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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嫁后,玄学大佬成了团宠

作者:小狼317 | 分类: | 字数:55.9万

第101章 小魔女手段

书名:替嫁后,玄学大佬成了团宠 作者:小狼317 字数:3330 更新时间:2024-11-04 08:07:43

“画画也可以。我喜欢工笔仕女画和花鸟画,你每天画两副给我。一副白描,一副上彩。”

洛云川赶紧举双手投降:“那我还是背书抄书吧。”

“好呀,恭送二公子你打道回府。”

方璎不由分说,一把将他推出了工作间,砰地一声,把门关上并反锁。

洛云川敲了敲门,叹口气:“狠心的小东西,我们明天见。”

等他走远,方璎坐回书桌前,开始回想导演刚刚甩给她的《瞳仙》主题曲和片尾曲。

说实话,词曲作者虽然在圈内都很出名,可是词写得很一般,堆叠了不少古典辞藻,却没有真正的古风韵味,更没有紧扣仙侠主题,只有几分缠绵悱恻的情啊爱的。

曲子的旋律也只能说勉强及格,但是没有任何辨识度。

她对《瞳仙》的服化道投注了太多心血,自然希望《瞳仙》演员的演技、武术指导以及后期的特效,还有音乐都能做到尽善尽美。

最好是,不管主题曲片尾曲还是剧中的插曲,都有每个重要人物出场时该有的专属BGM效果。

就像最经典的那些影视剧,比如八三版《射雕》、八六版《西游记》、胡歌版《仙剑奇侠传》等等,人们只要听到音乐,就能想到是谁出场了,播放到哪段场面。

所以,当看到导演办公桌上的词曲时,她当场提出反对意见。

导演很不悦,觉得她一个管造型设计的,做好本职工作就行了,对着他精挑细选出来的词曲界大腕的作品,挑三拣四,不就是否定他的审美眼光吗?

她配吗?!

见她态度坚决,他当即就怒了:“你要是能耐,你找人弄出更契合主题的词曲!”

“好!不过,你得给我一个星期时间。”

“一个星期?呵呵……”导演冷笑不已。

他在《瞳仙》筹备期间,就找好了词曲界的大腕,量身定制出主题曲和片尾曲,人家酝酿了两个月,才做出来。

她以为自己人脉更广?还是审美更高?

她能找谁在这么短时间内做出,比他手里目前更好的词曲?

切!不自量力的东西!

想在一个星期内做出让人惊艳的词曲,除非是销声匿迹五年之久的仙侠教父“天依”大神。

天依七年前横空出世,接连给六七部仙侠剧和古偶剧填词作曲,每一部剧都有三四首,甚至六七首歌。

而每一首歌,都和剧情以及人设高度契合,极具辨识度和感染力,为剧集和角色增添了无尽魅力。

可惜,天依昙花一现,仅仅出道两年,就再也没有推出新作。

有人说他江郎才尽,有人说他死于非命,也有人说,他赚足了钱,环游世界去了。

因为他词曲中的格局太大,情感也太丰沛。

很像一个不差钱,不差背景,更不差时间的富贵闲人,绝世才子,偶尔下凡小试牛刀,就飘然离开,踏千山,揽星月去了。

方璎闭目回想《瞳仙》剧本,还有剧组演员们的演绎。

她要自己操刀做词曲。

做一首真正契合《瞳仙》主题的歌。

至于找谁演唱,也是关键。

瞳仙主打热血侠义,但是,里边的几对CP,感情线也很精彩。

歌手的音色要广,最好能唱得出清亮高亢的部分,也吟得出缠绵悱恻的感觉。

她粗略盘点了一下目前歌坛那些最有影响力的歌手,似乎,没有符合她标准的,都是资本捧出来的流量歌手。

有热度,没唱功,除了狂热粉,没人会耐心听他们哼唧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晚上回自己公寓途中,她在夜市扫荡了一番美食。

吃烤串,喝奶茶,最后再来一只雪糕。

她单手插兜,一边咬着雪糕,一边慢悠悠的走着,任由思维发散,构想《瞳仙》的词曲。

忽然,前面传来叫嚣和喝骂声。

她抬眼望去,只见前面小巷子口,一群染着黄毛红毛的混混,围着三个奇装异服抱着吉他的男女,拳打脚踢。

最可恶的是,他们手里都有明晃晃的弹簧刀,威胁性太强。

他们边打边骂骂咧咧:“妈的,你们分明挣了两千多,老子只要两千都不给,你们是活腻了不成?!”

“老大,既然他们不识抬举,那就把钱全部没收。以后敢再来咱们地盘唱歌,腿给他们打断!”

其中两个小混混俯身去掏那三个流浪歌手兜里的钱。

流浪歌手们死死捂住口袋,不肯让唱了一晚上的血汗钱白白没了。

于是,招来更残忍的毒打。

有个小混混还拿弹簧刀在那女歌手脸上比划:“再不老实,老子就划花你的脸,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出来见人?!”

另一个混混出声阻止:“这小妞长得不错,咱们先拖回去玩玩,玩腻了再弄花脸。”

方璎实在看不下去,一声怒喝:“住手!”

染着红毛的小混混放开女歌手,回头操着弹簧刀恶狠狠冲过来:“不长眼的东西,敢管我们哥几个的闲事!”

不等他刀子捅到自己身上,方璎就飞身而起,直接越过他的脑袋,一记后踢,踢中他后脑勺。

那人惨叫一声,扑通往前跌倒,额头磕破一大块,血流如注,门牙也崩掉了半颗。

弹簧刀更是好巧不巧,噗嗤捅在他自己肩膀上,离脖子就差两三厘米的距离。

他又疼又怕,骂得更加难听。

那些小混混见这女的身手太过利落,大吃一惊,呼啦啦全部围了过来。

方璎劈手夺过其中一人手里的弹簧刀,身形快如流光,在他们几人之间穿插而过。

不过是十几秒的时间,那些家伙手里的弹簧刀,全部断掉,只剩下刀柄拿在手里。

吓得他们脸色惨白,慌忙扔下刀柄,撒丫子就跑。

不小心被同伴绊倒的那个混混,成了垫脚石,被同伴们纷纷踩到身上,一窝蜂窜逃得无影无踪。

方璎走到一直想爬起来,却被同伴接连踩踏好几次,最后腰背骨折的家伙身边,一脚踩在他脸上,笑眯眯问:“你们打劫多少次了?”

“今天第一次。”

“不说实话,没有好果子吃哦。”方璎脚下一用力,那人脸颊的骨头都要被踩碎了,疼得咔嚓咔嚓响。

他赶紧道:“我们天天晚上出来寻找目标。”

“什么人是你们的目标?”

“单身女孩,穿着名牌晚归的男生,环卫工人,拾荒老人等等……”

“作案几年了?”

“我才第二年……我们老大十二岁就出来混了……我们九个人里边,就我混的时间最短,他们都有好几年了……”

“呵呵,你们可真有出息,连环卫工人和拾荒老人都不放过。说吧,怎么才能让你们重新做人?”

“姑奶奶,只要你放了我,我保证马上改,现在就改……以后我都老老实实做个好人……嘶……疼死我了……”那人眼泪都出来了。

方璎一脚把他踢翻,对着旁边那个被自己弹簧刀扎穿肩膀的混混道:“你过来,给他两边肩膀也各来一下。”

那个捂着肩膀哀嚎的混混一愣,不敢不从,赶紧拿着染血的弹簧刀,对准惊恐无比的同伴,噗噗就是两刀。

惨遭荼毒的混混气得破口大骂:“癞皮狗你特么的是不是人?你连老子都捅?”

方璎笑道:“你也可以捅他两下解解气,快点!不然,我可要亲自动手了。”

什么?这女的到底是什么品种的恶魔啊?简直太丧心病狂了!

两个混混欲哭无泪,吓得差点尿裤子。

她看着就十六七岁的样子,虽然瘦得离谱,可五官漂亮得像小精灵,眼睛也清澈干净得像冰水中浸着的水灵灵黑葡萄,没想到,心肠却恶毒如小魔女。

见那挨刀子的小混混,迟迟没有动手,方璎抛玩着手里血淋淋的弹簧刀,在他身上来回打量:“我是切掉你的鼻子好呢,还是,割了你的小弟弟?”

恶魔!恶魔!

那个被威胁的小混混,赶紧接过刀子,二话不说,冲着同伴噗噗就是两刀。

这下两人扯平了,双肩都受伤,都流血不止,疼得要死要活,还不敢流露出丝毫恨意。

他俩看着方璎,就像面对着索命的阎罗,腿抖得像面条似的,撑不住身体重量,软倒在地。

方璎一脚踢飞弹簧刀,嗖的一声,没入小巷子的墙壁里,只剩下刀柄。

天哪!这小魔女好厉害!

这恐怖的腕力,要是想掰断他俩的脖子,易如反掌。

两个混混吓得魂不附体,呼啦一下,全部把脚下尿湿了一大片。

方璎捂住鼻子,警告道:“回去告诉你们的老大,还有同伙,以后谁再敢出来劫掠任何人,我就把他全身捅成马蜂窝。”

“是是是,我们一定转达姑奶奶你的命令。”

“滚!”

“是是是……我们滚……”两个混混腿软得不行,踉踉跄跄的跑了。

这样狠辣决绝见义勇为的手段,把三个流浪歌手,吓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该对出手相救的小魔女道谢,还是,悄悄的溜掉?

这小魔女出手太狠了吧?

会不会,不管好人坏人,都要咔嚓咔嚓拗断胳膊腿?或者噗噗身上捅几刀?

他们想跑,可是,腿发软,跑不动啊。

方璎转过身,看向那三人:“还不走,等着我贴钱给你们打车吗?”

这时,三人中的女歌手,挑染着蓝绿紫三色头发,还打了成排耳洞,带着各色耳钉,涂着黑色口红的酷跩女孩,忽然惊叫出声:“你是方璎?”