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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

作者:无良某鸡 | 分类:现言 | 字数:10.1万

25.PART 24

书名: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 作者:无良某鸡 字数:3165 更新时间:2024-10-11 13:42:52

PART 24

赵扬那孙子临死前还给了我一记狠狠的反击:把“怡红”卖给了某商业集团。他知道我在乎“怡红”, 所以趁他还有能力的时候赶紧的卖了。而没有了“怡红”,我也没有可能像别的妈妈桑一样天天晚上率领着一大帮姐姐妹妹们各大娱乐场所的乱窜。我手里拿着一半用怡红换来的钞票,无言。我掂了掂, 挺沉, 然后一转手就给怡红的小姐妹们做遣散费去了。

人世一遭, 匆匆数十年, 就这么过了, 钞票这东西,还真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我好歹还有一份像样点的工作, 虽然总编是刻薄了点,同事是无语了点, 但至少还能活得下去。可她们不同, 她们除了剩下的青春和美貌, 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不是上帝,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一转眼间我又从小富婆成了穷光蛋, 人生真是无常啊!

“怡红”到底还是被拆迁了。

家谦很抱歉的看着我说对不起。

我摇摇头说没关系。

飘飘说她要嫁人了,我看过他的照片,说实话,和旁边的飘飘比起来,真是一朵鲜红插在牛粪上了—如果不看身份的话——人家是博士。

李萧萧说他想去旅游, 看看世界各地的HOST俱乐部是什么样的, 他答应我三年之后回来, 和我合资重新开一间“怡红”, 自己做老板。

这个主意我喜欢, 我说好,我等你回来。

然后李萧萧一笑, 上了飞往欧洲的飞机。

小姐妹们终于各奔东西,我再也无能为力。我说过我不是上帝,我能保住自己就不错了。

站在昔日车水马龙的门口我心情迷茫。

送走萧萧以后,我独自在马路上晃荡,思绪恍恍忽忽,不知不觉的竟走到“怡红”旧址来了。听说“怡红”被一个什么公司收购了,准备在这儿盖个商场,以后这里会卖女人的时装,男人的西服,婴儿的童装玩具吸嘴奶粉。是啊,卖这些,总比卖笑好。

今天好像就是最后拆迁的时间。“怡红”已经被拆了大半了,仅剩下支撑的钢筋骨架上的水泥白灰还在簌簌的往下掉。

我蹲在对面的人行道上掏出烟开始抽。

阳光很好,人来人往,我想起很多东西。

比如说,程家谦。

好吧,现在我可以承认了,我爱他。

可那又怎么样呢?虽然他对我说,只要我肯回来,他随时欢迎。

可我还回得来吗?

当初那个程家谦喜欢的林涵,她还回得来吗?

我狠狠的抽着烟,在路人或诧异或厌恶的眼光里

我死死的盯着对面的那栋大楼,我想知道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我的心肠有没有变硬一些,我想知道我看着老妈和我两代人的心血毁于一旦的瞬间我会不会流眼泪。

然而,这个问题却永远也不会有答案了。

因为在大楼轰然倒下的那一霎,有人遮住了我的眼睛。

修长的手指,淡淡的烟草味道。

我诧异回头,家谦在阳光中笑得温柔。

他拉着我的手,说,“走,小涵,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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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经常磨磨叽叽,反复无常的恶劣行为表现。组织对我表现出了极度地不信任。为了彻底掐断杜绝我逃跑的后路,这天下午,在家谦的押送下,我灰溜溜的回到了我的小破屋。

敲开房东家的门,交钥匙,退押金。

临走时家谦还不忘居心可测地叮嘱房东太太,让人家早点换把大锁,以防不法份子利用以前配制的钥匙入室行窃!

那房东太太“嗯啊嗯啊”的应着,拿了钥匙转身就回房间带孩子去了。

我那一个为先锋诗人一个为摇滚青年的左邻右李,这个时候由于那异于常人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现在应该还处于休眠状态。而那个堪称是胡同里最最热心的居委老大妈,现在也应该正舞动着小锅铲给她家老头子做饭。

我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走的时候竟没有一个人出来送送我。

走到胡同口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看。

“看什么?”家谦问。

“没什么,”我摇摇头,然后感叹了一句:“啊,我的单身生活啊,就这么结束了!”

“林涵,”家谦一脸不满,伸手敲敲我的脑门,“你不要告诉我你还很怀念啊!”

“我没说我怀念呀,我不就感叹一下子嘛!”

“你不怀念你感叹什么!”

“我……”

血色夕阳中,胡同口那个我们一直以为他睡着了的老头儿估计被我们给吵吵醒了,嘴里“吧嗒吧嗒”地又冒出几口白烟来。

“哟喂,猛回头避雨处风景依然……”

那反串青衣极其别扭的苍老嗓音随着晚风飘荡得很远很远。

我和家谦相视一笑。

远处天边,那只盘旋很久的倦鸟,终于,归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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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年末了,工作都在收尾的时期。

家谦的房子好风水,恰恰坐落在离杂志社不远的地方,所以每天我都可以睡得很晚才去上班,下班之后又是第一个回到家,不像以前那样得早早的就起来挤公车,就算家谦后来把买菜做饭的权力赋予了我,我在全部搞定了之后还有时间看会儿《大风车》。我那个乐得啊,家谦有些懊恼,说当初他逼我退房子的事情简直是多此一举,照现在的情况看来,我是赶都赶不走的了。而他最近应酬似乎比较多,回来得都挺晚。

这天又是我比他先回来,没事可做,我就拿起花洒跑去给阳台上种的仙人掌浇水。

才浇了一会儿,就看见家谦从小区外远远地走回来。他沿途和保安还有居委老大娘打了个招呼;弯下腰帮一个小鼻涕虫捡起了掉落在地上的橙子,然后直起身来摸了摸人家的头;啊——还有一个漂亮妹妹来搭讪,大概是问路怎么走,然后家谦就很客气地指给她看方向,那姑娘道了谢,俩人分开。家谦继续往这边走,走了一会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去士多店买了几支酸奶。

他还记得我喜欢喝酸奶,不喝牛奶。

这么多年了,我的口味还是没有变过,他就这么记着了。

是,很多东西在变。

但这个世界,还是有一些东西,不会变的。

就像我努力了多年也只得B的罩杯……呃,扯远了。

太阳有些西斜了,晚风轻柔地吹啊吹。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情,我没有叫他,我趴在阳台上看楼下的家谦在夕阳的余晖中,提着一袋子酸奶,不徐不急地向我走过来,走过来……最后消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

我心满意足的吸了口气,回头打算继续浇花。

脑子却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极为不符合逻辑的事实!

我拿着花洒就愣在阳台上了。

这时传来钥匙在门锁中转动的声音。

“我回来了。谁要喝酸奶?”家谦打开门,喊了一句。见没有回应,就走过来阳台。

“林涵,”家谦在我旁边蹲下,揉揉我的头发,“发什么呆?仙人掌都快要被你淹死了。”

我慢慢回过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的问:“家谦,你的车呢?”

“停车场在小区里面,你为什么是走回来的?”

家谦愣了愣,然后很快恢复了笑容。“噢,对了,我忘了跟你说。前几天公司内审,有人提出,我因为私人感情问题,利用职务便利,泄露客户隐私。”他的样子很轻松,好像真的仅仅是忘记了而已。

我的心“咯噔”往下一沉,但心里还是宁愿向好的方面想,“他们……降你的职了?”

家谦笑了笑:“引咎辞职了。”

我怔住。

“银行的工作大概是不能做了,所以我又找了份见习经理的工作,不过收入减少了,最近要筹划的事情也多了,我就先把车子卖了,过完年吧,过完年我和你再去物色辆便宜点的,没必要开这么高级……”

我喉头有些堵,低下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见我不说话,家谦笑了,“你不是一直想去北戴河玩的吗?这下我有时间了,过完年带你去!”

我没有回答他。我看着家谦那张很无所谓的笑脸,突然很想冲上去给他一拳,又突然很想把他紧紧地抱住往死里亲……

“家谦,”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我有什么好。”

家谦一愣,然后把我拥在怀里。

“你没什么好,”他失笑道,“林涵,你怎么会觉得自己好呢?你看啊,有你的地方就没有好事情,高中是留校查看的处分,大学还在课桌上写我的名字,给我起些奇傻无比的外号到处流传,现在还害我没了工作……不光如此,你还小气固执自由散漫……从小到大你就是这么一惹事精,走哪惹哪,谁要碰上你啊,就准被祸害了!”

看着我猛然拉下来的臭脸,家谦笑了。

“所以本着人道主义奉献精神,我决定要把你永远留在身边。”他把我搂进怀里,“林涵,这辈子,你都别想再祸害别人了。”

我的喉咙有些发紧。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马路上车来车往,日落有些耀眼,我的视线有些模糊。

最近H市天气不好,老刮沙尘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