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与金杯
作者:浩斐 | 分类:竞技 | 字数:2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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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爱生命
命运与金杯 ※眷爱生命※无极中文网 无广告的 网
我叫随云,噢,不对,我的笔名叫随云,我本人的名字叫隋言。我今年22岁,是XX大学大四的学生,下面是我的故事。
2007年3月。
我是一名大四学生,这是我在校的最后半年。我现在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在毕业之前交上一份论文及参加那种走个形式的答辩。其实这些工作加起来只要1个月的时间就够了,可学校却给了我们半年的时间,我觉得这是学校变向的在我们身上赚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他们有够黑啊!~”
我现在的生活很无聊,我只能用“游手好闲”来形容自己。那些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每天都把自己打扮的冠冕堂皇,夹着厚厚的一叠个人简历,满脸焦急的出入于各大人才市场。而那些没有考研又找到工作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要么带着女朋友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犄角旮旯里流连,要么在运动场上挥洒自己的汗水,要么围着一张破旧的桌子摔着扑克……总之,不管干什么,他们的额头上都刻着两个字“闲人”。
我既没有女朋友,又没有什么运动神经,扑克虽然是我的最爱,但是在他们那种快节奏的打法中,我滞重的出牌速度总是遭来一阵白眼。所以只有在实在找不到牌友的情况下,他们才会叫上我,可现在,满宿舍楼都是闲人,能有这样的机会谈何容易啊!?
我在百无聊赖的情况下,只能每天徘徊在网络之间,我这人没毅力,玩不了耗时耗力耗心血的网络游戏,我每天只能在网上东搞搞,西瞧瞧,我零散又毫无规律的浏览,像足了人们常说的“网上冲浪”,我想,如果真的是冲浪的话,我一天就可以从加勒比海冲到渤海湾。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邂逅了“起点”,看小说也是我人生的一大爱好,在这里,我就像一只猴子走进了香蕉园,满树的香蕉让我的口水都流了出来。我夜以继日的阅读着,我的阅读速度非常之快,我以三天看一部长篇小说的速度冲刺着。一个月下来,我把排行榜前几位的小说都看完了。情节都没记住,只是觉得看的时候有一种“很爽”的冲动。可能这就是快餐文化吧!不过这段时间我过的很充实。
看到后来,我渐渐的觉得有一点儿不屑了,我觉得除了少数的几部小说文笔还算隽秀,情节还算跌宕,其余的简直是垃圾,文笔简直烂透了。我想,这样的小说,我闭着眼睛一天也能写个十篇八篇,而且写的比他们强多了。开玩笑!老子高考的时候语文成绩可是全市第二名噢。想着想着,我忽然有了一种很强烈的创作冲动!我开始想写一部小说,写一部我自己觉得爽的小说。这种冲动就像一团火焰一样焚烧着我,我迫不及待了,我要开始写,我马上就要开始写!于是我开始构思故事,我思虑再三后决定,我要写一部足球小说。虽然我不会踢球,但就凭我十几年的看球经历,我想我一定能写出一部旷世之作。
我自己越想越得意,我甚至开始幻想我的作品获得了极大成功,我被无数的书友捧上了神坛。嘿嘿嘿嘿!越想越美,于是我注册了一个叫“随云”的笔名,在起点的足球专栏里挖了个坑,树起了我的旗子,我恭谨而又颤动的敲响了键盘,敲出了5个大字《命运与金杯》,我开始了我的创作梦想。
唉!人算不如天算!为什么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是这么大呢!我经过一个星期的奋笔不辍,终于完成了3万字。可是作品一推出,反响并不如我预料那样,最让人可气的是与我预料的恰恰相反!我的作品出奇的冷,冷的让我发抖。一个星期下来,居然没有一票推荐,连点击率也是那可怜巴巴的几百次。真奇怪,为什么我这部文学史上的巨著会没人看呢?难道是老天爷在妒嫉我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想不通!不过没关系,阿Q精神还是要有的。我安慰自己,开始时是会这样的,梵高的画不是在他一生中也只买出去一张嘛!可能是我的思想太超前了。我的作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是现在的人们能接受啊的!恩,对,一定是这样!我要坚信我的作品是极品,早晚会被群众接受的。
在这样的精神催眠下,我更加勤奋,我不停的写,白天写,晚上写,睡觉的时候也写,噢,不对,睡觉的时候是在构思。就这样,在第二周过去的时候,业淖髌芬丫更新?万字。天啊!还是没有一票推荐,我要崩溃了。我的书评里充满了万金油一样的评语,什么“大大写的太棒了!~加油更新~我们永远支持你!”“这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文笔优美,情节曲折,值得一看!………我对这样的书评不太感冒,我知道,这些人都是来混0。1的,说上两句吹捧的话,带上几顶大高帽,没准作者一高兴,能给他们一个精华,再把他们的帖子置顶,那么他们就能获得好几个积分。这样的事,我曾经也干过,我知道,起点到处都充斥这样得评论!既然都是同行,那就是冤家了,我没可能让他们得尝所望。所以我从来不给任何一个人精华,哼哼!太不敬业了,蹭积分也要有点新意了,来来回回总是那么几句,看着都腻烦啦。
我失落了,我现在就像一条绝望得鱼。看来我的思想超前的有点过头了,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所能接受的。要么……或者是……或者是……我写的实在是不咋地……不可能的,我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可是不接受,又能怎么样了……看来阿Q精神也有罩不住的时候……我是不是该反省了……
第三周,我作品更新的速度慢了下来,我在严肃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另外,我怀着领导视察的态度,在审阅别人的作品,我想找出他们的作品到底比我的作品差在那里。
我怀着一颗博爱的心在仔细的挑拣着他们作品中的错误,一旦被我发现,我毫不留情的在他们的书评里予以指正,并且郑重的告诉他们“以后不要再犯了呦!~”经过我不眠不休的努力工作,我终于知道了他们作品的不足——他们的作品缺乏了科学上的严谨性,胡编乱造的成分很浓噢!在我认识到这个问题后,我开始一边感怀文风不古,一边思索起自己未来的出路。
我一直认为思索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老孔不是说过“不思则罔”嘛,可我现在觉得自己“思了更罔”,简直是“罔”的一塌糊涂。正直无私一直是我做人的准则,实事求是一直是我处事的态度。难道要我放下自己的世界观,去跟从主流的风气,进行那种与事实严重相悖的创作嘛!?我觉得那是对我这个“清高文豪”身份的一种亵渎。哎!生不逢时啊!谁让我生在这个浮夸风日胜的时代呢!哎!人在矮檐下怎能不低头呢!哎!揪正社会风气的事还是交给下一代人吧!年轻人任重道远啊!……^哈哈,嘿嘿嘿嘿,我来了!人活着总要龌龊一回嘛!
我在迷雾中看清了方向,下定决心要**一回。我开始将写作风格改成了天马行空。贝利是我大哥,马拉多纳是我马仔,有多夸张我写多夸张,有多神奇我写多神奇。在我又刷新2万字后,我翘着二郎腿等待了如潮的好评。心想,这回大家心满意足了吧。可是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依然没有推荐,一票都没有。我恼羞成怒,真他妈草蛋,就算我写的不好,有人跳出来大骂我烂仔,我心里也能美一下——至少还是有人看的嘛!可现在,连象样的书评都没一个,当我是空气啊!我可是大作家啊!……我在发了一阵飙后,逐渐冷静了,我心灰意冷,哎,可能我不是什么大作家,只是一个烂仔小瘪三……
我决定放弃了,虽然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但我决定不再挥霍在这个上面。我继续的过着我无聊的冲浪生活,我的行为充分的印证了传说中的那句话——论一个太监的产生!太监就太监吧,我只是一个没人关注的小小太监!……
理想与现实的碰撞永远是那样的激烈。我放弃了我的作家梦,重新过回我“全日闲”的生活。晚上快12点了,我揉着疼痛的眼睛准备休息了。寝室的老大在讲述他在新单位里实习的事,老二在为他毕业后不能和女朋友去同一个城市而抱怨。老四在劝老二趁早和女朋友分手,老五在洗脚,老六已经开始打呼噜了,真是头猪。为什么没有老三,因为我是老三。
我一时心血来潮,想在睡觉前再翻看一下我的小说。
我打开页面,惊奇的发现居然有七票推荐!天啊!是7票啊!那可是个大数量,可不是一票两票啊!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我马上去讨论区看留言,我想知道究竟是何许人也竟然如此大发慈悲。我排除了其中的广告和万金油,终于看见了一条不一样的留言。那是一个叫“眷爱生命”的网友的写的——“呵呵,笑死我了,随云,你的文笔是如此的幼稚,你的小说看起来就象小孩在过家家,而你在字里行间中总是以文豪自居,我怀疑你是不是脑袋锈逗了?不过写的还满认真的。我对你的风格还是满欣赏的~赏给你7票吧~希望你再接再厉~~~。”
我把这条留言反复的看了一遍又一遍,我感动的快要哭了!苍天啊,你终于开眼了!我的经典作品终于有人欣赏啊。我立刻在内心中把这个叫“眷爱生命”的人引为知己。我觉得他对我的赞赏就是粉丝对偶像那种发自内心的仰慕,虽然他是用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的……不过逃不过我的眼睛。
我立马穿上马甲,在他的留言后面跟贴道:“小意思,小弟只是信手涂鸦,排解胸中郁闷,到是让兄台见笑了!汗颜,汗颜。”然后我就不停的刷新,等待着他的留言。他没有再说话。看来他睡了……
艺术作品被人欣赏是一件惬意的事。作为艺术家的我终于体会到这种乐趣——虽然只有一个人欣赏!但我想,有一个就会有第二个,有第二个就会有第三个,有第三个就会有以后的千千万万个!那个自称“老子”的人不是说过: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嘛,我想,活了那么大岁数的人说出的话还是有道理的。
我又重新开始奋笔疾书,每上传一个章节后,我就疯狂的刷新我的书评区,我在等待我的粉丝来恭贺他的偶像,他没有来,我继续写继续刷,他还是没有来,我一直写到晚上快12点钟,我的推荐票依然是7,只不过点击率增加了好几百——我不知道这和我疯狂的刷新是否有关系。我累了,我算了算,我今天破纪录的上传了1万字。我有点儿沾沾自喜,看来我不但是一个文豪,还是一个写作速度极快的文豪。只不过我这个文豪没什么人欣赏,就连我唯一的崇拜者今天也偷懒了。
又刷新一遍后,我放弃了,看来今天他是不会来了,我一推键盘,伸了个懒腰,活动一下僵硬的腰肢。去洗脚准备睡觉了。洗过脚后,我不甘心,我又刷新了一遍,咦?我的推荐票变成14了,我马上去看书评区,在我置顶的帖子里,回复数变成了2。我心里一阵激动,差点手舞足蹈起来,偷眼看看四周,没人注意我,要镇定,要镇定!我嘴角边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也许不是高深莫测,如果照照镜子,那笑容有点像偷喝了蜜的小猫。哎,不管像什么了,我以极其潇洒从容的姿态点开了书评,满不在乎的瞄了一眼,果然是他!他又给我留言了,很简单,他说:“你很拽啊~写着一手蹩脚的文章~居然还这么大的口气~~不过你还是蛮勤奋的,看你累出一身汗的份儿上,我就再赏给你7票吧~~~~”开玩笑,以我如此才华乱窜的身手,区区一万字会累出一身汗?我马上回复道:“过奖,过奖,谈不上勤奋,以在下胸中所学,寥寥数言,举手而已!”
发出之后,我又开始刷新等待回音,杳无音信,看来他又睡了……贪睡鬼!……
从那以后,我依然每天都在疯狂的刷新,而他每天也都会来光顾我的书摊儿,开始时,他蹦上来就会讽刺我几句。不过在我看来那是他在嫉妒我的才华。没办法,我就是一个这样容易让人嫉妒的人。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逐渐熟络起来,他开始热心的给我的作品提出一些意见。很中肯。我不虚心,但我接受了。我始终认为:一个伟大的人要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哪怕他们说的不对,可那代表了他们的心声。当然,他每天都会给我带来7票推荐,我每天推荐票的增长都是7的倍数。
我又一次改变了我的写作风格,当然,那是在他强烈恳求甚至带点儿威胁(不再给我推荐)下,我又妥协了。不过这次,我可以向**发誓,我绝对是为群众考虑的。我完全是以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本着一颗红心向太阳的宗旨,开始努力创作,我彻头彻尾的走起了亲民路线,作品中充满了乡土气息,简单深入,通俗易懂。我想我称呼自己为全才作家应该不会有人反对吧?从阳春白雪到下里巴人全都难不倒我。我自己都开始佩服我自己——什么叫人才,这就叫人才。我想,我是在为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啊!不知道今年的三八红旗手有没有开始评选?错了,是青年文明标兵。
随着我的改变,我的作品开始有人关注了,有人点击,有人推荐,有人收藏,虽然开始的时候很少,但这些数字每天都在以几何倍数递增,我想,我开始被人们接受了。虽然这里面有他一点点的功劳——只有一点点儿,更多则是靠着我的直面困难,坚持不懈,我想这也是我众多优点当中的一个吧。
当然,我不在乎每天有多少推荐票,我在乎的只有那七票。
她开始夸我了,虽然我早就知道最后她一定会拜倒在我的才华下。
我们每天都在我的书评区里简短的聊着,她的话很少,基本每天只发一个书评,多的时候会有两三个,但从来没有超过三个,而且每次都是在晚上12点左右发上来,我摸清了她的规律。我在那段时间也养成了12点前后刷新书评区的习惯。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应该是一个女孩子。因为她的字里行间中透着婉约和细腻。我想我不会猜错的。
聊到后来我们的话题已经逐渐超出了作品的范围,有的时候我某一天不更新作品,她就会关切问一下——你在忙什么。有的时候她两三天不过来发书评,我就会问她——你最近去哪儿了。不过后来这样的话我不再问了,因为我注意到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两三天不发书评。我问她,她给我的回答是——最近很困,在睡觉。看来她真的是一个——贪睡鬼。
我注意到她是一个好奇心很重很性急的人。以我现在每天15000字的更新速度,她依然觉得很慢。她总是不停的催促我“加油更新,加油更新,快点更新,快点更新!”大姐,你知不知道这样会要了我的老命。我现在每天连吃饭都顾不上了,再这样下去我早晚会累死在电脑桌上。她还总是会很着急问我故事情节的进展:“陈杰他们这场比赛赢了吗?陈杰会去意大利踢球吗?陈杰为什么和周海怡分手,他们以后还会复合吗?……”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只能告诉她,你耐心的看嘛,慢慢就会知道了。可她会说:“可是我想早一点知道嘛,要不我总是会不安心。”我:“无语中……”,对这样的书友,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在努力的写作,只为一个人写作。
忽然有一次,她连续四天没有过来发书评,我开始担心了,因为这已经超出了我们默契中约定的三天,我自己也搞不懂我为什么会担心她——她只是我的一个书迷啊,而我现在拥有千千万万的书迷。我为什么要在乎她呢——我在百思不解后,自己给了自己一个答案——她是我的第一个书迷。我不管这个答案是否能骗得了自己了,我开始找她了。
我用我的马甲在我的书评区中发了五个一样的帖子——“眷爱生命你在哪里?”然后我又利用我作家的权利将这些帖子置顶,我想,她能看见的。我没有心思写作了,我无时无刻都在刷新着书评区。我想看到她的只言片语,什么都没有。她消失了。
我很痛苦,我像一只没了魂儿的苍蝇一样,不知道这一头该扎向那里。我浑身酸软四肢无力,头晕晕的,眼皮都不爱抬,我想我病了。
好多书迷发帖子问我:为什么不更新了。在他们看到我置顶的留言后,他们嘲笑我是不是发疯了。懒得理他们,我耐心的看完所有帖子后确认——里面没有她。
她在消失了一个星期后又出现了,依然是午夜12点。在我刷到她给我留言后,我欣喜若狂,她说:“你在找我吗?~~:)”
我用百米冲刺一样的速度回答:“你去哪儿了,我好担心你。”
她说:“我这一觉睡得时间有点长,你为什么担心我?:)~~”
我为什么担心她,我自己也不知道。看着屏幕上的字,我觉得它们在动,我脑子发昏了,我放下了大作家的尊严与矜持,不顾一切的说:“我想我有一点喜欢你啦,你会一直陪伴着我吗?”
话一敲出,我使劲的一捶自己的脑门,我真是昏的可以,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是男是女呢。我的脸上在发烧,而且烧的很厉害,我想现在我的脖子都是红的。天啊!我不会成为整个起点网站的笑柄吧。我马上想到了删帖子,不过估计已经来不及了,她应该已经看见了,硬着头皮赌一下吧。
我忐忑不安的等待着……
过了好久我终于刷到了她的留言,她说:“我想我能陪着你,一直关注着这部作品,直到看到它的结局。不过我想恳求你一件事,我想求你快一点写完这部作品。”
靠,这算什么回答,她不明白我的意思吗?她这是腼腆承诺还是委婉拒绝,或者是……或者是……她只是一个人妖在耍着我玩……
我疑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又发来一条留言:“你有照片吗,我想看看你的样子。”
人总是喜欢往坏的方面考虑,我在猜测起她的意图——她不会真是人妖吧?她骗取了我的照片然后满世界帖,下面再加上注解——花痴败类男。那我以后还要不要出来见人啦?
不过以我对她的认识对她的了解,我觉得她应该不想那样的人。我在犹豫……最后我决定还是搏一把,把照片给她,看她怎么说……在我跟她要来信箱准备发照片时,我又迟疑了——如果赌错了,我可就声名尽毁了!这可关系到我后半辈子的清白名声啊……恩,还是应该留一手……我眉头一皱,有了计策,我把我电脑里存的寝室老二的照片发给了她。老二啊老二,你可不要怪我啊,谁让你是我们班除了我第二帅的男人呢,原本我想采用老大的照片——我想老大这辈子历经凌辱练就出来的坚韧品质,完全能够承受一切严重后果,可老大那付尊容……我想单单用“惨”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所有只有牺牲你啦,就算二哥你为兄弟我的后半辈子幸福献一回身吧!猛然间我的脑袋里出现了“网络小胖”的下场,我浑身一激灵,赶快打住了自己的思绪。不会的,老二的下场不会和小胖一样。我开始后悔了,我觉得对不住二哥,我还真他妈是一个龌龊的人。
过了很久……我想她是在看照片,我又刷到了她的留言,她说:“蛮不错的,不过和我想象里的有点不太一样,照片上的人眼神太温和了,我总认为你应该拥有一双张狂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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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你还真是老子的红颜知己啊!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我心中一阵得意。转而我又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看来她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这么说老二的命保住了。除了照片上的人不是我,估计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
既然她跟我要了照片,那我也别客气了,来而不往非礼也。你害的我牵肠挂肚,也应该让我看看你的庐山真面目了。我也向她要了照片。
她犹豫了好久才问我要了信箱。我对这种故意拖延时间的行为感到非常气愤。不过她既然要了我的信箱,我想这事应该有门儿。
她果然给我发来了一张照片,我用颤抖的手点开附件,眯着眼睛瞟了一眼,一颗心总算放回肚子里——是个女的。我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扶了一下快要掉下来的眼镜,仔细的端详起这张照片。
照片应该是在大连照的,因为背景的那块石头我认识,我好多年前去过大连,这个地方我认识,叫星海公园。不过听别人说这里已经改成了星海广场,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照片中央的那个女孩很苗条很漂亮,看长相应该只有18、9岁,不过脸上表现出来的却是与长相不符的成熟。女孩带着甜美的笑容。她的样子我的想象中的差不多,看起来是那种温柔贤惠的女孩,不过我注意到她有一点很特别,她的脸很白,是那种惨白。阳光下,看不出一丝红润,这不是她这个年龄段女孩应该有的脸色,我想,她的妆画的太烂了。
我用了赞美天仙歌颂祖国时用到的华美澎湃的词藻热情的恭维了她。她笑了。我想,看来所有的女孩都有着强烈的虚荣心,你夸她,她就笑。
她说:你能遵守我们的约定,快点写完这部作品吗?
我说:能!!!
之后,她不再说话了……我想,她可能又睡了。
我浑身充满了斗志,我觉得自己的文思想大海一样浩瀚。我不停的写,不停的写,就像一台刚刚装上涡轮增压的汽车,压抑不住心中那汹涌澎湃的动力,只有不停的前进,前进,再前进,才能让我的情感得到宣泄。
我每天的生活就是写作刷新,再写作再刷新,周而复始,往复不断,我创造了每天刷新20000字的新纪录,我的卓越表现被众多网友评为起点网最勤奋作者。面对众多网友如此的推崇,我只能谦虚地说一句:为人民服务!
从那夜的谈话之后,她再也没有来过,已经习惯于她神出鬼没的我并没有在意,我想她应该会默默关注着我的书。
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她还是没有来过,我有点心虚了——她不再关注我了吗?我开始了种种猜测,难道是老二的照片吓到她了,不能啊,老二可是每天都在寝室里叫嚷着他是古今中外第一美男子啊!看来他这个美男子有点靠不住。早知道我就把金城武的照片发给她了,当然前提是她不认识金城武。就算认识也没关系,我就说金城武是我亲大哥。恩,不对,那我企不是有了日本血统,那不行,狗日的小日本。要不然她真是一个人妖,一直都在耍着我玩?估计不会,因为直觉告诉我,照片上的那个人就是她,那是为什么……
我焦虑不安,辗转反侧,我失眠了。我不敢睡觉,我每次睡着的时候都能看见那张苍白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当我再一次从恶梦中醒来的时候,我浑身发凉,我忽然有了一种可怕的想法,我好怕这个想法会变成现实,我又开始找她了。
我每天发几十个书评找她,我将这些书评全部置顶。然后就开始疯狂的刷新,每看到书评中有一点回复的时候,我都满怀希冀的点开它,可看到的都是网友在询问我:怎么了。我真想将这些无端制造紧张空气的网友掐死,没事跟这儿捣什么乱。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她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想,她抛弃我了。现在翻开我的书,你会看到长达几十页的寻人启事。所有的网友都说:你是不是疯了?我想——我是疯了。我每天都在刷新中度过,如果我每刷新一次就会增加一个点击量的话,我的书已经是起点点击率最高的书了。
在我游离于疯狂与清醒边缘的时候,她又出现了,依然是午夜12点。
她说:“你又在找我了?”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的这句话显得那样的悠远,就像从天边飘过来。
我原本想绷一下的,可我实在是绷不住了,我内心中压抑已久的情感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我毫不犹豫的对她讲述了我这些天的想法和感受,言语中充满了关切,这热情似火的言语,我想就是一块石头听了也会流出眼泪。
我毫无保留的真情告白只换回很久以后的一声谢谢,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又发来留言:“能告诉我故事的结局吗?我想知道。”
看着她这话,我心里一凉,我觉得,她知道故事的结局后就不会再来看我的书了。我想拒绝她,可面对她的问话我能拒绝吗?我想我不能,没有理由。
我告诉她:“陈杰会和他的伙伴们一起捧起大力神杯。”
她说:“大力神杯就是世界杯吗?真好!那陈杰以后会和哪一个女孩在一起呢?”
我说:“周海怡吧。”
她说:“为什么是她啊?”
我说:“因为她是陈杰第一个恋人,我想这段感情对陈杰来说是刻骨铭心的,陈杰一直会眷恋着她。”
她犹豫了好久,说:“我喜欢刘雨琪。”
我说:“为什么?”
她说:“我觉得雨琪是个善良的女孩,她喜欢陈杰是因为陈杰在阳光下舞动所表现出来的朝气,我想她是一个热爱生命的女孩。而且……而且……陈杰始终不知道她的存在,她却一直在背后默默地支持陈杰。我喜欢这个女孩。”
我痴了,我不知道她在说小说还是在说她自己。
她说:“我好倦,我好想睡。”
我说:“那你早点休息吧。”
她说:“不,不要,我还想和你聊天,你能再陪我一会儿吗?就一会儿。”
我说:“好的。”
她说:“我知道你给我发的照片不是你的,不过我不想再要你的照片了,因为我知道你的样子,我见过你,在梦中。”
我无语。
她说:“我最喜欢你写的:
蓝蓝的天
绿绿的草
一群快乐的少年在奔跑。
我想那一定充满勃勃的生机,我好想亲眼看到这样的景象啊。”
我说:“有机会我们一起去球场看球啊?”
她没有再说话,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说过。
我一直刷新到凌晨3点,她都没有再说话,我想,她睡了。
我蓦然间觉得自己的心在向下沉,向下沉。我觉得她以后再也不会来看我的书了。我也困了,我想人的困倦的时候感情是很脆弱的,因为此刻我的眼中噙满了泪水。
不好的预感总是很灵验的,她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信守着我们之间的约定,努力的写着。在快开始毕业答辩的时候,我放缓了更新的速度,开始准备毕业论文。答辩那天,我用忠厚老实的面貌配上诚实恳切地语言感动了评分老师,他们一致给了我“优”。我顺利的毕业了。距我离校还有20多天,我想利用这段时间把我的小说写完。我抱着一线希望,觉得书写到结局的时候,她会再出现。离毕业还有10天的时候,我终于写完了。我用了3个半月写完了这篇长达120万字的小说。
我没有入VIP,对于我这样的义举,所有网友都把鲜花和掌声送给了我,他们称赞我是起点最有爱心,最有公德心的作家。其实我是怕她回来的时候看不到结局。由于我藏了私心,在面对众多网友如此褒奖的时候,我感到无地自容。我想,公德心是王八蛋,我连王八蛋都不如。
我中午的时候完成了这篇巨著,整个一下午我都在等她,她没有来,我很失望,不过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我原本抱的希望就很渺茫。晚上,我和同班同学一起去吃“散伙饭”。黯然**者,唯别而已。我想我别的不仅仅是我的同窗。晚饭一直吃到快12点,我们班的男生都喝的酩酊大醉。我们互相搀扶着走回寝室,在回去的路上,我觉得胃里很不舒服,我扶着一颗老杨树开始呕吐,直到将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出。我抹了抹嘴,觉得舒服了好多。夜,很深,这是一天中最阴暗的时候。今天已经走到了尽头,不过没关系,明天马上就要来临。黎明的曙光会驱散所有的黑暗。
到了寝室我打开了电脑,我想再试一下。我看到了一条回复,署名是眷爱生命,是她,我揉揉迷离的醉眼,不是幻觉。不过时间不对,是晚上10点多发来的,她转性了?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看了一眼,我崩溃了。留言是这样:“你好,作者,我是眷爱生命的父亲,我女儿很喜欢你也很喜欢你的小说,她让我在这篇小说写完的时候告诉你,她会在天堂看到结局。”
我傻了,我没有心思去猜测这里面到底隐藏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因为那一刻,我的心——碎了。
我像失去魂魄一样坐在电脑前面2个小时,看着闪烁的屏幕,我的泪水不能抑制。
在我慢慢恢复知觉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件事,我将书评里所有的帖子都销顶,找到她发给我的最后一篇帖子,将它永远的置顶。我要让所有看到我的书的人都会看到:“我最喜欢你写的:
蓝蓝的天
绿绿的草
一群快乐的少年在奔跑。
我想那一定充满勃勃的生机,我好想亲眼看到这样的景象啊。”
我望了这部小说最后一眼,我想我今生今世都不会在回到这里了!……
……
……
我叫晴晴,今年20岁,我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大连姑娘,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我喜欢在起点网上看书,我从04年开始就一直驻守在这个网站,我的网名叫眷爱生命,下面是我的故事。
2007年3月。
我出院了,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离开了běi精回到了大连。
我从小就得了一种奇怪的病,爸爸妈妈带着我跑遍了大连市的各大医院都无法确诊,我7岁的时候爸爸带我去běi精解放军总医院治疗,我在解放军总医院住了一个月。医院的叔叔阿姨们每天都采集我的血样去化验,最后我被确诊了,他们说我的病因出在我的血液,我血液里的细胞有先天的缺陷,这和我的遗传基因有关。他们还说在世界上还没有发现过和我一样的病例,得这种疾病的概率是100亿分之一。我想这样的几率落在我头上,我还真是幸运。他们说由于没有先例,这种病症将以我的名字命名,我很骄傲,至少永远都会有人记得我的名字。
其实这种疾病发作的时候并不痛苦,只是让人很想睡觉。开始的时候我能睡一天一夜,可慢慢的,随着我年龄的增大,我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医生说,如果我能连续睡一个星期的时候,也就是我生命走向尽头的时候。我很怕,我怕死掉,我觉得我才刚刚来到这个人世未久,我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事没有经历过,我舍不得这个世界。所以我害怕睡觉,我总怕睡着之后就再也不会醒来。我每天都睡得很晚,我一定要等看到第二天的黎明才肯安心睡去。
由于我病症的特殊,我成了医院的标本。解放军总医院免费为我治疗,他们将治疗数据输入数据库,作为宝贵资料封存起来,供专家研究。我想我也算是为中国医学界做出了贡献。至少我希望他们能研究成功,以后不会再有像我这样的患者了。
在我有记忆也来,我差不多一半的时间是在医院里度过的。这次离开医院我觉得和以往不太一样,所有负责治疗我的叔叔阿姨们都出来把我送到医院门口,看着他们恋恋不舍的眼神,我想,我以后也许不会再回来了。这么多年来我有一半的时间和他们朝夕相处,我知道他们都很喜欢我,他们每天努力研究,就是想治好我的病。可是这次,看来我应该和他们道别了。看着医院大楼上高高悬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大字,我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次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对我出奇的好,简直是千依百顺,他们尽可能的抽出一切时间来陪伴着我。可是在他们那充满怜惜的眼神里,我感到一丝不安。
有一次吃晚饭的时候,我无意中听到爸爸妈妈在小声商议准备再要一个孩子。我想他们已经放弃我了。我若无其事走进餐厅,他们看见我后马上停止了商议。妈妈去给我盛饭,我安静的坐下来吃了几口后,说,我吃饱了,想回房间休息。在我站起来转过身后,我的泪水倏然洒落。
我的病让我没有办法像其他同龄的孩子一样玩耍、上学。爸爸妈妈要上班,也不能每天都陪着我,我更多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在家,我觉得很寂寞。我无聊的时候最喜欢坐在我家小区楼下的草坪里,看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着自家的孩子在那里玩耍。蓝蓝的天,绿绿的草,一群无忧无虑的孩子在那里牙牙呓语,蹒跚学步,欢呼雀跃,追逐嬉戏,那是一幅充满生机的画面。
我无聊得时候还有一个爱好,我喜欢上网看书。后来我发现了起点网,那里面的书很多,我也很喜欢没事的时候泡在里面。我不喜欢看婉约细腻的小说,也不喜欢看光怪陆离的故事,我喜欢看竞技类型的,我喜欢运动员,因为运动员身上充满着旺盛的生命力,那恰恰是我所没有的。我喜欢足球运动,作为一个大连人,我最喜欢的就是大连队,其次就是米兰。米兰的队歌很好听,每次“米兰!米兰!~~……”响起的时候,我都很激动——圣西罗永远是
我在起点里看了好几年的小说,基本竞技类的所有小说我都看过了,我在百无聊赖的时候,只能去看那些新人写的小说。看新人写的小说有一个很大的弊病,那就是——多数新人总是不能将作品完成。当然他们有很多原因,不过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人支持,使他们没有写下去的动力。今天我偶然发现了一部描写大连队的小说。大连队是我的最爱啊。我马上被它吸引,一口气读完了作者写的全部章节。我一边读一边撇嘴,这个作者的文笔太差了,小说写的也沉闷,没有任何看点。最好笑的是这个作者总是会在每篇章节的开头和结尾跳出来自吹自擂一番。真是个脸皮厚、没有自知之明的家伙。不过看在你描写的是大连队,本姑娘就破例每天捧捧你的场。
这个作者的刷新速度还是很快的,看来也是一个和我一样无聊的人。我忽然觉得和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我每天都会在睡觉之前关注一下他。拙劣的文笔,沉闷的故事,当然不会有人看了。别说推荐票,这部小说连点击量都少的可怜。可是他每天还在傻傻的写,我觉得,我有一点可怜他了。他写到第三周的时候,更新的速度慢了下来,我想他可能是灰心了。我在犹豫是不是要鼓励一下他。可是我意外的发现他的停滞之后突然又爆发了,他又开始疯狂的写。不过这次作品的风格转变了——他开始胡说八道了。我在怀疑他写的是运动员还是SUPERMAN。
我想他是准备改变风格去迎合大众口味,不过他太单纯了,一部作品中出现两种风格是不会被人们接受的。而且他稚嫩的文笔也无法让他取得想象中的效果的。他果然失败了。他停下来不再写了。看来他已经绝望了。
该是本姑娘出手的时候了。我想应该是时候去鼓励一下他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鼓励他,可能因为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不希望看见他半途而废,我始终认为一个故事该有始有终。就像生命一样,它总应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给了他7票推荐,还给他发去书评嘲笑他幼稚的文笔。他就像一条干涸的鱼又回到水中——立刻活跃起来。拍着胸脯和我吹嘘一番。呵呵,他真是自恋到无药可救了。
不过我的目的达到了,他又开始努力的写作了。就这样,我每天都会在临睡觉之前看一下他的作品,给他7票推荐,给他留言。奇怪的是,他总能很快回复我,我真怀疑我们的作息时间是一样的。
时间长了,我们渐渐熟悉起来,我觉得他这个人虽然没皮没脸,不过人品还不坏。我有的时候会睡2、3天,在我回来的时候,他总会给我发来一些关切的问候。我挺感动的,至少有一个人还在记挂着我。恩,既然你对我还蛮不错的,那我就指点一下你吧。我开始对他的作品给出一些意见。虽然我不懂写作,不过凭借我多年的看书经验,我还是非常了解读者们喜欢看什么样文章的。我把我的想法都告诉了他,让他按照的我思路改,开始的时候他不同意,他叫嚷着:他是大文豪,不能写这种俗气的东西。我就威胁他,我说如果你不这么写,我以后再也不来看你的文章了。
他妥协了,他开始改变。我觉得他是一个挺聪明的人,他慢慢被书友们所接受。他每取得一点成绩,我都为他自豪,感觉那成绩就像我取得的一样。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我忽然有一天觉得自己的头好昏好昏。这次那种困倦的感觉来的如此强烈。我睡着了,睡了很久。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医院,原来爸爸妈妈看我睡的太久了,他们很担心我,把我送到了大连市中心医院。医院的医生们每天给我输入营养液来维持我的生命。我醒来的时候看见妈妈在我床前哭。我想我可能是睡了一个星期——看来我的生命要走向尽头了。
我知道自己早晚会有这一天,我有心理准备。虽然我很哀伤,但我没有哭,我还安慰妈妈不要哭了。我和妈妈说,我想出院,我想回家。妈妈不同意。我对她说,我觉得医院里太闷了。妈妈扭不过我,给我办了出院手续。
我回到家中想看一下他的书。我打开电脑后,发现他更新了好多,而且他在书评区里置顶了5个寻找我的帖子。我给他留言,问他为什么找我,他很快就回复了,说很担心我。我问他为什么担心我。他说了一句让我吃惊的话,他说他喜欢我,问我能不能一直陪伴着他。
看着他发来的话,我愣了好半天。我的心中涌起了一阵甜蜜,我想我也有一点喜欢他了,这就是恋爱的滋味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我知道我不能永远的陪着他,想到这儿,我的心中满是酸楚。
我想看看他的样子,我和他要了照片,他给我发来了。我只看了那张照片一眼,我就知道那不是他。因为那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的直觉很准的。我没有当面揭穿他。我只是恳求他快点将作品写完,因为我想看到结局。
他答应了。
那天以后,我的病越来越严重了。我又一次住院了。我每天都在半梦半醒间挣扎。我日渐消瘦,我能感觉到生命在我体内一天天消逝。我想我要死去了。
在我处在混沌状态时,我总是做着同一个梦,蓝天下,绿草上,有一群快乐的孩子在嬉戏……不知道天堂里有没有碧绿的草地………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个月,有一天,我忽然清醒了。我觉得我的脑子异常清晰。我的精神从来没有这么好过。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回光返照吗?爸爸妈妈陪在我的床前,我和他们说我想出院,他们问了一下医生,医生同意了,他们带我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坐在爸爸妈妈中间紧紧地抓住他们的手,我想我能陪伴他们的时间不多了,我从来没有尽过作为一个女儿的孝道,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妈妈哭了,爸爸也偷偷的哭了。我没哭。
在坐电梯的时候,我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消瘦的不成样子。那是我吗?
我还想最后看看他,看看他的书。
打开网页,我看到了通篇都是寻找我的帖子。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和他说,你又在找我了吗?他发来了火一样的语言,我知道那种感情叫——爱。爱——原来是这样。
在我有生之年能体验到爱的滋味,我想,这已经足够了。
我知道我看不见故事的结局了,我想知道,我问他,他告诉了我。我的人生已经没有遗憾了。
我开始觉得昏迷了,我处在弥留之际。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打出了最后一段话:“我最喜欢你写的:
蓝蓝的天
绿绿的草
一群快乐的少年在奔跑。
我想那一定充满勃勃的生机,我好像亲眼看到这样的景象啊。”
我在朦胧中看到他发来:“有机会我们一起去球场看球啊?”
耳边响起了爸妈的呼唤声,我已经听不真切了,那声音好远,好缥缈。
爸妈已经泪影婆娑。
对不起了,爸爸妈妈,女儿要走了。
对不起了,随云,我不能陪你去看球了,如果有来生的话,我希望和你牵着手踏上圣西罗。
两行泪顺着我面庞滑落。
我是随云,毕业后我来到了běi精,我在这里已经工作半年了。这座古老的城市如今已经属于了年轻人,好多青年朋友们在这里大展拳脚。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勤奋努力,踏踏实实的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赏识。我想,我奋斗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繁忙的工作让我每天过的充实而快乐,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曾经的作家经历。那一切对我来说恍如隔世。
公司组织了一支足球队。中关村的另一家搞IT的公司向我们约了一场球。虽然我不会踢球,可由于人员不够,同事们还是叫上了我。
我们驱车几十公里从中关村赶到了位于大山子附近的一个球场,听他们说,这里是běi精现代队培养年轻球员的一个训练基地。球场有一块标准场地和三块训练场地。
在东头的一块训练场地上,一个教练正领着一帮孩子在那里折腾着。
这个场景是如此的熟悉,虽然我自己以为已经远离了它,不曾想它一直存在于我记忆的最深处。
蓦然间,我生出一个念头,我想告诉眷爱生命:这里不仅有蓝天绿地和少年,还有轻轻的微风,温柔的阳光,摇曳的树影,明媚的笑脸,鸟儿在歌唱,蚱蜢在跳跃,还有……还有……天空中回荡的爽朗笑声。
从那场比赛之后,我正式参加了公司的球队,我喜欢和兄弟们一起在赛场上拼搏。
最后,我想告诉亲爱的朋友们——去运动场吧,在你们挥洒汗水舞动青春的同时,也是对生命的一种眷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