这个思路没问题。
但最后执法的人,不是收黑钱把本该烧的尸体放过,就是勒索那些不该烧的人家钱,如果勒索不到钱就把不该烧的也烧了。
无论是该烧不烧,还是不该烧强逼着烧,都成了收黑钱敛财的手段,关键是吏治彻底崩了,大家都知道潜规则的威力,知道自己就算守法也没用,别人还会捞。
这种可怕预期固化之后,就催着人们尽快挥霍手中短暂的权力,一直捞到国家灭亡的最后一息都不停手。
所以同理,明末的商人并不是没有爱国的,并不是不能多纳税,关键是他们要看到执法的公平性、可持续性。
就好比一个高速公路网络,如果收费贵,但是对每个人都公平收,那就不会挤死遵纪守法的物流商,反正大家问货主收运费的时候都涨价好了。
怕就怕遵纪守法的人一直承担着高成本,而旁边有一群特权的可以跟收费站勾结,然后遵纪守法的人一涨价、生意都被有特权的抢走了,长此以往特权就可以挤死遵纪守法的了。
一旦沈廷扬、郑芝龙带头交重税,好歹这个对特权恐惧的预期,就能被打破。
朱常汸和史可法,很快都想通了这个道理,也就支持把这一思路,作为新监国政策的核心去推进。
史可法比较稳重,又追问:“既然对商人收取了如此额外重税,总要有配套之法,安定人心,不知朱总督是怎么想的?”
朱树人淡然一笑:“要马儿跑,自然也要给马吃草。我以为,让商人们缴了如此重税,需要两方面的配套。
首先,就是要一改大明自太祖以来,重农抑商的社会地位压制,做到四民平等。商人地位高了,多缴点钱,也就没那么愤懑了。
而且我大明如今所谓的商人地位低下,其实早已成了一句空话,无非只是压制了那些没有功名的无知商人,最后反而促成了官商勾结,让商人投献托庇于官,压制了也等于没压,还留下无数陋规!不如把潜规则废了,直接明着平等。
其次,就是要整顿吏治,让人更加相信朝廷在征收商税的过程中会公平。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需要徐徐图之。
眼下,可以先靠树典型解决,比如让朝廷重征沈家、郑家的商税,让沈家、郑家带头守法,拿出巨资。
长远来看,更要改革我大明的官员俸禄制度,高薪养廉,先确保不收冰炭敬能让官员活得好、只要不攀比,至少能保证全家和幕僚衣食优渥。
然后,同步严惩以权谋私,逐步把一些搜刮尺度收归朝廷监督、再辅之以‘既往不咎,收手不问过往’的感召,对先帝时遗留的历史贪墨既往不咎,只对以后还不收手的严惩不贷,如此则可免人心煌煌、可以暂时笼络住大多数……
当然,这些就长远了,好歹得等我大明在战场上先取得一场决定性的军事胜利,才好谈这些。如果过于仓促,只怕立刻就把人逼到闯贼、鞑子那儿了。”
——
PS:这儿差不多也六千字了,监国上位内政方略也得写,这总不算水吧。
过年鸽了几天,慢慢适应,一月份最后几天,基本上五六千字一天,二月初开始恢复每天拆两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