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昼!
作者:杀时间 | 分类: | 字数:3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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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长宁唯一人少爷
长宁城的不少懒汉,爱演没手没脚的乞丐,行街乞讨,仗着此地是州牧管辖,巡城小官总会施舍些银子,将他们打发走,这样才能显得州牧治理有方,百姓人人富足。就好像上京城见不到一个行乞的,因为这样可是在打天子的脸。
为官一方,表面功夫可得做足。
长宁街边的屋楼,建的比北峙高大气派不少,光规模宏大的赌坊就有四、五家,全然不是客来赌馆能比拟的。
“少爷,您怎起得这般早,老头子我还没睡够呢。”
“老马,都日上三竿了,还想睡啊,你那么懒,怪不得一把年纪了还没媳妇。你可答应我了今日来陪我挑剑的。”
“老爷不早说了为您去寻把好剑吗,您何必自己费心。”
“就因为事事不用费心,本少爷在家中都快呆的发霉了。”
长宁主街上,一主一仆悠然闲逛。街上其余百姓,见到那主仆二人,纷纷恭敬让道。
那位少爷不过十四,却长的人高马大,从体型上来看已有青年模样,挺秀高颀的体格,仿佛是从晶莹通透的大理石上精雕出的轮廓,全然不像个少年。他剑目凤眉,眼眸深邃,鼻正唇薄,所行之处皆有少女投来娇羞目光。
这位少爷虽五官端正,貌在中上,却也还没有俊到让众多姑娘痴迷的地步。但此刻众多姑娘眼神火热,多是瞧见了他那一身金纹紫气锦衣,与那双精虎玄靴。
传闻那紫气锦衣上的金纹,是用真金丝一针一线缝上的,玄靴也是真虎皮。再瞧那头上白玉长冠,指上千响银环,一身行头怕是值上千两。
江州的各家公子纵使再有钱,也没敢穿的如此奢侈。但长宁城中却有一人,真能穿的如此高贵奢华。
他叫应东流,是江州州牧之孙,天锦绸庄老板之子。应家在江州地界可谓是钱权具占。
而那位名为老马的白发仆人,身材矮小,脊背略微佝偻,还不如应东流这一少年高大。不知为何老马脏乱邋遢,穿的不过也是粗烂麻衣,按理说在应府做工的仆人,也称的上是高等下人,不该是这般待遇。
巷口处,一位蓬头垢面,蝇虫乱飞,形似乞丐的少年,无力地坐在地上。
应东流瞥见那少年乞丐,说到:“有趣,那群衙役知道本少爷今日出行,竟没把乞丐清空,就不怕本少爷去老头子那告状。而且这小乞丐虽脏乱发臭,却手脚具全,与以前见的那些假装断手断脚的乞丐相比,看着幸运多了,这般样子如何引人怜悯。”
几两碎银撒在那乞丐面前,那乞丐面容消瘦,吃力地捡起地上碎银,然后伸手递给向他施舍的应东流。
“我不是乞丐。”
这句话直接将应东流惊呆了,演这与众不同的叫花子给本少爷看,还演上瘾了是吧。应东流以一种玩味的眼光打量着这个乞丐般的少年,随即又抛下二十两银子。
“这下够了吧,有手有脚的何必行乞。”
“我真不是乞丐。”
少年乞丐将银子递回,又说到:“公子可否借我几十枚铜钱,等我去客栈做工一月,必定亲自前往您府上相还,滴水之恩,没齿难忘。”
应东流被此人逗的发笑:“你怕是个外乡人吧,刚刚这话是在侮辱本少爷吗,本少爷生来就没把铜钱放在身上过,有了也只是当糟粕扔了。”
“可哪怕是碎银,我怕是也还不起。”少年说着又将银子朝应东流递了递。
“演技太差,你怕不会真觉得能就此引起本少爷的兴趣吧,这银子你不想要,本少爷还不想给了。”应东流说着便将银子拿回,然后与老马转头而去,前往铁匠铺挑剑。
主仆二人自铁匠铺出来,那些特意为应东流打造的精美铁剑,却通通被老马称之为破铜烂铁。也仅此一句话,应东流便不再多看,径直出了铺子,但走前也扔了几十两银子打赏。
“老马,你那把剑什么时候给我?”应东流问到。
老马笑道:“少爷才刚开始修行,我那剑您还用不了,但老马死前一定会亲手交给你。”
应东流不屑地说到:“就你把那剑当成宝,小时候本少爷偷偷看,你也不让。你整天把他放在有屎有尿的马厩中,我看都发臭了,本少爷才不稀罕。”
老马微笑着,不说什么。
剑没挑到,二人便原路返回,打道回府。行至街心,却见前处,众人围观,人们纷纷侧耳轻言。
长宁城的贺公子,家中经营瓷器生意,也是城中顶级的富家子弟。此子纨绔好斗,爱养鸟逗蛐不说,还养着条通体深黑的狼狗,平日里游手好闲不说,欺负势弱百姓,也是常态。但仗着家中金银如山,纵使做恶再多,每次也能用银子摆平。
贺公子的那条狼狗,可是实打实的狗仗人势,每次牵它出门,必定会咬伤路边行人,可谓是生性凶劣。贺公子还专门为这条狗取了个唬人的名字,叫吞夜。
街心,先前的少年乞丐,被贺公子恶狠狠地用脚猛踹腹部,一旁的吞夜,狗头上流着血,在贺公子脚边摇尾乞怜。
“本少爷的狗你也敢打,臭乞丐活腻了吧。你这种人百命都不及一条狗命。”
说罢,贺公子脚下似有源辉汇聚,身为一个放源中境的修行者,他这一脚怕是能直接把人踢死。
围观的人不少,但哪怕就要闹出人命,大家也只是冷眼旁观。
“怎么本少爷记得长宁城中,除我以外,其余人等都不得自称为少爷吗?”应东流说着自人群中挤了进来。
所谓一物降一物,但应东流这三字在长宁城可降万物。贺公子见应东流前来,顿时心里感觉晦气的很,偌大的长宁城,怎就偏偏在这条街给撞上了。
应东流推开贺公子,说到:“贺仕杰我定的规矩是用来遵从的,不是用来打破的,少爷二字只能我应东流自称。你刚说他的百命都不及一条狗命,此话怕是不全,因为猪的百命也不及他的一条人命。你说对吧,贺死猪。”
贺侍杰虽带着两个魁梧的打手,但他敢对应东流动手吗?他不敢,至少在长宁他不敢。
贺侍杰赔笑到:“应少爷在长宁自然说鹿为马便是马,毕竟老爷子是州牧。”
“我这是说人为猪便是猪。”
看着人模人样又如何我应东流说你是猪,你还敢反驳不成。
长宁城没有人愿意招惹应东流,而应东流明明自身便出自名门,却极为看不起其他富家子弟,又或是官宦世家,因此多年来从未听闻他有什么朋友。
贺仕杰阴翳一笑道:“我杀了这个乞丐很简单,但应少爷杀我可不容易。”
应东流冷笑两声,道:“猪命太不值钱,本少爷不屑取,但本少爷对狗命却有兴趣。”
说罢,一股源辉猛烈地冲向那条名为吞夜的大黑狗。
贺仕杰未曾料到应东流修行不过一月,竟能熟练控制源辉,并能造成不小的伤害。这条黑狗是贺侍杰的爱犬,见应东流取了自己狗命,气得胸膛起伏,目露凶光。
“既然你要杀他,本少爷还偏要与你对着干,这个乞丐本少爷要接回府中,你若还能杀他,不论何时,本少爷都会叫你声爷爷,于此天地为证。”
“那应少爷可要牢记今日所言了。”贺侍杰咬牙说到,然后命人抱上黑狗尸首离开了。
临行前贺侍杰又道:“祝应少爷,顺利考进三院,你我下次在上京,能以同窗关系见面。”
应东流看了眼地上,满身是黑狗抓撕伤痕的少年乞丐,道:“没死吧,跟本少爷回府吧,你可是本少爷的赌注了。”
“在下陆怜生,谢应少爷搭救之恩。”
“少婆婆妈妈的,本少爷从不讲礼,也讨厌看别人行过多礼数。老马,带上这家伙,我们该走了。”
入了应府,应东流扔下陆怜生,便独自去用午膳了,而那个马姓老仆,则是忽地不见了。陆怜生由一名叫翠竹的丫鬟带领,先沐浴换了套衣物,然后草草与下人们一起吃了些。
千玑盒与徐先生送的三本书,陆怜生可是当成至宝,放在怀中,贴身携带,哪怕这一路发生了再多意外,也未曾弄丢。
翠竹见陆怜生吃饭规规矩矩,丝毫不像粗人,便调侃到:“哟,何时乞丐吃饭也那么讲礼数,哪学来的?咱这都是下人,不用那么板着。”
“我不是乞丐。”
这句话陆怜生已重复了无数次,但再过不久,应该就再也不用重复了。
陆怜生对翠竹说到:“我只是被劫了,还是被劫了好几次的那种。”
回想起瘦鸡放了自己之后,由于急于逃离那是非之地,自己在山林中踉踉跄跄,先是迷了路,然后因走动太过剧烈,导致血液流速增快,一腔热血又一次传来灼烧之感。虽不如第一次那般强烈,但也另陆怜生痛苦难行,意识模糊之际,被一猎户所救。
本以为是劫后余生,不料那猎户却将自己全身搜刮了个干干净净,还称之为合理索求报酬,最后把一些无用之物还给了陆怜生,还好心的给陆怜生留了一两。
身为一个少年,又如何能轻易留住这一两银子,到处是笑面虎,开始热情招待,结账时胡乱开口要价。再如何省吃俭用,银子也很快花光了。正经做工的地方,也不愿收一个外乡的少年。
陆怜生便硬生生的走了百里路,饥肠辘辘时饮饱溪水,困倦之时席地而睡。当然,陆怜生也曾遇到卖包子的好心老板,赠与几个包子充饥。
离家大半月,陆怜生也算看到世间善恶,这是书上不曾有,也永远不会教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