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金阙
作者:清棠 | 分类: | 字数:7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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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初心不改
“秦虞之何时出发?他的仪程都备好了吗?”
兰溪起身,往芝兰殿折返。
凝霜急忙跟上她,解释道。
“秦先生得知二小姐的消息后,在屋中将自己锁了两日两夜,后因体力不支昏死过去,今早辰时才醒。”
“醒后,第一件事就是收拾行囊,要去扬州寻人。”
“奴婢拦不住,已命人为其准备了出门的物件、银两、仆妇,另备了匹宽大的马车,无论是赶路还是休憩,都更方便些。”
“秦先生说午时走,如今已巳时,我们赶回芝兰殿去,正好迎上秦先生,娘娘您也能做个道别。”
兰溪不由加快步伐。
到了芝兰殿时。
正好见秦虞之上马。
他本就清瘦的身形,愈发羸弱。
看着不像个大夫,倒像个久治不愈的病患。
即便在日光下,皮肤仍透着苍白。
兰溪见状,劝道:“秦先生,不如多休养些日子再去扬州吧。”
“哀家的父亲早已在扬州常住,絮儿之事终将寻到门路,你这副状态,即便赶到扬州,也无济于事。”
秦虞之抓紧马鞍,唇线冷硬。
“太后那可就小瞧秦某人了。”
“秦某人湘西十万大山都走过,从京城到扬州这般平稳的官道,又能出什么事?”
“秦某不似太后有享清闲的福气,二小姐在扬州生死未卜,秦某急于寻人,便不久留了。”
这话,说的腮雪不乐意了。
“秦神医可真是威风!这是讽刺我们主子不亲自去扬州找二小姐吗?”
“您和二小姐才相识几年,我们主子和二小姐又是什么关系,你有什么身份可指摘的?”
“我们主子还没责怪你轻薄孟浪,你倒好,竟敢反咬一口!”
秦虞之对兰絮的情谊,傻子都能看出来。
更别说宫中各个人精,哪有傻子了。
就连萧长卿得知秦虞之要离开,都另送了盘缠千两,以供他路上用纳。
秦虞之被腮雪不软不硬地怼了一顿,那刚发散了几分的郁气,又凝上心头。
他硬生生道:“你莫要曲解我的意思!”
接着,纵马扬鞭,离开芝兰殿。
腮雪犹有不忿。
指着他的背影,跟兰溪抱怨道。
“主子,若非您纵容,他岂敢在宫中骑马?”
“先帝在时,宫中纵马那可是砍头的死罪!也就您看在二小姐的份上,给他几分自由,他倒好,竟反过来埋怨您……”
兰溪拍了拍腮雪的肩膀,劝道:“他从山里寻絮儿不得,归来皇宫后,连口水都没喝上,就制了一天一夜的药,之后,得知絮儿在扬州的事情,又恼恨到昏厥……心中自有一股郁气要发散。没忍住自己的脾气,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对了。”
兰溪又道:“距离父亲上一次送信过来,已逾十三日了,今日可有父亲的信件送来?扬州可有妹妹的消息?”
腮雪摇头,眸中也带担忧。
“回主子,扬州之事……音讯全无。”
“不过——”
腮雪话音一转,“您还记得您交代给陈洛歌的事吗?”
陈洛歌。
提起这个名字,兰溪的眼前,蓦地浮现出这么一位少女。
三月桃花节时,她捧着桃花枝,站在台前,举止干练,笑意吟吟。
兰溪给了她正七品的职位,封她为桃花女令,命她在宫外操办女学之事。
“女学有眉目了?”
兰溪语调微扬。
建女学的想法,早已有之。
幼年时,她喜读诗书,自认文华不逊色于男子。
同龄的男儿皆不放在眼里。
可那又怎样?
七岁之后,那些她曾不放在眼里的男子,纷纷进了太学书院、拜了名师大家,苦读诗书,尽心耕耘。
而她,则开始学着管家,学着御下,学着教导不务正业的妹妹,学着在父亲的期待下,扮演起一个标准的大家闺秀。
那与男儿争头名的抱负,在日复一日的琐事中,被磨干净。
她能用最昂贵的古琴弹出人人惊叹的箜篌引。
却无法做经论道,和那苦读的学子,辩论《大学》第十四章。
因为,她已没有了一颗纯粹的求学的心。
自古至今。
多少女子被家事拖累,被后宅拖累,变成生活的牧草,被子女和父母,嚼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沦为糟糠。
往后最大的梦想,便是子孝孙贤,夫贵妻荣,成为高寿的老太君。
而不是,成为自己想成为的自己。
重生归来,她一直在找寻一条路。
一条让她摆脱绝望,能够让她和前世今生握手言和,能够让她找到生的价值的路。
那就是……
给天下的女子开路。
所以。
她才会想建一所女学。
京中其实已有女学。
都是钟鸣鼎肆之家,为了给自家或者近亲的女儿,造一个好名声,将来找一个好夫婿,才筹备的。
请的都是清贵有名的女先生,除了女则女诫之外,还讲史讲法,修琴读经。
这些女先生的学问,虽比不上当代的大儒,但腹中的墨水,教这些女学生尽够了。
只是可惜,这女学只是小范围的内部消化,有门第之限制,三品朝臣以下官员的家眷,都没有资格递帖子求学。
名为女学,实为利益团体。
跟其他的芸芸众生,跟大安朝一半的女子,都没什么关系。
上次赈济雪灾,她曾在兰府别苑建过学堂。
但学堂里安置的都是食不果腹的少女,从未接触过念书写字之事,懵懵懂懂的,一番折腾下来,最热闹的竟是刺绣的课业,与她的初衷大相庭径,让她无奈之余,心生遗憾。
建一所真正女学的念头,在她心中翻涌,渐渐生根发芽。
只是……谁来经手此事,她一直拿不定主意。
她操持着后宫前朝之事,实在腾不出手。
她幼年心气高傲,自负百年世家嫡长女,并无闺中密友,也无知交好友,无人能替她撑起这门面。
絮儿更是不行,她的梦想向来是做个征战沙场的大将军,提笔写字那是要她老命。
至于凝霜、腮雪她们……身份太低,撑不起门面。
直到看见陈洛歌。
皇商之女,自带着商人得天独厚的机灵劲儿,走南闯北见识开阔,又有自己的固执和坚持,有血性,能吃苦,是个好苗子。
她又给她御凤台的一席,执太后之令,建办女学,想必会顺利许多。
这几个月,陈洛歌得了兰溪的吩咐,一直在京中奔波买地。
要建女学,必先找一块风水上佳的宝地做书院。
又要僻静,又不可太过于僻静。
要有山有水,还要远离周围的村落和寺庙。
陈洛歌兜兜转转找了好几个月,终于寻到了几块好地,但那些地方,都是有名有姓的,是京中大族的私产。
京中豪门,若非碰上什么绝路,是不会变卖地产的。
陈洛歌好一番周旋,又使了些见不得手段的计谋,终于拿下了一块风水最好的地儿。
昨儿刚更换了地契,今日便差人报信给兰溪,请太后娘娘过目。
兰溪听着腮雪的汇报,心生向往。
“择日不如撞日,回殿里换了衣裳,咱们悄悄出宫去,瞧瞧到底是什么好地方。”
腮雪也好久没出去野了。
听兰溪这话,眉眼带笑,“得嘞!”
……
夏风熹熹,流水潺潺。
鸟儿在树间轻啼,面前的溪水,从山谷之中,蜿蜒而下,流淌出一片宽广的湖泊。
湖泊之上,有架木桥。
年久失修,无法容人通行。
但却有身姿轻盈的兔子,从那遍布苔藓的桥上穿行而过,足下是澄净如宝石的幽潭,各种颜色交织在一起,辉映成画,野趣十足。
碧衣女子在前,看着那隐入丛林的兔子,唇边勾起一抹舒缓的笑。
手撩起半面轻纱,露出那澄净绝美的芙蓉面。
比流水还清澈的声线,缓缓流出。
“这地方,风景不错。”
“建学堂的时候注意些,别扰了此地的自然之景。”
跟在她身后的黑衣便装女子,拍了拍胸脯,紧张又郑重地回应道。
“太后娘娘放心,无论是石梯还是回廊,民女都会让匠人建在空地之上,不会砍伐此地的植被。”
“这矮山不过几十丈,沿着山脊修凿石梯,攀登起来是极为方便的。”
“矮山之上,有一片约有五亩的空地,正好用来做女学的教室。”
“山下阳面,也有一片空地,周围花草馥郁,做寝舍正合适。”
“此山无名,朝南一里,便是京郊的唐河镇,民风淳朴,繁华却不奢靡。”
“过了唐河镇,便是京城的城门了。”
“此地百年来,无巨风,无冰雹,无干旱,无水患,是一处为数不多的宝地。”
“在这里修建学堂,那怕过上百年,也照样屹立。”
说话的,正是多日忙碌,面色黑了两度的陈洛歌。
她虽更黑瘦了,但眸子比以往,更清隽有神了。
正六品官员,虽在京中不起眼,但放到地方上,那也是一方大员了。
自从被封为桃花女令后,家中无人再敢嘲笑她女子的身份,往常那些不老实的分店商行,如今一个个跟龟缩的鹌鹑似的,在她面前大气都不敢出。
这些,都是太后娘娘赐的荣耀。
所以,在她顺利的处理完陈家诸事后,她将陈家的生意全交付给了信赖的手下。
她则开始尽心尽力为太后娘娘谋划。
这片地,也是她日夜不休,磨了两三个月,最后才从那处顶顶尊贵的门第里……
谋来的。
想到谋的方式,陈洛歌不自在地抹了抹耳朵。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愿赌服输,就是国公爷……也不能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