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
作者:毛豆手机 | 分类:军事 | 字数:14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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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洪阳书斋
夜色第一次见到本处二十七名全部成员。
“各位,昨晚在洛邑城内共发生两起疑似情报交接事件,二科捕获一名疑犯,三科击中一名疑犯,逃跑者身穿灰色西装,右肩膀中弹,我们已对所有诊所连夜排查,我命令从今天起,在全城范围内搜捕该疑犯,务必缉拿归案。”王进一下达第一道命令。
“是!”
“三科昨晚表现出色,尤其是击中疑犯的夜色夜参谋,”王进一五指伸向夜色所在方向。
夜色起立,敬礼:“职责所在,义不容辞!”
“夜参谋刚刚调到本处,任职三科,身手不凡,是党国的希望,以后在座的各位要多多帮助、提携他,共同为党国的事业做出贡献。”
“是!”
“会后,三科和二科交接一下昨晚获取的情报和线索,夜魅夜总会的案子由二科负责,三科配合。”王进一下达第二项命令。
“是!”
“一科密切关注近期各方面电报,不准漏掉任何一条电报。”
“是!”
夜色瞬间明白,三科昨晚只是捡了二科的一个漏,同一天发生的两起疑似情报交接事件,二科被王进一派往另外一个地点,捕获了一人。
二科抓到的到底是什么人?两起案子之间有没有因果联系?
会后,三个科的人各回各家。
“张兄,我去书店。”
换好黑西装的夜色,离开办公室前和今天值班的张旭初打了声招呼。
他不值班的日子,喜欢去书店。
这个习惯,他上学时候养成的。
身为夜色同校不同届的学长张旭初最清楚。
“去吧,别整天闷在办公室,迟早把你闷成一个小老头,无精打采、木讷无趣,没有女孩子看上你。”张旭初调侃。
“张兄,你比我母亲还唠叨。”夜色摇头。
“有么?那是传染上我媳妇的毛病了,真可怕。”张旭初叹气。
“嫂子根本不是你说的那种人,花容月貌、温柔贤惠、知书达理、娴静高雅,倒是你,整天没个正型,她怎么会看上你的?”夜色想不明白。
“媒妁之言,我老丈人家和我家同镇同乡,距离不远。老爷子先看上了我,托人上门提亲。想当初我也是一表人才,玉树临风,穿上军装,看起来前途远大、鹏程万里。”张旭初忆往昔,豪情万丈。
“现在也一样,咱们科缺少拿得出手的案子,要是能办成一件,处长就会刮目相看。”夜色劝慰同门师兄。
他刚毕业,对职务和晋升没有急切的渴望和切身的感受。
“但愿吧,为兄我把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好好干。”张旭初点点头。
“张兄谦虚,我还要靠科长和张兄的提携与点拨。行了,走了。”
“好好表现,你今天的黑西装穿的很有风采,万一书店碰上好看的女孩,厚着脸皮搭讪一下,说不定终生大事就此解决了。”张旭初重点提醒。
在他眼里,夜色学生气太浓,缺少**女孩子的细胞。
夜色后背对着张旭初,右手抬起做出再见的手势。
“洪阳斋”坐落在最繁华的兴华街上,是城内最大的书店,古装的、当代的、国外翻译的,应有尽有。
夜色步入书店时,里面已经有了十几个看书挑书的客人。
“先生买书?需要哪方面的?我给您介绍介绍。”店小二殷勤迎客。
“推理小说。”夜色站在门口,左右张望,一身黑色西装、黑色衬衣,扎条黑色领带,风度翩翩。
“那您看看靠那边靠墙的三排,看中了告诉我,我给您拿新的。”店小二指向右边几排书架。
“谢谢。”
夜色沿着书架从外向里大致浏览一遍,又从里向外走到第三排书架边站住,从一格书架中抽出一本书,从后向前翻看。
他的身边,悄然凑过来一个身穿长马褂、脸部胖乎乎的中年男人。
是书店老板曾云峰。
“先生喜欢什么书?”曾云峰问。
上级告诉他,今天来接头的是一个一身黑的年轻男人。
“推理小说。”夜色嗓音低沉。
“我这里有程小青全套推理文,不知道先生喜不喜欢?”曾云峰笑眯眯的说。
“中国推理小说第一人,我喜欢。”
最后一句话说完,夜色和他在洛邑的上线第一次接头成功。
他刚才走了一遍,里面三排书架内空无一人。
站在这里,还可以清楚观察三排书架以外的一切情况。
“我叫曾云峰,对外是洪阳书斋书老板,党内身份是洛邑地下党负责人,你的单线联系人、上级。”
“我昨晚去夜魅,一个舞女死在我眼前,她说出下周三晚9点,夜魅、马蹄,你知道什么意思么?还有,二科昨天抓住一个人,身份不明,是我们的人么?”夜色低低的声音,只有他和曾云峰能听见。
“我们没有任何行动,根据交通员的报告,昨天在不同夜魅和盛唐影院,一共发生两起军警出动抓人的事,具体情况还不掌握。”
曾云峰说的两起事件和王进一说的两起无疑应该是同一回事。
“洛邑最近发生过什么事情?”夜色问。
“盗墓非常猖獗,各方都希望用挖出来的宝物换取物资和武器等有价值的东西。”
曾云峰眼角扫视周围,没有发现异常。
他继续说:“我刚刚得到一个还未经证实的消息,戴笠近期可能要来洛邑,时间、目的不清。”
“知道了,我查被抓人的身份。”夜色把手中的《灯光人影》放回书架。
“先生可挑中喜欢的书?”曾云峰的高嗓门,回荡在书店内。
“给我拿一本《灯光人影》。”夜色回答。
“给先生拿一本全新的《灯光人影》。”曾云峰冲店小二吩咐。
“好勒。”
一个时辰后,夜色拿着新买的书回到三科办公室。
“这么快就回来了?”张旭初把脚放在茶几上,身体靠着椅背后仰,双手拿着一张报纸,一目十行,心不在焉。
“嗯。”夜色挥挥手里的书。
“毕业了还看书,服了你。”张旭初叹服。
“闲着没事,打发时间。”夜色倒了一杯白开水,一口气喝完。
张旭初把报纸仍在桌子上,闭目养神。
夜色顺手拿起张旭初刚刚丢在桌子上的《洛邑日报》,坐下。
“今天很忙?”夜色扫视报纸。
“二科的人过来找李科长,我听见他们在里面吵吵,咱们就是擦屁股的命,屁股外一目了然的事咱们管,管了也白管,什么功劳没有。屁股里面的花花肠子二科去掏,掏出大粪也能立功。”张旭初嗖的一下睁开眼睛。
“张兄的这个比喻,很恶心。”夜色毫不客气。
能把工作和屁股、大粪联系起来,张旭初的想象力非同凡响。
“哈哈,主要是我想去厕所了。”张旭初狂笑几声,拉开桌子一侧抽屉,从里面撕下一些手纸,跟头把式向外跑。
夜色目送他离开后,低头看报,只捡大标题看。
他的目光移到右下角时,停留在一个标题上:“左金村数座古墓被盗蜻蜓眼珠马蹄金流失古城”
“马蹄金?”
来回看了好几遍,夜色的目光直勾勾落在马蹄金三个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