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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之王

作者:红毒蛇 | 分类:竞技 | 字数:223.3万

583.一份伟大的事业

书名:洛杉矶之王 作者:红毒蛇 字数:2350 更新时间:2024-10-11 12:10:05

“艾丽卡、蒂娜、卡拉克、比利,然后这是强尼,一个喜欢耍酷的家伙。”

林峰向厄休拉介绍起死党。

厄休拉显得落落大方,跟每个人问好。她知道这群人是林峰的童年玩伴,也会在未来的生活里经常见面。

“强尼·盖特!雪特,我以为你死在了迈阿密的街头。”

时隔多年,林峰终于见到了强尼。加里史密斯的记忆让他如同自己亲身经历过一般,感觉很奇特。

强尼是个留着寸头的小伙,带着耳钉,看起来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正翘着腿喝啤酒。

“哈哈,如果退回去五年,我会跳起来给你一拳。但是现在我明白你们这些家伙才是我真正的朋友,因为你们大概不会朝我大腿开一枪,然后拿走我的钱包。”

强尼说完,大伙举杯喝了下去。

强尼这家伙去年在迈阿密打地下街球联赛,由于太过装逼,差点遭到当地黑帮的枪杀,是个十足的混蛋。

但强尼是这群童年玩伴里面贯彻“篮球梦想”最坚定的一个,他从来没有放弃篮球,即使排队领救济粮。

即使是如今在NBA大红大紫的林峰也经历过一段怀疑自我的日子。

“强尼!说实在的,我很敬佩你,对于篮球的那种执念。”林峰认真地说。

强尼看着他,然后哈哈大笑,“篮球对我而言就是生命。”

比利鼓起了掌,他为林峰和强尼感到高兴。

一直如同“教父”般坐在中间的奇奇·帕金斯开口了,“为了我们共同的事业干杯,用不了多久,你们将会像加里那样成为百万富翁。当然,这并不影响你们追逐真正的篮球。”

在“三旬老汉”老帕眼里,这群年轻人都是毛头小伙子,而他是这艘驱逐舰的船长。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老兄。”

林峰侧了侧身子,低声对老帕说道。

老帕摊了摊手,林峰继续说:“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

两人相视一笑,继续喝酒。

第三街圣徒的正式比赛将在四天后的3月5日拉开帷幕,那天正好没有比赛,接下来的两场又都是在斯台普斯,因此林峰可以全程陪伴球队。

林峰的关系,他们的球队备受关注。然而最让他担心的是,球队还没有一次正式训练,都是零零散散的个人练习,到时候搞不好要砸场子。

不管怎么样,安踏集团那边已经为他们做好了球衣,标志性的紫罗兰底色加了些街头元素,个性十足。

这要归功于奇奇的商业才能,他一手谈笼这些合作,并且拿到了一份的不错报价。穿安踏的球鞋打球,圣徒队员们每人每场能够拿到三千美金,甚至包括场边啦啦队的蒂娜和艾丽卡。按照五十场来算,一年到头是十五万,这还不包括各种奖金。

总之,奇奇为林峰的朋友谋取了一份不错的收入,这比他们在纽约街头打野球要挣的多。

“这只是一个开始伙计们,我说过要让你们每个人都成为百万富翁,我说到做到。”

老帕的话引起了一阵欢呼,比利他们非常相信他,已经被老帕的语言迷惑了。

“明天晚上七点钟,我会在VBL联赛的主场威尼斯海滩球场举行一场商业活动,那会是你们在洛杉矶的第一次正式亮相,准备好接受欢呼吧!前所未见的疯狂球迷,我相信不会比洛克公园差劲多少。”

老帕胸有成竹,他有信心运营好这支球队,为此专门组建了一个小团队。他是认真的,一切都在按照专业球队的模式运营,连VBL联赛的创办人尼克·安森都认可。

大伙享受着酒吧的热闹氛围,畅想明天之后的样子。

“安踏集团的北美负责人成志先生就像疯了一样,他在你身上疯狂下注,认为你会是下一个勒布朗。你所有的一切他们都想参与一把,甚至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我认为他们会分给你股份,只要你在球场上继续穿戴他们的产品。”老帕憨笑着说。

完全可以理解,作为国内品牌,安踏在北美地区原本就竞争不过耐克和阿迪,只能通过开溢价合同跟大品牌抢球星。即便如此,还是没有多少球员会选择来自东方的体育品牌。

安踏还算不错,之前成功用钞票“感动”了克莱。原本安踏在围绕林峰的竞争中是不抱希望的,但在那个晚上,负责人成志先生却意外收到了林峰经纪人的电话。

尽管没有按照林峰设想的那样帮助他入籍,但这也促成了一桩很有可能会改变北美体育用品格局的生意。

林峰的“圣徒”系列球鞋在大洛杉矶地区的销量不错,从湖人来看,目前仅次于老詹,成为球队排名第二的“鞋王”。

在整个联盟里面也能排进前十五名,作为一名新秀能有这样的成绩很难得。相信随着湖人越走越远,这个数字还会迅猛增加。

当然这也跟安踏定价亲民有关系,一双“圣徒1”只需要79美金就能买到。

成志先生下了一局很大的棋,前不久他率领团队跟尼克·安森谈拢了VBL联赛的广告赞助,到时候很有可能会在球场四周看到安踏元素。

林峰对这些事情也只是听听,他只想弄好自己的事情。

关于球队,他们目前只有三名正式队员,比利、强尼和克拉克,街球联赛是3V3,满足出场最低要求但是没有候补队员。

一旦谁因伤上不了场,就会出现无人打球的窘迫。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必须另外招募起码两名队员。

“加里,你在纽约还有没有会打球的朋友,洛克公园的熟人应该不少吧?”老帕抱有一丝期待。

林峰苦笑着摇了摇头,“抱歉,以前我的性格独来独往,很少交朋友。就像你看到的那样,经常在场上跟人干架,从小到大只有他们这帮人。”

这是加里史密斯的性格决定,那个家伙从小眼里只有篮球,更多的时候是在球场而不是其他场所。

老帕长呼一口气,捏着下巴思考了起来。马上面临开赛,思考这个问题似乎有些迟。

林峰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猛拍了老帕一把,把他吓了一大跳。

“你知道big3吗?”

“当然,阿伦·艾弗森和艾斯·库伯组织了一帮老家伙聚在一起打球,怀念他们曾经的职业篮球手日子,实际上我很担心他们哪天骨头会散架。”

“我们可以邀请那些仍有力气打球的退役球员,比如德鲁大叔。”林峰幽幽地说道。

老帕一时没转过弯,“德鲁大叔?那家伙只存在于电影里!”

没多久,老帕反应了过来,猛拍大腿,“我喜欢你的大脑!如果哪天我变成了丧尸,一定会先品尝你的脑浆!那会让我回想起身在人类阵营时的快乐时光!”

这个比喻很奇特,林峰不知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